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网友“s43341”收集的个人买卖合同13篇,供大家参考。
个人买卖合同 篇1
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卖人):
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市区路号栋单元 室,共套,
其设计结构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属为,房产证号,房屋落成时间为年月,其他情况。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市区地段购买房屋套,面积为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
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委托人乙%,(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委托人甲元,大写 。委托人乙元,大写 。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交付方式:。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 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 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 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 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 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 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居间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居间人。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天。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一份,备案一份。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甲:委托人乙:居间人:(章)
(签章)(签章)(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市区(县)路弄号室共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属为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 其他情况。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总价款/月租金计)%,具体数额为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总价款/月租金计)%,具体数额为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币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币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计币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签于:
居间方(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
年月日
签于: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 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 □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 □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 □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型: ; 楼层
其他情况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资金监管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第五条 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年**月**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双方同意,甲方于 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 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 丙方责任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方承担。
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 特别声明
1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 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日期:
个人买卖合同 篇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该条是合同的目的。由委托出售方、买受方、中介方三方签署。保证三方权利义务明晰,有助于中介的阳光操作。
注意:三方当事人必须使用与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一致的姓名(名称)。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该条内容是对房屋基本状况的描述。其中所有权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证号、房屋来源的填写内容须与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所载一致。其中要注意在权证上不列名的共有状况。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受托方应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情况,并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代办事宜可以选择。可选其中的一部分或全眩买卖双方应从其从其各自利益角度出发,将需委托的事项选择清楚。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该条是法律责任所在。当事人必须知晓违背上述条款,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须将其所有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况(含权利瑕疵与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况,所以应慎重对待。2、尤其是提供资料应真实。3、是按原先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4、户口应及时迁出,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最好在交易手续办结前一次结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纠纷。5、佣金和代办费以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交付。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 (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1、2款为乙方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第3款备齐资料的时间乙方必须明确承诺。需代缴的费用也须根据需要选择清楚,并将总额填写正确。丙方在接受费用时务必开具收据或收条,据此可与最后结算的凭据相对应。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该条1是首先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完成受托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得转委托。2是中介公司须委派具有合法的经纪人身份的本公司员工负责该委托事项。3是受托人应将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标的状况及办理状况如实告知双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隐瞒已知的房屋瑕疵。4是受托人对在中介过程中所了解的委托人的个人情况与资料负有保密义务。5是在处理受托事务中所经手的委托人的财产,应及时移交相关委托人。6是受托人应在其经营场所公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予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①交易过户签字后 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日内,丙方按售房款%,计人民币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该条是付款方式的约定。其(一)是双方自行结清,与受托人无关。其(二)是由受托人转交。对该方式的四步骤可逐项按步骤选择,即受托人先收取定金、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再转付首批房款(含定金),手续办完后转付余款。所有的空格须填写明确。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尤其要注意,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有定金罚则可适用。定金比例不可过高。其三是三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三方可自行约定,但须明确,并可操作。
第七条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 天内或于200年月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这是委托人交付义务的规定。所有时间必须明确填写。建议乙、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时,及时办理交接验收。受托人在交接单上见证时,一定要全面审看。如有出入,则及时更正。否则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
2、代办产权证费元、代办土地证费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元,共计人民币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前支付给丙方。
(三) 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该条为受托人收费的约定。甲、乙方按规定或交易习惯支付佣金。按交易习惯,可以收取一方,也可按规定收取双方的。(一)为两种方式选一确定。如没有即划去。(二)为选1或1、2同选,但须注意的是所有的收费须列明。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三)是未促成合同的,所收取的费用是为促成交易而不可避免的必要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元。
2、按标的额的%,计人民币元。
▲本条违约责任规定明确。三方都须共同遵守。违约金支付以约定为准。两种方式可选择其一,但须约定清楚。但须
提示的是,如果买卖双方已选择适用了定金罚则,那么买卖双方就不可同时再适用违约金。但与中介公司之间如无定金约定,可适用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对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门调解的解决渠道。除此而外,也可选择,但只能选其中之一。如选1项,须明确指定某仲裁委员会,如选择南京市仲裁委员会。须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则当事人放弃了向法院起诉的司法救济的权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因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须三方当事人签章。签署日期。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
▲该条约定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如有一方不签章,则不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住址:联系电话:
二零 年 月 日
个人买卖房子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子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子卖给乙方所有:
1、房子状况:(请按《房子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xxx幢号xx室号xx套(间)数
建筑结构:xxx
总层数:xxxx
建筑面积:xxxx(平方方)
用途:xxxx
2、该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年月日将上述房子交付给乙方。该房子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子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监证机关: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买卖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平方米,附属间面积:平方米,其它:)。详见房权证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共字第号《房屋共有权证》(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 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1.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已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上述房产存在下列情况:
(1)抵押状态:【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关于抵押权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2)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房产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
(3)土地证状态:【已办理□、未办理□】
(4)房产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该房产享受过□、未享受过□政府相关“外地人购房落户”政策】
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
(5)其他:
。
第三条 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
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 房产成交价
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说明:)
上述定金交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买卖双方约定定金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的,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专用存款账户的,即视为卖方收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一次性付款:
买方于年月日前或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2)分期付款:
①买方于年月日前或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②买方于年月日前或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③买方于年月日前或将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3)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
①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大写):(¥:),并在买方办理贷款审批时存入贷款银行指定帐户。
②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
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因买方办理贷款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4)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付款方式:
。
上述款项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经纪机构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为:,账号为:。
买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卖方已登记在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保证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产并结清该房产项下的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等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从房产成交价中预留人民币(大写):(¥:)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该款项在卖方实际交付房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其他:□】
第八条 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买卖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承担:
买方承担:;
卖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及附加(2)印花税;(3)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5)交易手续费。买方需付税费:(6)印花税;(7)契税;(8)交易手续费;(9)房屋登记费。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卖方□、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
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分页阅读第1页:第一条房产基本情况第2页:第九条房屋的交付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
卖方在买方支付扣除交房保证金外的购房款之日起日内或年月日前,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在交房前保证维护上述房产的现有固定装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装修之固定部分,经拆除将破坏设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灯具、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壁橱、门、门把、门窗、防盗网、厨卫设施及其它设施等),在买方接收时移交。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3.如双方认为在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描述有不详尽之处,可另行补充书面约定,在交接时以书面约定为准,双方仅对书面内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按下列第项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1)项的第十一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日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十一条 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一年)。
2.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 违约认定
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
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视为其违约;若该房产已出租,卖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决租赁事项的,视为其违约。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日,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收件人地址以合同落款处所留地址为准,因地址不详或有误而无法送达,视为送达。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应提供地址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买方、卖方各执份,房屋产权登记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特别条款
卖方应当在所售房产所有权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
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日起,卖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房款的违约金。(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涉及户口问题,适用本条款。)
出售人: 买受人:
电话: 电话:
代理人:
电话:
签约地点:
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个人买卖合同范本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元整,即小写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版个人买卖协议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
就用户试用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用于乙方试用天。
2.甲方可在试用期(天)内向乙方收取试用押金RMB元,甲方开出收据,于试用期结束,全部退还给乙方。
3.试用中,如有配件、包装、外壳的缺失或损坏,甲方应从乙方的押金中一律扣除相应钱款人民币元。
4.乙方到期交还试用品时,甲方应予以当场测试完好后,方能全额退给押金。?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在试用前必须向甲方交付押金RMB元。
2.乙方在试用期内必须为甲方保管好产品本身,所有配件及包装。
3.在试用期间该产品因质量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使用或因此引起的其它硬件的损坏,甲乙双方按普通用户服务协议及保修条列处理(详见附件)。
4.乙方应在试用结束后的日内把试用品归还甲方,逾期试用品视同以元价格售出。
三、试用开始时间从签署用户试用协议的第二天生效。如果的试用表现让乙方满意,需要购买该试用品:统一价格为元。
四、双方以互相理解的基础签订此合约,在发生争议或意外事件的情况下应本着互相尊重的原则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否则应根据对方的损失情况协商赔偿。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房屋个人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年月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车个人买卖合同范本 篇8
买方:
卖方: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汽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二、付款方式、期限
三、交货时间、方式、地点
四、验收方法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卖方代运,以卖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买方办理托收承付。
3.卖方为买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卖方除向买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 元/辆。
4.产品质量:按卖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卖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5.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六、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方付违约金 元/辆。买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 %向卖方付违约金 元/辆,并付 %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一方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个人买卖房屋合同 篇9
卖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代表人是.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房屋个人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卖房人):张惠,女,身份号:
乙方(购房人):李华,女,身份证号:
丙方(房产中介):沈阳市于洪区某房产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20xx年5月1日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购买甲方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某某街55—7号331房产。原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的6项作废,现变更为以下条款:
1、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明知沈阳市于洪区某某街55—7号331房产已经发生区域变更,由于洪区变更为皇姑区的事实,具体地址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
2、甲方的保证义务。第一、甲方应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具备合法的“沈阳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沈房权证,保证该房房产证将来不能被撤销或该房产被变更为乡产权。第二、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第三、甲方保证该房无抵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否则当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甲方无法保证的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 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还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元整,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
3、在甲方和该房产都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条件无任何瑕疵时,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甲方保证没有两套售房的税,若有甲方承担该税,其他交易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 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还将额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元整。
4、在乙方更名过户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税费的变更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不配合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如果该房还无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将自动解除,甲方应于和同解除后 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费甲方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过程中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代办事项,具体中介费的收取方式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丙方一次性从乙方收取中介费贰千元,如是因本协议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费由甲方在合同无效、解除当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协议三方自愿订立,认真遵守执行,此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通过集资建设楼房,在拥有住房一栋。
2、甲方愿意把其通过乙方现金方式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第四层左边一套(面积为平方米,包括楼梯间)所有权归于乙方。
3、甲方确定乙方取得的本处集资房第六层右边一套(601)房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4、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房屋产权乙方名下期间,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村(自建房5栋)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集资房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集资房屋坐落于。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鉴于第二条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3、整栋楼梯间为甲乙双方共同通道。
第二条、集资房交付、产权的办理与取得
(一)房屋交付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屋直接交付予乙方。乙方即可行使实际产权人权力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在可以过户之日起月内,将自建房5栋第六层右边全套(601)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协助乙方过户至乙方名下(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给付)。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至该房屋权暂时或永久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义下,乙方为实际产权人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和纠纷。
第三条、除集资款的费用承担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除收取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和报酬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
乙方:
证明人: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除应全部退还乙方付给甲方的集资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当时房屋市场价值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合同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签署本合同时,对此合同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甩有成员,共同权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第六条、该合同签订,代表甲方签订人及其家庭所有成员、共同权人的意愿。签订后,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甲方家庭所有成员、共同权人不能损害乙方的权益。
第七条、附加条件
如果乙方要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
第八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 篇1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二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路(街)号,为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五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六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七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 篇13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xx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条件:
一、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x市x省(区)x街道x小区x栋x单元x号。
2、房屋结构:xx结构。
3、 房屋面积:共计x平方米。
4、 房产证号:xx。
二、房屋总售价:大写人民币xx元(小写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第一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xx元整(x元);
第二次付款:在 x20xx年xx月日前,乙方将购房款人民币元整(x元)付给甲方。
第三次付款:在办理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再将购房款人民币x元整(x元)付清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本房屋在合同签完产权清晰无异议,绝无买卖、抵押、典当等与他人纠纷之事,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损失。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收购房款后,不得因市场涨价或政策原因等为理由,收回或反悔不出售此房屋,如甲方违约,应赔偿双倍已付的购房款给乙方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若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购房款。
五、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20xx年xx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