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是热心会员“yujiao”收集的新版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共11篇),供大家阅读。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本出资的形式入股乙方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万元作为资本资产入股乙方。
第二条 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资产状况:
乙方的经营状况:
乙方的资产状况: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乙方专利技术(sdf污泥合成燃料)的总价值人民币为万元。
在甲方资本入股后,取得乙方百分之的股份,剩余百分之的股份由乙方现有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有。
第四条 甲方资本入股乙方后,获得该乙方专利技术的设备制造权,该设备制造权
必须是甲方所独有的。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乙方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乙方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出资,并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所有权利。
2、 甲方按照协议享有依靠乙方专利技术的设备生产制造权。
3、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支付形式以支付。
4、甲方作为股东有义务负责开展业务,扩展市场。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现有股东按照在甲方入股后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利。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但不限于sdf污泥合成燃料专利技术及设备制造技术,为甲方的生产制造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
3、乙方保证其对现有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实施中,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乙方以其在本协议签订前的自有资产承担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乙方现有股东在任股东期间和离开后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乙方及乙方现有股东不得将其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乙方现有股东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的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乙方现有股东确因特殊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九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方以及乙方现有股东按照股权的比例承担出资。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运作资金与乙方负责技术研发,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也是保证公司整体运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1、乙方及其现有股东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给甲方以及公司造成损失的,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构成对甲方侵权的,甲方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追究责任,同时甲方有依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保护其股东权益的权利。
2、乙方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甲方向乙方依法注资后,与该专利技术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属于甲乙双方共有。
第十二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乙方现有股东各持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甲方教育培训机构位于,于年月日由甲方独力投资。总投资(固定的装修费用,课座椅,打印机,空调,电脑及前期宣传运作)共计人民币元整,营业面积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甲方教育培训机构,成为该机构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双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力及履行义务。
一、出资金额、方式
1、乙方以技术和人力出资教育培训机构,占教育培训机构%的股份。
2、乙方在成为教育培训机构的股东后,依上述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3、在乙方未有现金出资前,甲方占有所有的物权。
二、股东(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乙方成为教育培训机构股东后,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对成为教育培训机构之前的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本协议生效之前的营业损失及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3、根据%的股份比例享有教育培训机构的纯利润分红。
4、乙方成为教育培训机构的股东后,可享有对教育培训机构内的账务监督权及经营建议权。
5、甲乙双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及团体从事与另一方业务有竞争的工作。
6、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甲方同样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
7、在合同生效以后,甲乙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相应地债务。
三、红利分配
1、红利分配为月次。
2、每月总毛利扣除所有相关支出为当月总纯利润。再按所占股份比例分红。
3、甲方应出示当年总营业额、总成本、总毛利及所有相关费用的报表,用于乙方的查账及监督。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规定享有权益及相应的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应对其损失方进行赔偿或减少其持股比例的`赔偿。
六、其他事项
1、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致本机构解体,按所占股份比例进行最后的利益分配。
2、以上协议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3、本协议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股权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前期相互了解,就乙方拟对甲方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甲方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战略合作。为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商业行为,明确双方在合作上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基本情况
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竹建材(见附件--公司概况)。
拟定的上市目标地
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双方拟定,乙方将协助甲方到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甲方作为拟上市公司,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且产权明晰,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运作。
2.合作方式
、投资方案: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甲方。
、乙方投资之现金作为甲方在完成股权重组之前的净资产增资,增资后由香港康尔公司进行股改,股改后按(人民币)元每股发行到康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在甲方完成股权重组之后,根据甲方的财务审计报告确定乙方占甲方股份比例(见附件--甲方截止20xx年6月30日财务审计报告)。
3.减持或退股约定
甲方上市成功,按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转让权,并约定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
甲方预计在20xx年6月30日前上市,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上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出资额,同时按银行活期利息给予补偿。.
如果在上市前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或是乙方滥用股东权利,甲方可回购乙方在甲方的股份,自行处理。
4.优先购买权
乙方有权在甲方再行股权融资时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5.尽职调查
乙方在股权融资合作协议签署后,有权对甲方进行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财务资料给予配合。
6.声明与承诺
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具备完整的权力和授权拥有、经营其所属财产,从事其营业执照中及向乙方书面、口头所描述的业务,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行为,已经甲方股东会通过;
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不存在与甲方有关的、正在进行之诉讼、仲裁;或任何就该等诉讼、仲裁未履行之判决或命令。
7.合作过程中的保密义务
为保证双方的权利和商业利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如下有关保密管理的约定:
双方承认及确定彼此就投资、上市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资料均属机密资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该等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即使最终双方未能合作成功,双方对该项目及对方的一切信息具有至少三年的保密义务,但若该信息已经通过非双方的渠道被其他方获悉则不在此限。
任何一方可将上述条款所述需保密信息根据需要向其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但该方应保证其获悉保密信息的法律或财务顾问亦受上述保密义务的约束,若其专业顾问违反本合同的保密规定,则其应承担连带责任。
双方同意,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相关方将无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就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7.公众人士已经通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渠道知悉需保密的信息,则双方无须再就该等信息进行保密;
7.按中国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一方需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可按照相关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7.无论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上述保密义务仍然生效。
8.勤勉尽责与诚实信用
双方在按照本合同规定展开合作的过程中,均应恪守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双方须遵守同行业通行的商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竭尽全力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促使项目顺利获得成功。
9.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投资现金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保证、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署、成立、生效、履行、解释、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产生的及/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一方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合同签署地法院。
12.其他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联系方式:地址:乙方:联系方式:地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以其持有的产品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甲方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一、乙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产品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技术及今后在此基础上开发的其他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甲方。
二、甲方现状甲方公司于年月成立,注册资金元,现有生产经营场地平方米,生产设备及技术,所有经营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并获多项荣誉,已拥有相当规模的市场准客户,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经营运作状况良好。
三、经甲乙双方以协商确定,以乙方持有的技术投资建设生产线一条,乙方技术入股后,取得甲方%的股份。
四、乙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甲方并被甲方消化掌握,用于产品生产。
五、技术成果入股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其技术由甲方享有所有权,新投资建设的生产线及其产品,进行财务独立,单独核算,按比例进行分红。
六、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七、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八、乙方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其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并依据持有的股份份额,参与甲方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九、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民事、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及其股东自行承担。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每年定期向乙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乙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甲方遵照法律规定,按乙方持有的股份向乙方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次年的月日前现金支付。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新设生产线运作,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乙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甲方生产经营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乙方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乙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乙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年后,乙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甲方及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二、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方其他股东、乙方按照股权的比例承担出资。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产品研发与甲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1)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乙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2)在未经甲方同意状况下,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
(1)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追究责任。
(2)乙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四、知识产权乙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入股投资甲方直属门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投资入股范围
1、店名称:。
2、经营场所:。
二、投资资产:甲方在总体投资实际共为:人民币元整(¥元)。
三、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即大写为元整投资入股,经双方友好协商,折成股份占比,乙方股份占总额%;甲方股份占总额%。
四、为方便甲乙方计算利润,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利润计算方式:
分配纯利润=每季度营业额×毛利率(根据每季度实际毛利率按甲方财务报表为准)-每季度营业费用。
1、营业额:按甲方科脉进销存系统电脑开单小票营业额进行统计。
2、营业费用:人工工资、房租、水电、通讯电话费、泡茶用水、样茶损耗、赠送领用、盘点损耗及其他营业杂费等。
3、毛利率:根据甲方公司成本与营业数据统计,按甲方实际财务报表为准。
五、利润分配方式:根据第四条计算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每季度分配一次纯利润;若产生亏损甲乙方按占股比例承担每季度亏损。
六、门店转让及不可抗力
1、门面转让:经营过程中,如遇经济不景气等因素导致门店运营无法正常经营,经各股东协商一致,可将门店转让,门店转让所得按投资比例分配,分配比例以合同所附资产明细表为限。
2、不可抗力:如遇到下列非人力及管理可以控制的因素造成的损失均为不可抗力,双方均不负责任,投资收益受损部分获得补偿的按投资比例分配,不可抗力包含:台风、地震、火灾、水灾、政府征用、城市改建、盗抢等造成财物灭失。
七、投资扩股
门店投资扩股乙方有优先受让权,如有增加股份,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八、股份转让和退出机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2、本协议为长期合同,退股不低于年,若乙方年后退股,甲乙双方按占股比例结清利润或亏损;甲方按乙方原始出资额在个月内无息退股给乙方。
3、若乙方提前退股(退股时间低于年),甲乙双方按占股比例结清利润或亏损;甲方按乙方原始出资额在一年内按%、%、%分批无息退股给乙方(此一年期间乙方不享受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九、其它权利责任
1、若甲方在桂林地区投资新门店,乙方有优先入股权。
2、为保持整体品牌形象,的日常经营、人事管理等均由甲方全权负责,但乙方有建议改善和辅助管理的义务。
3、为更好地带动经营,乙方有义务为门店吸引客流,并在门店日常经营中配合经营。
4、乙方除了履行合同条款需要之外,乙方同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将合作内容及甲方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5、乙方作为甲方股东期间且担任该项目管理工作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承诺无条件退股,并且退股本金按%进行退股:
(1)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或信誉)。
(2)未遵守协议中双方约定的保密条款。
(3)营私舞弊侵犯股东权益来满足个人私利。
(4)以职务便利未在股东授权下收受第三方商业回扣。
(5)侵占项目所涉共同资产的。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合同 篇6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KTV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股东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KTV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KTV,使合作股东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
KTV名称:
主要经营地:
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KTV,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与合作股东所合作的项目进行适当的填写。
第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第二部分:
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作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作股东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股东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协商处理。
2、奖金分配:随着合作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作股东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股东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作股东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作股东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股东与原合作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股东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股东可以退伙: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股东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作股东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股东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股东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作股东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作股东决议将该合作股东除名。
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股东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股东退伙后,其他合作股东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股东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股东
第八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全体合作股东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作债务。
第九条: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作股东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股东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股东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股东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股东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股东共有。
4、合作股东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作股东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合作股东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股东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股东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外,合作股东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股东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股东入伙经营。
2、在合作股东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股东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股东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已不具备法定股东数;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股东担任或经全体合作股东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股东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股东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股东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股东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股东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股东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股东未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股东,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股东应赔偿其他合作股东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股东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损失的,该合作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股东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股东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股东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股东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股东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份,合作股东各执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股东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股东签章处: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股东合作及股权协议书范本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1.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2.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资源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入股协议书 篇9
甲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 的字号 的店铺,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为 , 系该店铺的 。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 为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
入股协议书 篇10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为激励本合同其他各方,就三方合作投资公司(下称公司( 20万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公司概况:
(1)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出任董事长,、为董事,监事一名为。
2、公司股份及出资:
(1)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工商登记甲方占公司%的股份,乙方占公司%的股份,丙方占公司%的股份。
(2 、出资方式:合同签订之后五年内实缴出资到位。公司管理当中,股东权益表决以实缴出资行使公司股东权利,以实缴出资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一、工商登记手续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由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之约定,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余各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应的工商注册所需材料;工商登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合同各方共同按工商登记的股份比例共同负担。
4、公司经营管理
1、合同各方作为南京XX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法定的股东权益,但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中其他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包括公司内部的股份转让行为)、出质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股东享有以下权益: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经本合同中甲方同意后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 、合同项下各方一致确认由梨花出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任董事长一职;聘请李X作为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另外股东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足额出资的义务;
(二)遵守公司章程;
(三)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诚实守信义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擅自撤回出资;
(五)积极履行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六)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七)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八)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九)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十)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十一)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十二)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十三)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十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3 、股东大会、执行董事、监事职责
(一)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 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10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 11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 12 )修改公司合同;
( 13 )其他重要事项。
(二)董事会职权
(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的职责
( 1 )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2 )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 3 )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 4 )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 5 )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 6 )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 7 )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4 、公司印章和财务管理。公司日常的法人印章等均有甲方保管或者甲方指定工作人员保管;公司财务由甲方指定工作人员负责。
五、风险负担
1 、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由合同各方按照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份份额作为出资限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南京XX公司此前由乙丙双方共同经营,乙丙双方确认在股份转让之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债务,在公司股份转让之前所负公司债务均由乙方和丙方负担;股份转让之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所造成的风险有各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担风险。因各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二、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三、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的签订地(江苏138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持有一份,设立后的公司留存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订立后,公司章程等其他的文件所载明的内容与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有冲突的,一律以本协议为准。
3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及住址信息即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争议发生后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法律文书已经寄送到以下地址,即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
时间:
电话:
地址:
乙方:
时间:
电话:
地址:
丙方:
时间:
电话:
地址:
入股协议书 篇11
甲方
地址
乙方(投资方)
地址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为资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双方各负其责,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依托,乙方负责经营的、经济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责任。乙方以资金、人才入股公司,从而促进甲方企业发展,使其企业尽快增资增收,实现共赢。
第二条、投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
投资方名称
出资方式现金
出资额万所占股份%
出资期限------------------------------
第三条、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合作的前提以甲方现有公司为基础,以乙方投入资金、人才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过资金、人才引入,尽快促进生产,双方合作促进发展,互利共赢,以振兴企业经济。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出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张有宝出任公司董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
公司法人变更————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本合同签署之前的公司收益及债权债务,以及一切法律纠纷,归甲方全权负
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其项目负责人转账至公司账户,投标完成后从公司财务退还项目负责人。(中标的项目在交纳中标服务费后,退还结余资金) 考虑公司业务合同的时间周期,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转,双方按持股比例注入共计万元。待公司正常运转以后,此项资金按比例退回。
公司需办理新增资质时,双方必须积极支持,各取所长,推动公司发展壮大,并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关费用。
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甲方所持股份,以后如有意出让,应优先出让给乙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