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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品买卖合同(15篇)

时间:2023-07-06 21:34:37 买卖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购买和销售日用品是一项常见的交易活动。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顺利完成交易,签订一份日用品买卖合同是非常必要的。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日用品买卖合同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以下是会员“pvkyy54”收集的日用品买卖合同(共15篇),以供借鉴。

日用品买卖合同

日用品买卖合同 篇1

  卖方: 签订时间: 买方:唐山冀东水泥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二、质量标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四、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六、交货方式、地点: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八、验收标准、方式、地点及期限:

  九、成套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十、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售后服务: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协商解决的争议时,由合同签订地地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日用品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20xx年为进一步扩大销售市场与销售业绩,为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为个人与公司的共同发展,制定销售政策如下:

  一、销售目标:万元

  二、销售价格:

  当日询盘资料报销售经理,最终最低成本售价由总经理制定,为了提高竞争力,争取订单,公司会制定最低成本售价,为了避免订单的流失,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公司给出参考性意见。

  三、销售提成考核办法

  1.销售提成:每月根据实际货款回收额计算,销售提成系数为1%,全年收入完不成指标且完成百分比50%(含50%),提成按原系数考核;完成百分比低于50%,提成按原系数下调5%考核。全年收入指标超额完成的,收入超额部分按原收入系数考核上浮5%。

  2.需要支付佣金的业务,所支付的佣金包含到产品价格当中,报销售经理。

  3.产品价格高于公司制定的成本价格,销售利润按提取。

  4.每季度根据实际回收货款的帐额计算,当季度考核销售提成及销售利润,先按70%发放,剩余部分年终考核兑现。

  四、易货贸易

  为了提高销售范围,只要有订单就可以做,如果公司不生产,公司可以外协产品。如果销售人员能找到更低价格更好质量的产品,报总经理批复,销售提成按原系数提取,易货贸易计入销售目标。

  五、产品质量问题

  所销产品必须明确质量保证范围,不得随意承诺,如客户提出质量问题,由公司生产部门和总经理共同确认,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公司承担损失,其他问题造成的,公司不予承担。

  六、销售合同及备货单

  严格执行订单制,签订合法合同,合同交销售经理审核,报总经理签字盖章。备货单应详细注明发货时间、价格、质量要求、运费结算保险等,公司按时发货,为避免出现失误,货代公司由公司统一指定。若货物已生产且无质量争议,购货方(在非不可抗拒因素下)单方面取消订单的,造成产品积压,给与销售人员一定的处罚,销售人员要严格把控。

  七、货款回收

  订单签订后预付30%后投入生产,到期发货时购方将余款付齐提货,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复。国外业务,原则上严格按照国内业务执行,提单应该交由公司,对一些有信誉问题的国家,原则上要求做信用证,事先了解客户的情况,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复。确保货款回收100%,销售人员应该严格把控评估客户,如造成货款不能回收的情况,公司给与此订单的销售人员一定处罚。

  八、销售原则

  销售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平台所接订单私自给别的工厂生产,销售人员应该自律,这关乎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如有发现,立即辞退,并扣除年终考核兑现。

  九、公司给予销售人员基本月工资为元,销售人员实习期月工资为元,实习期为3个月。车费、电话费、客户接待等费用公司承担,如有其它特殊困难情况,可告知总经理,公司给予一定帮助。

  十、此合同自20xx年月起执行,有效期为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日用品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日用品购销合同 篇4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订购如下日用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签订后,需方于 年月日以电汇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供方在收到需方全额货款的当天发货,并确保需方在六日内收到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

  2.即需方收货日期为:年月日前。

  3.违约和责任:如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按时交付需方合同规定的全部产品,每推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向需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每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向卖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产品不符合需方质量及功能要求可退换。

  4.协议纠纷的解决: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解决。

  5.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6.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 帐 号:

  法定代表人:电 话: 帐 号:

  日期:

日用品买卖合同 篇5

  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照标准执行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2.计量单位和方法:.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3.运输方式:

  4.保险: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法: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总价: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货款的支付方式:;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3.预付货款: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其它约定:.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日用品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20xx年为进一步扩大销售市场与销售业绩,为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为个人与公司的共同发展,制定销售政策如下:

  一、销售目标:万元

  二、销售价格:

  当日询盘资料报销售经理,最终最低成本售价由总经理制定,为了提高竞争力,争取订单,公司会制定最低成本售价,为了避免订单的流失,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公司给出参考性意见。

  三、销售提成考核办法

  1.销售提成:每月根据实际货款回收额计算,销售提成系数为1%,全年收入完不成指标且完成百分比50%(含50%),提成按原系数考核;完成百分比低于50%,提成按原系数下调5%考核。全年收入指标超额完成的,收入超额部分按原收入系数考核上浮5%。

  2.需要支付佣金的业务,所支付的佣金包含到产品价格当中,报销售经理。

  3.产品价格高于公司制定的成本价格,销售利润按提取。

  4.每季度根据实际回收货款的帐额计算,当季度考核销售提成及销售利润,先按70%发放,剩余部分年终考核兑现。

  四、易货贸易

  为了提高销售范围,只要有订单就可以做,如果公司不生产,公司可以外协产品。如果销售人员能找到更低价格更好质量的产品,报总经理批复,销售提成按原系数提取,易货贸易计入销售目标。

  五、产品质量问题

  所销产品必须明确质量保证范围,不得随意承诺,如客户提出质量问题,由公司生产部门和总经理共同确认,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公司承担损失,其他问题造成的,公司不予承担。

  六、销售合同及备货单

  严格执行订单制,签订合法合同,合同交销售经理审核,报总经理签字盖章。备货单应详细注明发货时间、价格、质量要求、运费结算保险等,公司按时发货,为避免出现失误,货代公司由公司统一指定。若货物已生产且无质量争议,购货方(在非不可抗拒因素下)单方面取消订单的,造成产品积压,给与销售人员一定的处罚,销售人员要严格把控。

  七、货款回收

  订单签订后预付30%后投入生产,到期发货时购方将余款付齐提货,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复。国外业务,原则上严格按照国内业务执行,提单应该交由公司,对一些有信誉问题的国家,原则上要求做信用证,事先了解客户的情况,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复。确保货款回收100%,销售人员应该严格把控评估客户,如造成货款不能回收的情况,公司给与此订单的销售人员一定处罚。

  八、销售原则

  销售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平台所接订单私自给别的工厂生产,销售人员应该自律,这关乎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如有发现,立即辞退,并扣除年终考核兑现。

  九、公司给予销售人员基本月工资为元,销售人员实习期月工资为元,实习期为3个月。车费、电话费、客户接待等费用公司承担,如有其它特殊困难情况,可告知总经理,公司给予一定帮助。

  十、此合同自20xx年月起执行,有效期为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权属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太原市坞城路623号20幢一单元3号(现实际为1号楼1单元201号),建筑面积为106。6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房权证并字第000号房屋性质为 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乙方。

  房屋租赁情况:无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

  卖方应在房屋出售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买受该房地产。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元。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二)买受人采取第 种方式付款。

  1、自愿委托太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资金托管。(建设使用)

  2、自原放弃托管,自行交割,责任自负。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甲乙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给乙方;甲方应当将该房屋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其减色印刷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附属设施情况:

四、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量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违约金。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七、房屋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同意其交存的刻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过户给买受人名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存或余额不足的,由买受人直接交存。

八、为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资格证书名称: 资格证书备案编号: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记主登记机关1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共有人(签字) 共有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日用品买卖合同 篇8

  卖方:

  签订时间:

  买方:

  签订地点: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二、质量标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四、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六、交货方式、地点: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八、验收标准、方式、地点及期限:

  九、成套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十、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售后服务: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协商解决的争议时,由合同签订地地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卖方份,买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买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日用品购销合同 篇9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就有关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备共同遵守。

  一、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承诺将诚实履行本协议,以达成甲乙双方形成并保持公平、公正交易的目的。

  二、合同产品:

  设备名称:

  产品编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金额:

  三、产品的支付及货物运输:

  1、采取乙方送货方式时,乙方应按时将合同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接受合同产品后,应在乙方出具的销货清单上签名盖章或出具收货凭证。

  2、采取甲方自提方式时,甲方应委派提货人员携带其身份证明及甲方加盖公章的授权提货介绍信,凭乙方签发的销售清单到提货地提货,并验货、签收。

  3、乙方送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自提货物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结算时可使用银行电汇、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3、特殊情况需采取现金方式支付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财务部,并要求取得乙方公司有效的收据。否则,如果发生乙方未在付款期限内收到货款的情况时,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额货款时,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延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六、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将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订货的品牌和质量为甲方提供产品,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2、全新未使用过的商品

  3、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厂正品。

  4、特殊定制商品的质量标准依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的标准为准。

  七、产品的保修和售后服务条款:

  1、所有产品的保修期限均依据生产制造商公告为准。

  2、整机类商品的退换货:

  甲方在乙方处所购买的整机类产品(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打卡钟等)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应立即与乙方维修服务中心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乙方将依据经市产品检测中心认可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进行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服务。

  八、本合同解除条件:

  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类商品一经送至甲方所在地并开箱安装后,非机器本身质量原因,本合同不可解除。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其他条款中未规定的责任执行本条的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按实际情况赔偿,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力争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其他事项:

  1、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将遵循一般商业惯例执行,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本合同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合同下应付款的义务。

  4、乙方销售人员未经乙方授权,无权动用甲方的任何有价物品,不得向甲方借钱、借物。如有发生,应视为其个人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的一切关于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由乙方盖章确认,任何个人的签名和口头承诺均属无效。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公章):

  供货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日用品购销合同 篇10

  需方:

  供方:

  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今后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产品名称:办公用品(附清单)

  2.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日用品购销合同。

  3.产品单价:该单价根据产品市场批发价。

  二、质量标准:

  1.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三、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月日止,供方向需方提供办公用品。

  四、供货价格

  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惠价(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3.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五、违约责任

  1.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六、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需方供方

  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日用品购销合同书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要 求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二、 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 价格条款

  1、 甲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乙方,按照相同型号产品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执行。

  2、 每个月甲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 支付方式

  1、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乙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甲方的货款,甲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甲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乙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五、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中乙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乙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乙方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甲方未规定送货,乙方有权退货。

  七、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用品购销合同 篇12

  供货方: 需货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供需双方现就工程所用牌—产品,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

  二、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的质量标准,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三、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供货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定金)和规定尺寸清单后按规定天发货到位,如遇不可抗力影响时,双方协商解决。

  四、 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卸车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需方指定送货地点:

  需方指定为现场收货人,联系电话:

  五、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供货方负责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如需方不派人员验收,供方按合同供货,需方收货之日起十日内未对质量问题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供方所交产品合格。 六、 结算方式:

  (1)合同鉴定后,需方应向供方支付预付款(定金)元,该款项在结算中冲抵。

  (2)需方提供验收后结清全部货款(货款以现金或转账支票结算均可)。

  七、 违约责任:如供方不能按期交货,或需方不能按期付款等违约者,违约方每天承担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产品买卖合同日用品 篇13

  买方:法定代表人:卖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本如下: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产品名称牌号:。商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交(提)货时间:年月日。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一)卖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买方提货卖方送货买方代办托运。

  (二)产品交付地点为买方所在地,若买方对卖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卖方应当在买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天内交货。但买方未能按约定付款卖方有权拒绝交货,买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卖方有权延期交货。

  第五条:验收方法:。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买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卖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产品买卖合同日用品 篇14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本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牌号:。

  商品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

  单价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交(提)货时间:年月日。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一)卖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买方提货/卖方送货/买方代办托运。

  (二)产品交付地点为买方所在地,若买方对卖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卖方应当在买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天内交货。但买方未能按约定付款卖方有权拒绝交货,买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卖方有权延期交货。

  第五条:验收方法:。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委员会。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日用品买卖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 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 价格条款

  1、 甲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乙方,按照相同型号产品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执行。

  2、 每个月甲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 支付方式

  1、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乙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甲方的货款,甲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甲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乙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五、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中乙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乙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乙方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甲方未规定送货,乙方有权退货。

  七、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盖章时间: 盖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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