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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协议书汇编7篇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时间:2023-08-10 17:16:04 其他协议

  【简介】以下是会员“zhimeigaifu”分享的拆迁合同协议书汇编7篇,供大家阅读。

拆迁合同协议书

拆迁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被拆迁人(全称):

  乙方拆迁人(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增加部分为:

  1、乙方补偿房屋位于自治区地区市路号,小区栋单元室,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权登记证上登记面积为准)于年月日前交付使用。

  2、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以及相关手续在房屋交付起1个月内办理,所有产权办理手续发生的税款,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于超出实际补偿房屋面积以及拆迁给费用予现金补偿。

  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超出实际补偿房屋面积补偿金元,另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电话号码变更费用;有线电视安装成本;交通运输费用;搬运人工劳务费;拆迁期间安置费给予一次性补偿5000元,乙方承诺将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为:。

  4、乙方如未按时交付房屋;补偿金以及未按时办理产权登记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支付违约金元;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500元赔偿金。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拆除合同协议书 篇2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被拆除房屋名称:重庆嫦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办公楼

  工程地点:重庆大渡口区钢花路(人武部左旁)

  工程内容:房屋拆除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房屋拆除和建筑垃圾装载上车

  承包形式:甲方向乙方收取元房屋残值。被拆房屋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并自行清运出施工现场。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完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做到精心组织、文明施工、搞好安全防护、保证施工安全、保持场地整洁、控制扬尘。施工中乙方因安全事故给自已或他人造成的仼何伤害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所需材料和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一方违约承担守约方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和乙方于日共同签署了编号为、具体合同名称为《类标准合同》的20 年度市场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此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内容:

  一、关于乙方提供资质的约定

  为确保乙方信息资料的准确性,保证双方后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乙方需提供的资质有:

(一)乙方(企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经营户可不提供)

  4、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5、发票领购手册(需有税务机关盖章,能显示开票类型)或盖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票样

  6、业务联系人证明

  7、身份证(个体经营户提供)

  8、阳光公约承诺函

  若乙方为印刷企业,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如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国税颁发的、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条形章的税务登记证;若乙方为代理公司,需取得被代理单位的委托授权书;若乙方为空飘施放单位,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

(二)乙方(事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经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

  5、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6、发票领购手册(需有税务机关盖章,能显示开票类型)或盖了财务专用章的发票票样

  7、业务联系人证明

  8、阳光公约承诺函。

(三)乙方提供资质需满足的条件

  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需有清晰的年检记录,若签订合同日期在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乙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需有前年的年检记录;若签订合同日期在7月1日-12月31日的,乙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乙方提供的银行信息确认函、业务联系人证明、阳光公约承诺函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领购手册、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关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的`要求

  为保证甲方发布效果及乙方结款的及时性,在()制作并发布后,乙方需按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乙方需提供的结算资料有:

(一)平面类需提供的结算资料

  1、报样原件,对于免费赠送的版面乙方同样需提供报样原件。

  2、发布订单: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约定的有效红章印的发布订单原件;

(二)结算资料提供时间的约定

  1、平面日常提供结算资料的时间约定为按周提交:

  2、节假日(五一、

  十一、新开业、重装等)提供结算资料的时点:

  平面类在次月的8日前提交完毕。但不包括元旦期间,元旦期间因涉及跨年费用,要求次月的5日前提供;

(三)无法提供结算资料的约定

  每月12号,甲方会将截止到上月底操作、乙方仍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汇总,写明已提供及仍然缺少的结算资料明细,以“通知函”形式发给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函或应当收到通知函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回复并提供符合甲方标准的结算资料,逾期则甲方视同乙方认可收到。若乙方在7日内无法提供、但未超过14天的,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在原订单金额90%基础上进行结算;若收到通知或应当收到本通知15天内或发布次月末仍未提供齐全且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的,甲方将视同乙方未为甲方合作该项目,不予结算。为保证乙方及时收到款项,乙方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否则由于乙方结算资料不能按时完整提供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按合同结算款项的,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三、发票提供约定

  乙方实际提供的发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甲方系统税率选择错误的,乙方除承担甲方税费损失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次数和笔数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

  第一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300元/笔罚款。

  第二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500元/笔罚款,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四、费款项支付的约定

  甲方目前为总部系统资金平台支付,各项手续齐全,完全按帐期支付(不包括系统不可抗拒故障。)乙方务必确保银行信息的准确性,其中银行信息的开户行名称需为全称,当银行信息发生变更时,需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做系统修改,若因乙方银行信息提供错误,导致甲方付款错误的,乙方除需承担相应的退票手续费(20元/笔)外,还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发生第一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100元/笔罚款;

  发生第两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150元/笔罚款;

  发生第三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200元/笔罚款;

  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付款错误的,甲方除对乙方罚款外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五、费对帐约定

  费对帐是双方结款的前提,也是规范双方合作,保证双方权益的前提;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完整的对帐机制,甲方于次月初8日前对截止到上月末的双方未清账款从系统里导出数据交于乙方进行核对。双方盖章确认核对结果,并及时调整和解决差异款项。乙方在甲方提供对帐数据的一周内必须将完整的、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对帐调节表交给甲方,如乙方延迟或未提供相关对帐资料而导致的结款延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须指定财务对接人员和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乙方财务对接人员相关信息如有变化,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有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拆迁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学校食堂前面的9间房屋让乙方拆除、清运垃圾、平整场地等。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承包方式

  乙方采取全包干方式,应在20年11月6——7日完成拆除及场地清理工作。拆除砖由甲方运走,乙方承担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所有费用。房屋的行条、瓦、门窗等归乙方所有。拆除完毕,要求现场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整洁,无任何遗留物。

  2、拆除费用结算

  甲方将拆除的物品按照第一条规定给乙方抵算拆除费用。

  3、安全责任

  乙方自行负责拆除安全工作,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拆迁安置协议书 篇5

  甲方(拆迁人):

  代理人(房屋拆迁实施单位):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号

  乙方(被拆迁人):

  房地产权证号

  房屋承租人

  因建设需要,甲方取得拆迁乙方现有住房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号)。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双方商定,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所有或承租)的房屋座落在路弄号室,地段为类,房屋类型,房屋性质,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乙方选择《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补偿安置方式,并同意支付超出应安置面积的部分的房地产市场价。

  三、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规定,被拆除房屋不需评估。

  四、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安置乙方房屋在类地段,应安置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

  五、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安置乙方的居住房屋座落在路弄号室,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

  六、安置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应安置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地产市场价为元,共计(大写)元,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

  七、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后日内,即年月日前搬离原址,并负责房屋使用人按期搬迁。房屋使用人未按期搬迁的,视作乙方未按期搬迁。

  八、甲方应当在乙方搬离原址后日内,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元、设备迁移费元。

  九、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十、乙方迁离原址时,应当将空房完整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原住房中的房屋设备和建筑材料。

  十一、乙方取得安置房屋后,应当按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交纳有关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费用。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拆迁实施单位份,由甲方报送房地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合同终止协议书 篇6

  甲方(原合同甲方):

  乙方(原合同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宜宾丽雅百货有限公司丽雅百货联合销售/专柜租赁合同》(以下称“原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将位于莱茵春天购物中心内LG1-4F层的丽雅百货 楼提供 平方米供乙方开设专柜进行联合销售/专柜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现因 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原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合同终止达成协议如下:

  一、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即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文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2、终止合同申请书;

  3、当月发票及相关说明;

  4、其它 ,乙方保证所提供证照均为依法取得,无虚假伪造,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负完全违约责任并对第三人的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 □固定租金,共计 元; □培训管理费,共计 元; □其他相关费用,共计 元。

  四、乙方需在 年 月 日之内按甲方要求撤离。

  五、甲方同意乙方完清以上手续后,在十个工作日内结算合同终止当月的货款。

  六、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宜宾仲裁委员会裁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拆迁协议书 篇7

  集体土地拆迁住宅用房货币补偿安置协议(新明街道)[2]

  (第一联:拆迁人)

  NO:

  拆迁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甬高新[20]第94号文件,乙方所有住宅已列入老庙社区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范围,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及高新区《新明街道老庙社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条例》、《细则》、《方案》)的规定,现就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等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被拆房屋座落于老庙社区,货币补偿安置确权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被拆住宅货币补偿单价按每平方米5981元结算,一次性过渡补贴费元。乙方合计拆迁补偿资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三条: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搬迁并腾空房屋,移交给甲方。乙方旧房及附属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房屋补偿金额中扣除。乙方交清应交款项并搬迁,经拆迁单位验收后1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拆迁补偿资金。

  第四条: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

  偿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旧房交付给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拆迁主管部门各持一份。

  拆迁人:(盖章)被拆迁人:(盖章)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