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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14篇)

时间:2023-08-14 09:03:20 其他协议

  【导语】本文是热心网友“shilailianxi”收集的房屋出租合同(14篇),欢迎参阅。

房屋出租合同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实用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方承担(   ); 所有权属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甲乙方各执份;副本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房屋出租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共间,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同时甲方将租赁房屋的相应附属设施及设备一并出租给乙方(附清单)。

  第二条房屋权利瑕疵担保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于。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之日水表计数,电表计数,燃气计数。

  第六条租金

  乙方承租本租赁房屋的租金为每月整,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本租金不得进行调整。租金支付方式:。

  第七条费用承担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乙方承担,其它因租赁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房屋维修与保养

  甲方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及维修费用,保证租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租赁房屋致使他人或乙方遭受损害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对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及时修理,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等满足乙方居住要求的条件,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房屋出租合同范本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 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 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出租方为乙提供物品如下: 。

  2、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

(2)电表现为: 度;

(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区 路(街) 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租赁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益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仅作为 用房。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的房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产,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简易租房合同。

  七、简易租房合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简易租房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简易租房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四、本简易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日签署日期: 年 月日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简单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季度交。每季度月初10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的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乙方必须交3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恶意损坏或丢失家具需按价赔偿,如不赔偿甲方有权违约,违约金不予支付,押金不作退还。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街(巷、里) 号 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如下: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 元)月租金额(小写 ) (大写 )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交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经甲方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4.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5.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第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管理工作。

  3.甲乙双方应当自签订或者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讷河市中心街,电信家属楼三单元602室。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捌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的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卫生费;3.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2)(3)(4) (5)(6)电脑桌,乙方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二)房屋水电、有线等费用在20年月日前均结清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电话

  为保护签约双方的合法权利,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物位置及用途。

  郑州市 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租赁物基本情况

  租用面积约为,包括公摊。双方已经共同查验确认无误。

  三、租用年限

  租用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一次房租,金额为 元(大写 )。

  递增方式,在原租金基础上递增

  3、乙方需先付房租后用房,第一次租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以后每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付清下一个计算租金周期的房租。

  五、担保条款

  担保人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水电费用、物管费用、房屋租赁税、甲方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等费用等。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向甲方交付 元(大写 ),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甲方扣除乙方无故退租所拖欠的房租、水、电费及其他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费用。如无可抵扣事由,合同终止,乙方结清费用并将租赁物返还甲方,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七、其他费用的约定。

  1、水费、电费、物业费、税金等一切税、费由乙方交纳。

  2、如乙方违约欠付税、费,由甲方承担了垫付责任或给甲方造成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当向甲方支付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3、乙方转让房屋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并应结清房租、水电费、物管费、税金等一切税、费,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转让费总额25%的管理费。

  4、本合同约定租金为税后租金。乙方如需甲方提供发票,另行支付税金。

  八、维修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房屋自用部分(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门头灯座插销等)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九、甲方权责。

  1、租赁物现有水、电设施按现状交付,如改动水电线路或流量负荷,双方另协调解决。

  2、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十、乙方权责。

  1、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改变租赁物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因乙方改变租赁物用途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因此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予以赔偿。

  3、遵守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缴付物业费、水电费。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让、对外承包或联营,不得抵押,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5、乙方已经充分了解租赁物的现状,对租赁物的规划许可、产权登记、消防手续等现状均予以理解,保证不以此作为抗辩或拒绝履行本合同上义务的理由。

  十一、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应返还乙方未实际履行期间的租金,并向乙方赔偿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另向甲方赔偿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损失。

  2、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采取包括停水停电等催收措施,乙方并应以欠交租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2日内腾空租赁物并向甲方返还租赁物,逾期租赁物内的所有物品、设施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可自行处理。

  十二、乙方续租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若乙方不再续租,须提前通知甲方。合同终止后,租赁物内不可移动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破坏性拆除。

  十三、消防安全。

  乙方的装修、开业所需消防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应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消防规定,装备消防设备设施,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逃生技能的培训,经营期间出现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其他事宜。

  1、如因水灾、火灾、地震、拆迁等因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备注: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的担保人: 身份证电话

  x年xx月xx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区,出租房屋使用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整)。房屋租金自甲方交房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全额租金。并且乙方在租房期间须向甲方交押金元(大写整)。如果乙方租房未满一年,押金将不予退还。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每月水电费、气费、卫生费、闭路费等其它相关费用),若未按时交相关费用造成的停电、停水后,需重新开启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注意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内的家具、家电不得损坏(家具、家电的清单附在后面),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因乙方之过失造成房屋毁损,乙方应负损害赔偿;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反,所交房租和押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本合同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本合同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

  乙: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11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编号:].

  2)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

  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7 -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

  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币)元(折合人民币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 山草香…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包括%)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双方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租赁房屋位于。

  2、乙方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质量、周围环境、现有装修及设施、是否设定抵押或列入拆迁范围等必要状况已经作了认真查验,并确认满足其承租要求。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自月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照月租金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4月、10月支付。乙方迟延给付租金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利息。

  3、租金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租金之外的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清洁卫生、门前三包、治安、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自行处理与收费部门之间的争议。

  第六条 房屋外墙面和房顶的利用

  利用房屋外墙面和房顶架设设施、发布广告的决定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但乙方为了自身经营的必要需求,可以利用该房屋外墙面和房顶安全合理地架设店招、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广告,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乙方架设的设施、店招、广告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转租及转让

  1、除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

  2、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有关出售房屋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是否购

  买房屋的决定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房屋的使用及修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对该房屋进行内外装修,但装修应当依法妥善进行,不得破坏该房屋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施行任何危及房屋安全或留有隐患的装修,不得损害房屋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涉及变动房屋结构的装修方案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于租赁期届满等原因乙方退还该房屋时,对于乙方的装修(含户外设施),若甲方同意利用的,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定;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可要求乙方自行恢复原状,或者代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据实收取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妥善管理房屋,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房屋(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卫生、消防与安全等进行管理,并配备有关防护设施。

  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房屋、设施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甲方报修,由甲方负责及时修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4、租赁期间,房屋因乙方原因对乙方自身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但是,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应尽的房屋维修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在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其欠付的租金、费用及利息,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未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或者甲方垫付的费用,且超过十个工作日;

(2)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造成其他严重损坏;

(3)致使房屋出现安全、消防或水电隐患,被指出后不立即改正;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5)利用房屋存放危险品、违禁品、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6)假冒建设银行名义开展经营或其他活动。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提前预付的租金及利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妨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排除妨碍;

(2)房屋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修缮。

(3)因房屋权属存在瑕疵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3、由于房屋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而毁损,或者被征用、征收,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前述事由发生之日得以解除,且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就已经履行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支付;就尚未履行的租期的预收租金,甲方应当退还。

  第十条 续租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另行签订有关租赁合同。乙方虽未明确提出续租要求,但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如双方未及时签订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但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房屋退还

  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房屋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约定及时退还房屋的,由乙方承担迟延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退房时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使房屋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对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留存的设施、物品,视为已被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但发生处置费用,或者留存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由乙方予以支付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租赁的登记备案

  如须向有关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因此发生有关费用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向房屋所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

  4、其他约定事项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版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就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位置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县镇通江路737号(原白云)门面1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时间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5;215;年月日至5;215;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需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即付第年租金,下年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5;215;年月2日将上述门面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给第三者,或在租赁合同期内加价。

  3、租赁期内,乙方因特殊原因在下年度不继续租用此门面,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乙方在租赁期结束以后,装修材料不得拆除。

  4、甲方负责门前台阶进行大理石装修,卷帘门换成电动铁卷帘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取乙方租金为租赁后纯收入,由于租赁房屋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含水,电等设施损耗品),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负责修复。

  六、续租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门面。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实用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XX市XX路XX室】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描述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XX市XX路XX室(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租赁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XXX。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系指本条

  第二条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专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确认,前述面积即为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不再调整。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系指本合同建筑面积及公共地方、附属设施(包括外墙)。

二、租金

  第三条租赁房屋租金采用固定方式计收租金,每月元。乙方按每个月交纳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首月,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内,租赁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所称的物业费、水电费是指物业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的管理、使用费用。上述费用的收费方式及缴纳标准按租赁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公布的价格为准。

  第六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可以银行转帐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银行账号:

  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支付。

三、租赁权

  第七条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租赁房屋自本合同签订当日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保证租赁房屋交付时装修完善,水电均可正常使用,并保证租赁房屋能够正常居住、使用。

  第九条甲方应结清租赁房屋交付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提出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租赁期限内,甲方应负责对租赁房屋所在的建筑物内的共用地方及其共用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并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运作状态。若甲方拒不履行维修保养责任的,乙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代为维修或保养,但一切相关的费用以及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租赁期满时,乙方选择续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出售租赁房屋,应保证不影响对租赁合同所有条款的效力,同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四、附随义务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提供一个停车位供乙方使用。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在本合同使用场所内悬挂招牌、广告及其他设施。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对租赁房屋的出租情况向物业管理公司、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备案登记,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的违约情形:

(1)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房屋不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影响正常使用的;

(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影响租赁房屋使用的;

(3)甲方未尽修缮义务,影响正常使用的;

(4)甲方未向乙方如实披露租赁房屋抵押情况,抵押权人要求行使抵押权的;及甲方抵押租赁房屋,未书面通知乙方的;

(5)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6)租赁房屋存在纠纷、涉及诉讼、或存在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相关权利的,影响到乙方使用的;

(7)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

(8)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的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三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租赁房屋遭到破坏,导致租赁房屋已无法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乙方应有权经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六、合同效力

  第二十条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另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而提前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无需支付补偿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乙方依据前述条件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押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并赔偿损失。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备案登记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本租赁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