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方:全体股东
乙方:王正玉
为了加强华亭正宇、成宇公司经营管理,经2014年元月26日全体股东协商并征得承包人乙方同意,将公司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承包费:每年税后肆佰贰拾万元整(420万元)。
二、承包期限:自2014年元月26日至2018年12月30日止。承包期五年,承包期满,在同等承包条件下原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期间承包费支付:承包费按年支付,每年分两次付清,具体每年三月一日支付50%计210万元,八月一日支付50%计210万元。
四、承包期间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分五年付清,每年12月30日前付给股东计每年元。
五、其他事宜:
1、乙方承包期间,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其他股东再不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任何经营管理。
2、乙方承包期间,原股东会制定的财务人事制度废除,财务方面除应法定计提费用外,其他财务费用由乙方自主按排,人事管理由乙方聘用。
3、乙方承包期间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停产,乙方可提交股东会商议解决。
4、乙方承包期间应按时付清股东会规定应付股东承包费及未分配利润,否则按每日3‰计取滞纳金。
六、本合同一式八份,股东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2014年1月26日起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陶乐镇庙庙湖,700亩草场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承包协议:
1、庙庙湖草场面积为700亩,以每年2万元的价格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付款方式为________年一付。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时付清甲方当年的承包费,剩余的承包费于每年1____月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费。
3、如在承包期内遇国家政策性建设、开发、植树造林需征用该地或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4、乙方在承包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的草场补贴,补贴经费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享受该补贴。
6、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 否则应该赔偿给对方合同总承包费20%的违约金。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等,用于。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时间自年月日起,租凭时间自年月日起,所租凭等地终止日期至年月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
2、
3、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