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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优秀6篇】

时间:2023-07-31 11:01:33 其他协议

  【简介】以下是会员“p98074”整理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优秀6篇】,供大家参考。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篇1

  委托人: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工程名称)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风险提示:委托代理范围

  委托人需要明确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并书面形式确定下来,最好详细约定,避免工程验收时候因代理事项因为代理事项没达到双方满意程度,造成不必要纠纷。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a;adc;,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勘察□设计,具体包括:;□施工,具体包括:;□监理,具体包括:;□设备,具体包括:;□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a;adc;,无委托的在□中打):□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标底;□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X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X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风险提示:委托代理报酬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协商约定。

  委托人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采用第

  (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年月日。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年月日年月日。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委托人可以与受托人约定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最好明确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等。

  另外,委托人约定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否则相关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份,各执份。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地址:开户:账号:邮编:电话:传真:E-a: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开户:账号:邮编:电话:传真:E-a:附件

  一: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一、工程项:

  二、目名称招标:

  三、内容:

  四、人员情况:姓名职务职称注册资格上岗证号备注:组长:,上岗证号:;成员

  一:,上岗证号:;成员

  二:,上岗证号:;成员

  三:,上岗证号:;成员

  四:,上岗证号:。

  五、代理事项及承办人安排:。

  (一)代理事项承办人:,联系方式,签名。

  (二)代理事项:

  1、代拟招标方案编制标底

  2、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邀请书)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4、投标申请人报名组织开标、评标

  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代拟中标公示

  6、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代拟中标通知书

  7、编制招标文件草拟工程合同标准样书、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代理人:(盖X)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附件

  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a;adc;,无委托的在□中打╳):□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标底;□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特此声明。委托人:(盖X)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书 篇2

  委托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办理招标申请 □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 □ 编制工程量清单 □ 编制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 □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其它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 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 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 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 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 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 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 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 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 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 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 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2、支付方法:

  (1)招标人代理费:全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约违约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人两份,代理人两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工程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篇3

  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2. 服务内容:

   服务招标代理。

  3.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3. 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 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 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4 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乙方责任

  3. 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2 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 .3 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4 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5 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 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 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 年 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 违约责任

   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 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 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签约人

  盖章:(乙方) :

  签约人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下列项目的服务招标代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经详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2. 服务内容:

   服务招标代理。

  3.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3. 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 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 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4 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乙方责任

  3. 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2 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

  .3 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4 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5 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 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20年04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 违约责任

  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

  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 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委托合同 篇6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因建设的需要,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工程的代理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工程代建内容及其权益、责任和义务,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单位:

  2、工程地点:

  3、工程名称:

  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5、工程建设方式:委托代建。

  二、委托的范围与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项目建设的代理业主,履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职责:

  ①、负责控制本项目的资金运作。

  ②、甲方负责该项目完成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及所需表格及报批文件的签字盖章,负责现有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提供该工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筹措本项目建设资金,保证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

  ③、确保设计文件及时交付乙方。

  3、乙方职责:

  ①、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从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到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等各项工作)。

  ②、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4、本项目合同会签程序需由甲、乙双方会签,并由甲方送财政备案。

  三、代建工程项目的范围与内容

  1、本合同的工程项目范围以设计的 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2、本合同项下不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土地征用、租用、青苗树木赔偿、施工场地内的其它房屋构筑物、各部门(含代管)以外的各种管线、障碍物的迁改和清除。上述事项应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开工前办妥。

  (2)引至工地的临时给水、电力电源线,确保本工程如期顺利进行。

  (3)施工设计文件以外的工作内容等。

  四、质量等级

  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水利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合格工程等级。

  五、合同价款及变更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价款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万元),实际结算价款按照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3、工程及价款变更约定:

  对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等,应由甲方给予及时签认并给予变更补偿。

  六、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文件及图纸所提供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水利部验标合格工程标准。

  2、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要求,乙方无偿返工重做,至合格为止。

  七、代建费及支付方式

  代建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建设本项目的代建工程管理费按 政综[20x]227号文件规定计取,共计¥ 20x0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计算式:×2%=20万元)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先行支付管理费的50%,计¥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剩余管理费待 财政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设计费、监理费、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1、工程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2、工程监理费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完成监理项目的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监理服务酬金的80%拨付给乙方,待工程完工验收且结算经 财政审结批复后,甲方应支付至审定监理服务酬金的95%(含税)给乙方,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工程价款采取“备料款一次拨付;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竣工办理总结算”的方式。具体约定如下:

  (1) 备料款拨付:甲方应在乙方选定施工单位后7日内按合同价款总额1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0 元)。

  (2) 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价款的80%拨付给乙方;当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30%后,开始将备料款按进度款的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扣完为止。

  (3) 税务问题:根据税务局代建工程有关规定,该项目由甲方负责立项,工程发票、决算书审核书等抬头人应为甲方。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工程税务交纳。

  (4) 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并在乙方提交结算价款经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28天内,甲方应支付至审定合同价款的95%(含税) 给乙方,其余5%尾款抵作工程质量保证金。

  4、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甲方须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该项工程质保金全额归还乙方。

  5、超出合同价款的工程款结算及拨付办法:另行单独办理竣工结算及拨款事宜。

  九、完、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经过初验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并备齐验收资料时,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一份;完整的资料一式三份;决算书一式三份。在确认无误后5日内安排水利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工作和验收文件编制办法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验收规程》的规定办理。

  2、对验收中提出需要整改项目,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符合质量等级为止,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3、在工程完(竣)工验收通过后或整改合格后的次日,乙方将验收合格的螺洲大桥防洪影响堤防加固补救工程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门。

  十、争议解决办法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竣工总结算完毕,甲方付清乙方一切债务后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