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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合同【精品7篇】

时间:2023-07-23 12:04:30 其他协议

  【前言】本文是网友“dqdv2875”分享的餐饮服务合同(共7篇),以供参考。

餐饮服务合同

餐饮服务合同 篇1

  合伙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份送、、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 行 帐 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 行 帐 户:

  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食品配送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并不断使之完善,保障平台畅通。

  2、甲方负责食品配送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推广。甲方有义务在社区居民中宣传和推广食品配送服务,并在居民咨询和需要服务时适当提供乙方的服务信息。

  3、甲方向居民介绍的乙方服务信息(包括食品名称、价格、质量、有无送餐费用,此信息应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必须准确无误,若因甲方向民居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居民需求服务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若因甲方疏忽导致提供信息不准确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权利审核乙方是否有资质提供餐饮食品服务。包括审查乙方的工商执照、卫生许可、、等证件,并可随机实地查看乙方的经营资质、卫生环境是否符合国家对餐饮、食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国家对餐饮、食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违法块规情况,则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6、甲方不负责食品配送服务所产生费用的收取、保管、转达,食品配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和居民二者之间直接交易完毕。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障所经营的餐饮食品的安全可靠。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原材料。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对其是否有资质提供餐饮食品服务的审查,包括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等,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的详细信息(包括食品名称、价格、质量、有无送餐费用等),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上述信息在后续过程中发生变化(如菜价随着季节、原料上涨的变化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所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信息更新不及时,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应及时准确的记录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居民需求服务信息,若因乙方疏忽导致记录信息错误所产生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要做好相关交易的记录,包括需求服务的居民的名称、地址、电话,配送食品的签收、款项的收取等。

  三、安全责任  

  1、若因乙方违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变质过期的原材料,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从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自行解决食品配送所需要的人员、交通工具、包装材料等,并保证安全。在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合同终止  若甲乙双方不履行协议条款,有违反上述合同条款的情况发生,经双方商定,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餐厅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条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十条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第十三条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年的,按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年。

  第三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办公大楼、食堂餐饮服务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章承揽服务标准

  第四条餐饮服务标准

  1、乙方必须保证一日三餐和茶水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拒绝甲方对及甲方员工正当的要求。

  2 、乙方必须把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所购食品等都必须通过正当渠道,不购买变质、变味或受污染地食品烹键前必须清洗干净;制作过程保持新鲜;饭菜不隔夜;生、熟食品严格分开,确保餐饮安全。

  3、所有的餐饮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

  4、食堂内、外周围保持清洁卫生,用餐厅和厨房每餐都必须做好卫生,垃圾及时清理。注意消杀蟑螂、蚊蝇、老鼠等。

  5、乙方应保证乙方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病,

  乙方服务人员每年必须取得从事餐饮业的健康合格证,否则不得为甲方食堂提供服务。

  6、乙方必须重视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用火时乙方服务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乱接乱搭电线。注意节约用水、电、气,及时关闭水、电、气开关,遇到水电故障及时报修。

  第三章承揽服务期限

  第五条承揽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入、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承揽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承揽服务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4、甲方可根据情况督促乙方撤换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岗位技术要求、不能完成岗位任务的人员。

  5、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撤回或调换甲方正在使用的服务人员。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制定餐饮服务管理制度,并由乙方具体执行。出现的管理失当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及员工违反该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相应责任人负责。

  2、乙方承揽服务中所需及所有必备材料如厨房用具、餐具、水、电、液化气等均由甲方提供。

  3、服务人员应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注意节约水、电,因乙方服务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按实际负责赔偿。

  第五章承揽服务费用

  第八条承揽服务费每月9934元合人民币玖仟玖佰叁拾肆元整。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若承揽服务费标准须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因甲方书房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规定的承揽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双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五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二○xx年xx月xx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5

  甲方: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惠、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旗下位于路段三楼的酒店就餐时,用餐后可由乙方授权的签单代表人员在甲方上述两酒店签单挂账。

  二、本合同第一条所称签单,是指乙方(消费方)在酒店消费时可不必当场支付餐费,由乙方(消费方)指定签单人员在甲方收银处进行签字确认后记账。然后由乙方(消费方)按时清帐,指定签单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次数和金额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三、乙方缴纳 元保证金后,即可在甲方上述两酒店享受 元的签单挂账。且乙方用餐费用可享受 折的`优惠额度( 除外)。

  四、结账方式为月付。每月三十号之前,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当月用餐账单明细及相应发票与乙方结账。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以每日万分之 计算。

  乙方逾期 天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后,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上述两酒店的签单挂账权利或直接解除合同。

  五、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授权的可签单人员名单、签字字样以及近期免冠照片(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附于本合同之后。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是为乙方享有签单挂账权利的最终人员。

  六、合同存续期间,如乙方签单人员发生变更,或遇乙方住所地搬迁,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确认,变更后的可签单人员方有签单挂账的权利。

  如乙方未书面告知甲方签单人员变更,原享有签单挂账权利的人员在被取消该权利后的签单行为仍被视为有效,所签单消费的餐费仍须由乙方支付。

  七、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民事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未书面告知不再续签,本合同自动续展 年(月)。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餐饮 乙方:

  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相互协商的前提下,就餐饮服务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1.送餐时间:乙方应于工作日的送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2.用餐地点:甲方提供用餐场地,乙方负责用餐场地的服务和保洁。

  3.计费方式:餐费标准是每人每份元,甲方提前将次日用餐人数通知乙方,根据通知乙方的用餐人数计算当天的`餐费总额。

  4.乙方必须具备从事餐饮业的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员工健康证,并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作为协议的附件。

  5.乙方提供的软饮和菜品必须保质保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菜品致使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遭受其他食源性疾病,乙方除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接受处罚外,还应赔偿甲方就餐人员医疗费、补偿费等。

  6.乙方提供的餐饮器具应达到甲方要求;并提供相关的餐饮服务。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调整菜品质量,整改次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

  8.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9.双方若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相互体谅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7

  一、如果当事人事先没有约定管辖,采取"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注意: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A、一般情况合同的履行地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B、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合同法》第61、62、141条。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141条是分则中的规定。

  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C、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一)合同法总则规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一章中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可以协议管辖:必须在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择一选择(即五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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