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61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购销合同

油品购销合同精彩6篇

时间:2023-09-29 08:18:55 购销合同

油品购销合同 篇1

  甲方(购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乙方(供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合同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0#成品油。

  2 合同数量

  乙方是甲方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品种及数量:柴油 。

  日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3 相关费用 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一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

  4 油品运输与验收

  (1) 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执行标准。

  (2) 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付油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按国家颁布计量法规定不超过±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部分,双方协商解决。(3 ) 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工作人员)对油品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应在12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4)。 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义务。 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5 结算

  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方可提油。第一车货款另行协商。 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XX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石化XXX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费),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收发货物,该委托人签收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

  6 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原因。

  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品号(如0#与—10#更替),双方另行协商(但镇江区域范围内—10#脱销或缺货而造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7 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受不可抗力影响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清算余款。

  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1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购货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供货方(乙方): : 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油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结合本工程,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时间 价格

  月 日开始 供应时间是从 20xx年 价格约定:按市场价格定价,以中石化加油站柴油价格为参照,具体价格 双方协商,按当时定价签单为准。

  第二条:

  1. 油品验收 验收时间:乙方加油车到工地甲方检查油品,须在乙方加油车或其他 运输工具离开工地前提出。乙方必须保证数量质量,如有作假行为, 一旦发现停止付款。

  2. 验收方式: 由甲乙双方委托一名相关人员对油品的数量质量共同验收, 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名。

  3. 油品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若无国家标准的,则执行合同签订地 方标准或中石化标准。

  4. 检验费用:检验结果表明属甲方过错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无过错的` 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结算

  1. 结算数量以双方在加油凭证签字确认或经双方授权的人员签认的送 油单的数量为准。

  2. 结算时间:甲方加油欠款累计达到 据总包方付款后 天内付给乙方。

  3. 万元人民币为填底后,每月根 发票的开具:乙方将开出销售发票交甲方后付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

  2. 如因乙方供应的油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确 认的,因油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随叫随到。 由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实结算: 由证据证明甲方已失去偿债能力。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条款。

  第五条: 争议解决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选择合同签 订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 后成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违约金为十万元整。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 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活: 开户银行 帐 年 号 月 日 乙方(盖章) :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签约代表: 联系电活: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 日

油品购销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需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根据《》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数量

  油品牌号:

  数量:

  质量等级:

  单价(元/吨):

  总金额:

  0号:

  合计标的金额:

  第二条、乙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认。

  第三条、油品所有权和风险自油品装入乙方承运工具时转移给乙方。在乙方自提时,乙方逾期提油的,自乙方逾期之日起风险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若甲方配送的,乙方可现场监卸,如有异议须在卸油过程中及时提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自提的,须在乙方罐车或其他运输工具离开提货点前提出,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委托一名相关人员对油品的质量共同验收,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名确认。

  3、有质量异议的油品由双方共同将油库封存的油样或甲乙双方封存的.其他油样送往油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

  4、经双方确认,承载工具是油轮、油驳的,发货油品数量误差超过±‰的,以实际发生额结算;油品数量误差在±‰之内的,以提油单(卡)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5、油品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若无国家标准的,则执行合同签订地地方标准或中石化标准。

  6、检验费用:检验结果表明属甲方过错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无过错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结算

  1、结算内容:油品货款、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延迟支付货款的滞纳金等。结算数量以提油单(卡)记明的数量或经甲方及乙方加盖公章或授权的人员签认的送油单为准。

  2、结算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汇票、转账等甲方认可的方式付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甲方行为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包换。

  2、由于不可抗拒事故或承运人所致,使卖方不能如约发送货物,卖方必须在交货期限内以电话或传真通知买方,但卖方不负违约责任。

  3、有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结算。

  (2)有证据证明乙方已失去偿债能力。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第八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一致。

  2、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包括相当区域范围内的脱销或缺货而造成的合同履行不能。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能不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油品购销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地址:

  乙方(供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油品:

  2、数量(吨):

  3、质量等级:

  4、单价(元/吨):

  5、总金额(元):

  二、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三、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四、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五、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督卸货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双方实际结算数为准。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油品购销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单位:吨)

  油品

  数量(吨)

  质量等级

  单价(元/吨)

  总金额(元)

  例:国标0号柴油

  例:国标

  例:120号燃料油

  合计标的金额 :

  人民币: 元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第二条 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

  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 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 双方实际结算数 为准。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油品购销合同 篇6

  甲方(供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需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根据《》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数量

  油品牌号

  数量

  质量等级

  单价(元/吨)

  总金额

  0号

  合计标的金额

  第二条、乙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认。

  第三条、油品所有权和风险自油品装入乙方承运工具时转移给乙方。在乙方自提时,乙方逾期提油的,自乙方逾期之日起风险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若甲方配送的,乙方可现场监卸,如有异议须在卸油过程中及时提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自提的,须在乙方罐车或其他运输工具离开提货点前提出,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委托一名相关人员对油品的质量共同验收,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名确认。

  3、有质量异议的油品由双方共同将油库封存的油样或甲乙双方封存的其他油样送往油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

  4、经双方确认,承载工具是油轮、油驳的,发货油品数量误差超过±‰的,以实际发生额结算;油品数量误差在±‰之内的,以提油单(卡)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5、油品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若无国家标准的,则执行合同签订地地方标准或中石化标准。

  6、检验费用:检验结果表明属甲方过错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无过错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结算

  1、结算内容:油品货款、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延迟支付货款的滞纳金等。结算数量以提油单(卡)记明的数量或经甲方及乙方加盖公章或授权的人员签认的送油单为准。

  2、结算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汇票、转账等甲方认可的方式付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甲方行为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包换。

  2、由于不可抗拒事故或承运人所致,使卖方不能如约发送货物,卖方必须在交货期限内以电话或传真通知买方,但卖方不负违约责任。

  3、有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结算。

  (2)有证据证明乙方已失去偿债能力。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第八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一致。

  2、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包括相当区域范围内的脱销或缺货而造成的合同履行不能。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能不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