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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精品14篇)

时间:2023-07-14 14:38:29 入党申请书

  【简介】每当我们涉足国际贸易合同时,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了解如何恰当地起草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那么,国际贸易合同应该如何书写,才能够体现专业与礼貌呢?以下是热心网友“nifcz85”整理的国际贸易合同(共14篇),供大家参阅。

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三条 乙方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保质期限内不发生食品

  质量变异;否则,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包装标准: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需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

  定地点(限上海市区)。

  第六条 检验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第七条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 收到货物后天,甲方支付元余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卫生部门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乙方保证所售食品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如因所售食品产生商标权等权利争议,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受卖人(甲方):

  乙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际贸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客户,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客户,本单客户是上海市金轩进出口实业公司。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 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 客户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客户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 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 C&F或 CIF条款”执行与客户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打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饭费,招待费等。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监督生产。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需支付该合同成交额的30%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 本次合同工件总数为十万件报价为RMB60/件,乙方收取佣金为 ,共计 万元 。

  (2) 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计 万元。剩余70%在甲方每月收到货款五天内通知乙方并将钱打入乙方帐户,额度为总佣金的10%。(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若为全额信用证,则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天内支付总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客户,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协商或或征得乙方同意除外。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

  在乙方联系好业务甲方开始生产和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若是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涂改,涂改处视无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续!

  甲方 :

  乙方:

  日期:

国际贸易合同 篇3

  招标公告 日期

  贷款号

  合同号

  1.××(借方名称)已经从亚洲开发银行申请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支付的贷款,准备用××项目的建设中,贷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符合××合同条款下的货物采购。

  2.××(买方名称)现邀请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国中合格的投标者就此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

  3.对此投标感兴趣的投标者请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交清××的款项后即可买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售款概不退还。(标书发放机构通讯地址……)

  4.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于×月××日上午×时前收到,其中必须包括占投标总价2%或标书中规定的比率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兹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开标地址)公开开标。

  5.(买方名称)对投标者在投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者名称)

  地址: 电传:

  电报挂号: 电话: 投标书(范例)

  投标书 致(招标者名称、地址)

  敬启者:

  仔细研究了有关上述合同的招标文件后,我本投标书签署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和运送总价为×××金额的货物(货物名称)。本投标书的签署人被授权代表投标者(投标者名称、地址、邮编),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号)的规定,向你们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份。

  ①投标价格表

  ②资格预审材料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提交数额为合同总额××%的履约保函×××美元,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受本标的约束。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在投标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得到中标通知后,没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与招标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者名称)没收。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书面授标通知将成为约束我们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期它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

  19年月日

  签字

  签字人职务

  授权代表×××在此投标书签字

  证人签字

  (证人地址)

   货物价格表(范例) 例1

  买方国内货物报价表

  投标者名称: 招标编号: 页码:

  ┌————┬——┬——┬————┬———┬—————————┐

  │ 1 │2 │3 │ 4 │ 5 │ 6 │

  ├————┼——┼——┼————┼———┼—————————┤

  │货物名称│规格│产地│ 数量 │单价│总价(第4栏×第5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标总额 │

  └—————————————————————————————┘

  投标者签名

  注意:如果单价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

  例2

  进口货物报价表

  投标者名称: 招标编号: 页码: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货物名称│规 格│产地│数 量│单 价│总价(第4栏×第5栏│进口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标总额 │

  └—————————————————————————————————┘

  投标者签名

  注意:如果单价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 合同(范例)

  合同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19年月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用阿拉伯数字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以及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

  以资证明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买方证人(签字)

  卖方证人(签字)

  地址:日期:

   投标保证金保函

  投标保证金保函致(招标者名称)

  号招标项下供应(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

  本保证金在此作为投标者(投标者名称,以下简称投标者)向招标者(招标者名称)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的投标保证金。

  (银行名称)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本行,本行继承人及本行的受让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后,立刻无追索权地向你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百分比),金额为(具体金额)的款项。

  a)投标者投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书,或

  b)在得到合同授予通知后,投标者未能和你方签订合同,或

  c)投标者中标后,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日历日内出具可以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不言而喻,本保函从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该日起的日历日内有效,和在经你方与投标者同意并通知本担保人的任何延长时间内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并/或解除本保函。

  19年月日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的正式授权签字人

  公章

  日期:

  地址:

   履约保证金保函

  履约保证金保函 致(买方名称)

  根据年月日签署的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供方名称)已承诺提供(货物名称)。

  按照你们所签署合同的规定,供方将向你们提交一份由认可的银行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所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以保证供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

  鉴于我行已同意给供方开具履约保函,我们谨在此确认我行为担保方,并代表供方负责提供最高额为(保函全额数)的保证金。我们保证,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说明供方违约要求赔偿的通知后,我行将毫无争议地,在不超过(保函金额数)的保证金。我们保证,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说明供方违约要求赔偿的通知后,我行将毫无争议地,在不超过保函最高金额的范围内,立即向你方支付要求赔偿的金额,而不需要你方陈述任何理由或原因。

  本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担保方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地址:

国际贸易采购合同 篇4

  卖方:(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 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 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 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 交货:

  1.交货期为;

  2.装运港 。

  第六条 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 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 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 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方告知理由。

  第九条 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 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 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应遵照 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 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 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 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 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1.物品名:

  2.货物规格: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

  5.总值: (每公吨价为 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

  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 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 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 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

  签字:

  年月日

  乙方代表:

  签字:

  年月日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 篇5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甲方: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辅料

  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

  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起运抵

  甲方制成品于日前运往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六、保险费负担

  

  七、付款方式

  

  八、包装要求

  

  九、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份,由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六份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国际贸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客户,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客户,本单客户是上海市金轩进出口实业公司。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 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 客户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客户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 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 C&F或 CIF条款”执行与客户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打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饭费,招待费等。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监督生产。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需支付该合同成交额的30%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 本次合同工件总数为十万件报价为RMB60/件,乙方收取佣金为 ,共计 万元 。

  (2) 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计 万元。剩余70%在甲方每月收到货款五天内通知乙方并将钱打入乙方帐户,额度为总佣金的10%。(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若为全额信用证,则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天内支付总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客户,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协商或或征得乙方同意除外。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

  在乙方联系好业务甲方开始生产和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若是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涂改,涂改处视无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续!

  甲方 :

  乙方:

  日期:

国际贸易实务销售合同 篇7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间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合适的海外客商推销空气清新机产品。

  第二条 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该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担保,甲方应该严格按照国际贸易术语中的“FOB、CIF”等条款与海外客商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支付的佣金包括乙方的居间活动费用及相关费用。

  (2)甲方同意对于客户第一个订单按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3)给付方式与时间:在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并拿到海外客商开出的符合要求的信用证后,甲方应该支付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执行完后在15天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身份证明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客户,并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买卖合同的成立。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5)收取佣金时,应向甲方开具规范的收据。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五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海外客商与甲方未签订书 面买卖合同且未开出符合约定的信用证,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海外客商为非法经营或未满足甲方的特定要求的,退还已收取佣金。

  (4)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的第三条的第(2)项执行,逾期应该支付乙方滞纳金:总佣金的千分之五/天。

  (6)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清新机业务,甲方从第二单起之后的订单,将按合同金额的2%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意接受合同成交金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海外客商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国际贸易食品采购合同 篇8

  甲方(需方):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食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经双方的协商订制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数量、价款:

  1、品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

  2、数量、价格:订购数量箱,每箱单价元。

  3、总计价款:人民币元。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五、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由甲方提出用量计划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十天内,必须按计划指定的品名、数量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国际贸易合同 篇9

  卖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买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

  第二条 包装:

  第三条 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 唛头:

  第五条 装运口岸:

  第六条 目的口岸:

  第七条 装运期限:

  第八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 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 到期。

  第九条 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 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 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 其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国际贸易合同 篇10

  甲方: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证号码: XXX

  联系电话: XXX

  乙方: XX 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证号码: XXX

  联系电话: XXX

  为保证XX公司XX生产基地万人员工食堂猪肉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生猪,乙方向甲方供给猪源。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及个体重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商定。

  第二条 生猪价格由物价局联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当猪肉市场不景气时,实行保护价收购。

  第三条 交易方式为乙方将生猪运往甲方指定地点屠宰场进行查验、称重以及资金结算,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无检疫证明、未佩戴耳标和检疫不合格生猪,如经发现乙方违反前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此类生猪入场,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第五条 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猪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为由拒绝收购乙方生猪。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交货、延期交货、不按足额交货或供

  给不合格生猪,甲方拒不收货、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须由另一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端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说明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XX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XX

  通讯地址: XX

  乙方代表(签章): XX

  通讯地址: XX

  2 年 7月18日

国际贸易合同 篇1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xxxxxx》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货物买卖事宜,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及款式

  。

  二、付款条件,现金支付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作为预付款,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货物运输到甲方物流所在地后,甲方验货成功后,支付剩余的货款7630元给乙方。即RMB:(大写:人民币:元整。);公司名称:账号:开户银行:。

  三、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用电汇或支票把货款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账户:

  四、交货方式

  交货期间:自收到订金确认之日后为日。

  交货地点:。

  五、货物运输、包装等费用

  货物的运输费、包装费及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

  因甲方原因不能提货而造成货物需要存仓的,仓储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如果甲方在检验此批货物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退还商品,乙方应无条件接收退还商品要求。如果甲方发现大小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乙方也应提供退换货服务。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所交产品匀为合格且符合合同规定。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订金后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始履行合同条例。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交货款的,则乙方不退还已收货款。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交货物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收货款,并向甲方交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逾期未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交付合同总额价款的2‰的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逾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它条款

  甲方未付清合同总价款前,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所有权仍属乙方。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所付的合同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合约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七日内甲方需将预付款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汇至乙方帐户。

  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日期:

  卖方:

  签约地点:

  地址:

  电报挂号:

  买方:

  地址:

  电报挂号: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xxxx

  2.规格:xxx

  3.数量:xxx

  4.单价:xxx

  5.总价:(大写:)xxx

  6.包装:xx

  7.装运期:xx收到信用证后天。xx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x经x至x。

  9.保险:x

  10.付款条件:x

  (1)买方须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xx天在xx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xx%。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国际贸易采购合同 篇13

  卖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买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

  第二条 包装:

  第三条 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 唛头:

  第五条 装运口岸:

  第六条 目的口岸:

  第七条 装运期限:

  第八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 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 到期。

  第九条 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 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 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 其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贸易合同 篇14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市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型机械台,以及各种其它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构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它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工厂生产的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交货期限

  甲方用 年零 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分之。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以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为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率为百分之。

  第六条 技术服务

  货物达到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商,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继续需要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 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转移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一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仲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 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一年或

  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

  中国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国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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