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热心会员“zailujiangbayi”分享的收银员劳动合同书8篇,以供参考。
收银员劳动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保岗位,(工种)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乙方平均每天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持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
甲方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
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资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的;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续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甲乙双方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 %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或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三十九条中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收银员劳动合同书 篇2
甲方:(药品经营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药学技术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职称/资格:
身份证号码:
乙方自年月至年月于甲方担任职务,现因 原因,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签订本解聘协议书,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备注:
1.本解聘协议书签订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否则无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由于没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预的关系,导致司法实践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纠纷更是困惑着司法实践,文章围绕此方面展开探讨。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首先应当对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有正确认识。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民事主体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因此其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出于员工和用人单位地位的悬殊以及社会发展的利益衡量,对劳动关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调整,所以是《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而产生的法律,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作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仅体现了私法性的内容,也体现了公法的理念。当私法上的原则不能确保实质正义的时候,就要用公法的强制手段进行弥补,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也就是说法院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应当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国家公法干预的统一,这是我们正确审理劳动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确理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续等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法规赋予员工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构成前述条件,便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因此员工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谈不上违约金的问题。
我们应当注意到下面情况:第一,员工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为此规定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就服务期有特别约定,员工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但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则予以调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应主动调整,应当由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抗辩。
第三、用人单位以提供住房、汽车等特殊待遇为条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因为住房、汽车等返还问题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争议的案件予以受理,具体审理时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二、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未向员工送达或者在送达不能时没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公之于众的,该决定对员工不发生约束力,员工请求撤销该决定,法院应当予以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仅应当对解除合同的事由负举证责任,而且应当对决定告知或者书面告知的负举证责任。
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应当按照员工的原工资标准赔偿员工的损失;如果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判令一次性支付员工自劳动合同届满之日至判决之日的必要生活费。
劳动合同解除后纠纷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出具争议。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当查验解除劳动证明,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被用人单位录用审核的一个条件。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文,合同关系终止后,合同当事人之间仍然有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时向员工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的时间等内容,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及时作出判决,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影响员工就业,员工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支持。
用人单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证明涉及对当事人人品等评价的,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有侮辱当事人人格等内容,如果用人单位证明的内容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当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诉,不属于劳动争议。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双方没有结清欠款或员工未支付有关赔偿金为由扣置员工档案或不办理有关手续,员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如因用人单位的行为直接导致员工无法就业而造成员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问题。
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会随着职员的流动流向竞争性的企业,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我国竞业限制的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中。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员工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员工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员工经济补偿的除外。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员工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员工不产生约束力。
收银员劳动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方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资,共 元,于 年 月 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补充说明: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收银员劳动合同书 篇4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根据《劳动法》第 条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12种情形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收银员劳动合同书 篇5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签 约 须 知
一、本劳动合同书本着公正,平等原则,不得强制性签署。
二、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乙方不得虚报或隐瞒年龄。
三、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五、本合同空白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空白栏,请上“/”。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需要补充约定的事项,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合同第九条中补充约定。
七、本合同书用碳素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甲方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澳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工程项目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依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按规定具体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制度。
1、技术工按日计薪: 元/日;
2、无技术工按日计薪:元/日。
3、超出甲方规定的8小时/天以外,按加班倍计算。4 甲方提供给乙方食宿及医疗,工伤保险。
(二)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为乙方
工资。
(三)甲方采用按月计薪,每月必须全额支付乙方工资。
(四)甲方应当依照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先安全教育后安排上岗;特种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
(三)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做好预防,避免和减少工伤、职业危害。甲方应当公示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
六、劳动纪律:
乙方要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规范,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和冒险作业,对危害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七、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可终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澳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商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
收银员劳动合同书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坏的;
(5)乙方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力。(需医院开具医疗证明,医院级别:三甲医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如果没有完成当月指定的销售业绩,将按照工资的1/100的比例扣除,超额完成当月销售业绩的,将按照超额部分的1/100的比例给予奖金。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他原因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用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6.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收银员劳动合同书 篇7
甲方: 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2 本协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无试用期) 3. 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在 ,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内如果正常工作时间不满7天离职或者被辞退只发所得工资的50%。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依据工厂工资核算和管理制度)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工资发放方式例如:月份工资发放日期是在月1号到10号之间,由财务把工资打入乙方XX银行工资卡里。 5 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厂工资核算和管理制度)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 1 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乙方提前解除协议, 应提前 30日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9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名) 乙方: (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收银员劳动合同书 篇8
甲方:
乙方(雇请人):
甲方因(工作)需要,雇请乙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每月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作表现出色工资另算。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在上班时间内,乙方不得旷工、早退、睡觉。看管好本水果超市内的所有设施,及水果超市所有财物,如果丢失、损失,应按原价赔偿。如上班时间内因睡觉、早退等个人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造成重大问题的,应有相关法律部门处理。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小时工作制度。
2、甲方每月十日如期发放工资。
五、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有一方提出解出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乙方不向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甲方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