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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作协议书合集10篇 加盟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3-09-13 09:05:15 合作协议

  【导语】下面是热心网友“tanhui”分享的个人合作协议书合集10篇,供大家参阅。

个人合作协议书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拟对项目和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年月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一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订立本协议旨在为提供及时优先的生产服务,质量优异的产品和专业高效的国际贸易配套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

  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2、项目经营范围:。

  3、项目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作时间

  双方的合作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满双方另行续约。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订单合同,应当仔细阅读,全面理解。甲方负责人应和乙方采购人员详细沟通,对合同确认无误后,甲方应及时将订单合同盖章回传给乙方。

  2、对乙方客户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改良要求,甲方必须严肃对待,及时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于乙方提出的建议,甲方必须认真参考,并主动配合乙方的监督。

  3、对于乙方贴牌产品,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在贴牌产品的生产和出货环节的监督、验货等工作,如甲方对乙方的监督、验货工作拒不配合,甲方对出货产品的质量负全责,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从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角度出发,谨慎处理与客户的关系,乙方必须专人专项专业跟踪,高效处理。

  2、乙方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向甲方下发内容清晰,要求明确的订单合同;在每次下发订单合同时,乙方采购人员应和甲方负责人详细沟通,直至甲方对合同确认无误,并将订单合同盖章确认回传。

  3、对客户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改良要求,乙方必须和甲方充分沟通,并对甲方采取的措施有建议和监督的义务。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六条、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必须审慎对待并恪守双方制定的各种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除非已征得对方正式书面授权,不得随意使用或披露属于对方所有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收益分配

  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乙方占股权分成%。

  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个人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水果店,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址:,经营项目:水果配送,水果售卖。

  第三条合伙期限:年月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元,共计人民币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3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时间:年月日

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盖章: 盖章: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5

  南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

  协议方:───────────────── (开发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 (按揭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丙方)

  为支持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适用的住房为:

  对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座落于的商品房的个人,丙方委托乙方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

  按揭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不超过丙方规定的贷款限额、期限和比例。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为确保与乙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资信;

  3、单位及个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所建楼盘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所建楼盘为主体结构封顶的期房; 6、已交付的期房已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7、商品房销售客观真实,无虚假销售行为、无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售房款账户,并将销售资金结算委托乙方办理。

  三、甲方将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愿意接受乙、丙双方对上述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甲方同意在丙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购房人的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丙方开设或丙方指定乙方开设的履约保证金账户内存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

  五、保证责任范围

  1、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实际发生的金额及费用; 3、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六、保证期限从乙方、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受丙方委托的乙方收妥之日止。

  七、甲方同意保证金按如下方式退还及使用:

  1、期房阶段性保证转为现房抵押时,按实际发生额退还;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三个月以上,由乙方或丙方通知甲方提醒催收,否则用保证金先行偿还,后由甲方向贷款户追偿;

  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按实际发生额用保证金偿还。

  八、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及丙方,如甲方保证责任的转移必须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一、乙方为确保与甲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在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内发放贷款;

  2、积极协助甲方将已交付的期房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丙方规定的范围内; 4、每笔贷款客观真实,无协助他人办理虚假贷款行为。

  二、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三、乙方在购房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之后,按照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内,并及时将划款凭证传递给甲方。

  四、借款人所购房屋竣工交付并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抵押手续后,乙方负责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九十天后仍未办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办理抵押贷款人名单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条 丙方的承诺与措施

  一、丙方为确保与甲方、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在收件齐全、实地堪查后,对按揭项目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答复。

  2、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乙方报送的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及时审核,并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借款人。

  3、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丙方有义务支持、协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丙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益转让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丙方为保证与甲方、乙方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出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半年后仍未办理期房转现房抵押的,丙方将停止对甲方办理下一个楼盘的按揭业务,同时丙方根据情节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办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余额;丙方将限制对乙方划拨新的贷款。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 1、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 4、虚假销售。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 1、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超过丙方规定的范围。

  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提取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退回丙方,以保证专款专用。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

  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退回丙方指定银行账户,由丙方通知乙方与购房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在合同履行时和履行结束后,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外一方或两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违约方无条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无书面协议,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解除协议。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各方依照约定对借款人承担的有关连带责任保证等义务的条款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QR——03—01

公司与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6

  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甲、乙、丙)三方签订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姓 名,身份证号 ;

  乙方: 姓 名,身份证号 ;

  双方经一致协商,决定共同投资——————事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1、项目名称

  2、经营地点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登记:

  介于工商、税务等机关的注册规定只能由一人担任法人代表,经双方协商决定由 担任注册法人代表,但实际上有资产和经营权由合伙人双方共同所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51%;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49%;

  (二)双方以 方式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意见分歧时最终表决全归甲方所有、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无限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分工

  1、为合伙负责人。主要负责: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

  2、其他合伙人负责: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九条 账目管理和利益分配

  1、账目管理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财务支出一定要在甲乙合作双方互相同意的情况才能支出

  (三)所有出货进货、都应该保留原始单据以备查验

  (四)对公支出需双方签字才能报销

  (五)一定要保证财务公开性,不要有因个人问题出现查不清道不明,出现甲乙双方矛盾,双方有权随时查看财务状况、

  2、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乙商定每一年进行一次盈余分配。

  分配时间:每年农历腊月26日。甲、乙双方的盈余按投资比例分配,若经营不善,债务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④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4、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二)合伙人不得在未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下进行违反常态的交易、

  第十二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解散与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有限公司是由和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占有股份%,占有股份%。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2、受让方(乙方):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甲方)同意将其在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价值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形式)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元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合同协议书范本 篇9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丁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卯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事宜,并由(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专业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专业合作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方 ,方 ,方 ,方 ,方 。方(理事姓名长)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

  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

  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合作社成立后,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方(理事长姓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方(理事长姓名)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地点: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地点:

  丙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地点:

  丁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地点:

  卯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地点:

个人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10

  甲方(投资方):

  乙方(被投资方):

  鉴于:

  甲方拟对乙方与江西国宇房地产开发公司龙安花园合作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龙安花园项目,位于南昌县汇仁大道;此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具体乙方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投资方式

  在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甲以其实际控制人徐国仔直接汇款给江西国宇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开具收据给乙方。如项目运转资金不足的话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已追加项目投资。

  第三条 甲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按出资额度在年月日前应全部把资金筹集到位。

  第四条 约定利润分享和亏损不分担

  甲方按其出资额固定享受利润分成4200万元,如乙方经营发生亏损,甲方同样享受投资利润分红4200万元,并不承担投资的亏损。

  甲方收回的投资款和乙方分配的利润必须汇往甲方的指定账户,如甲方要求不往指定账户汇款的,甲方必须出具委托付款书,同时,

  由此产生的税收及其他法律风险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

  双方同意在项目合作期间,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乙方后30天内,甲方可要求乙方按一定的额度分配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项目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应享有固定收益权,无权了解共同投资的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得干涉乙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甲方享有固定分红,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甲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投资的收回

  1、甲方优先享有投资回收权;

  2、甲方不得转让其收益权,否则乙方有权拒付乙方的分红金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甲方不能以在乙方投资的分红权出质,如有此行为则此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