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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合同(精选8篇)

时间:2023-08-02 08:59:00 其他协议

  【前言】本文是热心网友“mr1312”整理的物业维修合同(精选8篇),以供参考。

物业维修合同

物业维修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华兴电力蒸汽管道施工影响福前村老年过渡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福前老年过渡房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合同工期:开工日年月日,竣工日年月日,该工期包工、包料,总工程款一次性定价为元。

  二、施工责任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维修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实现小区物业管理专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清水湾小区物业零星维修由乙方承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湖清水湾小区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务时间:乙方每周休息1天(星期天),除乙方休息日外,乙方应保证为清水湾小区正常提供维修服务。

  四、费用:乙方每人每月3000元承揽费用,乙方共两人合计6000元费用包干,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2、计划和审定小区物业维修项目。

  3、监督乙方的维修业务,评价维修服务质量。

  4、测评乙方维修工作,达不到要求的监督乙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

  5、提供维修所需的原材料,监督乙方合理使用。

  6、按期支付维修承揽费。

  六、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小区物业的维修。

  2、主动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请甲方制定维修计划以便执行。

  3、合理使用原材料,提高物品利用率,尽可能节约成本。

  4、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5、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完不成目标要求,接受甲方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物业水电维修报修简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推进我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的进程,根据《》,就校园物业零星维修由乙方承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托管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职责

  1.保障全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监管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设备。

  2.计划和审定大型设备维修项目。监管乙方承担的维修责任。

  3.监督乙方的维修业务,评价维修服务质量。

  4.测评乙方目标责任,达不到要求的监督乙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

  5.按期支付托管维修经费。

  6.组织审计维修经费的使用管理。

  三、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负责学校水电及动力设施(泵房、高低配电、室内外水电线路)的日常管理、保养、维修。

  2.负责学校所属建筑物和建筑物内的门、窗、桌椅、床的日常维修和基础设施(窨井、下水道、化粪池等)的日常管理和零星维修。

  3.负责学校通讯设备的维修。

  4.经常主动巡回检查,及时维修,确保校内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并尽可能节约成本,提高物品利用率。

  四、乙方承诺

  1.保障全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设备。

  2.管好维修人员,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

  3.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项目业务维护维修细则及其管理规章制度。

  4.全权保管好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破坏或流失,维持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5.既保障供应,又防止浪费流失,积极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建立责任包干制和巡回检查制度,与奖惩挂钩。

  6.坚持每周一、四上午巡回上门零星维修服务。

  7.合理使用和严格管好维修经费,接受甲方的审计。

  8.完不成目标要求,接受甲方处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物业维修合同范本 篇4

  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托乙方对违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支付期限:;支付方式:。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维修合同 篇5

  甲方: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规范服务好物业服务项目,甲方在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基础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市物业服务实施细则及相关物业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尚东国际》小区的部分物业服务内容承包给乙方进行管理服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

  (一)甲方外包《》物业小区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二);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车辆停放管理;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接管验收服务;

  2、便民、代办和特约服务(含有偿);

  3、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对小区业主的有关服务。 不含公共绿化的日常养护。

  二、服务标准

  1、乙方应按照甲方与开发企业达成的物业服务协议内容和标准为基础,提供不低于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的五级物业服务分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见附件四)

  2、物业委托代办特约服务、便民和有偿服务、开发公司或业委会提出的其他服务内容达到业主满意。

  3、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收费标准

  1、收费项目和价格中物业服务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车位费等乙方严格按照小区经物价部门审核的价格和时间收取,每年至少公示一次。

  2、公共能耗费乙方按实收取,独立建账并每半年公示一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乙方分包的项目享有质量监督和及时督促整改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的收支享有财务管理和审核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违反物业服务协议条款享有督促检查并要求及时整改的权利;

  4、甲方对乙方管理的项目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和协调处理的权利;

  5、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过程中的经营成本在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中分摊的权利;

  6、甲方在下列条件下享有收回乙方管理服务分类项目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赔偿的权利:

  ⑴乙方服务达不到规定标准且不能及时整改;

  ⑵对乙方服务过程中因业户重大投诉或严重违反物业规定;

  ⑶损害公司形象的;

  ⑷受到物业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二)甲方的义务

  1、负有对《尚东国际》小区的接管验收义务;

  2、负有审核提供乙方服务中针对本小区需要的各类服务证明和票据;

  3、负有及时审核并发放乙方服务所需的各类成本,但支出扣除甲方规定成本后不得超出;

  4、检查指导乙方的服务质量,受理乙方管理期间的重大投诉;

  5、每月提供乙方财务收支报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从事上述服务项目的独立人事管理权,独立承担员工薪资、福利待遇和用工风险;

  2、从事上述服务项目的服务权利;

  3、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各类费用并支付相关分类管理成本的权利;

  4、享有使用物业办公和经营用房的权利;

  5、每月查看财务收支报表的权利;

  6、享有开发企业对本项目物业补贴的权利;

  7、乙方可采取规劝、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地方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乙方的义务

  1、制订物业服务方案,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加架构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2、协助对小区进行承接查验,提出整改项目并督促开发企业及时完善;

  3、服务所需人员工种和数量需报与甲方审核,一经审核不得无故变更,变更时应报与甲方批准;

  4、所有收入必须及时打入甲方规定的帐户;

  5、承担甲方管理服务中所必须的成本;

  6、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

  7、独立承担分包项目所需服务人员的用工风险、独立承担设施设备养护风险和物业养护责任险;

  8、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9、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六、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事件、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但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6、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设计、施工及质量瑕疵所导致的相关损失;

  7、因业主或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或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的相关损害;

  8、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有部分发生火灾、盗窃、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或损失;

  9、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业主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失;

  10、除上述各款外,其它因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七、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违反第四条第6款规定的,其损害赔偿不能在物业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中支取,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九、物业的所有收入应单独由甲方建账,财务每周报核一次,其中装修押金和能耗费按实报核,装修垃圾清运费凭承包人签字报核定,其收入不得超出支出部分;物业服务中的分类成本按实报核,扣除甲方必要的服务成本后(以总收入的15%计提,年终据实核算)超出收入部分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自甲方与开发企业签订好服务协议并进行物业查验整改后起签订承包期为或 年,即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有效。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业维修合同 篇6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图纸所示全部水电安装工程:

  1.强电:按水电安装要求施工完毕;

  2.弱电:(不包括电视、电话、安防)从室内第一个转换箱开始施工,室内所有施工预埋管及室内布线、开关插座安装完毕;

  3.防雷:包括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电源进户箱做重复接地等;

  4.给水:室内按给水图施工完毕;

  5.雨水:落水、阳台排水、空调排水施工至最近的雨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6.污水:室外施工至出墙外最近的污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7.工地现场施工用水电的安装维护,项目部临时用电的安装维护,工程机具线路接驳及维护,并派出两名维修电工长期负责工地现场的水电维修及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含材料)

  4、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结算,包资料及签证,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力争确保优良)。

  2、承包范围:图纸所示的室内外等所有水电工程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3、甲方直接的分包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年10月

  2、第一施工段为:本项目下 商铺及售票厅,第二施工段为:本项目下 商铺,按土建进度跟进施工完成。

  3、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他资源。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建设强制性条文;

  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

  4.《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

  5.《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6.《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7.《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8.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9.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力争“优良”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达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可调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有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

  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每次违反该条款处罚金额元/次。

  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施工、精心策划及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含税可调价。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取费标准以《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版)、

  (2)材料按地方信息价。

  (3)无信息价的按与业主方认质认价。

  (4)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七、工程款的结算及违约保证金的收取:

  1、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及利润为本工程与业主总结算款的20%;建安税金由甲方承担。

  2、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第一阶段封顶盖瓦后,于20年2月5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的工程款;第二阶段全部工程经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

  4、本合同内全部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结算手续,甲乙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之日起3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二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5、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

  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更好;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设计变更的,须办理完签证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办好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质量要求,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所选材料的品牌及规格必须经甲方审核并批准后方可采购。

  6、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是,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8、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更换,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500元。

  10、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11、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节假日,双抢季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

  12、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13、乙方负责所承包的设备装车、卸车及搬运和甲方工具及设备。

  14、甲方负责资金的按时支付及关系协调义务。

  当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乙方不能擅自骚扰业主或罢工,须通过甲方进行商议后解决。

  九、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适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贵州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贵州省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5、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维修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庆阳北站扩建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给排水、采暖及电气分项工程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概况

  1、分项工程名称:庆阳汽车北站改扩建项目

  洗车、修理车间;公厕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及电路分项工程。

  2、工程地点:

  庆阳汽车北站院内

  3、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4、工期:根据土建施工,必须合理安排进度,如果延误工期,每天处以300-500

  元(大写:叁佰-伍佰元整)罚款。

  5、承包范围:

  公厕、洗车、修理车间图纸设计以内的给排水、采暖、电气及消防所有的工程量。

  6、合同价款:公厕、洗车、修理车间给排水、采暖、电气及消防总造价元整(叁拾捌万两千零伍拾壹圆整)。

  第二条承包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工。

  2、乙方提前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样品。

  材料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并做到进场材料与样品、设计、预算相符。如变更时,必须取得甲方及建设单位同意。每批进场材料必须取得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做好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自行组织施工工具设备、用具、劳动保护用品。

  7、乙方代表必须随叫随到。

  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一间房子。

  第三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因自然条件产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四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对验收存在的问题,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为

  2年。

  3、供热系统为

  2个采暖期。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预验后付至80%工程款,剩余20%工程款在正式验收后支付(扣除5%的保修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如因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可以另行组织人员施工,费用从乙方总工费中扣除。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零星维修合同模板 篇8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服务好物业服务项目,甲方在与xxx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基础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xxx市物业服务实施细则及相关物业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尚东国际》小区的部分物业服务内容承包给乙方进行管理服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

  (一)甲方外包《xxxx》物业小区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车辆停放管理;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接管验收服务;

  2、便民、代办和特约服务(含有偿);

  3、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对小区业主的有关服务。 不含公共绿化的日常养护。

  二、服务标准

  1、乙方应按照甲方与开发企业达成的物业服务协议内容和标准为基础,提供不低于xx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的五级物业服务分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见附件四)

  2、物业委托代办特约服务、便民和有偿服务、开发公司或业委会提出的其他服务内容达到业主满意。

  3、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收费标准

  1、收费项目和价格中物业服务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车位费等乙方严格按照小区经物价部门审核的价格和时间收取,每年至少公示一次。

  2、公共能耗费乙方按实收取,独立建账并每半年公示一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乙方分包的项目享有质量监督和及时督促整改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的收支享有财务管理和审核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违反物业服务协议条款享有督促检查并要求及时整改的权利;

  4、甲方对乙方管理的项目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和协调处理的权利;

  5、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过程中的经营成本在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中分摊的权利;

  6、甲方在下列条件下享有收回乙方管理服务分类项目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赔偿的权利:

  ⑴乙方服务达不到规定标准且不能及时整改;

  ⑵对乙方服务过程中因业户重大投诉或严重违反物业规定; ⑶损害公司形象的;

  ⑷受到物业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二)甲方的义务

  1、负有对《尚东国际》小区的接管验收义务;

  2、负有审核提供乙方服务中针对本小区需要的各类服务证明和票据;

  3、负有及时审核并发放乙方服务所需的各类成本,但支出扣除甲方规定成本后不得超出;

  4、检查指导乙方的服务质量,受理乙方管理期间的重大投诉;

  5、每月提供乙方财务收支报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从事上述服务项目的独立人事管理权,独立承担员工薪资、福利待遇和用工风险;

  2、从事上述服务项目的服务权利;

  3、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各类费用并支付相关分类管理成本的权利;

  4、享有使用物业办公和经营用房的权利;

  5、每月查看财务收支报表的权利;

  6、享有开发企业对本项目物业补贴的权利;

  7、乙方可采取规劝、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地方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乙方的义务

  1、制订物业服务方案,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加架构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2、协助对小区进行承接查验,提出整改项目并督促开发企业及时完善;

  3、服务所需人员工种和数量需报与甲方审核,一经审核不得无故变更,变更时应报与甲方批准;

  4、所有收入必须及时打入甲方规定的帐户;

  5、承担甲方管理服务中所必须的成本;

  6、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

  7、独立承担分包项目所需服务人员的用工风险、独立承担设施设备养护风险和物业养护责任险;

  8、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9、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六、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事件、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但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6、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设计、施工及质量瑕疵所导致的相关损失;

  7、因业主或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或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的相关损害;

  8、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有部分发生火灾、盗窃、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或损失;

  9、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业主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失;

  10、除上述各款外,其它因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七、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违反第四条第6款规定的,其损害赔偿不能在物业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中支取,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九、物业的所有收入应单独由甲方建账,财务每周报核一次,其中装修押金和能耗费按实报核,装修垃圾清运费凭承包人签字报核定,其收入不得超出支出部分;物业服务中的分类成本按实报核,扣除甲方必要的服务成本后(以总收入的15%计提,年终据实核算)超出收入部分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自甲方与开发企业签订好服务协议并进行物业查验整改后起签订承包期为或 年,即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有效。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