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协议书 篇1
男方:, 年月日出生,族,
住市区县路
女方:,女, 年月日出生,族,
住市区县路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区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的感情一直不和,现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基于不影响子女生活和学习的原则,双方本着相互体谅的态度,协助办理如下各项事宜。
第二条:婚后于年月日出生的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支付时间是每月日之前支付下个月的抚养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女方接受抚养费的账号为:。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数额,有双方另行协商。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费用。如儿子女儿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其概况外,女方应提前通知男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第三条:男方每月有探视儿子女儿次的权利。女方应为男方的探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双方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位于市区县路号单元号,共平方,登记户主为的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万元,作为补偿。协议经登记生效后,女方应于日内,向男方支付完毕;男方应在日内,配合女方将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
(二)婚后年月日所购牌汽车,归男方所有,男方无须向女方支付补偿。
(三)婚后各自的户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双方互不补偿。
(四)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约定。以上所写为假设状况,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书写。
(五)双方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归各自所有。
第五条: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如下:
(一)因购房向男方亲属所借款项,由男方负责偿还;因购房向女方亲属所借款项,由女方负责偿还。
(二)其他债务,以谁借谁还为原则,由各自承担。
第六条: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权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与所隐匿或转移财产相等数额的赔偿。
第七条: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履行上述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离婚登记机关留存份。本协议,经登记生效后,双方即应按照该协议履行。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自愿离婚协议书 篇2
男方:__________,男,_____族,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女方:__________,女,_____族,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男方与女方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认识,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_____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自愿离婚协议书 篇3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20xx年相恋,20xx年8月17日领取结婚证,由于双方性格不合,观点难以一致,导致感情彻底破裂,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双方无共同财产,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三、女方协助男方注册的路易电子精密五金公司,女方提议撤消其公司的股东身份除名,若男方提议需名费给女方,女方不占有公司任何利润收益。此借名期限男方更换公司股东为止。若公司有任何的法律责任女方有权全部注销。
四、婚期间女方多次怀孕,但因男方原因未能保住小孩,另女方身体遭受重大伤害堕胎次数过多,若女年限为10年。
五、此协议生效后,双方一方或双方一方的家人对另一方的生活有所干涉造成的任何损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
六、此协议生效后,若女方自行去医院检查,医院提供正式证明女方无法在生育,男方愿意承担终身赔偿。赔偿
七、此协议生效后,男方自愿所有需付给女方的费用均在每月10号交付。若男方未按时交付或未通知女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对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切实履行遵守,不得反悔,反悔一方
九、以上协议说明,均属自愿。
致,导致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签订如下协议:
提议需女方离婚后仍然担当路易电子精密公司股东身份,男方需每月交付三千元借若公司有任何的法律责任货款纠纷,均有男方承担。其借用女方名所开个体,若女方还可在生育。为此男方愿意每月支付二千元给女方做为赔偿赡养费。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愿意承担终身赔偿。赔偿方式每月三千元,无年限制。
通知女方赔偿延期,女方有权上诉。
守,不得反悔,反悔一方将承担一切责任及法律责任。
男方: 日期:
女方: 日期:
自愿离婚协议书 篇4
立协议人:
男方:
女方:
男方____与女方____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元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____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市___路__________号_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______元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____(签字)
女方:____(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自愿离婚协议书 篇5
甲方(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名。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 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 女儿由乙方抚养,随同乙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甲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元(大写:),甲方应于每月的0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转账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账号:。如果女儿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可再协商解决;
2、 抚养费支付到女儿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定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数额和支付时间;
3、 甲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次,甲方于寒暑假在征得女儿同意情况下可与女儿共同生活天,如甲方临时或节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探望,乙方有协助的义务;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女儿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存款:双方确认无共同存款,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归各自所有;
2、 房屋:
(1) 夫妻婚后共有房屋坐落在市路住房一套。现协商该套房产归 方所有, 方同意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配合 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2) 乙方名下房屋归乙方所有。
3、 其他财产:
(1)甲乙双方各自的衣物及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2)甲方名下汽车 归 方所有。
4、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现金 万(大写: 元),此款在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办理后付清。
四、 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 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
六、 甲乙双方承诺对该协议的字词义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分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相关知识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
一、约定分割非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在对财产分割的时候,首先必须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他人财产。否则,在无所有权的情况下分割他人财产的约定就会无效。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不得再婚的约定
《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不能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所以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三、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而无效。
四、附条件、附期限离婚协议无效
离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身份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婚姻关系只能存在两种形态,即确定地存续,或确定地解除。如离婚协议中约定所附条件发生,或附加一定的期限,而婚姻关系的效力取决于该条件或该期限,这样势必使本应确定的身份关系变得无法确定,背离了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身份上的法律行为即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这违背了婚姻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地位无法安定,不利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和谐和稳定。
五、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被继承人只能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六、协议离婚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
在我国,协议离婚的效力发生于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之日。离婚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夫妻身份关系的消灭,夫妻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原则上皆不复存在。如果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的内容,则从本质上否认了离婚的效力。因此,这种约定因内容具有违法性,离婚协议无效,如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不离家,仍然同居生活的,从其行为的法律性质上来界定应为同居,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七、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如父母在子女18周岁以后仍给以帮助,则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这种约定因内容具有违法性而无效。
八、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很多闹得不欢而散的父母,会考虑将房产留给孩子。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法律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不直接会导致子女取得房产的所有权,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能导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九、剥夺不抚养子女一方探望权的约定
有的离婚协议中约定为了子女能安定生活不受打扰,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探望子女。该约定侵犯了子女的权益,给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阻碍。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在离婚协议中以约定的方式剥夺探望权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