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下是热心会员“yuanbishi”收集的车辆挂靠协议书(汇编14篇),以供借鉴。
车辆买卖协议书 篇1
甲方(出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车款为人民币卖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买车款。
二、甲方将交给乙方及车全部手续(行驶证、附加费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车辆保险)。
三、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无条件给乙方过户,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辆交易之前,所发生债务、债权、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及一切事宜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负责。
五、此车辆交易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有一方违约,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间人签字: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16台北京籍车辆原登记名称为“X有限公司”,该营业执照因企业重组注销,为便于乙方管理,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事宜达成一致,并协议如下:
一、挂靠事项
1、乙方挂靠车辆以甲方名义在公安车管部门办理登记,但产权并不发生转移,仍属乙方所有,乙方独自对挂靠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双方均认可:“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
2、车辆的挂靠手续由甲方提供相应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挂靠车辆仍为乙方生产服务,乙方享有独自指挥、调度权。
4、乙方挂靠车辆司乘人员不属于甲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
5、挂靠期间,乙方挂靠车辆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挂靠期限
1、乙方车辆挂靠甲方期限:自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变更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到期后,如双方仍有合作意愿,可续签合同。
三、挂靠车辆税费
乙方挂靠在甲方期间,其车辆所需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车辆提出监督、检查、管理的建议。
2、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乙方挂靠甲方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4、乙方转让车辆及证照车辆报废应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独立承担经营风险、承担违法、违纪、违章引起的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6、如因甲方债务等纠纷致乙方挂靠车辆被法院查封,甲方应配合乙方向法院申诉,说明挂靠车辆产权属于乙方,如不能取消查封,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7、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8、如甲方擅自处分乙方挂靠车辆,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五、车辆维护管理。
1、乙方按有关规定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检测和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甲方不参与对乙方的车辆管理。
六、事故处理
1、乙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通报,甲方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由乙方自行处理。
3、若因乙方交通事故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1、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
1、本协议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 授权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时间:
车辆挂靠协议书 篇3
编号: 签订地: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将其自有车辆挂靠甲方从事货物运输服务、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挂靠车辆信息及挂靠费用
1、乙方挂靠甲方的车辆信息如下: 序号 1 2 车辆名称 车辆型号 车架号 车牌号3 4 5 2、挂靠车辆属乙方所有,乙方将该车辆登记挂靠在甲方名下,以甲方名义经营业务。
2、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收取挂靠车辆的管理费:
①乙方按每月¥ 元(人民币 元整)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管理费缴
纳时间和方式为:□每月□每季度□每年支付一次,首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后续支付时间以此类推。
②甲方为乙方车辆提供免费挂靠,免予收取挂靠管理费。
3、乙方不得迟延缴纳管理费,乙方逾期缴纳的,甲方有权拒绝提供挂靠服务,有权拒绝为乙方办理车辆需办理的相关手续。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收取管理费。
2、甲方有权保管乙方的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及保险单原件,并对乙方的经营、安全行车进行监督管理。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手续,提供车辆年检、营运检、维修保养资料,协助乙方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及其相关索赔事宜。
4、挂靠车辆符合报废条件的.,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相应报废手续。
5、若乙方挂靠甲方的车辆需向第三方融资购买,甲方同意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融资所需签订的全部合同,鉴于该挂靠的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且由乙方实际占有使用,故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挂靠车辆的融资合同的一切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还款义务),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向融资机构还款。若乙方未按时还款,甲方承担偿还义务的,甲方偿还该款项后,
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在甲方承担偿还责任之日起叁日内向甲方归还该款项,乙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6、若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归还的金额(包括乙方应归还的甲方代乙方向第三方融资机构支付的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还款违约金及其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超过挂靠车辆购买价格(购买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的 10 %,甲方有权暂扣该挂靠车辆,直至乙方还清该款项为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行联系业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其效益与甲方无关。
2、因车辆挂靠产生的所有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擅自转挂、转让、或者抵押挂靠车辆。
4、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运输等各项政策规定,必须及时配合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车辆年检和营运检等事项,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严格车辆安全技术管理,保持车辆良好的运营状态,以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5、鉴于乙方系自主经营,挂靠车辆运营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故靠车辆的运营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或导致甲方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乙方还应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6、因乙方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就甲方承担的赔偿金额,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乙方车辆挂靠甲方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损失险(足额投保,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车辆价值)、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50万元整)、驾驶员和副驾驶员人身责任险(不低于每座位10万元)、盗抢险(足额投保,保险金额不得低
于车辆价值)、火灾爆炸自燃险(足额投保,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车辆价值),承运货物责任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所有险种均应附加投保不计免赔险
第四条 挂靠期限
挂靠经营期限按下列第 款约定执行。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前1个月双方就是否继续挂靠经营另行协商并订立相关协议。
2、自挂靠车辆登记证登记为甲方名下之日起至挂靠车辆从甲方名下转移给乙方或者第三方的过户登记手续办妥之日止。
第五条 担保条款
乙方车辆挂靠甲方期间,因乙方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损失,丙方应对乙方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丙方在此承诺愿意为乙方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应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各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产生的纠纷,协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各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运输业务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挂靠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现乙方有牌汽车台,车牌号为;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上述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用工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的人员不属于甲方人员,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用工关系。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二、挂靠期限
1、乙方挂靠甲方从事运输业务的期限为两年,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挂靠协议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不拖欠甲方代为垫付费用,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转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挂靠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及时办理转户手续,甲乙双方的挂靠关系仍按本协议执行。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
乙方同意承担其在挂靠甲方经营期间,因从事营运业务而发生的各项规税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无法及时缴纳有关规税费用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交通、路政等相关协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车辆维护管理。
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度对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投诉及事故处理
乙方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挂靠经营期间,如乙方被客户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因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甲方有权组织乙方进行业务、安全、政治的学习。
3、甲方有权对乙方营运车辆进行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4、甲方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代缴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
2、乙方应按约定缴交各项费用。
3、乙方应按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
4、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出租、出借车辆及证照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政策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独立承担经营风险、承担违法、违纪、违章引起的经济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6、乙方的车辆运营由乙方自主安排,乙方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的运营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的相应权利、义务,与甲方无关,因运营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8、乙方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经济支出。
9、乙方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八、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乙方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行为的;
(3)、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4)、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理或媒体报道曝光的;
2、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规税费用、甲方有权停发、停办乙方车辆相关运营手续及证件,有权收取每天1%的违约金,乙方超过缴费期限一个月不缴纳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车辆并进行拍卖,以所得款项偿还甲方垫付的费用、注销车辆办理相关证件的费用,并可以解除挂靠协议。
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相转让、抵押、出租、出借车辆及证照,否则应支付甲方每部车一万元的违约金,并可以解除挂靠协议。
九、其它约定
1、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
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帐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2、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协议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5、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车辆挂靠单位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将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义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挂靠车辆信息
车型:
车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吨位:
数量:
车牌号码:
二、车辆落户及产权
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表示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三、挂靠期限及责任
(一)车辆挂靠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二)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违章罚款、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车辆过户挂靠过程中不需移动;次年挂靠车辆年检由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出据委托年检书,挂靠车辆凭委托书在车辆运行所在地就地年检。年检完成后,把乙方车管所车辆年检回执单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存档即可。
四、挂靠费用
(一)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收费标准:养路费每吨/月元,运管费每吨/月元,管理费每吨/月元,营业税每车每年元,落户费每车元其中含换证费元落户时需一次性交纳车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交纳。车船使用税元吨/年,工商管理费元车/年,二级维护费每年交纳两次,每次元。
(二)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交纳期限:每次养路费运管费交纳必需提前天把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养路费征稽所帐户内;管理费汇到甲方帐户内,营业税;落户费在落户完成后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级维护费每半年交纳一次,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在车辆年检时交纳。
五、车辆保险
(一)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万元,乙方在给甲方邮寄各种档案时必需将第三者责任保单原件交付于甲方。
(二)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责任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不出据年检手续及停止为乙方购买养路费或终止本合同。
六、乙方自理费用
(一)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三)车辆购置税、违章处理费用及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四)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七、协议期满
挂靠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协议;如乙方不愿继续挂靠,与甲方结清相关手续及费用并将牌、证退还甲方后,甲方可为乙方出具办理车辆过户所需手续,过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协议。
八、双方责任承担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
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三个月的挂靠管理费;并将乙方挂靠车辆过户至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处理。
(二)乙方
向甲方交纳养路费管理费运管费及相关费用须提前天交纳,若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车辆行驶并因为此项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在经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九、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日起至挂靠期限满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代/授权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挂靠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上户后车辆信息祥见附表)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元整(不记利息)。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为元整/月,税金元整/月,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四自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及时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需甲方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种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处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乙方在挂靠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违反甲方相关机务、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
②挂靠期间,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不按规定交纳管理挂靠费用。
2、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财务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车辆挂靠协议书 篇7
甲方:x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落实《xx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车(车辆型号),(车牌号:x,车架号:,发动机号:)
吨位:),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xx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签章)
乙方:电话:
签约地点:xx市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此文在上传时有部分内容有更改。
车辆挂靠协议书 篇8
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
电话(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号的车辆挂靠甲方,现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1、车辆挂靠经营期限:按国家规定止车辆报废期,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车辆保险
1、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20万元,及车损险、交强险、承运人责任保险为40万。
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不出据年检手续或终止合同。
四、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保险费、运管费、车船使用费等。
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发生的费用。
3、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五、协议期满
挂靠协议期满,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车辆申请报废,如乙方不申请报废,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物损坏、被盗等,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处理。
七、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抱歉不构成责任。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字: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车辆挂靠协议书范本 篇9
甲方:郑州 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 车(车辆型号),(车牌号:豫,车架号:,发动机号:,吨位:),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 月 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 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郑州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签章)
乙 方: 电话:
签约地点:郑州市 签订日期二〇一 年 月 日
注:此文在上传时有部分内容有更改。
车辆挂靠经营协议书 篇10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负责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根据城市客运需要,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出租车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挂靠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从事出租车客运业务。乙方用于挂靠运营的车辆为牌小汽车,发动机号码为,底盘号码为。上述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同意按丹阳市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要求配置计价器、防护装置、车载电台、顶灯等车载附属设施,对车辆进行装饰,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车挂靠甲方的车辆行驶证,挂靠甲方城市客运证,挂靠甲方交通道路运输证等一切出租营运续,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提供乙方经营出租车客运业务所需的营运证照,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车辆营运证权归甲方所有。
二、挂靠期限
乙方挂靠甲方从事出租车客运业务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营到期后下一轮如何经营甲方和乙方按照国家,省以及本市经营权的法律和政策协商执行。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在挂靠经营期限内,乙方每月应缴纳甲方挂靠经营管理费用元,挂靠期间国家,省,各级地方政府受益政策性收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关于出租车营运性的各项规费,税金,工本费,检测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在挂靠期间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使用车载电台,服从电台的调度。
乙方在挂靠期间经营期间的车辆保险及保险标准必须按甲方公司规定统一办理,其中车辆第三责任保险必须投保万,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逾期还将交纳规定保险费,甲方单方有权扣车停运,并解除合同。直至乙方在全额交纳规定保险费用后方可营运。
乙方若因经营需要聘用副驾驶员,需经乙方公司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乙方须协助公司管理好自己聘用的副驾驶员。
乙方及乙方所聘用的副驾驶员,在挂靠经营期内,不享受本公司职工工资、福利、住房、医疗费、独生子女、病产假等待遇。
五、乙方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用,对乙方的营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甲方有权组织乙方进行业务、安全、政治的学习。
3、甲方有权对乙方营运车辆进行车容、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4、甲方应按约定交付营运证照。
5、甲方应按约定履行代缴代办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
2、乙方应按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
3、乙方在挂靠期间不得擅自将车辆及客运资格转让给第三者。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2、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元,违约金不足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九、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及客运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20xx年X月XX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20xx年X月XX日
车辆挂靠协议书合同 篇11
甲方:郑州 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 车(车辆型号),(车牌号:豫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吨位: ),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 月 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 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郑州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签章)
乙 方: 电话:
签约地点:郑州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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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协议书实用 篇12
甲方:
乙方:
乙方16台北京籍车辆原登记名称为“X有限公司”,该营业执照因企业重组注销,为便于乙方管理,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事宜达成一致,并协议如下:
一、挂靠事项
1、乙方挂靠车辆以甲方名义在公安车管部门办理登记,但产权并不发生转移,仍属乙方所有,乙方独自对挂靠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双方均认可:“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
2、车辆的挂靠手续由甲方提供相应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挂靠车辆仍为乙方生产服务,乙方享有独自指挥、调度权。
4、乙方挂靠车辆司乘人员不属于甲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
5、挂靠期间,乙方挂靠车辆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挂靠期限
1、乙方车辆挂靠甲方期限:自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变更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到期后,如双方仍有合作意愿,可续签合同。
三、挂靠车辆税费
乙方挂靠在甲方期间,其车辆所需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车辆提出监督、检查、管理的建议。
2、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乙方挂靠甲方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4、乙方转让车辆及证照车辆报废应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独立承担经营风险、承担违法、违纪、违章引起的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6、如因甲方债务等纠纷致乙方挂靠车辆被法院查封,甲方应配合乙方向法院申诉,说明挂靠车辆产权属于乙方,如不能取消查封,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7、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8、如甲方擅自处分乙方挂靠车辆,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五、车辆维护管理。
1、乙方按有关规定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检测和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甲方不参与对乙方的车辆管理。
六、事故处理
1、乙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通报,甲方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由乙方自行处理。
3、若因乙方交通事故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1、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
1、本协议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 授权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时间:
车辆挂靠合同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经乙方请求并取得甲方同意,乙方自愿将其自有的车牌号为 、出厂核定载重量为 吨的自卸车挂靠于甲方。为明确的双方权益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挂靠时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到期之前如乙方要求继续挂靠,双方可订立续挂合同,如本合同到期乙方无续挂要求本合同自动失效。挂靠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挂靠,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二、挂靠车辆产权属于乙方,营运收益归乙方所有,乙方承担挂靠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挂靠期间乙方应保证车辆运营所必须的各种证、照齐全,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保险及时缴清。
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挂靠车辆归甲方统一调度、统一使用,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一车挂靠多家,否则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车辆挂靠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将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义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挂靠车辆信息
车型:
车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吨位:
数量:
车牌号码:
二、车辆落户及产权
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表示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三、挂靠期限及责任
(一)车辆挂靠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二)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违章罚款、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车辆过户挂靠过程中不需移动;次年挂靠车辆年检由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出据委托年检书,挂靠车辆凭委托书在车辆运行所在地就地年检。年检完成后,把乙方车管所车辆年检回执单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存档即可。
四、挂靠费用
(一)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收费标准:养路费每吨/月元,运管费每吨/月元,管理费每吨/月元,营业税每车每年元,落户费每车元其中含换证费元落户时需一次性交纳车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交纳。车船使用税元吨/年,工商管理费元车/年,二级维护费每年交纳两次,每次元。
(二)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交纳期限:每次养路费运管费交纳必需提前天把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养路费征稽所帐户内;管理费汇到甲方帐户内,营业税;落户费在落户完成后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级维护费每半年交纳一次,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在车辆年检时交纳。
五、车辆保险
(一)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万元,乙方在给甲方邮寄各种档案时必需将第三者责任保单原件交付于甲方。
(二)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责任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不出据年检手续及停止为乙方购买养路费或终止本合同。
六、乙方自理费用
(一)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三)车辆购置税、违章处理费用及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四)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七、协议期满
挂靠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协议;如乙方不愿继续挂靠,与甲方结清相关手续及费用并将牌、证退还甲方后,甲方可为乙方出具办理车辆过户所需手续,过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协议。
八、双方责任承担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
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三个月的挂靠管理费;并将乙方挂靠车辆过户至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处理。
(二)乙方
向甲方交纳养路费管理费运管费及相关费用须提前天交纳,若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车辆行驶并因为此项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在经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九、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日起至挂靠期限满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代/授权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