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热心网友“deyuetan”收集的员工入股协议书(共7篇),以供参考。
员工入股协议书 篇1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股权期权认购、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山天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无偿受让甲方通过中山天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天富电气 万股股权。
第二条 股权行权期
行权期限分为四年,从乙方入职之日算起,第一年可行权额度为25 %,第二年可行权额度为25 %,第三年可行权额度为25 %,第四年可行权额度为25 %。
第三条 乙方丧失行权部分股份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未行权部分股权资格:
1.因乙方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并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没有达到规定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讨签署。
第四条 行权价格
乙方在甲方工作每满一年的情况下,乙方无偿受让该等股份。
第五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为甲方工作每满一年后,甲乙双方应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成为中山天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股份的股东权利,并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乙方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理股权,甲方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通知之日起满15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在行权期内,乙方发生本协议第三条情形时,如乙方已取得部分股权,甲方按解除劳动关系当日市价回收,乙方无权主张未行权部分股份;
5、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七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山天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名) :
乙方 (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入股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同意以共同出资、共同参与经营合作的模式经营甲方位于:(以下简称:店),双方在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资数额比例:
1、甲、乙双方同意由双方共同按照一定比例出资并与共同合作经营该店,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店预计投资总金额为万元(其中:装修及硬件投资 万元、预付费用[包括房租、产品等]万元),上述总金额按照100股折算,则每股股金价值为 元(附件1、《投资明细表》实际投资总金额有出入的,双方在开业后一个月内进行实际核算);
3、乙方出资金额共计为:元,所占出资比例为:%;剩余出资由店内其他出资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出资;
4、甲、乙双方应在年月日前将上述款项如数支付给甲方或缴至双方共同指定帐号。
二、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
1、利润计算方法以当月现金总流水收入(卡金、销售、实做现金)减去当月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水电、产品设备、物品、税金、管理费、品牌使用费、装修基金等当月所有开支)为当月利润;
2、以各方实际出资所占股份比例计算当月所分利润;
3、每三个月结算利润一次,于当月20日发放红利;
4、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出现盈亏,各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担。
三、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以该店面租赁合同期相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要继续合作,双方需另行协商合作协议。
2、经双方同意,每四年为一个经营周期,至年月日止;
3、在本协议期间、或在本协议期满但双方同意仍以本协议约定方式合作的,双方根据实际设计和装修支出进行投资入股,如有超支,再由各股东按照比例分摊超支部分;
4、双方经营周期合作期结束后,乙方退出合作或双方停止合作,由甲方财务部核算后,按照乙方股份比例退还原始股金,乙方并扣除本协议中未消费卡金的相应数额。
5、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如合同到期不可续租或在周边区域无法再继续开店合作,如出现损失由持股各方按股份比例共同承担损失。
四、装修基金条款
1、双方同意,由甲方从每月利润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四年后的“装修基金”(注:装修基金的计算按照:本协议“一、3”中该店装修及硬件投资总额计算,按四年平摊到每个月,上述费每月从利润中扣除: 元即作为装修基金);
2、四年协议期满,双方同意仍以本协议约定方式合作的,则双方直接使用在合作期间提取的装修基金进行投资装修,如有剩余装修基金按比例退还给乙方,如有超支则按照比例分摊超支部分;
3、双方合作期间满后,任何一方选择停止以本协议方式续约合作的,则在经营期间提取的装修基金由店内核算后,按照乙方股份比例分配并支付给乙方相应数额。
五、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六、甲乙双方如有约定事项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附书面协议为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手印(盖章)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手印(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员工工资入股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回报员工,鼓励员工持股,甲方计划增资元,乙方认购股份进行融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助,互惠,自愿出资投资的原则,签定本投资入股合同。
一、投资员工范围
为长期参与投资,可以投资入股的员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至年月日止工龄满年以上(含年)的正式在岗员工。
(二)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投资金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认购时间截止到年月日。
三、投资限额
(一)高层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每人最高出资元,最低出资元;
(二)中层领导(部门经理)每人最高出资元,最低出资元;
(三)其他员工龄在5年以上的每人最高出资元,最低出资元;工龄在年(含)以下的每人最高出资元,最低出资元。
四、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员工投资入股的回报率做出如下承诺:
五、以上条款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正。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员工入股协议书 篇5
甲方: AAA
乙方:xxx信息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xxx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xxx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员工入股协议书范本 篇6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丙:
身份证号:
以上各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经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万。
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出资共计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银行(),用以设立(暂定名)。
二、合作项目
公司名称: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经营地址:
三、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1、股权份额以第一条出资金额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为准。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项目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四、合作期间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五、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入股各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①在本合同注明的合作期限内,如公司正常经营的,不允许退股;
②如执意退股,对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③未经共同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与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六、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在公司成立后,所有股东应以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为准则,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及生活环境。
经所有股东共同协商,委托作为公司总经理,全权统筹协调处理公司事务。其他部门负责人由所有股东共同协商指定。
公司日常运作由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协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门负责人不参与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各部门负责人的指定及罢免;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公司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公司公章由保管,账目由保管;
七、公司的解散及解散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
①合同日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不再继续经营的;
②公司业务不能继续进行的;
③公司事务违反法律被撤销;
④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解散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八、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九、如个别股东无视本合同条款及公司规章制度,任意作为,其他股东可对其踢出,并不再分配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返还。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股东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份,公司及股东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丙: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员工入股协议书 篇7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股权期权认购、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山天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无偿受让甲方通过中山天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天富电气 万股股权。
第二条 股权行权期
行权期限分为四年,从乙方入职之日算起,第一年可行权额度为25%,第二年可行权额度为25%,第三年可行权额度为25%,第四年可行权额度为25%。
第三条 乙方丧失行权部分股份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未行权部分股权资格:
1.因乙方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并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没有达到规定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讨签署。
第四条 行权价格
乙方在甲方工作每满一年的情况下,乙方无偿受让该等股份。
第五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为甲方工作每满一年后,甲乙双方应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成为中山天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股份的股东权利,并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乙方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理股权,甲方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通知之日起满15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在行权期内,乙方发生本协议第三条情形时,如乙方已取得部分股权,甲方按解除劳动关系当日市价回收,乙方无权主张未行权部分股份;
5、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七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广东天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山天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