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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代理合同9篇

时间:2024-01-03 11:09:01 其他协议

酒类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的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的代理。

  第二条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以及。

  第三条代理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1、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2、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3、可获得甲方的销售支持和技术帮助。

  a、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

  b、可获得甲方新产品样品,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c、乙方可获得甲方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派人员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乙方掌握的性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并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货款结算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动解除和约。

  2、完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在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目标,而乙方未达到年度业绩,则总代理授权书无效。

  3、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及第十一条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第七条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并可在甲方网站有代理详细联系地址。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b、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八条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遵守全国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抵价销售。

  c、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

  (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

  (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b、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

  (1)取消区域代理;

  (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九条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开拓中国国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对本协议有异议或发生本协议所定条款以外事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酒类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LED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 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LED系列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LED系列产品;

  3、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即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

  4、销售区域:

  (1)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批发商,或自行进行工程销售;

  (2)销售甲方规定的LED系列产品及其它授权产品。

  5、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6、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特殊工程客户可由甲方协商处理。

  7、乙方自负盈亏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证书,例如: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确保为乙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

  (3)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更优质、实惠的产品;

  (4)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5)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 个月包换, 年免费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

  (6)协助乙方制定其区域内的营销战略、业务模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三、品牌管理费与团队建设

  1、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品牌管理费(年度销售目标的%)。

  2、团队建设:初期成立不少于 名专职销售ART产品销售人员,根据业务拓展需要逐步增强销售服务团队。

  四、订货、退换货程序:

  1、乙方正常情况下提前15个工作日下订单计划,乙方订购产品时,必须先填写由甲方统一制定的《供货合同》和《订货单》传真到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发货,《供货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的签约代表人对货款负有个人连带责任;

  2、自出货后3个月内,若退回的产品无质量问题或人为损坏包装的,甲方将重新包装(包装费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重新发货给乙方;

  3、乙方退换货应事前书面申请退换货物清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换,退换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清点的数量为准;

  4、乙方取得授权区域总代理资格后,首批购货 万元进行市场拓展。

  五、运输方式验收

  1、甲方以公路或铁路运输发货到乙方指定的场所;

  2、乙方负责跟进货物的收发情况,并在货到3日内将签收送货单交给甲方;

  3、一次性发货的金额少于 万元(含 万)的,当次运费由乙方负担;一次性发货的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当次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办法:

  1、乙方向甲方付款时,一律以银行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业务代表支付现金或支票,否则视为乙方未付款,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时,先付款后发货。

  3、甲方产品单价以结算价为准,如根据市场情况需要调整价格的,甲方提前20天知会乙方。

  七、价格与市场支持:

  1、甲方执行全国范围区域总代理统一的价格体系;

  2、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广告支持:按照进货回款 投放,超出部分需经双方协商后根基市场情况投放;

  4、媒体宣传方式:以展示架、展示板、店招广告为主,广告费以乙方提供的实景照片和发票或收据进行核销(用货物或现金方式),设计方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5、乙方进行终端推广时须严格按ART品牌的VI标准执行。

  八、销售目标、合约的终止与续约

  1、根据乙方代理区域的市场现状及发展潜力,制定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乙方在半年内须完成全年任务的 30 %,如果在规定期不能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并视情况收回乙方的总代理商权,甲方执行终止合同;

  2、合约期满后,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 80% 以上的,乙方拥有续签区域独家总代理的优先权,完成100%销售任务的自动续约。

  九、其他

  1、本和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与纠纷提交所在地的有关司法机关仲裁。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拟定补充协议或协议副本,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酒类代理合同 篇3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法律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其地址(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法律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其地址(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购买(或引进)产品(或技术)。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购买(或引进)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商品买卖(或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商品(技术)相关的在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商品(或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商品(或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报价”系指委托人为购买(或引进)商品(或该项技术)而给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或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人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项证协议及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于本协议期内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商品(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商品(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或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购买(引进)商品(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或将转让商品(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技术)。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商品(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条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各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条规定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转让

  非经委托人预告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购买(引进)商品(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记录,并将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购买(引进)商品(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 仲裁委员会。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委托代理合同 产品代理合同 总代理合同 代理会计合同

  招生代理合同 设备代理合同 进出口代理合同 设计代理合同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 凡有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1 凡有关通知、请示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委托人(盖章):有限公司 总代理人(盖章):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酒类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方:(下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纠纷提出上诉一案,委托乙方参与相关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的第二审诉讼活动。

  第二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提起上诉、代为出庭;

  2.接受调解,进行和解;

  3.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4.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5.代为签署有关文书;

  6.代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 律师费用

  1.律师费数额:参照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元及律师办案费元。

  2.支付方式:于本合同签定之日付清律师费及律师办案费。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按时如数支付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

  2.及时向承办律师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不得提供伪证;

  3.如实向承办律师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

  4.尊重承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及诉讼策略。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严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依法办案;

  2.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交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

  3.按时出庭应诉,并有充分的准备;

  4.非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变更或放弃本案的诉讼请求;

  5.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6.甲方依本合同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后,承办律师应积极投入本案工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甲方之义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不履行乙方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应予以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酒类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方基于对县房地产市场状况和对“某楼盘”的营销策略调整的需要,决定根据《“某楼盘”项目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第九条合同的终止与变更,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协商同意以下具体终止条款:  

  一、协议终止时间  从年月日起双方予以终止签署期限为年月1日至“某楼盘”项目结束止的策划销售代理,乙方不再履行代理事宜,且因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二、解除内容  

  1、终止“某楼盘”项目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约定所有条款及内容;  

  2、“某楼盘”项目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其一切相应的附件同时终止。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因自年月1日签署代理合同起至年月3日期间乙方已经实际开始前期与销售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且所有前期费用皆由乙方垫付;  甲方需根据原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前期垫付所有综合费用:元( 元)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年月日前按;交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要求提交项目销售资料;  

  2、乙方在年月日前按照领用登记归还所有甲方物品;  

  3、乙方所有人员在年月日前撤离“某楼盘”售楼部,并由乙方结清乙方销售人员费用。  

  4、甲方按揭专员、房管所协调专员未到位前乙方需继续协助甲方办理前  期甲方与按揭银行、及房管所的对接协调工作;  

  五、其他  

  1、甲方需于协议解除当日按约定全额支付给乙方前期垫付费用;  

  2、本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交接资料清单

酒类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发展的原则、在互利互惠、密切配合、实现双赢的前提下,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代理销售泸州老窖香酒坊散酒系列,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商。

  合同期限及期限结束后应进行续签规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续签合同约定销售区域范围。

  3、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承诺,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7个工作日将调整信息通知经销商。

  甲方的权力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定的市场营销方案权利。

  2、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3、有权处置乙方出现的违规行为、违规经营和损害甲方(利益)的权力。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厂家合法有效证件。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工作(周转壶返厂中间物流费乙方自理)。

  5、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市场秩序,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确保乙方区域销售权。

  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的.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

  2、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3、不得擅自生产、伪造、售价变改、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4、保持和甲方的持续沟通,及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5、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产品的宣传资料前必须经甲方审核,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发布。

  6、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者签订经济合同,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和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与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酒类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其中前__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周边县区)。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壹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100 %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类代理合同 篇8

  甲方(总代理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地域为范围内。

  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币: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箱共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箱共支。

  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元/支(750ml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币:元/支.750ml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按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甲方(总代理商)应将代理保证金在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给地区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酒类代理合同 篇9

  委托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受托人:签订地点: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一案。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为准。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一审诉讼终结止。

  第四条委托人(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选择:。

  A、一般代理及全权代理:一审诉讼阶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现金支付人民币:元作为服务费用,自签订本合同时现金交付,(注:诉讼费不在上述服务费中)案件胜败与否,本合同一经签订此费用不退。

  B、风险代理:委托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币元作为服务费用。案件胜诉,此服务费不退;案件败诉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费、劳务费等实际费用元,剩余费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A方式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

  第六条B方式委托人解除时,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