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是热心网友“heijimimaorong”整理的施工承包合同【精品7篇】,欢迎参阅。
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沿河路新建一栋砖混结构的私人住宅。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年月日开始动工,至年月日竣工;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水泥、钢材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必要的劳务工具生活用具等;承建项目: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和侧墙面粉水泥砂浆,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农历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以实际做的面积为主,按每平方元计算。
二、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年月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混凝土施工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建房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承包总价格元(大写圆)。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80%, 预留2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任何大小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连带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民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民居住房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3、在施工前后时间里乙方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连带责任。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5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20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一、附则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时间:
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启城项目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市厂宿舍危房改造启城住宅小区。
二、建设地点:中华大街以西,民安胡同以南,原市纺织器材一厂宿舍旧址。
三、工程内容:本标段工程图纸内所设计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与消防系统相连的通风排烟设施等所有消防系统成品半成品的购买及安装,以及消防安装系统的资料采集、系统报验、试验和竣工验收并合格。
四、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及图纸设计所含的所有消防内容,包括竣工验收。本项目不得肢解分包。
2、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资料的整理、报验,并密切配合土建总承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3、乙方负责本合同段与消防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使本工程按甲方规定工期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合同价款:本标段公寓楼为第四标段,合同暂定总价为含税价170万元(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本价格不作为最终价格,只作为中间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价格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按《河北省建筑安装定额》(2008年版)、《河北省建安工程取费标准》三类取费,总价下浮2%进行计算。材料价格取定依据市场或石家庄市造价信息指导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开工前乙方为甲方提供本标段《工程预算单》。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乙、监理三方验收,七日内甲方凭乙方开据的有效发票付至合同总价的60%;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书面证明后十五日内甲方凭乙方开据的有效发票付至合同总价的85%;最终验收含本标段与工程同步的相关资料,并交付承包单位接收归档,审计完后甲方凭乙方审定价的差额发票付至总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总价的%,质保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十日内余款一次性结清。
七、合同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本工程由甲、乙、监理三方及消防主管部门依据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
3、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及设备,甲方指定二至三个厂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为一个厂家),并认质认价,但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单及相关证明。相关材料的化验、试验必须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化验、试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甲方对原材料有权随机抽样进行检验,但化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电器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乙方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48小时的试运行实验并调试。
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现场承包单位的统一安排,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的相关条令,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全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质量维保
1、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维修完毕,并达到使用功能。
2、在维保期内,乙方必须有专人对本项目负责,定期与甲方沟通,同时保证通讯畅通,令双方能及时取得联系。因通信不畅或推诿,甲方将视为放弃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自行解决维修,并按所需相关费用双倍自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部分乙方负责自行补足。
3、乙方进场维保时所用原材料及设备必须与原采用材料、设备相符。对同一个质量事故不能重复发生,如同一问题维修二次以上(含2次),甲方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按上述第2项的办法进行扣除。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监理方提供相关的有效资质证件。
3、乙方必须向甲方、监理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及相关资料。
4、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图纸,如擅自改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出的工程洽商记录必须经甲方、监理方、设计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以及相关测试记录。消防系统未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系统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向甲方提供与工程相关的`全部备档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正式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好本标段的所有系统及设备工程,如造成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为甲方无条件培训维修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为止。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乙方未按合同工期交付,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2、工程未达到合格要求,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未达到验收标准,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至合格并通过消防验收。
3、乙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工程相关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须向甲方交付工程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都又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力。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合同书 篇4
建设(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世博工程项目的基础土方工程任务委托乙方承包,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
一、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范围:±以下土方工程。(含机械挖土、转运土、掏桩缝)
三、工期
20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过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顺延:
1、可抗力。
2、甲方变更计划、施工图纸而影响施工的。
四、工程价格与工程款支付。m3,综合单价按/立方米计算(以上价格包含乙方施工整个土方工程发生的协调、弃土、税收等所有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在施工期内不作任何调整)。挖运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现金结账付款。
1、土方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量:3400m3。
六、质量要求
1、在土方的开挖土(含挖土、转运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须按项目部的施工质量要求施工。
2、所有施工工序必须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的检查合格,并进行下道施工程序,甲方才能签字认可。
3、对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无条件尽快按甲方的工要求处理,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4、乙方必须在20年月日退完土,否则每天罚款伍仟元整。
七、甲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监督、指挥和管理。
2、按图纸及甲方的指导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3、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自行全额承担。工程完成后,如乙方未发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元。
九、其它条款: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协议,补充条款、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潢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标准版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室内装修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各自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早教机构装饰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商城B栋二楼
第三条工程内容:
早教中心室内装修
第四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干方式
第五条工程造价:
预算价:陆拾柒万捌仟肆佰伍拾陆元整(元)最后工程总价经双方审定为陆拾贰万元整(元整)如图纸不变更或甲方不增加其他工程工程总价不变
第六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年6月20日,共80个工作日,每日需经双方确认是否能施工。如因其他的客观因素影响工程进度,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第七条付款方式:
乙方人员进驻场地,材料进入及施工10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20%,约应付人民币拾贰万肆仟元整(元整);总工程量完成40%以上时,甲方第二次付总价款的30%,约应付人民币拾捌万陆仟元整(元整);总工程量完成90%以上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约应付人民币拾捌万陆仟元整(元整)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
第八条设计变更:
如施工当中需要变更图纸及项目,需双方协商认可,其变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精益求精,努力创造优良工程,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条甲方双方职责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须无偿提供施工场地的电力设施。
(2)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得延缓付款,以免延误工期。
乙方职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工程,因施工操作不妥,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付工程装修款,每逾期一天,处罚1000元,乙方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处罚1000元。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
以上条款未尽快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由甲乙双方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法律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诚信、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商品房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地点:
该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市瓦窑西路二巷4号万福庄园。
二、建筑面积:
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筑层数13层(含地下室两层)。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内容:
土建及水电(未含消防、基坑工程、地质处理、垫层、道路等)。
五、结算方式:
1、土建工程结算方式:按年定额和市定额站规定执行的现行工程量结算的标准结算出工程总造价,同时在结算出总造价的基础上,下浮2%;
2、水电工程按年广西水电定额结算后下浮8%;
3、门、窗材料由甲方指定价格,双方确认结算(市场实价3%采购配套费税20%的采购配套管理费)不打入总结算之中;
4、外墙装修材料由甲方选定并指定价格,双方确认进行结算;
5、钢材按甲方指定的厂家、价格按市场同等价格。
六、工期:
本工程项目施工工期为500天(含节假日两天)交付给甲方使用。
七、发包条件: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给甲方伍拾万元执行保证金。
2、乙方支付500万元(含50万元执行保证金)给甲方作为该项目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此款不计利息,支付时间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乙方支付到甲方帐户,如此款未按时到甲方帐户,此合同作废。乙方支付的伍拾万合同执行保证金不予退回给乙方,归甲方所有。乙方汇给甲方的本项目前期费用及保证金,待本工程主体00以上,建至六层时全部付清给乙方。
八、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甲方用甲方开发的本项目(万福庄园作担保)。
九、本项目甲方约在年月底交付乙方施工,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调,开工时间顺延。
十、如果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按规定的开工时间未能开工,在超过一个月后,甲方按3%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十一、当乙方完成00以上两层封顶,按工程量的80%付给乙方,以后的付款方式每完成3层工程量付80%给乙方,直到封顶。进入工程装修并完成装修付给装修工程的80%给乙方。之后的工程款,待整个工程完毕达到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时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给乙方,余款结算扣除3%保修金外,十个月内全部付清(保修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要由乙方提供该工程项目与民工签订的民工劳务输出合同费用,便于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由乙方领取支付给民工,确保民工劳动费用。
十三、本合同只对合同乙方签订人负责。
十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伍拾万元人民币作本合同的执行保证金。保证金到甲方帐户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另行发包给他人。但如果乙方未将本合同执行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付到甲方帐户,则视为乙方放弃本项目。本合同作废。
十五、本合同条款与施工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开工时间:年月日;
竣工时间:年月日。
六、工程价款:万元。
七、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10%,即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如数退还乙方。
工程差额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30天后如数退还乙方。
八、工程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10%即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一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九、设计资料提供: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十、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
3、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应办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
十三、工程质量:
1、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五、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六、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后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十七、违约的索赔: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计工程总价的5%付给,计人民币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九、纠纷解决: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