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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合同【精品14篇】

时间:2023-07-09 06:30:39 入党申请书

  【导语】在商业合作中,项目委托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以下是热心网友“ca7”分享的项目委托合同(共14篇),供大家品鉴。

项目委托合同

项目委托合同委托项目协议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 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

  联系电话:

  送样员:

  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x)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元,透支额度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履行地及结算

  4.1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4.2 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 第五条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5.1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乙方解决。

  5.2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6.1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6.2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 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 第八条 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 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 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 垫款处理

  11.1 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11.2 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 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 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 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 仲裁

  16.1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另由双方协商修正补充。甲方:

  甲方代表:

  年月日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生产“”系列饮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加工费用。

  加工费按元/瓶,以每箱元(每箱瓶,核算加工费按箱计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内容物及包装原材料(包括瓶、标、箱、盖、封箱胶带等包装物),乙方负责水、电、蒸汽的供应和配料、加工、封盖、喷码、套标、装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数量。

  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为加工量。

  五、结算方式。

  每月20日,有双方保管、会计人员根据生产及耗损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计算加工费。

  计算方式:实际加工数量(箱)*加工费(箱)-超耗料费=应付加工费,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加工费,甲方以现金或者汇票支付。

  六、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样版和标准制作。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只要产品达成甲乙双方所确认的样版和标准,皆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4、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6、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七、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八、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产品发货日期在乙方仓库进行交货,由甲方派驻发货人员与乙方仓库人员按共同清点产品数量签署交货凭证。

  九、物料耗损标准。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耗损应控制在原浆2%、盖2%、包装箱3%,瓶2%、标签2%以内,超耗部分从加工费中扣除。因瓶子质量所造成的耗损(需瓶厂认可),不属2%耗损控制范围。

  十、装卸。

  甲方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装卸,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机械予以协助。

  十一、仓储。

  乙方负责成品的仓储工作,产品在发运前由乙方负责仓储保管,产品所有权属甲方,出库必须由双方人员共同进行。

  十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加工费后,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本旬、本月所要加工的数量等方面的生产计划,以更乙方组织生产;

  4、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内容物及包装物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参数、罐装温度等,如甲方提供PET瓶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瓶罐温度,所造成的损耗由甲方负责;

  6、甲方需留技术人员二名(联络员),对生产时发生的内容物及包装物可能出现的问题协商解决;

  7、内容物的收、发、保管由甲方负责;

  8、废旧包装物权属甲方,由甲方收集、保管、处理;

  9、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版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十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接甲方生产通知后,立即组织生产;

  3、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否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4、负责包装物的收、发、保管工作;

  5、给甲方提供仓库,库房(免费)由甲方保管内容物所用;

  6、入库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负责发货;

  7、负责为甲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住宿。

  十四、合同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字地点: 合同签字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 合同签定日期:

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及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

(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市场的行情及时调整市场的销售价格。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供货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指定形式开展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授权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代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订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合作形式

  1、项目合作:另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与我公司签订购货合同。

  2、合作区域范围: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范围内。

  三、代理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元。

  2、乙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所有合作项目均在我公司做备案,且保证货款按批次现款现货一次结清。

  四、本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平等合作关系。合同双方承诺未取得对方授权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且等同于对本合同的违约。

  2、在乙方经销区域,本合同截止后或有第三方申请该区域的区域代理则甲方有权另行发展代理商,但双方条件均等且在乙方仍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如有其它情况三方商议解决。

  3、乙方在代理合作经营甲方产品过程中,认可甲方产品及市场前景,自愿扩大经营甲方产品规模及市场,可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合同。

  六、代理业务中,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1、乙方向甲方订货,订货时预付货款的%,甲方接到订货单后开始生产,生产完毕后,甲方通知乙方结清尾款,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发货;

  2、甲方代办发货适宜,所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4、因乙方货款原因导致的产品发生功能性变化或失效,造成的全部损失有乙方承担;

  5、乙方应及时支付当期货款,不能及时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单独签订合同,甲方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解除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或签订施工类合同合同。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定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且备案后,乙方取得甲方书面确认,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经过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指定的形式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服务费,服务费为合同金额的%;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其余的%在该工程承包合同全部履约且工程结清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

  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48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

  十、优惠政策

  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销售规模,免费提供给乙方各种体系产品的展示小样块共块,宣传册、工程实例手册共本,超出部分将按成本收取费用。需制作工程样板时,按照距离远近收取工料成本费(以甲方实际报价为准)。

  十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乙方在经销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代理权。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有限技术支持和推广支持。

  4、乙方在经销期间,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5、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再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墙体材料在该经销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或甲方授权开拓下一级经销商(代理商)等工作。定期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

  2、乙方经甲方授权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类似的产品。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品牌、包装及其它资质、资格、证书、报告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代理期间,甲方有权安排名专职人员常驻乙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乙方的统一管理。常驻人员工资由乙方按元/天计算(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同时负责安排食宿。

  5、乙方在代理经销甲方产品期间凡出现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内容即认定构成违约,则甲方则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代理经销或合作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十三、合同期限

  合同的续签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终止之日前未续签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自动作废。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市场营销活动。

  十四、其它事项

  1、乙方与甲方在本合同中产品价格均不含发票税点,乙方如需发票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开具发票时税点均为20%,税点部分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中的“合同”及“合同”在本合同或合同中均表示同一意思。

  3、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达成书面合同。除本合同规定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须向对方出具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

  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本区域内的优先代理经销权,本合同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7、本合同分基本合同和附件,附件是合同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保密。此合同属保密合同,乙方不得向其它组织或个人泄露此合同的内容和模式(司法及必要的监管部门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样块及相关技术资料参数属甲方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视为违约。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示本 篇6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为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为乙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焊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学电焊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学校操场栏杆及乒乓球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学校主路东栏杆围墙进行维护维修;同时焊接安装八个乒乓球台架子。

  2、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

  三、合同工期

  1、土方开工日期:定为年月日

  2、工期要求:预计工期一个月。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按规范要求施工,并服从甲方的要求。

  2、因乙方施工原因产生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预案,该预案必须经甲方认可。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向甲方交纳1000元质量保证金。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内所有工程量按中标预算价格计算,不得擅自提价,工程实际总价不得超出中标价格,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担。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建筑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2、工程全部完成,甲方支付乙方总成工程款的70%并退还保证金;

  七、竣工验收本合同所指竣工验收合格为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内注明的通过日期。

  八、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无故停工达三天以上,且经甲方催促仍不复工的;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或文明施工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责任外,乙方还必须支付本工程造价的15%违约金》;其它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

  2、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项或退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商定条款与本合同同时有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份,双方签字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日期:

项目委托招商合同范本 篇7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共同做好 的招商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进行招商销售管理事务,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务

  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商品城,并进行独立招商运营活动。全权负责出租、经营权出售。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招商租赁的商品城为合法取得项目,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行招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条 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

  2.地址:

  3.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楼 平方米,二楼 平方米,三楼 平方米,负一层 平方米。

  4.招商方式为:出租、经营权出售。可采用的出租期限设定为:一至五年;经营权出售期限设定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5.在委托期限内,乙方须完成的招商任务为有效面积的80%,即: 平方米。有效招商面积见附件《招商布局平面图》。

  第三条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两年,自20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叁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就该项目再委托其他代理商。

  第四条 委托招商价格

  甲方确定租赁均价为 元/㎡,销售均价为 元/㎡。乙方有权根据出租、出售情况,灵活掌握、决定浮动价格,同时还可决定房源的调整。但低于均价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第五条 费用、佣金及支付

  1.费用 本合同签订前已经产生的招商、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等)由甲方负责。

  合同签定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万元作为后期招商筹备费用。该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不予干涉;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确认重新装修招商部。乙方负责提供装修方案并负责施工,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提交设计方案,甲方须在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后三日内向乙方拨付相关费用。

  2.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出租方式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代表甲方向商户收取租金。乙方收取第一年全年租金的60%作为招商佣金,40%返给甲方;第二年收取全年租金的50%作为招商佣金;50%返给甲方;

  出售经营权方式的部分,由甲方自行向商户收取购买经营权的款项。乙方按销售金额的5%收取佣金。

  乙方须按约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款项及时转交甲方;甲方也须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乙方佣金。

  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的应收款项,由甲方负责收取,但须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价位提升的,超过均价的溢价部份双方按五五分成。

  乙方已从出租方式中获取前二年佣金的,则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销售佣金及溢价分帐。

  商家直接购买经营权的,视为先租二年,后购买剩余年限的经营权。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条第2项之及的约定进行结算。

  佣金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的结算日,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须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币的形式将应付款支付给对方;若拖延支付的,则每日向对方支付所欠金额的5%0(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它费用的估算等),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 甲方负责委托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委托期内的商业管理工作;

  甲方出具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所需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乙方责任

  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商业活动政策;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商业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招商计划,安排时间表;

  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策划;

  派送宣传资料;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0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招商活动;

  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商户作出任何承诺;

  5委托期满后将所有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的终止及变更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或者乙方未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租金交付甲方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尚未招商的面积,按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第五条第项进行结算。

  2.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承担以下责任:

  按未完成的招商量占委托招商任务量的百分比承担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之、

  项的后期招商筹备费用及重新装修费用;

  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后一个月份的佣金。

  3.双方违反合同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篇8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 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容。

  1、 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 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1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 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 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元或仅支付 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拥有区域内广泛的社会资源、优秀的项目管理运作团队和可供本项目运作的资金优势。

  乙方:①拥有自主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的经验;

②品牌在国内司法取证行业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③拥有规模化的生产能力、服务机制和产品优势。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以乙方系列产品总代理名义销售乙方产品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的关系是销售代理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均属于独立的法律经济体,独立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不因本协议而过度到对方。

  2、甲方在本协议授权区域,可以以乙方总代理名义或办事处名义开展市场工作,但不得以办事处名义与客户签约;严禁使用乙方名誉私刻办事处公章进行商业活动。

  3、如因市场需要以乙方名义开展专案性工作(如投标、签约等),甲方需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乙方批准后提供相关专案授权书面证明,甲方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乙方名义开展工作。

  4、未遵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字样注册任何形式的经营机构,否则,乙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直至以侵权行为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5、甲方作为乙方区域独家总代理,乙方将相应区域内的所有既有客户均交付甲方维护,该客户(含产品经销商、最终用户)和未来开发的各类客户。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此协议期满后,甲方可于期满前十五天申请再行续订协议,否则协议自行终止。

三、代理条件及规定

  1、甲乙双方就系列产品项目的代理协议期限为一年。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金额支付代理年费伍拾万圆。该笔资金作为甲方的预付货款,当货款使用完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代理年费补齐,否则本协议无效。

  3、甲方签订本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代理年费伍拾万到乙方指定帐号,做为本协议的履约和区域市场的独代保证,否则本协议无效。

  4、代理年费退回:本协议终止后,甲方结清所有货款后乙方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退回甲方。

  5、甲方在代理乙方产品时,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外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甲方都应将其转交给其它区域代理商,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系列产品的技术信息及最新报价。

  2、甲方对乙方的价格及销售政策有保密及维护的义务。

  3、甲方应主动向用户提供完善及有效的售后服务,并定期向用户进行售后的电话查询。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经销计划,反馈产品的市场状况,以便乙方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并调整市场策略。

  5、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责任维护乙方公司的渠道体系、价格体系以及市场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乙方或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产品形象的行为。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将向其他合作伙伴公开公布甲方违约行为,并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6、甲方有义务对代理区域内的分销商和最终用户进行产品技术培训。

  7、除乙方明确要求,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产品包装、序列号、产品标识、

  8、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号。若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不再续约,甲方不能再对外宣称自己为乙方的代理商。任何未经乙方许可的宣传和署名,将被视为恶意的商业行为。

  9、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代理身份转让于他人。

  10、甲方保证不将所代理产品销售至代理区域以外,如有上述事实发生,甲方需对其他区域代理商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甲方需在授权区域内完成不低于51%的市场占有率;如在签约后较长时间内甲方代理业绩无法达标,乙方有权收回本协议的总代资格终止本协议;甲方不再享受总代理政策,乙方收回原交给甲方代维客户,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涉。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代理产品的`供货。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和更新所代理产品的价格体系清单。

  3、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服务培训,并尽力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解答有关产品功能。性能相关的问题。

  4、乙方提供代理产品的维修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销售情况及时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其业务销售情况来评估代理商授权资格。

  6、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协议确定的授权区域内的唯一代理商。

  7、若在代理期内发生其他省份授权代理商跨区销售的事实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乙方会要求其他区域代理商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会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

六、货款结算

  甲方订购产品货款从代理年费中冲减,代理年费用完时,须按约定进行补充。

七、价格管理和约定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总经销价,该价格为交货价,从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运费由甲方支付(具体细则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随时调整部分产品总经销价,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市场秩序的管理

  1、乙方保护甲方正式代理商情况下签约其他省份的总代理权。

  2、本独家经营权仅限所签约指定产品的独家经营权,非签约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开发不受本协议约束。

九、订单、发货、质检、换货的规定

  1、乙方受理甲方订单的依据为甲方指定有效业务接口人的签名传真经确认后乙方予以下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下单。

  2、在要求现款提货情况下,乙方严格执行现款发货原则,否则乙方拒绝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确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在收到货物的三天时间内,书面要求乙方换货,乙方查实后应予以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运费;过期乙方概不受理甲方的换货申请。

十、售后服务规定

  1、甲方支付的代理年费中,预留1/10作为售后周转配件保证金。该保证金不作为预付货款,不可以进行货款充抵。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周转部件、设备应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借货协议的条款进行约束。并且及时将问题部件及设备如数返回乙方。

  3、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应退回乙方所有配件,经乙方确认无误,无损。该保证金退回甲方。否则,乙方按照相关部件成本价格予以扣除。

  4、乙方为售出的产品进行一个自然年内的免费保修(产品保修期以乙方出厂日期为准),过保产品按国家三包法相关约定进行维修。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具体事项和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对方均有权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如一方出现严重违约或确实不能完成本协议义务,对方有权提前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地定于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4、乙方为了业务发展所出台的涉及本协议中的合理的管理规定、政策等一经宣布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项目承包、建设单位):

  乙方(受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一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合同金额: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之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与甲方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四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1、工程前期。

  2、项目施工策划。

  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人员架构组织。

  4、施工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5、合同管理、过程资料管理(协助甲方完成过程中的合同签订,

  甲方具有合同签订的控制权)。

  6、工程进度管理。

  7、工程质量管理。

  8、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如甲方要求自己后期自行负责,可将词条更换为:乙方为甲方培养自有团队)。

  9、乙方按期向甲方递交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七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詹 稳先生(简历附后)为带头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组织架构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乙双方协商由于甲方原因或项目需求时对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如未按时完工,服务时间时间自 至 。

  第九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管理团队内之内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非团队内成员产生费用与乙方无关。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

  5、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的业绩确实优秀,乙方自始至终全心全意遵守从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带来附加利益,甲乙双方应友好讨论给予乙方额外绩效奖励以激发乙方管理人员的能动性。

  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产品资源、技术资源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

“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无偿延期项目服务日期。

  3、除非甲乙双方协商将合同中止,或因甲乙方如出现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亦可终止。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及时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或期满,且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管理内容,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项目委托协议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相关工作委托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担的(国家林业局)委托的 工作,因甲方 ,甲方将部分工作任务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范围如下:(工作范围应具体明确)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等)。(注意给甲方完成项目、向国家林业局交付工作成果留有时间余地)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组制定的总体框架完成工作,其工作成果应当达到甲方项目规定的要求。(项目工作成果的要求如下或详见合同附件)

  五、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因乙方未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及其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报酬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七、乙方完成委托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果的专利申请权、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向第三方扩散或转让有关工作成果。

  八、如乙方未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或工作成果达不到项目的规定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12

  (以下简称客户方)现同意委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N), 在工程中负责室内整体配饰设计工作。

  以过去数次会谈及客户发出文件作为依据,暂定的服务范围及时间为基础,合同总金额约为。最终的服务范围、时间、总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细节会在正式合同上说明。正式合同应在本委托书基础上签订,并在本委托书签订后三十天内完成。

  客户方同意在签订此委托书后三天内支付作为合同的订金。此订金会在合同的首期付款中扣除。如客户方在签订合同前决定终止此委托书,此订金是不予以退还。

  此委托书为客户方通知SN公司开始提供服务的正式通知。如客户方在签订合同前决定终止此委托书,客户方同意按SN已提供的服务量来赔偿SN公司的损失。

  客户方名称(盖章):

  日期:

  签名人姓名:

  签名人职务:

项目委托合同书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完成业主委托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甲方项目经理职责,代为甲方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义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标准的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

  乙方代表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对甲方委托管理的装饰装修工程实施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方式的施工承包管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佣金

  甲方按乙方管理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支付佣金。

  (一) 佣金标准

  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乙方佣金:

  1,甲方按乙方所负责的装修工程结算总价%向乙方支付佣金。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2,甲方按乙方所负责的装修工程的内部结算总价扣除材料费,人工费用后,用余额作为佣金支付乙方。内部结算价由甲方策动或参照行业惯例标准指定;乙方负责承担内部结算总价的税费。 甲方鼓励乙方采用科技的管理措施,在优质高效服务业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成本。

  ( 二)佣金支付时间

  1, 乙方履行完主合同全部义务,所负责的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与甲方完成,结清全部工程款并完税后七个工作日内计算和支付;

  2, 甲方在乙方应得佣金中扣除主合同约定的保修金(主合同没有约定时,按装修工程结算总价的 %计算,当该项目解除责任后一周内向乙方结算保修金;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不能按主合同及本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委托任务的;

  2.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甲方委托任务的;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定制度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4.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和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乙方炒单、卖单、私自承揽装修工程施工的;

  6. 乙方私自购买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对甲方利益和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7. 乙方在六个月内两次被业主要求或甲方决定撤换的;

  8.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 乙方患病或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10.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佣金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 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2,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 乙方死亡。

  (五) 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 重新订立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合同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合同。

  (七)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需要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甲方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佣金的,除全部支付乙方佣金外,还应支付相当于佣金 %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监督、考核和分级管理。

  3、甲方协助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参加乙方组织的现场交底,协助和监督乙方施工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乙方工地的施工质量和安全,对乙方施工项目实施中间验收、隐蔽验收、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参加乙方竣工移交。

  4、甲方制定考核派单管理办法,根据装修工程任务量,按分级、考核情况向乙方委托装修施工任务。

  5、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向乙方集中陪送装修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负责。甲方应不断优化材料采购渠道,努力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

  6、甲方为委托乙方管理施工的装修项目提供设计服务。

  7、如经甲方或业主认定,乙方已经或有潜在的可能五月法继续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标准履行主合同,甲方有权撤换乙方,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8、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违反主合同约定,给业主,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9、己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小写:元)(不计利息)。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4,5,6项解除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

  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30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其他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该保证金5000元在乙方负责的最后一个工地解除保修责任后一周内退还;

  2、根据工程需要或业主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材料计划),经甲方审核后交业主审定;

  3、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做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质量、工期、材料和工艺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4、乙方必须在每个施工工地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该负责人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且最多只能负责同属一个行政区的两个工地,其费用及其它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先经过甲方的培训,经培训合格且持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件后才可参与施工,施工期间若出现施工人员不足时,为不影响工程进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临时再聘请施工工人。所有施工工人的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材料陪送目录,使用甲方统一陪送的材料。不在甲方材料配送目录内的材料,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可自行采购,并自行承担质量责任、经济责任及其他责任;

  7、负责装修工程款的催缴。业主未按时缴纳工程款时,需积极催缴并采取即使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8、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9、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0、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违反主合同约定,给业主、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够均由乙方承担。

  六、处罚与奖励:

  1、甲方有权按相关管理规定和处罚标准就乙方所负责工地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问题对乙方实施处罚;

  2、乙方按期、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施工工地达到管理有序,质量优良,且业主按时接清工程款的,甲方可视情况,酌情给予乙方奖励。

  七、其它:

  1、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其劳动就业和安全保障等风险和责任;

  2、乙方的采购、用工行为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和义务;

  3、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要求或根据项目管理需要,代乙方支付工人工资,工伤保险和材料费用等。但不代表甲方对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人承担责任或义务。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栓放协商解决。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鸦或代签无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篇14

  委托方(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1.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

  2.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

  3.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4.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项解决。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