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61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合集13篇)

时间:2023-08-02 09:00:17 合作协议

  【导语】下面是热心网友“rkvg80434”整理的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合集13篇),供大家参阅。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景区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在诚信远见、互惠双赢、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景区销售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需具备的条件及应尽义务:

  1、甲方有强劲的组团、发团能力,同时有运作旅游专线市场的经验;

  2、甲方本着诚信、互利的目的,作为景区的销售代理商,致力于景区的销售工作;

  3、甲方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着诚信的态度,为我公司的品牌、形象信誉等负责;

  4、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须加强对景区的宣传力度,主要是通过相关媒介在客源市场上的宣传和同行之间的信息沟通;

  5、甲方向乙方提前预购的门票,只能在所在城市区域内预售,不得在景区现场转手销售,否则乙方将没收现场转手的门票。

  6、甲方根据和乙方的协议可以享受由乙方提供的组团旅游量返政策,量返标准以及执行办法见附件。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有利条件及应尽义务:

  1、乙方负责在景区现场做好对甲方客户的服务工作,并负责与甲方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收集甲方返回的意见并及时做出反馈工作等;

  2、乙方确保甲方在达到双方约定的发团人数时,按照协议,执行量返政策和相应奖励政策;为保障合作双方利益,甲方每次购票时,乙方将向甲方出具凭证,最终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发团总人数;

  3、乙方承担景区市场营销工作,确保全年向社会发布景区形象广告、活动广告,并不定时做促销工作,促进市场影响力,为甲方在旅游市场上提供必要的外围支持,营造良好的氛围;

  4、乙方制定的《旅行社价格优惠政策》所涉及的条款将作为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应。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旅行社乙方: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项目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孙海梅(以下称甲方)

  乙方:井永库(以下称乙方)

  丙方:井宝会(以下称丙方)

  丁方:陈红峰(以下称丁方)

  戊方:孙海龙(以下称戊方)

  甲、乙、丙、丁、戊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合作养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期限为年,从20xx年3月1日至20年 3月1日止。

  2、甲方以场房、场地、现有设备、生产工具、产品商标为资本入股,不计价值,其他各方以等额投资的方式入股,生产利润为五家共有,分别占五分之一。

  3、乙、丙、丁、戊方必须在20xx年3月1日前将投资股金元(拾万元)到账,否则视为退出,在合同期内如有退出者,本金不退,利润不分,合同期满后退还本金。(分别于 月 日和 月 日到位)

  4、合作期间甲方保证其他各方生产经营用房,如有延误包赔损失,其他各方合理安排场房用途,分批次育雏,不得空余房间,2013年10月前鸡、雏总数必须达到6万只以上。

  5、乙方负责全部生产经营的管理,其子井宝龙回来后可自愿加入。

  6、生产经营只与以上五方有关,其他人员及亲属可参加义务劳动,不准参与经营管理。

  7、在合作期间内,乙方负责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不得损坏房屋和其他设备。如有损坏,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使用期满,将场房和设备完好无损地交给甲方。

  8、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场房损坏与其他各方无关。

  9、在使用水电时,应按照安全使用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用电线路和窃电,出现任何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其他各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0、在生产经营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周围生态环境,不准猎杀野生动物,否则,后果自负。

  11、戊方现有生产经营与将要开始的合作无关,在20xx年10月现有生产经营结束后加入合作。

  12、甲方在场地内从事的其他经营与其他各方无关,其管理人员不得干预养殖场的各项管理。

  13、未尽事宜: 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已方:

  年 月 日

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业项目合作开发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项目内容简介

  1、开发项目名称:

  2、乙方合作意向:

  3、乙方合作方式: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

  3、甲方负责项目征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向政府争取项目可争取到的优惠政策;

  5、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资建设,甲方享有对项目建设合程管理的权利;项目建成后甲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6、如项目是乙方独资建设,甲方对项目建设中的乙方实施情况享有建议权、审议权和监督权。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项目投资要注,负责资金落实到位;

  2、乙方根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

  3、在项目建设正式协议书签定之前,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论证、实地考察的权利,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4、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资建设,乙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四、其他事宜

  1、该协议书仅为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资客度等待双方进一步考察协商后,签定正式《项目合作协议书》;

  2、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项目合作协议书》中作全面的约定;

  3、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项目合作经营的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发挥和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就(项目编号:)的项目展开合作。本着共赢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如下:

  一、合作具体内容

  (一)出资

  甲方出资金人民币元,占股%;

  乙方以出资,占股%。

  (二)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范围:

  项目经营地址:

  (三)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二、甲乙双方合作分工

  (一)甲方负责事项: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项目前期的商务、技术咨询工作,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甲方有权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资料。

  2、甲方配合及协助乙方做好投标中的商务工作,提供此次项目所需的资质文件等资料,甲方有权了解项目投标内容中的相关情况资料,并有权对标书中虚假、隐瞒的商务、技术应答及承诺予与拒绝。

  (二)乙方负责事项:

  1、针对此次合作项目,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做好客户公关工作,此项目所发生的公关应酬、标书制作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该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写工作,如需要甲方编写投标文件的,则要收取加班费元。

  3、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的开标日前五天汇款到达甲方指定的账户上,否则,项目导致失败甲方概不负责。

  4、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与这次合作项目以外的其他业务。

  5、乙方不能使用甲方的资质原件作为质押或担保用途,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后果。

  6、第一次与甲方合作的公司,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最近的财务年度报表、公司简介和主要业绩、合作项目情况等复印件备案。

  7、若此项目中标,乙方不得无故不与客户签定项目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8、若此项目中标后,乙方再与甲方签定该项目的详细转包实施合同。

  三、合作项目的利润分成

  1、甲方收取该项目投标总金额%的作为利润。

  2、该项目中除%甲方应得利润外,乙方还要承担缴纳本项目所产生的税金,剩余的利润归乙方所有。

  3、若此项目不中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项目的资料费和咨询费用元。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本协议内容及有关事项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内容。不将因合作而知悉的对方信息用于项目外的用途;双方只披露有关资料予与必须接触和知道的员工,并保证本方员工不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定与该项目业务有关的类似协议。

  甲方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仅供本项目使用,未经授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提供和泄露。如有发现,且损害了甲方利益,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六、其他事项

  1、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乙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作项目经营协议书 篇5

  合作项目经营协议

  甲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

  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合作方式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合作期限1、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的价格。

  2、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1、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3)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责任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误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不可抗力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协议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

  十、附件

  1、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协议附件有关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一、本协议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经办人: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名):地址: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不锈钢酸洗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甲方内,并挂靠甲第一条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酸洗资质,同时依托…..公司及甲方做不锈钢酸洗的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甲、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甲方的部分土地,并建造厂房,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不锈钢酸洗设备标准及规模进行投资构建(具体设备的数量、型号等见附件一);

  3、本合作项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资总额约为1500万元,建设一条加工125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20年8月于之前完成,月产量达到万吨;第二期投资建设二条加工68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第三期投资建设一条加工150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15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第二条:甲、乙、丙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第三条:第一期投资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为600万元,第二第三条期为900万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资可按照每一期的总投资的比例进行投资,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如下:1、2、第一期出资:甲、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资分别为240万元、乙、第二期出资:甲、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资分别为360万元、乙、180万元和180万元,于20年4月日之前出资完毕;270万元和270万元,于20年月日之前出资完毕;以上所有出资须汇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如第二期的出资期限晚于因购买设备及建设厂房而支付相应款项期限之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支付相应款项的期限缴纳相应出资。

  第四条:如协议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时出资或出资不足的,另一方第四条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缴足出资,借款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为%,如另一方不愿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资形式缴纳一方未能缴足的部分,出资比例按三方实际缴纳的出资计算。

  第五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第五条比例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三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项目的经理由方推荐担任,经理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方推荐担任,出纳由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三方指定的帐户,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七条:项目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生产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第七条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制订,全体合作人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八条:全体合作人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项目经营第八条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两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全体会议。

  第九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项目经营的活动,项目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1、确定设备数量、型号及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2、对外订立合同;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万元支出;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项目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6、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作人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作人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

  第十一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第五章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第十六条1、2、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续合作经营的;

  第十七条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八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本项目向轧钢厂所购买的土地约为亩(具体面积以土地证为准),每亩购买价格为万元,如所购买的土地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土地转让款于办完土地过户手续后支付,土地的受让方由合作三方协商后确定。

  第二十条如土地不能过户的,土地转让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费用由合作三方确认,任何一方在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下对厂房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甲方须积极协调好酸洗厂的报建、环评、税务等工作,确保项目经营的合法。

  第二十二条甲方不得再自己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建设其他的不锈钢加工酸洗项目,甲方应将其所加工的不锈钢优先供给本合作项目加工。

  第二十三条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或一方以上决定终止合作经营,其他一方或一方以上愿意继续经营该项目,甲方须将土地按照市场价格租赁给继续经营的一方,经营的资质必须无偿提供给继续经营的一方,经营期限届满仍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准。

  第二十四条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三方决定终止本合作经营,并有其他人愿意购买该合作项目包括厂房、设备等,甲方须将土地按照市场价格租赁给购买经营的一方,经营的资质必须无偿提供给购买经营的一方,经营期限届满仍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准。合作人可以

  第二十五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执行;

  第二十八条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甲方:(盖章)

  丙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经营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方在环保节能修复领域有技术创新,为治理修复乙方园区的生态环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治理修复乙方园区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借助甲方的技术、资本资源等诸多优势,针对乙方园区的环境问题,在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改善园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获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双赢局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重点在项目规划、论证、研究、实施方案、施工设计及实施、资金申报等环节提供服务。

  2、甲方在修复工程中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技术标准要求。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修复整改意见进行项目工程的设计。

  4、甲方派驻技术团队就乙方园区进行前期考察研究,与乙方人员进行沟通合作。

  5、甲方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具体由双方再行约定)。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考察人员提供基本食宿。

  2、乙方应按时将修复工程前期资金转入甲方项目组,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3、乙方应做好园区内原有住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园区全体人员进行环境治理。

  4、乙方人员应在修复项目运行过程中积极与甲方沟通、交流。

  5、乙方在修复项目完工时应组织人员与甲方进行项目验收。

  四、项目费用与付款方式

  1、治理面积单价元/㎡。

  2、付款方式:乙方前期资金元于年月日支付甲方。剩下的元在项目完工时按修复面积乘以单价一次性支付。

  五、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另一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2、违反保密约定的,另一方有权对违约方追究经济赔偿。

  六、其他

  1、因一方经营重大调整或者遇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合作经营项目协议书 篇8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 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 (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9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

  第六章 建造期间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者为多方,可按丙,丁……方称)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企业的

  名称

  外文名称

   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的法人。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饭店的占地面积为平方米。

  饭店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设:旅馆(其中豪华客房套;中档高级客房套;普通客房套);各类餐厅,商场,医疗室,健身房,舞厅,停车场,游泳池及娱乐场所各种服务设施。

   饭店还包括以下设施和装置:

  中央冷暖空调系统,电脑管理控制系统,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闭路电视和音响系统,锅炉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统,汽车队及建造和营业可能需要的其它设备。

   饭店造价标准: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元;中档高级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元;豪华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元。其它设施每平方米造价元。(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合营各方商定的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合营各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土地使用费元;设备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其它元;共元。

   投资范围:

  饭店土建工程投资:包括房屋及附

  属设施,建筑费,设计费,水费,工程材料费。

  装修,设备家俱等投资;包括物资的购置,包装运输,在建造期间的财产保险费。

  开办费:包括员工培训,宣传广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开支。

  筹建费:包括筹建资金,银行担保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双方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旅差费,办公费等。

  福利设施费:包括职工住宅的征地,拆迁,建造及设备安装等。

  不可预见费:经筹建处批准,用于饭店建设开办期间不可预见的开支。

  流动资金用于开业周转金。

   合营各方在合营企业得到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付款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条办理。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均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合营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股份。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合营企业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合营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或亏损。

   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仅以企业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

   合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年。合营期限届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企业期限,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在合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将用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建设期间合营各方的责任

  合营各方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基本建设进度计划向饭店筹建处提供达到可进行施工的场地。即办理场地

  征用手续并负责迁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碍物。

  (2)负责饭店界区以外的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协助办理饭店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报批手续。

  (4)协助申请在中国境内采购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计划指标。

  (5)组织合营企业的其它工程设计施工工作。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的规定,及时将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港口。

  (2)协助办理设计委托,审查设计方案等工作。

  (3)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指派能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饭店筹建工作。

  (5)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在国外选购机械设备,配件等事宜。

  (6)培训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7)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董事会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的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后,如获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企业的章程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企业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设立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商定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合营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甲乙方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的采购

  合营企业为经营所需要的设备,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双方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应超出国际市场的公平价格。

  选购前,合营各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必要时可以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1 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 合营企业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险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企业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 合营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

  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根据具体情况订)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企业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的第一个月计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必须已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 在事件影响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其它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者由仲裁裁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

  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18. 法院判决解除的合同。

  18.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需经批准,方能生效。

  1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甲方负责项目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乙方负责项目市场开发与销售,甲方占项目共同经营所得51%,乙方占项目共同经营所得49%。

  第二条 双方共同承诺合法经营,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费用支出(不含上缴总公司费用及大额客户关系成本)。

  第三条 项目收益、核算、结算由甲方负责,为项目的良性发展双方将总销售的百分之 进行项目固定资金储备,所有权及支配权归双方共同所有。销售利润按每月号至 号结算,以双方代表人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要负责技术支持及售后跟进,乙方负责市场开发与销售。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间无正当理由撕毁协议的,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项目合作收益总额的30%违约金,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需另行签订项目股份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法及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3、 非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11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

  第六章 建造期间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者为多方,可按丙,丁……方称)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企业的

  名称

  外文名称

   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的法人。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饭店的占地面积为平方米。

  饭店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设:旅馆(其中豪华客房套;中档高级客房套;普通客房套);各类餐厅,商场,医疗室,健身房,舞厅,停车场,游泳池及娱乐场所各种服务设施。

   饭店还包括以下设施和装置:

  中央冷暖空调系统,电脑管理控制系统,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闭路电视和音响系统,锅炉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统,汽车队及建造和营业可能需要的其它设备。

   饭店造价标准: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元;中档高级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元;豪华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元。其它设施每平方米造价元。(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合营各方商定的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合营各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土地使用费元;设备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其它元;共元。

   投资范围:

  饭店土建工程投资:包括房屋及附

  属设施,建筑费,设计费,水费,工程材料费。

  装修,设备家俱等投资;包括物资的购置,包装运输,在建造期间的财产保险费。

  开办费:包括员工培训,宣传广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开支。

  筹建费:包括筹建资金,银行担保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双方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旅差费,办公费等。

  福利设施费:包括职工住宅的征地,拆迁,建造及设备安装等。

  不可预见费:经筹建处批准,用于饭店建设开办期间不可预见的开支。

  流动资金用于开业周转金。

   合营各方在合营企业得到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付款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条办理。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均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合营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股份。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合营企业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合营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或亏损。

   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仅以企业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

   合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年。合营期限届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企业期限,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在合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将用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建设期间合营各方的责任

  合营各方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基本建设进度计划向饭店筹建处提供达到可进行施工的场地。即办理场地

  征用手续并负责迁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碍物。

  (2)负责饭店界区以外的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协助办理饭店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报批手续。

  (4)协助申请在中国境内采购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计划指标。

  (5)组织合营企业的其它工程设计施工工作。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的规定,及时将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港口。

  (2)协助办理设计委托,审查设计方案等工作。

  (3)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指派能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饭店筹建工作。

  (5)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在国外选购机械设备,配件等事宜。

  (6)培训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7)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董事会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的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后,如获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企业的章程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企业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设立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商定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合营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甲乙方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的采购

  合营企业为经营所需要的设备,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双方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应超出国际市场的公平价格。

  选购前,合营各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必要时可以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1 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 合营企业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险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企业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 合营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

  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根据具体情况订)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企业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的第一个月计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必须已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 在事件影响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其它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者由仲裁裁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

  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18. 法院判决解除的合同。

  18.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需经批准,方能生效。

  1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 篇12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

  (二)双方以方式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本地、外地使用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13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