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会员“huaiquenai”整理的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共5篇),欢迎参阅。
承包经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酒店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国家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
第二条 甲方将酒店客房部其中(层,共层)的服务经
第三条 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
第四条 甲方监督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 承包经营的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 甲方所属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座落于
第六条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大楼的至的(一楼大厅,乙方只享
第七条 上述一楼大厅及其他楼层服务设施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经营使
第八条 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第九条 合同期满,双方合算完毕后,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第四章 承保方式及利润分配
第十条乙方承担楼层的一切装修、改造费用,并购买家具及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固定置产,该固定资产归乙方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挪用等。合同期满后,上述所列所有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承保的五年过程中,每年按照散客提取净利润的%,团队提取%,其余部分归乙方所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楼层所有水费、电费、人工费需乙方自行承担,并分摊——水费/月,电费/每月,酒店其他人员工资/每月,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理费、广告费、行政审批费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切费用的分摊)/月。第五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
1、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盛发商务宾馆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6、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二条 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种年检手续。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盛发商务宾馆的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宾馆的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盛发商务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
1、为使宾馆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权对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在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宾馆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4、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5、乙方若以酒店的.无形或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所承包的楼层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利润。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3、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宾馆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8、承包经营宾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给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9、宾馆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0、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务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 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守约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终止对酒店的承包经营,乙方已向楼层改造中投入的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由于乙方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而使甲方再继续经营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影响时间天数×年净利润/365天计。
第十九条 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时付清年利润分红,即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诺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八章 合同纠纷、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潮州市潮安县浮洋镇洪巷村的潮州市潮安县贵业陶瓷制作厂手彩业务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潮州市潮安县贵业陶瓷制作厂(以下简称公司)的手彩业务。
二、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三、承包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 元(大写:),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时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
2、将公司手彩业务在本合同签订后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
3、将公司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物品借用登记表》为准)。
4、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5、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管理好资产,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乙方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手彩业务,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保证金。
3、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手彩业务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手彩业务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4、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6、对公司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送等。
7、承包经营期间,若以公司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
8、应每 月前据实向甲方报送手彩的财务报表。
9、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10、不得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结构及用途,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11、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2、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公司,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公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4、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5、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公司声誉和形象的事。
16、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环保、消防、治安、安全等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17、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种类管理费等与本公司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8、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19、甲方对外所享有的债权,乙方负有清收义务。
20、乙方应自行解决承包方工人的食宿问题,但需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需借用公司食堂就餐和宿舍就寝,公司将按规定收取费用并接受公司管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公司。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公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结构及用途。
3、乙方损坏公司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乙方经营超出公司《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6、因安全事故而乙方拒不赔偿的。
7、承包期内,乙方经营公司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六、公司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公司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公司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公司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公司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的;
2、该公司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3、该公司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公司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保证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 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保证,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公司及其它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公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各六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为全面推进创卫工作,拓展广告市场之宗旨,将甲方昆明市广告牌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两年,即自年月日至20xx年2月2日;
二、承包范围及数量:乙方在一年内销售“创卫”警示广告牌数量不得低于3000块,若销售不足3000块,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三、承包方式:广告经营包干,上交利润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牌,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收自留、欠收自补。
四、承包上交利润:合同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用:每年度以每块广告牌元人民币结算向甲方缴纳。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足额缴纳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否则合同不得生效。
2、乙方按每个广告销售合同向甲方交纳利润。乙方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广告经营款即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规定没收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乙方按合同履行销售“创卫”警示广告牌数量达到300块时,甲方退还乙方总保证金的30%,乙方按合同履行销售“创卫”警示广告牌数量达到1500块时,甲方退还乙方总保证金的30%,乙方按合同履行销售“创卫”警示广告牌数量达到3000块时,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甲方原广告经营部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自行制订所有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甲方负责“创卫”警示广告牌的制作及安装。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供广告画面的设计稿,由甲方负责制作广告牌及安装以及维护。如一年内须跟换广告画面内容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更换并报甲方备案。
5、广告发布的第一次制作材料、施工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的美观、完整。甲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
6、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在需发布广告时,须将所发广告企业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所需发布的广告画面内容提供给甲方,由甲方交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发布,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广告管理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经营文件、帐户等作为备案。乙方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付定金中予以扣除该笔广告费。
3、乙方对外因工作需要可以以甲方广告部名义开展业务,但以甲方广告部名义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甲方备份存查;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所有广告接受甲方的审查、监督,乙方所签订的广告业务,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安装单及合同,及时安排制作安装。
7、甲方应保证乙方广告及时、准确的安装,对因故错、漏装的广告,甲方应按客户(广告主)的合同要求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安排补装。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据实给予全额赔偿。
8、甲方保证除乙方外,不得再承接各类形式的“创卫”警示广告牌广告,否则应根据所装广告数量,按乙方广告价格给乙方结算。
9、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安装,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昆明市卫生监督局的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九、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等政府行为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篇4
发包方:
营业执照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有限公司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承包方为分公司的经理,从事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承包指标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在年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帐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发包方如未按
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承包方未按
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帐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与事实不符的;
、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不可抗力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发包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其它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5
发包方:
营业执照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有限公司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分公司的经理,从事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在年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帐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发包方如未按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帐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含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与事实不符的;
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发包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盖章)
年月日
承包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