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买卖合同 篇1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甲方 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 吨(具体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1、线材:GB/;2、螺纹钢:HRB335或 HRB400 GB/;3、圆钢:GB/;4、型材:具体品牌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包装标准
以钢厂的"原厂包装为标准。
三、钢材采购计划、交货地点
钢材采购数量和品规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为准。甲方每月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下月度需求计划,具体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至乙方,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将钢材送至项目所在地工地。乙方货到工地后甲方应随时派人验收(当天应完成验收)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项目工地,所送钢材的出库吊装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加入货物单价一并结算。货到工地卸车及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货到工地后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钢材的验收标准与计量方式
线材、螺纹钢、圆钢采用 磅计 验收,按过磅计量交货,甲方可复磅,磅差在正负%以内(含%),以乙方仓库出库计量为准。超出%,按甲方的磅重为准。
六、钢材配送、验收、签收
乙方指定 负责钢材配送服务,(身份证号码: )
手机: ;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 (身份证号 码: )手机: ,负责钢材收货、验收、签收、价格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件。甲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向乙方提交甲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甲方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凡是签收员签字认可的送货单,均视为甲方认可的有效结算凭据,乙方以此送货单与甲方结算钢材款。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负责。
七、结算价、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结算价:螺纹钢、盘螺、线材以供货当天“我的钢铁网”当日 市场螺纹钢、盘螺、高线价格行情列表中对应钢厂及品规单价作为结算价;每逢星期六按前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星期日按后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遇单品规缺货或少货,按备注栏中加价执行;遇涨随涨,遇跌随跌;垫资利息从到货当日开始,按月息 计算。
2、货款的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结算价格、逾期加价款;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A:现款部分乙方货到甲方工地验收合格后,按第七条第1款结算价格在1日内支付乙方货款。
B:垫资部分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办理付款手续,在 天内支付乙方全部货款及垫资利息。
C:逾期加价款:逾期未能付清,除收取正常垫资利息外,按每天每吨5元加收,直至付清全部货款为止。
D.因乙方报给甲方的钢材价格及交易价格未包含税金,其税金按甲、乙双方
交易额的17%由甲方承担,在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并支付全部税金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
3、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为本项目钢材的唯一供货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约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钢材之日起 天内付清所有钢材款(含垫资利息加价款)
2、甲方计划、签收、对账等,加盖甲方印章或者该项目负责人 签字认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主体完工且所有款项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合同签章页,无正文!)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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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方: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段项目部出卖方:钢材销售部工程名称: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七、十号楼(三标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的规格、数量、价格
本合同钢筋单价按以上表格中单价执行,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钢筋市场单价发生变化,本合同钢筋单价不作调整,买卖双方对此确认无异议。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2、1合同总价款:按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价。交货总量不得
低于本合同数量。
2、2支付方式: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供货,在20_年春节前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50%,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部供货完成后,第二次供货到货后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合格后无供方责任时一个月内支付完全部货款。
2、3交货地点:本项目工程工地。
2、4交货时间:20_年十一月十五日前。
第三条计量
3、1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量。买卖双方确认交货钢筋规格、数量的单据应由买卖双方书面委托人签字有效,并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和结算依据。
第四条供应时间和地点
4、1出卖方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钢筋供应通知后,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将钢筋送至指定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5、1交货地点钢筋下车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5、2本合同所指钢筋规格、质量为国标。
第六条双方的义务
6、1买受方的义务。
6、1、1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6、1、2完成钢筋供应前的准备工作,并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方供应钢筋的时间、规格、数量等。
6、1、3保证施工工地道路畅通,照明良好,水电设施齐全。
6、2出卖方的义务。
6、2、1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标准供应钢筋。
6、2、2按时供应钢筋,提供所供钢筋的试(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6、2、3在钢筋供应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方,并与买受协商处理办法,不得对买受方施工造成损失,否则出卖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7、1、1买受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出卖方有权停止供料,买受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2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7、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2、2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3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和预期损失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8、1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8、2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战争和国家宣布的严重自然灾害。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9、3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签订地点:市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受方:(公章)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
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段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行:账号:
出卖方:(公章)钢材销售部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钢材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 方:(以下简称供方)乙 方:(以下简称需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1.订货方式:需方应提前天将所需钢材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 日内或按合同约定时间把钢材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
2.货物要求:供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计划要求供应合格钢材,数量、规格、质量应严格按照需方计划要求供货。
3.供应价格: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或车板交货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或装车费)、利润、税金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需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供方应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合同期内,单价是否调整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
(1)不作调整。
(2)以合同签订当日为基准点,到货当天为结算点,实际结算单价=到货当日“我的钢铁”市网价±固定价元/吨。
(3)其他约定。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需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合同数量与实际需要数量相差正负20%时,双方须签订补充合同。结算时的收料签认单须同时具备物资验收人员、物资主管、项目领导的签认方可生效,仅有一人签认的收料单为无效收料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5、组成合同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⑴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书及投标文件补遗或承诺;⑷招标文件。
在钢材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钢材质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有效的标准)。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 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对所供钢材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可明确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运杂费如由需方负担,第一条款中价格约定内容相应删减)。
四.计量、验收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螺纹钢按理论重量检尺交货,线材检斤,检斤磅差为±3‰,结算数量以需方工地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供方供应的钢材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钢厂产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供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每月 日结算或供应数量每达到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需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供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或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需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供方承担。(具体如何付款项目斟酌、仔细约定)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符合(注意所参照的标准的有效性),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供方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其它约定。
八.供方在其向需方递交的钢材采购投标书中的承诺,与本合同各项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首选我方公司住所地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应材料、货款两清后失效。可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供 方:(公章)需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如签约栏单独成页或空白留存,请标注“此页无正文”或“以下无正文”)
钢材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需方)
乙方: (代购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 建设工程的钢材采购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因甲方开发的 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定购该工程所需的各种型号、规格的钢材共计 吨。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现行国家标准执行。产品厂家:韶钢、裕丰钢、广钢、涟钢、冷钢、湘钢、萍钢等国标钢材。
第三条 交货地点、方式及期限:
⑴乙方送货到甲方 项目施工场地。
⑵甲方指定,联系电话: 为收货经手人,乙方指定:为供货经手人,联系电话:如因客观原因,收货经手人不能到场收钢材的,甲方得另行指定收货经手人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另行指定的收货经手人的行为承认其法律效力。
⑶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向乙方报送的钢材计划分期分批按时供货,装卸、运输、过磅费用每吨 元由乙方承担,货到付清。
⑷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用材计划,并经乙方送货经手人签字认可,如未经乙方送货经手人签字认可,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到货,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⑸乙方将钢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的收货经手人应及时对乙方所送钢材的数量进行核对,同时依据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对当次验收的钢材价格进行确认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非因乙方代购钢材有较大质量问题或所送钢材规格与甲方报送的用材计划不符合外,甲方不得拒绝收受货物,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装卸费用;
⑹盘圆按电子衡称过磅重量计算,螺纹钢和圆钢按理论点条计算。每次乙方代购总量与甲方报送的计划供货总量允许误差在±10%的范围内,在此范围内,视为乙方代购数量符合甲方报送的计划供货量。
第四条 货物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钢材的次日起2天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乙方所送钢材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甲方通过检验发现乙方所代购钢材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在检验结果出来的当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由乙方签字予以确认。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乙方代购钢材的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如乙方代购的钢材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在甲方履行通知义务后,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天内调换货物,并由乙方承担装卸、运输费用。
第五条 钢材价款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⑴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各种型号、规格的钢材价格按供货当日 ,甲、乙双方的收、供货代表在供货单上签字注明的价格视为甲、乙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格,该价格为不含税的钢材代购结算价格,甲方最终以此价格结算给乙方代收代付,由甲方尽纳税义务。
⑵甲方承诺委托乙方代为与第三方进行各种型号钢材选购洽谈,乙方可以不披露该第三方的信息。
⑶本合同采取乙方向甲方按量结算货款的形式,每月的20号结算并支付所有代购的钢材款项。
如甲方以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时,应按照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该期内最高贴现利率承担相应的利息。乙方委派 为本合同货款结算经办人,甲方将款项转到广州市黄埔区三湘建材经营部账号,否则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⑴在甲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报送的计划按时送货,如因乙方无法定免责理由未按时送货所导致甲方工地停工2天以上时,则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壹万元的经济损失。
⑵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代购的货款及佣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送货并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并由甲方承担逾期未支付的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则由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地点:
日 期: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 篇5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北市__________日杂经销门市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单位(kg)单价(元)金额备注铁线4号205/kg100合计壹佰圆整。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计算方法:型材过磅,油漆过磅。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担,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乙方(供方)对钢材的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货到现场,供方为需方提供相对应的材质单及相关资料。三日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请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无条件退换货物。但是在复试未出结果前,甲方不得动用钢材,否则甲方将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第七条甲方(需方)违约责任:甲方如不按合同付款,供方有权到需方工地拉回同等价值的货物,甲方承担一切费用。乙方(供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所供货物不属甲方指定厂家范围,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没收乙方全部货款,并处以货款5倍罚款,并承担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北市__________日杂经销门市开户行:_______________中国农业银行户名: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