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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输合同【合集11篇】

时间:2023-07-07 09:26:06 入党申请书

  在煤炭运输合同中,我们不仅承载着物资的流动,更承载着合作与信任的纽带,让我们共同书写成功与成长的篇章。下面是会员“wcbwd93472”分享的煤炭运输合同(共11篇),供大家赏析。

煤炭运输合同

煤炭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阜新煤炭运输业务由乙方负责,因取暖期间煤炭运输价格波动较大,此价格为短期价格。从————止。

  二、煤炭运输地点及价格:

  三、煤炭运到后每车损耗在0。2吨之内,超出规定0。2吨之外的损耗部分按照水较多,损耗部分按煤炭实际情况商定。

  四、煤炭装卸及过磅费用:

  所有煤炭装车费用由甲方负责;过磅及卸车费用由车主负责,到港后过磅及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煤炭卸载场地必须保证车辆出入方便,乙方车辆将煤炭运到指定卸载地点后,甲方应派有专人及时与卸载场地人员协调卸载及其他事宜。

  六、运费结算方式:

  甲方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运费的结算,当天运费当天结算。具体结算方式:

  1、煤炭卸载后有甲方专人每车结算运费

  2、装车后甲方即付清运费。

  七、乙方负责开具运输发票,运输发票税金由甲方负责(运输发票税金6。6%)。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煤炭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甲方就煤炭运输事宜与乙方通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运输协议条款:

  一、运输项目:煤炭运输

  二、运输货物名称:煤炭

  1、运输路线:兴隆煤矿--育才煤矿--纳林塔煤矿--多经站台。

  2、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运输价格:每吨24元(不含运输税票)

  4、以当前市场油价为基础,油价涨跌价格相应调整,(补油差)。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煤炭货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矿各种大型检查及当地政府各项通知等),如甲方没有货源造成乙方车辆停工2日视为正常,超出规定时间,每日每台车辆补偿1000元。

  2、甲方应提供足够条件协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协调运输道路周边关系。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经济和刑事责任。

  4、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甲方必须在4日内安排乙方车辆装车,超出规定时间内甲方赔偿乙方每日每台车辆元(除自然灾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煤炭运输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运煤的指定地点。

  2、乙方应确定专职人员管理协调车辆运输业务,装车时服从甲方及煤矿现场调度的指挥人员,遵守装车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的要求组织煤炭运输。

  3、乙方负责每吨货物的全程运输,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货物,确保及时安全无损到达指定地点过磅,卸货。

  4、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掺假由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正常气候时,乙方运输货物不得超出在煤矿所过磅吨位,如有扣除每台车辆20xx元(除雪雨天气外)

  5、如发现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换煤,煤里加水,直接影响煤炭质量,甲方有权停止该车辆运输权利,乙方车辆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乙方车队如有不能正常运输车辆及时向甲方申请,乙方必须安排正常运输,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车辆应向甲方说明原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乙方车辆正常维修维护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车辆必须正常运输货物,如影响甲方运输数量,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7、车辆运输的行程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正常规定的交货时间。

  8、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每辆车的四正一险,甲方做为备案(车主身份证及车辆所属单位证明及挂靠公司证明,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格证,保险单复印件)。

  9、乙方保证 日内到达车辆 台,如乙方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甲方运输地点,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元。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支付运费的所有票据,到甲方结算支付运费。

  2、乙方应出具磅单及运输发生的所有费用票据,作为运费的结算依据,货物亏损限额在单车200公斤以内,超出部分按所货物价值折款扣除每吨500元。

  3、结算时间:每日早点前交前日运输费用票据,每日点结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结算(除节假日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启动资金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运输地点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台车辆元,做为乙方车辆启动资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运输每台车辆的启动资金元。

  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后,甲方必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车辆的启动资金每台车辆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启动资金,甲方赔偿乙方每台车辆的往返的实际全部费用的两倍。

  4、甲方扣除乙方启动资金每台车辆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不可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运费作为违约金。

  2、如因工作人员,车辆原因给甲方目的地人员,设施造成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赔偿乙方全部车辆运费的10%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由依法解决。

  九、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具协商续签事宜。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阜新煤炭运输业务由乙方负责,因取暖期间煤炭运输价格波动较大,此价格为短期价格。从————止。

  二、煤炭运输地点及价格:

  三、煤炭运到后每车损耗在吨之内,超出规定吨之外的损耗部分按照水较多,损耗部分按煤炭实际情况商定。

  四、煤炭装卸及过磅费用:

  所有煤炭装车费用由甲方负责;过磅及卸车费用由车主负责,到港后过磅及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煤炭卸载场地必须保证车辆出入方便,乙方车辆将煤炭运到指定卸载地点后,甲方应派有专人及时与卸载场地人员协调卸载及其他事宜。

  六、运费结算方式:

  甲方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运费的结算,当天运费当天结算。具体结算方式:

  1、煤炭卸载后有甲方专人每车结算运费

  2、装车后甲方即付清运费。

  七、乙方负责开具运输发票,运输发票税金由甲方负责(运输发票税金6。6%)。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xx

  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煤炭运输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交付地点、煤种、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标准

  全水份≤16%,灰份≤10%,硫≤%,挥发份28-35%,低热>5000大卡/公斤。

  三、交(提)货方式

  发站车板交货。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装车前买方和卖方、调用单位仓内三方共同取样化验(以包头市质量监督局为准);

  2、数量:以起票吨数作为结算数量。

  五、货款、运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买方预付1000万元货款。

  2、金额增值税一票结算(含发站铁路运杂费),价格根据呼铁局煤炭购销领导小组所定煤炭经营指导净差价及执行时间确定,并签订价格确认书。

  3、卖方每发运2列,买方及时将2列货款打入卖方账户,即每2列结算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买方单方违约。

  2、买方未按卖方付款期限、付款数额和付款方式付款,视为受买人单方违约。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

  八、解除合同争议的方式

  双方协商不成,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裁决;标的`额超出100万以上,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卖方按买方在1号仓内所占发运量比例组织煤源并安排运输计划,煤炭入仓后即视为按所占发运量比例销售给买方,价格按入仓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2、买方每月必保购买卖方所确定列数及以上煤炭,卖方每三个月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买方进行考核,每少发一列,卖方从买方预付货款中扣除10万元违约金。

  3、如发生国家政策性停矿检查、停港、线路施工、货场设备检修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考核范围内。

  4、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十、合同有效期限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 篇5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cag以上,则超过200 cag以上部分,每降低1 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

%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和

  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

  和

  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交货地点:京唐XX或塘沽港。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

  5.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

  第三方(G)或华XX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

  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

  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

  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合同书 篇6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甲方:(经理部名称)

  乙方:(运输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货物运输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货物名称、数量、重量:

  二、乙方承运的货物应在 年 月 日从 起运,途经于安全运抵甲方卸货。

  三、货物运输包干运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包括:运费、装卸费、吊车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四、甲方货物总价值险,保险率为 %,货物保险费为 元,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必须符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地方公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乙方驾驶员要十分爱惜甲方货物,谨慎驾驶,文明行车,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六、乙方负责甲方货物的捆绑、紧固、防护。货物装卸和运输途中的保护和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保证将甲方货物(设备)完好无损地运抵甲方施工现场。如发生货物破损、缺少、丢失和人员伤亡等,概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因乙方人为原因,致货物不能按时运到甲方施工现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验收:乙方将货物(设备)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卸货后,经甲方设备专业人员验收核对所运货物无破损、缺少、灭失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此收货单是双方结算支付运费的唯一依据,涂改无效。

  九、结算支付方式:乙方装好货物(设备)起运前,甲方可预付货款 元;货物(设备)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接货后 日内付清运费余款。

  十、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禁物品的运输管理规定。否则,谁违反,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将货物(设备)运抵甲方施工现场,甲方不能按时验收接货和结算支付运费,均不属违约。

  十二、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

  十三、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经理部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双流县花月东街16号 地址:(公司地址或自然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电话:

标准版煤炭运输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用汽车承运甲方所产煤炭。本着守法、公正、平等、互惠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责任

(一)自觉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关于煤炭汽车运输的调度安排,按时保量完成甲方的运煤任务。

(二)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煤炭销售运输管理的规定:

  1、不准怠工、罢工。

  2、不准私自倒卖甲方煤炭。

  3、不准丢失甲方煤炭。

  4、不准扰乱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不准阻止外来车辆购买甲方零煤。

  6、不准擅自提高甲方煤炭购买户的运费。

  7、每次运煤之前,须到甲方过好车皮。

(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运输秩序。

  1、因车辆手续不全、超载等违规行为而受到的处罚,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2、搞好运煤车主与车主之间的关系的协调,不得拦路堵车。

(四)保证运输安全,运输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大小交通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的责任

(一)根据实际产煤数量和用煤客户需要妥善安排好运煤计划,当天运煤任务在上午8:00前通知乙方车队负责人。

(二)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于每月1日将上月的运费一次性付清。

  三、运煤单价

(一)汽车运输单价如附表。

  1、本运价不含运费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

  2、其他运煤地点的运煤单价,根据冷府阅[20]4号《关于煤炭运输问题的会议纪要》所定原则予以确定。

(二)不论油价、限载、规费等变化与否,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所定运输价格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往后叁拾陆个月内不变。

  四、运费结算

(一)煤炭运输数量以验收单位过磅数为准。

(二)乙方持验收单、过杆票、煤矿过磅司机联到甲方结帐。

(三)不需乙方开具正式参运发票,如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五、特约事项

(一)如乙方损失甲方煤炭,分别作如下处理:

  1、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车箱板破损或翻车等原因而损失煤炭,当车损失量超过1分,超过1分部分全部损失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

  2、因乙方违规而被验收单位扣除的煤炭吨位,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

  3、乙方私自卸煤或将煤运至非甲方指定地点或将煤私自出售,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外,并由乙方承担该煤款三部的罚款。

  4、如发现乙方有在装煤之前故意将汽车水箱水放干及其类似行为的,每次罚乙方800元。

(二)如乙方不服从甲方调度安排而怠工、罢工影响甲方销煤计划按时完成或乙方私自卸煤、私自卖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乙方擅自拦路堵车扰乱甲方运煤秩序,则属乙方违约,除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第2项和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外,取消乙方对甲方煤炭的承运资格。违约情节严重的,提交政法机关处理。

(三)凡要求参与承运甲方煤炭汽车运输的(含新增运输业主),均须主动与甲方签订协议。未与甲方签订运输协议的,按本协议规定运输价格核减运费元/吨计付运费。不遵守和履行本协议对乙方的约定的,取消其承运资格。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叁拾陆个月,从本协议生效之日往后算起(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8

  出租方:xxxxx货运公司承租方:xxxxx建筑公司施工三队合同编号____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煤炭运输合同 篇9

  甲方:(矿方)

  乙方(承运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 二条线路运输任务交给乙方车辆承运。

  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24小时为乙方装车、检斤,绝对保证乙方每天正常运输,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停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车辆所经路段、路政、交警、运管以及沿途收费站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为乙方协调提供(费用自理)生活、食宿、水电等驻地三通一场。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车辆在运输作业中必须服从矿上的统一配合和安排,不得无故停工,不得随意乱倒所运输的煤炭,不得随意将运输车辆调离,如运输路线和距离变动,必须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方可。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处罚。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车主在运行中提出不干或中途卖掉所运的煤炭,或装煤行走不知去向,如出现以上现象,乙方必须负责追回车辆所装卸的煤炭。并索赔经济损失。

  3、乙方司机与结算人员在未结算之前,必须保管好派车单、结算单,不得遗失或损坏。

  4、乙方车辆进矿后,履行运输期间如有车辆跳槽、走穴、私自拉活、弄虚作假、脱离现场,乙方必须在七天内调车补上。如因乙方给的车辆运输价格低于正常运输价格所造成的车辆走失,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必须在开工十天内将车辆到位,如车辆不按时到位,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期间内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互不连带责任。

  五、单价、付款方式:

  1火车站货场每一吨到达火车站货场单价 元人民币。

  2、乙方在当天的派车单、结算单由乙方的主管财务会计,集中结算单,到甲方财务结账(不含税)。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都应给对方赔偿未履行完期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履行中,如发生单方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所约定的责任,保证乙方车辆运输,如果停运、停工,必须给停工司机每天、每台600元人民币的停工补偿费。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政府宏观调控、煤矿停开、火山、地震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负责任,不必付出罚款。

  5、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原告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以上未尽事宜可另行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煤炭运输合同 篇10

  甲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伊吾县淖毛湖煤矿发往哈密地区各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 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元/吨,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由乙方提供运输发票。

  三、 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元/吨的罚款。

  四、 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不少于吨。

  五、 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8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8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 为确保双方按合同履行各自的职责,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后,且乙方无违约责任,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八、 甲方在次月15日开始支付前月运输费,在次月的25日前付清前月运输费,未付清部分每迟付1日,甲方按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当月运输费总额的50%可用甲方自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结来的承兑汇票背书后支付给乙方)。

  九、 甲方除支付本合同的运输价款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交警罚款以及所有其他除合同内约定的费用以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 乙方如有自己的供煤的合同用户,乙方在甲方煤矿拉煤,按甲方坑口价供应。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在双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一个月内将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剩余费用结算完毕。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县煤矿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煤炭运输合同 篇11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车价格元记,截至目前共拉吨,共计.元,大写(叁万捌仟贰佰陆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规定配车发运,承运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赔偿托运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货物的完整,每车需采样化验、司机签字、煤样留底,如出现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按换煤处理,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煤价、税费、包装费、运杂费等)赔偿托运方。

  四、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由承运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生效,双方应遵守执行上述协议不得无故违约。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托运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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