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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精选9篇)

时间:2023-07-22 11:49:28 买卖合同

  下面是网友“de065”收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共9篇),供大家参阅。

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篇1

  卖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现住址:家庭电话:;手机:

  买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现住址:家庭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区(县)】【小区(街道)】【幢】【座】【号(楼)】单元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第

  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

  (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

  (1)印花税;

  (2)契税;

  (3)产权登记费;

  (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

  (3)评估费;

  (4)保险费(如有);

  (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年月日

兰州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模板 篇2

  卖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手机:

  买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区(县)】【小区(街道)】【幢】【座】【号(楼)】单元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

(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标准版 篇3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的住宅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

  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为便于乙方办理按揭贷款,应乙方要求甲方于年托银行将全部购房款项打入甲方账户。若乙方违约,则定金不再退还,且必须在二日内由乙方全责将房屋返还并过户给甲方,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涉嫌诈骗的法律权利,中介方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篇4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重庆市 (以下 简称“该房屋” )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 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年; 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 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 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 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如果贷款银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 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 支付给乙方。

  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邮寄函件) 、复印费用等,由 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 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 2 个工 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40 元的标准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 续(包括甲方因其他纠纷致使该房屋被司法冻结、查封等情形) ,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 30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延误时间超过 5 日的, 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60 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 1、2、3 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及 相应利息) ,由乙方转交给银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 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方免责。

  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第六条 丙方责任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 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 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银行。

  第七条 送达地址确认

  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 ,地址:

  丙方收件人: ,地址:

  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 3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按照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银行出具放款通知 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5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及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市 区 路(街) 号栋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作为购房定金;

  第四条 房屋交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2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 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和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6

  买方(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 位置:

  2.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用途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三、 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东:

  西:

  南:

  北: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计元的定金或元的预付款,其余%,计元价款则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存,代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将房屋腾空并连同该房屋有关图纸、资料、房屋钥匙等交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由乙方凭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领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不得隐瞒买卖成交价额。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税费按规定各自交纳。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并由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签章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违约方还应承担产权转回已缴和应缴纳的税费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 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

  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 其他决定事项:

  1.

  2.

  3.

  4.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存份,乙方执存份,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存份。

  十、买卖双方情况

  买方

  姓名(签章):

  现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登记人:

  共有人:

  代理人:

  卖登记人:

  共有人:

  代理人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签定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性别:身份证号:乙方(买方): 性别:身份证号:丙方(中介方):广西来宾市佳福房产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作为独家中介方,向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及提供中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有位于的房屋壹套(以下简称该房),

  房产证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来房权证来字第 号,该房产权属 所有。

  2、甲方自愿将该房出售给乙方,乙方亦了解该房屋的所有情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二、该房屋出售价定为人民币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时间及内容:

  1、乙方分两次付款,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由乙方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元整(¥: 元)给甲方------包含定金人民币元整(¥:元)。

  2、第二次付款:待乙方取到房产证后并从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放款当日由乙方把该房屋的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如因乙方信誉问题贷不了款,或不配合银行工作,则由乙方负责在收到银行通知后60日内筹备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过程中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五、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范围,期限及中介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丙方应向甲、乙双方各收取佣金为人民币 元整(¥:元),在乙方全额付清甲方房款当日一次性付清。丙方负责办理该套房房产证过户、水电过户手续及银行贷款业务。

  六、物业交割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 日向乙方移交该房及该房屋附属物,并保证房屋结构及水电、房屋卫生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装修状况。

  2、甲方应结清在移交该房屋前所产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3、甲方移交该房屋时必须保持乙方购买时原房屋的完整,否则按相应价值直接从房款中扣除。

  4在签订购房合同当日,丙方应从乙方首付款中扣除人民币 伍仟 元整(¥:元)作为甲方的售房保证金,待甲方结清该房产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由丙方全额退还给甲方。

  七、责任与权力

  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集资房: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房产证、个人住房档案及单位同意售房所出示的有效证明的公章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

  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移交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

  资料,并保证所移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乙双方应按丙方通知的时间期限内到丙方指定地点办理各项产权手续,领取有关资料。

  4、甲、乙双方均有权对丙方为其提供的房屋买卖期间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5、丙方对物业的交割拥有监督权。

  八、违约责任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如甲方违约甲方则按乙方已交付的金额双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付全部金额。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丙方支付成交房款价格的2%作为佣金、

  九、该协议甲、乙双方一经签字立即生效,不得反悔,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8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时,由于目前协议不规范,很多客户再订立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中由于条款不十分明确,订立协议中过于简单,在交易中没有明确买卖双方责任,出现很多纠纷。为此,如何订立一份放心的二手房买卖协议,在签订时应注意什么,本文从法律实务角度分析,为购房者作如下的提示:

  1.查看房屋权属证书和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协议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协议明确交易价格和税费承担。在订立协议中一定要注明正式的成交价格,还有交易的时间,交易税费,还有税费到底由买卖双方的哪一方负责。一般来说,房产买卖过程中归房主交纳的税费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归客户交纳的税费为:契税,土地出让金,印花税(与房主各交一半)。

  3.违约责任条款须具备。订立此条款时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如有合同解除权、没收履约定金等,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

  4.协议付款方式和时间要清楚。双方应该在协议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在二手房买卖案例中存在客户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批贷不成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为了避免浪费无谓的时间,业主应尽早对客户是否能被批贷进行确认。

  5.约定过户时间要具体。过户时间要明确,买房人最在乎的莫过于什么时间房屋最终属于我,因此约定过户时间是协议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买方需慎重和签订准确的时限。

  6.房屋交割要附属设施要记录清楚。在订立买卖协议时候千万不要忘记物业交割阶段,附加条款里一定要约定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应该要到原房主所在单位改签协议内容,而买方需改签协议时卖方应做出的配合等,都应在协议中明确注明,从而达到维护买方利益的目的。

天津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工作单位: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工作单位: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县镇路一幢三层半,房屋结构为(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拾万元整(人民币)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支付 万给甲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及房屋产权证等有关资料。

  第四条 房屋交付  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因房屋的产权人为双方父亲所有(产权证号),商议后决定暂时不进行房屋过户。甲方交付乙方后,乙方将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证处分权,以后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等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证明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