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是网友“tulei”分享的化妆品代理合同(共11篇),以供参考。
化妆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1
有关双方在平等互利发展贸易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达成条款如下:
1.有关当事人:
供货人:中国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商品及数量:
3.地区:
以某地区为限。
4.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装船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5.付款:
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装运。
6.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百分之______向乙方汇付佣金。
7.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三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8.广告宣传费用:
9.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签字后保持有效_____年,从某日期起到某日期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
凡执行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按其程序暂行规定则进行。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并约束双方。
11.其他条款:
(2)如果乙方未能在_____月内向甲方寄送至少某某数量或金额的订单,则甲方不再受本协议的约束。
(3)对于双方政府间的交易,甲方有权按其政府授权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不应干涉这种直接交易,也不应对此提出索赔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条款应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销货确认书为准。
本协议共写成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供货人):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
代表: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签字
化妆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成为甲方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化妆品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省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信誉保证金元,合同终止后甲方退还乙方,乙方提货额达元。甲方负责提供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外包装破损的产品,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化妆品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交信誉保证金。
七、乙方如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箱月度任务(详情见附表),甲方有权调整市场直至终止本协议。如乙方年采购大于10箱小于30箱,按出厂价的5%返利,年采购大于30箱小于60箱,按出厂价7%返利,年采购大于60箱以上,按出厂价的10%返利,返利可以现金或实物兑现。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化妆品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的专营店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省市的专营店渠道。
三、任务指标
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订该目标。
四、结算方式
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元。
2、保证金的返还
(1)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金在次年全额返还。
(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1)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2)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
(4)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
(7)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
(8)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作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1、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
2、若超过一个星期未处理,将由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
3、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产品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
2、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3、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
(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
4、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日内清算货款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
5、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开展与甲方有关的终端促销活动、厂商互动活动时,在不影响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有义务积极响应。否则,视同违约。
九、产品退换货规定
为保证公司与代理商伙伴都有一个良性的进销存管理,现特针对退货做出如下协议:
1、提前通知。
2、账实相符:所退货品与清单必须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将以实收为准。
3、货运费用: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均由退货方承担。
4、退换货比例
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请配合如下要求严格把关所退货物:
(1)产品外包装退货问题:如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产品外包装损坏,我公司可进行调换外包装;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装损坏,公司将不予接受。
(2)季节性产品的退货:如防晒系列,脱毛系列等季节性产品,公司不再接受退货,非季节性产品退货请将终端物料一并返回。
(3)质量问题及破损产品退货:如有质量问题,贵司需提前与我司客户服务部沟通备案,并于1个月之内返回。
(4)空瓶、半瓶、破损的退货:退回至公司的产品包装需完好无损(质量问题产品除外),如有空瓶子或产品己被使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严重破损的,我司拒绝接受。
(5)退换货期限:调整货物必须在以出厂日期为标准1年之内的货物。
(6)享受特殊政策产品:凡享受过特殊政策、特价的产品,公司概不予退货。
(7)退货装箱要求:贵司在退货过程中,需分系列整理,同一产品需装在同一个箱子,同时需电脑打印各装箱清单及汇总表,破损产品需单独打包,如因此而造成我司无法清点产品,我司将不负责。
(8)收货电话及地址
收货电话:。
收货地址:。
十、其他规定
1、按月对帐
乙方每月15日前应与甲方核对上个月的账目。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的对账单与乙方不同,应在收到对账单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对清,过期将以甲方账目为准。
2、按月报《进销存报表》每月的5日前,乙方应将上个月的《进销存报表》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上报甲方商务科。如不报报表的.,每发生一次将扣除%的市场保证金。这样便于甲方能准切掌握全国各地库存情况,并根据库存总量安排生产计划,以尽可能减少断货现象,并能给予乙方正确的进货指导。
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十一、相关处罚约定
1、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不依期执行合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加以检查,对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甲方将下达整改通知书。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销售甲方品牌假冒或仿冒产品。
(2)乙方破产及财务清算。
(3)乙方信誉度下降。
(4)乙方低价倾销。
(5)乙方恶意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6)乙方连续逾期未向甲方进货回款。
(7)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受损。
十二、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的处理约定
1、合同解除
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或解除或合同双方自愿或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时,由双方签订书面《代理关系解除协议》;《代理关系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关系正式解除;若在上述代理关系解除条件出现后,双方未就签订前述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则甲方单方发出《代理关系解除通知书》之日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关系正式解除。
2、代理关系解除后相关问题的处理约定:
市场交接
(1)移交客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区域内所有加盟店及与乙方曾有代理品牌供货往来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详细资料,便于市场的顺利交接。
(2)移交专柜: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甲方配送给乙方及加盟店的详细清单和信息。
(3)移交往来情况: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与客户之间往来货物及货款结算清单,相关货物及货款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①如客户欠乙方货款,则由乙方自行向客户追讨。
②如乙方欠客户货物,包括乙方缺货未向客户供货或客户参加促销活动在乙方账本上尚有余款,则乙方先以其现有库存向客户补齐欠货,若乙方现有库存不足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补齐,乙方应列出清单,将账面余额的%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直接给客户偿还货物。
点货验货
(1)乙方自行清点现存所有产品及助销促销品,并向甲方提供现存货品清单。
(2)甲方代表现场核验乙方处现存的货品,核验完成后由甲方代表和乙方共同书面确认乙方处实际库存的可退货品清单,并将签字确认过的货品清单传真至甲方。
(3)如甲方不派驻代表,则乙方自行清点现存所有货品,并制作现存货品清单传真至甲方。
货款结算
(1)甲方在收到上述货品清单后,对乙方账户余额进行结算并根据上述各步处理结果制作结算确认书,确认书中包含:乙方与各客户往来结算情况、退货款项、乙方账面余额、返利、奖励核算情况,该确认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确认书签订后,乙方负责将确认的货品清单上所列货品运送至当地货运站,并配合甲方代表办理完成发货手续发往甲方总部或其他甲方指定地点;如甲方未派驻代表,则乙方直接将上述货品发往甲方指定地点,并将发货单传真至甲方。
(3)发货手续完成或甲方收到发货单后,甲方将确认书上所确认的应付款项一次性汇入乙方账户。
保证金的结算
保证金于上述结算程序完成个月后,在乙方不违反下列各条的情况下,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1)乙方按照约定完成上述退货清算。
(2)乙方配合甲方顺利进行代理区域内市场的交接。
(3)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与客户之间往来货品及货款结算报告真实,无任何隐瞒。
(4)乙方无任何损害、贬低代理区域内甲方新指定代理商的行为。
(5)乙方无发布、散播任何对甲方及甲方品牌不利的各种言论。
(6)乙方无违反本合同和其他双方书面约定关于保证金条款的行为。
上述各条乙方如有违反则甲方不予返还保证金,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而保证金不足以偿付的,甲方当有权就不足部分进行追偿。
十三、防伪标的规定
乙方的所有货品发出之前必须贴防伪标,此防伪标方便各省客户内部监控终端客户之间货源动向。
十四、甲乙双方应遵守商业道德,严守产品价格、折扣等,不外泄商业机密,且乙方严格遵守执行甲方规定的各类产品的零售价。
十五、共同遵守
1、本合同期有效期为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有意续约,乙方有优先权。
2、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若出现违约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而解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十六、对不能叙述清楚的内容,即可签订补充条款加以完善,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共同执行。
十七、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
十八、未尽事宜或出现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化妆品合同 篇5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为更好发展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的下达和确认
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申请后,以传真形式把本合同发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并签名盖章回传,甲方收到后按合同约定安排送货。
二、货物相关信息(可以另加订单或其他附件说明)
三、交收货约定
1.履约地:市。
2.交货时间:20年月16前。
3.交货地点:货发至乙方指定地点(市内),运费由甲方负责。
4.装卸责任及风险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约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5.乙方或其收货人员应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加盖有效的收货章和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
四、货物的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
乙方需在签收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质量检验,如对货物的质量存在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过七个工作日仍未提出则视为已经对本批货物质量的认可。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质量异议后,同样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货物的质量验收,以该货物生产商的企业标准为依据,除非双方对验收标准另有书面约定。
当双方对质量验收发生争执并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产品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化妆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 省 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信誉保证金 元,合同终止后甲方退还乙方,乙方提货额达 元。甲方负责提供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外包装破损的产品,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 化妆品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交信誉保证金。
七、乙方如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 )箱月度任务(详情见附表),甲方有权调整市场直至终止本协议。如乙方年采购大于10箱小于30箱,按出厂价的5%返利,年采购大于30箱小于60箱,按出厂价7%返利,年采购大于60箱以上,按出厂价的10%返利,返利可以现金或实物兑现。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化妆品销售合同 篇7
供方:签约地点:
需方:签约时间: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并与供方样品相符,如与合同或者样品不符,需方须在两周内通知供方,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一月内可进行退、调货处理,由此产生得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根据市场需要需方可进行调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有需方承担。
三、合作方式
根据双方互惠互利、实现供应得原则下进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为:供方以正常价格提供给需方所需产品,需方在准备购货时,向供货方提出书面购货需求,并交纳定金%,供方及时进行备货,货物准备妥当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将余款%打到供方帐户,款到发货。需方首次进货,可先支付所需产品货款得%,剩余%在下次进货时付清。
四、权利和义务
供货方在保证此类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优惠价格给需方供货;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入此类产品,同时为了维护市场得稳定,需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格的%,批发价格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
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交由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六、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货量而定)备货完毕,需方可以请供方代办运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化妆品销售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订
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本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三、代理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级别:指定甲方为 区域 级代理,采用全国统一供货价格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额。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级代理 年月起,每月提货任务额为万元,以季度为考核标准,每个季度为元出货额,低于季度出货任务%。则暂时降级代理.在新的考核季,以新考核季第一个月考核依据重新评估可以申请调回为原级代理。
5—4、所有线上(淘宝,京东,天猫等)交易平台零售她颜产品必需严格按规定零售价执行,若因特殊促销价格打折不得低于官方零售价折且时长不超过天。否则停止供货,取消代理资格。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 (先生/女士)电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代理退换货机制:任何等级的经销商,如想退出经销资格,都可以向公司申请退货,在代理合同期内,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与出货个月内的货品,退货过程中产生的物流费用由退货方承担。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2、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所有线上(淘宝,京东,天猫等)交易平台零售她颜产品必需严格按规定零售价执行,若因特殊促销价格打折不得低于官方零售价折且时长不超过天
3、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4、甲方提供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团队,帮你解决所有皮肤护理及专业技术问题,协助技术指导。
5、甲方运营团队会提供大量的素材、文案、设计稿、买家反馈等等微商所需素材,让乙方能够有足够的材料从事微商活动。
6、甲方对每一代理配备专业运营人跟进。包括微商指导、订单跟进、问题咨询,保证每一个代理的事宜都有最快最专业的回应。
7、甲方提供一整套成熟的培训,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不定期会举办培训课程,培训以群或yy的方式进行。同时我们这个公众平台会提供干货、教程、案例分享、活动
8、甲方提全方位无死角的培训。如何加粉、如何发朋友、如何零售、销售话术、如何招代理、如何管理团队、如何选择产品、如何处理售后问题等等一些难题是大小微商面临的最真实的问题。
9、甲方提供丰富的营销活动策划及活动支持,互动,游戏等。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化妆品购销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化妆品连锁机构,销售相关品牌化妆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加盟要求
乙方要有良好的社会商业圈,店面要在繁华地段,有一定的经营理念和积极的发展心态。
二、合作时间和地点
1、甲方授权乙方为品牌化妆品区域连锁加盟店。
2、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双方可协商续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门头喷绘壹块,室内所经营品牌的部分灯箱片。小试用装化妆品、宣传彩页、手册、形象展架、工牌若干。
2、长期多次培训服务员、美容师,所需的资料。
3、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4、甲方不得在乙方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连锁店。
5、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6、甲方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7、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8、为乙方提供授权书、商标使用证。
9、厂方、甲方不定期在乙方所在区域投放广告(以静态广告为主)并加注乙方地址,有偿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包装代、工服等经营消耗品。
10、甲方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加盟店,有权对违规加盟店进行处罚、解除和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所在区域经营化妆品的权利,商标的使用权。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合法经营保证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
4、每年甲方按保证金%的货品为利息返赠,期满如不在续约,无争议全部退还。自第年起每年交纳一次管理费元。
5、乙方连续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
6、乙方若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7、乙方店中不得经营其他品牌化妆品,违规者罚款元并限期退回私进品牌,严重者没收全部押金并解除加盟。
8、为保护区域利益,乙方不得私自变动价格。
9、严禁在加盟区域外和化妆品经营范围外使用商标,如乙方私自进货、滥用商标,被顾客投诉两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如不再续约应在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退回代表甲方形象的等等物品,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乙方自身的债务和经济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首次进货后,流通商品不能适应市场销售,无开封,内外包装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日内可调换同类商品,如逾期概不调换(过敏单品除外)。
4、如乙方个月内生意不好不能再正常经营下去,应提前日书面告知甲方,经确认属实,乙方在甲方购进的化妆品可双方协商退款。
六、违约及其责任
1、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
2、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3、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七、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2、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甲方:
法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人签字:
年月日
化妆品购销合同 篇11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化妆品、护肤品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中最高标准执行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12个月(特殊商品除外)。
第二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供方提供,费用由供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项执行。
(1)包装物不回收。
(2)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供方,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需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五条 付款方式
需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日支付全部货款,计人民币元。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30%,
2、2 日前支付余款。
3、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供方还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