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承包合同范文4篇 承包合同的样板,供大家赏析。
承包合同范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xxx承包给乙方经营养殖,有关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四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二、四年总租金壹拾捌万捌仟元整,计人民币xx金两年一付。
三、承包期内,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做好与塘相关的行政事业性事务。如遇国家征用,甲方应提前将情况告知乙方。国家征用所得当年补偿款(物)由乙方享受。甲方应保证乙方当年塘内养殖物的一切收成。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闸门塘坝损坏,甲方应及时出资抢修,但不再赔偿塘内损失,甲方应无偿给乙方再养殖一年。
五、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已付的承包款外,另赔偿乙方当年承月日止。如塘租承包期满, 28亩塘每年总租金肆万柒仟元整。20xx年春节前付玖万肆仟元,第二次 1 月在同等条件下,188000 日 年年租金及付款方式:元整。租年春节前付玖万肆仟元。
包款的100%(国家征用除外);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虾塘,并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承包合同范文2
订立合同双方:
____县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社员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提高经济效益,
为城乡市场和出口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的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副业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年,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
⒉ 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⒊ 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其中,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⒉ 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
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
经营活动.
⒊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五, 双方的违约责任
⒈ 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它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⒉ 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农副产品),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六, 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七,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公社(乡)____大队(村)____生产队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生产队社员____(盖章)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承包合同范文3
甲 方:
乙 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落实林业生产,发展林果业,开发高效益农田,稳定农户的种植结构,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程序。经甲方群众代表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村北乙方李顺清,按规定分得的一期本户承包田自种的梨树10亩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土地四至清楚,无边界纠纷。
一、承包果园的四至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果园四至分别是:东至本村第二组李书义可耕地边,西至水沟,南至水沟,北至本组生产路。
二、承包果园的期限
总承包期为壹拾贰年整(自20xx年8月8日至20xx年8月8日止)。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组土地分配承包资格。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此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在以后组里土地小调整时该果园所占土地面积,保留乙方原承包资格不变;在组里以后的土地小调整时,依法按照本户土地分配人口扣除果园面积后,再给予土地面积分配的增补或扣除。
2、甲方保证乙方的果园交通便利,排水畅通。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此协议签订后,乙方的果园四周不能影响四邻的种植作物受损。果园四周土地空余3米宽不植树,保障四邻作物生长正常。
2、此协议签订后,乙方拥有土地承包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产品处分权,并有自由植树种类权。
六、其它
1、此协议到期后,在以后组里土地小调整时,在同等条件下,该果园占地面积优先分配给乙方使用管理。
2、此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新的协议条款与原协议效力同等。
3、此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及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或终止该协议的履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觉履行协议条款各项规定,若单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指印)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杨楼乡曹沟村民委员会留证明一份,方城县杨楼乡中心法律服务所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范文4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工作。
3.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期为 天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件一)。
二、开工前 天, 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 小时以上), 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件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 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数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行审查, 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本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4. 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 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 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完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