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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伙协议书9篇

时间:2023-12-16 13:08:31 其他协议

股份合伙协议书 篇1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入股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入股公司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出让自身公司股份%给乙方作为乙方入股公司股份,该股份不写入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乙方不参与公司的'经营业务运作。

  二、股金确定

  该股份金为5000元一股,以5000的倍数投入。

  三、利润分配与经营亏损:以每年年终财务报告核算当年收入、支出、利润按入股比例分配;如公司当年经营亏损,则乙方应承担与之对应的股金损失。

  四、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作为乙方在成都智德行营销策划公司工作福利,若离开成都智德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则由财务核算后确认退还本金金额。

  五、本合同共 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股份合伙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显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出资来源

  1、甲方作为公司的唯一实际出资人,拥有全部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所有权,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对外承担责任,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乙方持有的公司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二、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该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出资人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2、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出资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甲方有义务完成对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甲方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甲方应当保证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甲方实际负责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乙方不承担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承担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乙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对外甲方行为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身份。

  乙方不享受和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乙方也不在公司领取工资、奖金,与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乙方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不参与该公司管理。

  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公司显名出资人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身份从事对该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0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公司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1乙方应当积极维护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2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

  3乙方担任负责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四、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1、协议终止

  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公司解散、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2、协议终止后,需要将乙方显名出资人持有的资产,应当重新由甲方隐名出资人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五、保密义务

  协议双方对上述出资行为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股份合伙协议书 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现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_元(¥______________)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本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一份,_________机关留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股份合伙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县家电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经营一家家电,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乙、丙双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三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股份合伙协议书 篇5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考查认定在合伙开设,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店,总投资为万元;

  甲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权;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

  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份合伙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__________时开始,到__________时终止。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______________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股份合伙协议书 篇7

  甲 方: ( 姓名) 男(女) 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已 方: ( 姓名) 男(女) 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丙 方: ( 姓名) 男(女) 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叁方自愿合作经营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出资万元,甲方股份,乙方股份,丙方股份。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元,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元,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元,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二)提成分配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按单个项目总工程款甲%,乙%,丙 %提取,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2、设计提成:

  甲乙丙三方,图纸设计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提取。

  合伙提成发放方式:

  单个项目工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非正常、低利润项目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三)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确定企业合伙首任负责人由担任,任期为年(月),期满可协议轮换决定,其余两人合伙监督人。

  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施工管理、技术交底、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支付合伙债务;

  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施工管理、技术交底、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付合伙债务、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4、禁止合伙人私自在外承接项目,经发现将以项目总金额的50%为处罚金,处罚金由另外两方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条 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第四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 违约处理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手印)乙方:(签章、手印)丙方:(签章、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股份合伙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以上双方合作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这一基本原则,意见统一共同拟定以下合作事项和各条款。

  一、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职责和要求

  1、甲方

  (1)制定和实施公司总体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体系与组织结构。

  (2)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目标,严格管理部门,确保旅行部各项工作安全、高效、运转正常。

  (3)关于双方和客户在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乙方

  (1)协助甲方制定并实施企业战略、经营计划等政策方略,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

  (2)乙方按正常班制上下班,工作细致、严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拓展公司业务,扩大公司知名度,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长远发展。

  (4)规划并推进市场营销战略与策略,实现公司各项年度经营指标。

  (5)根据公司业务量及发展状况,建设和管理高素质团队,由甲方给乙方制定每月任务量,乙方保证完成该任务额。

  三、投资额与投资方式

  1、乙方投资额为______万元,以______方式出资,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开支,其次作为公司营运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2、乙方应于年底分红前将应支付的资金转入甲方公司账户。

  3、合作期间,乙方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乙方投资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利润分享与分红方式

  1、甲方公司总营净利润60%作为乙方投资人的可分享利润,乙方投资人分享该利润的10%。

  2、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制定的年度任务额,则乙方年底分红相应减少。

  3、乙方投资人不能转让其在投资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分红。

  4、在年底分红前,乙方若没有资金注入甲方公司,则不占有公司分红。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合伙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技术入股方式出资。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年月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丙方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丙方技术入股,除去分红每月固定工资元。

  2、丙方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丙方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甲、乙双方各按40%,丙方20%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当然退伙与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强制退伙,以下情形算作强制退伙。

  ①未经其他合伙人全体同意擅自退伙

  ②在合伙企业经营低X亏损时提出退伙

  合伙人出现强制退伙时,即为视作放弃所有出资与分红、工资。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否则按强制退伙。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员工工资、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聘用解聘员工;

  6. 其他合伙人授予的权利

  5. 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 账户上流转,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每 (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其他合伙人有监督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甲方决定,其他合伙人均只有监督权,重大经营事件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

  2、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二)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三)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四) 合伙人的义务:

  1.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 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3. 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4. 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5.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 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 合伙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共同财产、挪用共同财产以作他用等一切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甲:

  乙:

  丙: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