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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2篇

时间:2023-12-14 11:16:38 工作总结

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篇1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县支行于3月9日—15日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辖区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活动,送金融消保知识进村委、进村文化站、进超市和进农户;在城区于3月15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在活动中,组织开展三项宣传:

  一是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进行定点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二是组织宣传队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金融综合服务站、进集市、进村委“三进”活动,实行重点宣传,认真解答农户咨询,在问答互动中提高村民金融知识水平;

  三是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户和超市,开展流动宣传,主动为村民和客户讲授征信、人民币反假、民间借贷与投资等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xx县支行组织辖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徽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和国元保险等保险机构,于xx青年圩广场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参加宣传的金融机构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集中宣传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征信、反假货币等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欢迎。

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篇2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根据中国银行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69号)精神,现将我县农村信用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联社成立了以理事长组长,联社主任、监事长、副主任为副组长,联社各部门负责人、信用社主任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工作开展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本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重新梳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各机构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联社各条线部门是服务投诉的管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形式,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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