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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作合同通用8篇 合作合同协议

时间:2023-08-13 11:58:38 合作协议

  以下是热心会员“wogutun”整理的企业合作合同通用8篇,欢迎参阅。

企业合作合同

企业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由甲,乙两方企业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企业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企业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企业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企业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企业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企业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企业股东分红。企业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企业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企业股东同意,另一方企业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企业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企业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股东向公司借款,该企业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企业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企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企业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企业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企业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企业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企业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企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企业股东的一致同意。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企业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咨询、培训、网络技术开发、培训、电子商务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0万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250万元

  1)甲方出资100万元,占启动资金的40%,持有公司股份的40%,其中20%为技术股。

  2)乙方出资100万元,占启动资金的40%,持有公司股份的20%。

  3)丙方出资50万元,占启动资金的20%,持有公司股份的10%。

  4)公司预留30%的股份用于后期融资以及吸引人才的期权池,由甲方代持。

  5)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6)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7)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500万元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甲方做最后决定。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财务年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财年的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财年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3年内,除非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否则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4年起,经三方股东同意,其中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两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5)甲、乙、丙三方约定公司成熟期为4年,任何股东入职公司一年内退出的,其股权必须同时退出,公司按照当时估值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超过一年后退出的,实际股权按照其在公司全职工作时间除以成熟期的比例来计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工作一年后退出,其实际股权为其持有股权的1/4(即40%1/4=10%),其余股权由公司按照估值以适当价格回购。另外,公司有权强制回购其实际所得股权。

  (6)公司股东因身体、观念、犯罪、对公司造成重大伤害等原因离职的,处理方法同上一条。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4.离婚:甲、乙、丙三方一致约定,成熟期内,公司股权属于合伙人一方个人财产,如离婚其配偶不主张任何权力。

  七、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事项,三方友好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提交××仲裁委员会。

  合作人(签名、手印):合作人(签名、手印):合作人(签名、手印):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三方各持一份,公司备存一份)

公司合作合同 篇3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人代表:

  乙方单位公章:

  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章总则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身份证:,住址:。

  乙方:,身份证:,住址:。

  丙方:,身份证:,住址:。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RMB万元整)。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互利共赢,风险共担。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十三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四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五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做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七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十九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做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四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四十五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六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七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八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九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一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六十二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四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同 篇5

  甲方(公司):

  手机号码:

  公司地址:

  乙方(模特):

  手机号码:

  常住地址: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合同协议书本着甲方品牌打造和管理及维护和提升乙方自身形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工作时间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因公司经营形式原因所有拍摄为单场拍摄,乙方每年保证甲方至少二次拍摄任务)。

  第二条工作内容

产品模特及形象代言。

  第三条工作方式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和化妆服务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包括外景拍摄)。

  第四条模特拍摄费用和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元整(¥)。

  2、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并签订生效时支付定金,为总金额%,即人民币¥元整。

  该费用将于年月日合同签订后,由甲方以形式支付。

  3、在项目完成后支付尾款,为总金额%,即人民币¥元整。

  该费用将于年月日前,由甲方以形式支付,逾期未付按总金额%/日收取滞纳金。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五条双方责任及权利

  1、在行业(类目)中,为打造甲方品牌及维护和提升乙方自身形象,乙方不得再参与其它类似品牌的接拍、代言等其它工作。

  2、甲方对乙方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并拥有照片及底片的著作权、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

  3、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拍摄工作,不能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必需按甲方的拍摄要求工作。

  4、甲方不承认任何第三方对乙方所作的非本合同内所明确的任何允诺。

  5、在拍摄过程中,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内容拍摄,如超出约定拍摄时间及内容应支付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超时费等)。

  6、甲方应保证在使用有乙方肖像的摄影作品中,文明合法使用,不得丑化、歪曲乙方形象,否则乙方有权保留司法诉讼权利。

  7、甲方应尊重乙方之肖像权,不得将乙方之肖像权转租或借用予第三者使用。

  8、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拍摄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时间,场地及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必须在拍摄前48小时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方。

  第七条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薪资按年结算,每年为人民币元。

  3、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由乙方缴纳。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优先续约权或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条甲、乙双方中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条保密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双方应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第十二条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违约行为: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付款,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或实际发生的推迟、拖迟、延期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单方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应付未付或应完成未完成的义务以及应付的赔偿。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本合同经甲、已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按手印):

  乙方收款银行卡号:

  乙方银行卡号持有人及姓名:

  日期: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同 篇6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丙方:

  住所地: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 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乙方%,丙方%。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乙方按总投资的%,丙方按总投资的%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 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x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x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公司合作合同 篇7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项目名称:。

  二、广告包括但不仅限于印刷、展架、易拉宝、灯箱、喷绘、写真等。

  三、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个工作日内。

  四、完工验收: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印刷、展架、易拉宝、灯箱、喷绘、写真等小样。

  五、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由甲方提供。

  六、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以公司转账方式。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2、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进行更换。

  九、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变更制作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期完工,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说明

  1、本合同签订地点: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2、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

  3、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为人民币现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企业合作合同模板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住址:

  出资额:

  类型:

  经营范围: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三、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企业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润分配额。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

  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六、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七、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