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下面是热心会员“gkit927”分享的抵押贷款合同必备11篇,以供参考。
抵押贷款合同 篇1
借款人:活动房(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时间校准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用途广泛英文《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合同模板图片款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时间管理‰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活动策划方案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申请书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活动策划方案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合同模板简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时间流逝的句子唯美,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六、其他条款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活动策划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变更前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活动
负责人(签字):
年用途最广泛的金属产权70年到期怎么办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篇2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为确保年月日签订的(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区街(路、小区)号栋单元层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m2,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抵押期限为,自年月至年月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甲方应于每月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3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壹辆,排量:,颜色,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章)
抵押权人:(章)
年月日
个人抵押贷款合同 篇5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购车人):
为确保《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面履行,保障甲方合同债权的实现和车辆的实现和车辆所有权的安全,甲、乙双方同意在车辆上为甲方设定抵押权,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将《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车辆作为抵押物,为甲方设定抵押权。作为抵押物的车辆为: (牌号)汽车一辆,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牌号: 。
二、抵押期内,抵押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同时甲方也是车辆的挂靠单位;乙方享有《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的对于车辆的使用权,以及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后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权利。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代乙方向汽车销售方支付的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款项及利息;
(2)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服务费等其他款项和费用;
(3)由于乙方对甲方违约,乙方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车辆使用收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催收费、查询车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款项。
四、甲方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抵押物所担保的甲方债权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按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变卖或以其他合同约定方式处理抵押物。
六、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抵押登记。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其他抵押相关文件交甲方持有。待乙方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双方共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注销。
七、办理车辆抵押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登记、差旅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6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贷款银行全称)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
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元,担保 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时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所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生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章):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名(章):
地址:
电话: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
签名(章):
地址:
电话:
贷款抵押合同 篇7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资金需求,以其拥有的所有权林地、树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借款。产权共有人用作抵押的林地座落于 (四至界址所有人《林权证》为准),林权证编号为: 林证字(20xx)第 号,林地面积 亩。落叶松、樟子松、杨树。乙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根据当前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树木价值叁拾万元。甲方根据抵押物价值同意向乙方发放50%贷款。根据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 林业局取得《林权抵押登记证明》。
2、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并依法享有处分权的非争议财产。保证林权证的真实、合法、有效,承诺在抵押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采伐,不得办理林木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
3、乙方的抵押物在甲方抵押期限以借款清偿为准。借款到期,乙方无法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甲方对已作抵押的树木、林地使用权采取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予以处分后优先偿还此借款本息。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元借款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率: ,随国家利率调整日调整。每3个月还息一次。逾期加收营业日执行利率50%。
5、甲方保证乙方在借款期限内保管好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权抵押证明》等有关资料。债务全部清偿后交还乙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家林地抵押管理的规定办理。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林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押):
共有人(签押):
年月日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合同 篇8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牌型汽车辆,车辆牌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省市路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十一、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
连带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9
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通讯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事件研究法期限
贷款币种:
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活动主题R+ %)。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事件取样法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个月浮动。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事件360天为一年。
第三条贷款条件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变更前应款的凭证。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时间管理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申请书动将贷款划入房产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产权比率公式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产权70年到期怎么办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产权比率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合同模板简单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时间管理大师还款金额时间流逝的句子唯美%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用途变更为住宅应当进行什么评估款金额的%手续费。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用途最广泛的金属均由借款人支付。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保险公司分公司办妥
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时间管理大师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事件通讯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活动板房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按事件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产权律师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事件营销案例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合同模板图片款。
1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申请书格式人发生上述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活动策划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时间人发生上述1(1)和/或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活动策划款人发生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合同模板简单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申请书怎么写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借款人(抵押人):
年月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借 贷 抵 押 合 同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合同种类:民间借贷合同
特别提示:本合同涉及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请仔细审阅后签署。 本合同签约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种类:个人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借款人保证不用于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个月。实际放款日和还贷日以借款收据注明的日期为准,利息从实际放款日起计算。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利息:月利率为百分之 ( %),年利率为百分之( %)。若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天按借款额的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在法院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后,逾期利息双倍计算,即每天逾期利息为万分之十。
第六条 付息还款方式:采用按付息,到期还本的方式,共分 期付息,每期利息元。第1期付息日为 年 月 日,第2期付息日为 年 月 日,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 年 月 日)付清本金。
第七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期限在3个月以内,除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外,需额外再支付1个月利息;如实际用款期限超过三个月的,需额外再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除按实际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作为贷款人的补偿。
第八条 借款人承诺:
1、 保证按期及时偿还借款利息和本金,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付息
义务;
2、 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借款人最迟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书面通
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
第九条 贷款人承诺:
1、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 保证在取得抵押物他项权证当天向借款人发放约定的借款。
第十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若因生计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收回借款的,应提前30天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情况,贷款人有权在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即视借款人根本违反合同,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使上述权利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金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其它承诺;
2、借款人、抵押人在任意一期付息、还本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付清该期应偿还之借款本息;
3、借款人、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其债务共有人不承担债务或者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
4.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5.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资料;
7.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时偿付利息,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8.借款人和抵押人恶意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
第二章 抵押条款
第十一条 为确保上述债务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产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青岛市 区 路 号 单元 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合法房产(产权证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所抵押房地产经借贷双方确认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元整。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后,借贷双方须持有关证件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由贷款人领取并保管。若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过错导致抵押不成或抵押登记被撤消,借款人或抵押人必须无条件地返还借款本金,并承担违约责任、逾期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出借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诉讼费、贷款人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执行费、差旅费、搬运费等。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内,借款人对抵押房产(抵押一年及以上)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贷款人保管,贷款人为此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十六条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无论何种原因,若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变卖、馈赠和抵偿债务等。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抵押人可以将抵押物转让,但转让所得价款,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第十八条 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九条 若发生本合同第十条所列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所得价款中优先收回全部借款。
抵押物变卖后,应首先偿还贷款人的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见本合同第十四条);如果贷款人为抵押人另行租赁住房,贷款人有权从变卖所得中,扣除该租金。
第二十条 抵押撤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抵押人偿清全部款项的当天,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撤销手续。
第三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终止和变更。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抵押人或第二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若合同需要变更,应达成书面协议。若因签约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也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以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还款、付息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三条 执行本合同所需服务费、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若签约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该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抵押房产出租的处理。如果上述抵押房产在抵押前已经出租给第三人的,借款人必须保证该抵押事项已征得第三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第三人必须无条件地搬出房屋;如果上述抵押房产在抵押后出租给第三人,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1、 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如期发放借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
部借款本金20%的违约金。
2、 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如期还清贷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
部借款本金20%的违约金。
3、 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过错,导致房地产抵押不成或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
或抵押人向贷款人支付借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 因贷款人的过错,导致抵押人不能如期撤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向
抵押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20%的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签约各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签约各方若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守约方将依法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逾期利息以及其他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抵押人变更联系地址时,必须五天内告知贷款人。在借款人、抵押人事先没有告知贷款人之前,贷款人或法院按照本合同写明的联系地址向对方发送法律文件,到达借款人、抵押人的联系地址时为送达,借款人、抵押人不能签收或拒绝签收,不影响送达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约定:贷款人放款、借款人付息还本均通过银行结算的方式进行,借贷双方以共同确认的银行结算账户上的资金存、付记录,作为履行本合同放款或付息还本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借贷抵押合同、借款收据、共同还款确认书、抵押人声明、第二住所担保书、服务协议、借贷双方银行结算帐号等。 第三十条本合同签约各方已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产生的权利、义务完全明确,无异议,无异义。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贷款人、借款人、抵押登记处、居间代理人各执一份(借款人与抵押人共执一份,由借款人领取并保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 开户银行:帐号:
借款人: 开户银行:帐号:
贷款人: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年 月 日签订于青岛市
抵押贷款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担保内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委托费的约定
委托费为元,(大写:),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乙方义务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