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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精彩15篇】

时间:2023-07-08 08:48:06 入党申请书

  【导语】每当我们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时,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我们会制定合作开发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本文是热心会员“rdbb0399”整理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共15篇),以供借鉴。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开发建设和销售商住房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经本协议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由甲方参加长沙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梅溪湖片区K-13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本协议当事人双方同意设立项目部,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建设和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第三条费用的分担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以下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车库、地下管线公用设施设备、室外道路、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条会计财务制度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第五条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条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项办理。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项办理。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项办理。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项办理。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1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条土地竟买: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长沙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长土资房告字号,年月日,长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长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楼拍卖厅举行长沙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地块位置: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梅溪湖片区K-13地块

  2.地块总面积:约85亩

  3.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4.容积率:

  5.建筑密度:24%

  6.绿地率:40%

  7.规划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面积)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K-13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平方米。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长沙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长沙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由甲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每方派员二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甲方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长沙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甲方转交长沙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甲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0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1应价超过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2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第八条工程前期: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工程前期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条工程营造(第三条所指范围的工程)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房屋销售: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销售价格由分得房屋的当事人自行确定。统一以甲方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各方当事人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工程保修金按工程保修合同条款支付。

  1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

  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管理

  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份,副本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 篇2

  甲方:区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负责投资开发,乙方给予甲方固定回报,承担全部项目开发费用。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预付甲方人民币元整(¥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作的协议书 篇3

  甲方: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

  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转让标的为甲方从公司受让的与公司于年月日所签《合同协议书》的合同地位,《合作协议书》约定有限公司拥有合作项目%权益,甲方从有限公司处取得了该《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

  2.《合作协议书》所指的合作项目即合作项目,位于市路号,占地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房地字第号,合作项目以名义持有。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上述之合同地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2.支付方式

  (1)签立本协议书时,乙方即时支付甲方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大写:);

  (2)余款人民币元整(大写:)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保证公司已履行《合作协议书》的义务,其中包括有限公司向合作方支付了合作投资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2.甲方保证公司从未将《合作协议书》中所属权益质押或转让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保证其已按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给公司并取得了本协议所指的《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且亦未将《合作协议书》及或《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的权益、地位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保证于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通知公司或甲方本身,及时知会合作方公司由乙方行使《合作协议书》中的权利及履行《合作协议书》中的义务。

  5.保证于上述之合同地位转让交易完成后,向乙方提供《合作协议书》、投资款收据及有关合作项目的请示、报告及往来函件等资料。

  6.甲方声明,《合作协议书》已订明有关股份比例或股份持有人如有变更(包括全部或部分退股、转让股权、增资、接纳第三者参股等)应取得公司同意,但不妨碍第四条第9款之规定。

  第四条乙方义务

  1.清楚了解《合作协议书》的内容及甲方在《合作协议书》和与公司《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中的权利和义务。

  2.清楚了解公司占合作项目%权益,并且已投入合作项目资金人民币元整(大写:),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给公司而取得了《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并清楚了解公司以方式持有的100%的所有权,亦清楚了解公司及甲方同意维持继续由公司名义拥有该地段的发展权。

  3.清楚了解项目的合作方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权结构及其与的关系。

  4.清楚了解《合作协议书》之保证人公司的状况、股权结构,

  5.清楚了解的企业性质、主管单位(部门)、股权结构及债权债务状况。

  6.清楚了解受让公司或甲方合同权益后可能面临的政策、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7.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之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8.保证承担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9.乙方同意并负责自行就上述第三条第6款所列条款与公司直接洽商处理,以便取得公司对本协议地位转让作出的同意,并保证无论结果如何,均按本《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条文及时限缴付转让价款进行交易,对已缴付予甲方之部分或全部交易款项,亦不得因此而要求返还。

  第五条合同地位转让基准日

  以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价款付清之日为合同地位转让基准日,转让基准日之后的《合作协议书》中本协议甲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未来乙方在所占权益比例的法律确认、合作项目的经营运作等等一概由乙方和公司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将乙方所交来之首期转让价款尽归甲方所有。

  3.乙方付清转让价款,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交易即告完成,此后,乙方不得因其在《合作协议书》中权益无法完全实现或基于《合作协议书》所可能遭受之任何损害而要求甲方返还转让价款又或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转让标的的不存在、不真实引起的损失、责任除外。

  第七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事宜及所涉及的一切有关甲方、乙方和合作项目的任何信息予以保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但必须向项目合作方、法律顾问、财务顾问披露的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九条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暂定名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的合作形式如下:

  甲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以及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法律行政手续,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开发运作,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向本项目提供合作投资资金,与甲方共同经营本项目,并独立享有本项目的利润。

  甲乙双方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为:。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2、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的内容一致。

  3、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办理施工许可证、本项目建设开发(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临时供水供电的水电费等费用),以及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费用,包括办不限于行政费用、建设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5、甲方应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6、甲方应将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款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合作开发事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乙方依约提供的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以确保乙方对本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形式约定的合作投资资金。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享有监督管理权,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包括开发土地、建设项目、销售房产等过程)提供咨询以及相关协助。

  3、乙方定期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监督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申请施工许可、施工管理、建设管理、开发协调等相关工作,以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共同保管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投资形式、利润分配

  1、乙方对本项目投资最高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2、付款方式为:。

  3、乙方对本项目享有的利润分配为:。

  第六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为保证乙方能迅速进入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及时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和进行项目开发准备工作,方便乙方日后监督管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双方确认甲方移交的资料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甲方移交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银行帐户等相关甲方资质文件。

  (2)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质证件;

  (3)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相关项目资料。

  3、甲方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项目资料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提供投资资金导致本项目无法建设开发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3、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向乙方分配利润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市(地块编号:)拥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现已完成工程行象进度为。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

  (1)出售

  (2)交换

  2、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建设权。

  3、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单价元/㎡,总金额为元。

  付款方式为分次,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第二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并于年月日前全部交完。

  4、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批件(详见附件1、项目批件明细表)。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文件(详见附件2、项目批件明细表)。

  (3)于年月日向乙方办理资料与场地移交。

  5、乙方的责任

  (1)依据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批件,按时向土地、规划、建设部门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于年月日会同甲方办理资料与场地接收事宜。

  (3)自本项目移交之日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6、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7、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与义务的`有关规定。

  8、乙方从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部由甲方负责。

  9、房地产项目转让中所发生的税费由负责缴纳。

  10.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处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经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批准乙方正式取得土地、开发、建设经营权。

  1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房地产开发建设主管部门权、公证处各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 篇6

  项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合作开发协议书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自愿、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就 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2、用地位置: (详见附图)。

  3、用地范围: 。

  4、用地性质: 用地。

  5、期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 面积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为 座,建筑高度为 层、建筑为 楼,建筑高度为 层,地下建筑为。

  6、甲方己于 年 月 日取得了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具体规划条件和物业形态在依据市场调研和现场条件及相关规定由乙方具体制定,开发周期依据市场形势及销售状况予以确定。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商定,由乙方投入 万元注入 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施工建设项目。

  2、开发项目的土地摘牌、报建审批等建设手续的办理均以项目公司进行办理。

  3、甲方以上述宗地做为投资,每亩地按当地对该宗地的土地基价确定为 万元每亩折算作为其总体投资计 万元,该开发项目后续所需全部资金由乙方和项目公司解决,甲方占投资比例 %,乙方占投资比例 %。

  4、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组建联合开发项目附团队,乙方委派总经理 名负责本项目的全面开发工作。甲方委派副经理 名,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乙方委派会计 名,甲方委派出纳 名,另设工程科、办公室等,人员另行聘任。

  5、印鉴管理:

  1、项目公司的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等相关印章由办公室主任统一掌管,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盖章。

  2、财务印章由会计掌管,出纳掌管个人印鉴,在款项支取时,由会计、出纳共同盖章方可支取。

  6、费用支出办法:

  凡涉及项目工程费用,根据所签定的各类合同中的付款要求,经甲、乙双方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支付,凡日常业务费用由经办人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报销单据时须经甲乙双方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

  7、开发项目完成后按净利润分配,甲方分得 %,乙方分

  得 %,在项目有闲置资金时,可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双方商议一致后提前分配。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等方面的关系。

  2、负责房屋拆迁工作,并保证 内完成。

  3、负责该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招、拍、挂并保证 办理完成土地使用证确权工作。

  4、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保证容积率达到 以下。

  5、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该项目完工后的所有建筑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

  6、负责落实 政府以各种名义对开发企业的优惠政策,保证甲方与 签订的合同中所享受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项目公司。

  7、协助乙方办理银行按揭,协助完成预期销售目标。

  8、负责回迁户的信访工作等。

  9、协助乙方商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10、协助乙方对所有合同的签订。

  11、协助乙方对整个项目的质量监督及签证工作。

  12、甲方必须保证该项目的正常运作(除不可抗拒政策变化、资金问题、市场行情外),其它情况造成项目无法运作,给乙方

  和项目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及时返回乙方投资款及赔偿金。

  1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其他事项。

  二、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取得土地使用证后的整体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营销、物业等全部后期工作。

  2、负责项目报建审批、建设施工等费用的投入。

  3、负责回迁楼建设及拆迁资金的投入。

  4、负责项目的资金及财务管理。

  5、负责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售楼处的投入。

  6、负责项目所有合同的签订。

  7、负责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竣工结算。

  8、负责交纳本项目开发环节所有税费。

  9、负责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签订工作。

  10、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其他事项。

  五、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机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需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确认由原告方法院管辖。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加盖本协议所盖印章的书面认可,乙方任何人员就本协议相关条款向甲方作出的任何保证、承诺及变更均不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十一、本协议生效之后二个月内,本项目的开发必须进入实质性运作。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土地使用权人为:。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拟建工程,规划占地平方米,位于地块端。

  拟建工程,规划占地平方米,位于地块端。

  第四条合作方式

  1、方提供用地,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乙方分得,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预收款万元;乙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2、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方向方支付总投资的%,内含定金万元,合计万元;

  3、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方向方支付总投资的%,内含定金万元,合计万元。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1、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3、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4、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6、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房地产 篇8

  甲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郭,主任。

  乙方

  为强化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提高贷款管理信息化水平,节省贷款管理人财物力,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发贷款管理软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软件,软件定名为“县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系统”。

  二、甲方负责提出功能模块、软件功能等设计框架,并提供开发必须的硬件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乙方负责软件程序编写、调试等,乙方软件编写应符合网络版多用户要求,能够在uni操作平台下正常运行。

  四、乙方应按照软件设计标准进行编程,保证软件符合甲方贷款管理要求,不得在程序中加入限制软件正常使用的代码。

  五、合作开发最终形成的软件著作权归甲方享有,甲方因此给付乙方工作报酬元。乙方享有软件的署名权,甲方在推介软件时如对创作人员进行说明,应当标明乙方的姓名。

  六、软件调试成功,乙方应根据软件功能编制软件说明书,详细介绍各模块操作方法,让使用人员尽快掌握。

  七、软件开发成功后,如需增加、变更或删除部分功能,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负责对软件程序进行修订,修订时甲方提供必需的设备和费用,但不向乙方支付报酬。

  八、甲方可以自行将软件许可其他单位使用,但所获收益,由甲乙双方分别按照 的比例分配,软件增加功能的,甲方可适当对乙方进行奖励。

  九、乙方不得自行许可其他单位使用开发的软件,但可联系使用客户,由甲方与客户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所获收益按照本协议书第八条约定的比例分配。

  十、软件开发完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软件许可他人使用,不得向他人转让或赠送软件、源代码和说明书,不得向他人传授本软件设计和反向工程技术。

  十一、软件开发完成,乙方应将软件安装程序、软件源程序代码和软件说明书交付给甲方,并负责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

  十二、甲乙双方初步约定软件开发期限至 年 月 日,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在该期限内交付,如未能如期交付,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交付期限。

  十三、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乙方丧失依据本协议第八条和第九条所享有的软件许可收益权。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市区街亩(计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街的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置业有限公司的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区,东至街,西至街,南至巷,北至米规划路。

  (二)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三)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年。

  (四)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亩(计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米(航空限高-米),其中:

  1.一期用地亩(计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平方米。

  2.二期用地亩(计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平方米。

  (五)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一)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号“”。

  (二)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年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规划局的

  规土证字年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年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四)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五)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六)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七)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八)乙方已于年月日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年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十一)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卫生局的卫预审字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十二)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号便函。

  (十三)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立项字()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十四)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十五)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公安局的沈消审()第()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十六)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号《投资许可证》。

  (十七)乙方已于年月日取得的批复。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万元人民币。其中万元作为乙方对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年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

  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 付款及付款条件

  (一)本协议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二)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乙方向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协议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沈阳置业有限公司。

  (三)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

  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 篇10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 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 (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房屋设施使用费 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乙方委托代理人一份,X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代理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经办人: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风险告知:需要注意的细节是要明确找购房合同中,你要购买的房产的真正产权人究竟是谁,这一个对象的确认是购房合同能够成立的一个重要保障。如果房屋真正的产权人并不是和你签署合同的这个人,在法律上这份合同的签署是无效的。通常情况下,在正规房产商处购置的房产产权所属应该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是通过中介进行签约也要看清该中介的资质和执照,并且一定不要忘记检查该中介有没有房产商的正式授权书,只有这样才能真的确定该合同有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元(其中:征地费元、开发费元,建安费元)。投入资金规模元,甲方出资元,预收款元;乙方出资元,预收款元。

  三、各方责任

  甲方:。

  乙方:。

  四、经营方式:。

  五、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计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最后一次还款时,费随本清。

  六、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七、利润分配:。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行开户管理,双方确认行有权监督资金使用。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份。合同副本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各存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地产联合开发合作协议书 篇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海南教师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负责投资开发,乙方给予甲方固定回报,承担全部项目开发费用。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预付甲方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合作的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年月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购买)方式取得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商住、容积率为、计划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

  2.由乙方提供建房资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属工程。

  第二条合作建房

  1.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约28万平米的办公(或商业、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价以国家预算计算(不降点),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条建房资金

  1.工程建设资金预计为人民币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2.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1.工程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但需经得乙方通过设计方案,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

  2.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15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内开工,并在第1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利益分成

  1.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价格交由乙方销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资金,乙方找差价补足甲方每个建筑平米4200元。

  2.超出每平米4200元销售以外的溢价,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销售税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销售房款所得,除保证正常施工外优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价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内开工、或在第1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的,乙方工期顺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1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实用 篇14

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技术合同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投资总额: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X%;乙方占X%。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

(注:当事人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或全体当事人决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X%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X%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4、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它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X%;乙方负担X%。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XXXXXX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乙方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资料手续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适用法律范围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协议书 篇15

  甲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公司

  住址:

  乙方:(以下称乙方)

  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是(地块名称)土地使用权的唯一合法持有者,乙方用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甲方进行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为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开发项目地段、面积、定价。

  双方合作开发土地的总面积㎡。土地四至为:。

  其中,乙方个人所有土地使用权归有亩,土地性质为,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四至为:。甲乙双方协议定价为15万(人民币)/亩,共计元。

  第二条合作方式

  1、设立项目部

  双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下设项目部,具体命名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通过办理合法手续设立。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授权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甲方投资人组成,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

  2、合作模式

  甲方进行资金投入并全面负责项目筹备及运营,乙方用自有(地块名称)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在项目结束后,从总收入中收回双方投资,利润按合同约定分成。如有亏损,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

  第三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出资时间

  甲方愿意出资元,占双方出资额的%。

  乙方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双方一致同意土地使用权作价15万(人民币)亩,共计元,占双方出资额的`%。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日内预付乙方元人民币土地使用费用(后期结算在乙方投资中扣除),资金到位后,乙方须将用于合作开发地块的土地中自己具有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土地取得文件及产权证交由甲方保管。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将上述土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清理完毕,并符合开发标准(地面附着物及建筑无赔偿或补偿)。

  3、因合作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等情况,乙方负责过程中与村委会及土地四邻的征收、补偿、谈判等方面事宜,甲方负责资金投入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等手续

  4、合作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如果需要融资,可用土地使用权证作为抵押。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保证如下

  1、乙方保证其持有的并将与给甲方进行合作的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完善的,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它瑕疵。

  2、乙方保证其已用适当方式告知甲方一切有关可能会影响甲方权益的事项,诸如有关重要合同、法律诉讼等。如果存在告知不全或隐瞒未告,乙方愿意承担因告知不实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用于合作的地块,在本协议签订前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并保证不涉及漏税等违法行为,土地使用权属于乙方个人所有。

  第六条利润的分配

  甲方双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完成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支付乙方土地使用权投资(属于开发成本)。取得的利润,应该按的比例进行分配,即甲方得75%,乙方得25%。同时,应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分配利润:利润=销售收入+其他收入-开发成本-其他开发费用-应缴各种税金。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终止

  1、经双方协商,可变更、终止本合同。

  2、任何有关本协议的变更事项,均须以书面的形式经双方签署后方能生效。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未能适当地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守约方全部损失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2、在违约事项属于可补救的情况下,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根据对方要求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进行补救。

  第九条本协议文本及效力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和乙方产生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在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乙方:

  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