【简介】每当我们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我们会制定一份详尽的合同来规范租赁事宜。本文是热心网友“bizhangdongzhi”分享的房屋出租合同(共8篇),供大家参阅。
出租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
二、租赁期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和其他费用
1、每月租金元(大写)。租金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必须在(时间)前缴付给甲方。
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在(时间)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履行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督促乙方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房屋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所租赁的房屋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4、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
5、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该出租房屋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7、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由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出租方):
身份证: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租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自愿将租赁给乙方居住/商用,租金为每月元,(包括提供家电家具使用)即□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热水器□沙发□餐桌□床。
二、合同期为年
三、个月支付一次,即元,下次付款,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支付给甲方,另水、电煤气、有限电视、宽带、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持家具、家电等相关设施完好无损,出现故障应自行维修,原房屋结构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或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得从事任何非法活动,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按时缴纳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业等费用。
六、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均不得将房屋转租,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逾期视为续租,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安全使用煤气,如有意外发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方必须在乙方入住前保证房屋通水,通电,通煤气及有线电视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活居住。
九、押金情况:签订合同时除收取另收取期满时,甲方通过对其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家具家电进行验收,确认无损坏时即将押金退还乙方,若有财务损坏,乙方应主动修复。
十、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各种表度为:总水表立方,总电表度,煤气表立方。
十一、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不得违反,否则将按合同条约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房屋出租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西安市碑林区(县)文艺路陕西省测绘局
家属院20年4月7日至20年4月7日,共计壹拾贰个月。甲方应于20年4月7日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三套房门钥匙及电卡、水卡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期支付肆仟零伍拾元整(:),租金总计: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元整(:)。
(二)押金:无需押金。
第三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物业管理费
(4)燃气费
(5)上网费
(6)室内设施维修费
(7)供暖费等费用。
同时保留好相关凭证。
第四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西安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若因乙方保管不当及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老房子下水容易出问题,注意异物堵塞问题。
2.不续租提前一个月告知,并配合看房。
3.客厅沙发背后的插座有问题,切勿使用。
4.租期可以换房门锁,需要告知房东。
5.各类缴费单留存,以便结清费用。
6.发现被风吹下的房顶隔热膜,就收起来。
7.有些东西不用的话就放到走廊木头隔断的顶上,并小心碰到电线。
8.水电网费交房时进行余额清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授权代表: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解除关于租赁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A座009B室的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xx年月4日签订的关于上述房地产租赁合同并签署本协议。自签定本协议
之日起,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2、甲方应与签订本解除协议并办理退租交房当日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人民币,及一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3、乙方承诺于xx年2月3日前将租赁的房屋交还给甲方。
4、《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原租赁合同相关违约责任。
5、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XXXXXXXXXXXX;建筑面积XXXX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XXXX,租住人数XXXX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XXXX年月日至XXXX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XXXX;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XXXX。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超过日。
(5)未按时交纳本合同
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XXXX元或日的。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XX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XXXX度;
(3)煤气表现为:XXXX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XXXX乙方(签章):XXXXXXXX
电话号码: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
XXXX年月日XXXX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范X
(二)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XXXX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XX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XXXX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范X
(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XXXX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XXXX,完损等级XXXX,主要装修设备XXXX,出租给乙方作XXXX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XXXX个月,甲方从XXXX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XX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他人调剂交换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处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日交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赁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缴纳房产租赁税费,缴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 ,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 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 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 乙方负责维修;
4. 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XXXX方承担元;所有权属XXXX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 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要与
第三人和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 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
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 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 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XX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XXXX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送市房管理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XXXX(盖章) 承租方: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XXXX(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XXXX(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XXXX年月日至XXXX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范X
(四)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街号小区单元室的公有居住(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全部部分)即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
(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
(二)、
(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房屋的用途为XXXXXXXX。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XXXX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XXXX年月日起至XXXX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币)元。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日,乙方应按(币)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XXXX年月日XXXX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范X
(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XXXX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租金元月。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XXXX年月,从XXXX年月日起至XXXX年月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光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为付一次。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当日内一次性交清
第一次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另一次性交押金元整。租赁期内,每季度租金需提前七天支付。
第四条其它费用:合同期间内,乙方承担水、电、闭路电视、宽带及煤气物业管理等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职责。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光向乙方带给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能够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能够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务必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职责;
2、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月以上,甲方能够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职责。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状况需要退房,务必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务必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下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职责。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屋内设备:空调挂机台,洗衣机台,XX台,油烟机台,燃气灶台,电热水器台,冰箱台,微波炉台,写字桌,沙发,餐桌,椅,床,衣柜,电视柜,茶几,鞋柜等设施。
第十一条备注:(合同期满归还,遗失照价赔偿)
煤气卡张门卡张钥匙把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透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联系电话:
承租人:联系电话:
房屋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 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 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 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 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 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 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 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 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简单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 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 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 由出租 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 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 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 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 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 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 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 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 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 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方承担( );
所有权属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合同简单电子版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租赁双方就出租方将房屋出租于承租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出租方将坐落在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作为出租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租赁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起止时间为。
2-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于前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由承租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赁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元。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2租赁双方约定,租金每个月一付。承租方应提前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4-1租赁双方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后,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承租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取暖、有线电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中上述费用应由出租方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租赁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物业管理费、服务费等其他本协议未提及费用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具体承担方。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5-1出租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该出租行为已取得所有房屋权利人同意。
5-2出租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 7 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出租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3租赁期间,出租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出租方应在检查养护前 7 日通知承租方。检查养护时,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出租方应减少对承租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房屋返还后,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承租方保证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承租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承租方违反上述保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2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应付的款项。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内,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6-4承租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5承租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补充条款中约定;如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七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间,承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承租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八条 续租
8-1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果需要续租的,承租方应提前 30 日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2租赁期满,租赁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绝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方提出终止租赁关系的,应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给予承租方 30 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8-3 租赁期满前,出租方若准备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赁期满前 30 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 当 日内返还该房屋,结清相应款项,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房内清洁,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9-2除本合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承租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出租方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0-1租赁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5)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6)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
10-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1)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承租方催告后 3 日内仍未交付的;
(2)出租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赁双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1)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3)承租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5)承租方逾期超过 7 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14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出租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
(2)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3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并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 倍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未与承租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1-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2)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房屋原状。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2条款约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押金的壹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
11-3若租赁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除特别约定外,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2-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租赁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承租方结清其承担的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以及承租方预付的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实际居住的房屋地址与合同约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的房屋地址为准。
13-4合同一方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时,相对方为此提起诉讼、或被牵连进违约方或侵权方与第三人的诉讼活动中来时,相对方因此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代理费用),均由违约或侵权方承担;
13-5合同双方依双方协商的通讯地址向相对方以快递方式邮寄书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邮超过5日即视为受达。合同当事方若要变更通讯地址的,应由双方共同确认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与以上条款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出租方: 承租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