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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聘用合同【精华12篇】

时间:2023-07-12 10:06:09 入党申请书

  【导语】单位聘用合同是指雇主与员工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以下是网友“ttgrw7403”分享的单位聘用合同(共12篇),供大家赏析。

单位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篇1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117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约定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双方就岗位变更事宜作如下约定:。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未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规定前,医疗期参照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为无效,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款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本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经协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业的。

  经济补偿金应以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甲方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乙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二)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违反服务期约定和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标准为:

  (三)甲方未按照规定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对培训费用没有约定的,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但不得超过为乙方培训的实际支出,并按乙方培训后回单位服务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用20%的比例计算。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档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2

  编号: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填写说明?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35号)和_______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金、医疗金、养老金以及其他社会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聘用合同模板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负 责 人

  电 话

  乙方(应聘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 岗位从事 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拥有知识产权(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有明确规定的或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4、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上规定的工作培训条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职工,享受学院和甲方在政治、学术、教学和科研经费支配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2、乙方享受学院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5、其它: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以后随工作变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乙方协商再作调整。

  2、乙方享受所聘岗位与聘任层次相对应的岗位津贴,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其它津贴。

  3、乙方因工负伤、致残及职业病的待遇,探亲、结婚、丧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的报销标准和医疗期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1、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及自己贡献情况认为有关条款需要变更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负伤,医疗期欺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履行公民义务,批准应征入伍的。

  (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甲方对作为优秀人才引进的乙方,根据其学历层次、教学和科研水平,按照《陕西教育学院优秀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住房、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费用。

  2、乙方在聘期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乙方违反约定,需向甲方退还有关费用,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补偿费和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赔偿金确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组提交《陕西教育学院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调解,或向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学院人事处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聘用合同模板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年。20年5月至20年5月。

  二、岗位职务及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工作,担任出纳职务,附《力城公司管理负责人责任书》。

  第三条乙方应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及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工实行月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定有关工作规范。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此项费用。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对乙方进行薪酬分配。

  第八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元。并视经营情况和乙方贡献大小向乙方发放相应数量的奖金。

  第九条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换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条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临时下岗待工的,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生活费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负伤,其工资及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做有损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四条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甲方可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因乙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合同期内甲方需对乙方作升(降)职的,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有违反本合同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情节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代表或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条第一款解除合同后,甲方在六个月内再录用人员的,应优先录用乙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当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的,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一方或双方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也可直接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九条甲方所制订的《力城公司管理负责人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所有制性质: 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毕业时间和学校: 专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 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 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止(空白内选填年 月 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

  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6个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三、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乙方档案。本合同如经鉴证,则应当交鉴证机构留存1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或者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鉴证人员:

  (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员工聘用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家庭住址: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司员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性质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及考核目标

  全年任务为月工资

  一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发工资或押金,完成任务后按等级提取业务提成。

  干满一年后完成岗位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险。(具体任务标准如下)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企业管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自合同签订后期满一年后,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公司员工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元。合同期满,甲方不正式聘用乙方,或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未对甲方造成损失,并办理好财务移交手续,甲方在三天内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xxx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签订日期:

单位聘用合同书 篇7

  受聘人员:身份证号码:聘用单位因工作需要,聘用同志为(聘用)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受聘人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三、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受聘人员年满60周岁的。

  五、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受聘人员有权利解除合同。

  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受聘人员需中途终止合同,要提前半个月的时间以递交书面报告的形式申请辞职(没有以书面形式递交上请辞的视为自动离岗)。递交辞职信后,本人本月工资要等待到下个月发放工资时才统一发放。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七、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两方盖章合同方能生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九、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从订立之日起生效。

  聘用单位(盖章)受聘人员(签字)

  法人代表(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签章):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篇8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名称:

  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年月:

  (委托代理人)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家庭住址:

  XX编码:

  XX编码: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聘用合同 篇9

  甲方:市办(聘方)乙方:(受聘方)

  因甲方工作需要,需聘请乙方做兼职会计,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从20年月1日至20年月31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以办理续签事宜。

  二、报酬: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00元,在每月财务报表完成后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与财务有关的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4、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会计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单位)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5、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6、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单位)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办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

  7、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五、其它

1、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满意时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2、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3、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时。

  4、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完业务交接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甲方:(聘方)乙方:(受聘方)

  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聘用单位合同 篇10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填写说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从事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三),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四),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附件五)。

  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

  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

  2、

………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二)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三、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变更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聘用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1、

  2、

  3、

………

  聘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聘用合同 篇11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名称: 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年月:

(委托代理人)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 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保险。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 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者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 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 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 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 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 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 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定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 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 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 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 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 在续定聘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是因工(公)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定聘用合同的,甲方应当续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定聘用合同。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定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 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 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 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

  第二十九条 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培训费的补偿金额为: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 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 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八、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定机关意见

  鉴证机关印章

  鉴证员印章

  年月日

  聘 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聘 用 合 同 变 更 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单位聘用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方(聘用人员)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工作要求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聘用 岗位需要,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 。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和要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忠实履行工

  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

  2、实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第六条 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六编〔20xx〕35号文件规定,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每月 元。薪酬包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实行打卡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薪酬中代为扣缴。

  第九条 甲方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建立聘用人员带薪休假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10%执行(缴存基数为基本工资)。

  第十条 乙方因工死亡、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乙方因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依法服兵役的,可以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因学习、就业、健康等其它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本合同:

  1、聘用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用人单位没有岗位安排的;

  2、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或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

  2、聘用人员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3、聘用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