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房屋协议书3篇,以供参阅。
房屋协议书1
甲方:xx运集团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xx,经理。
乙方:
甲、乙双方系邻居,乙方房屋的东侧墙壁紧贴甲方的西侧院墙。现甲、乙双方均欲将自己的房屋拆除新建。乙方在拆除旧房过程中不慎将甲方的西侧院墙毁坏。甲、乙双方为处理好相邻关系,经双方当事人、xx县公证处工作人员以及中间人共同在施工现场勘验、测量后,依法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之上,达成如下相邻关系协议条款,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各自旧房根基为准,双方无任何所有权纠纷;甲方西侧院墙内的建筑物与该院墙(内壁)北部相距1.94米,南部相距1.91米(具体测量点以后附平面图为准)。
二、甲方同意乙方先行施工,但乙方应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建起房屋的第一层。第一层房屋建成(仅以浇顶为准,不包括装修)后7日内,乙方应将其毁坏的甲方的西侧院墙依原样修复(即修复后院墙的长、宽、高以及该院墙与甲方院内建筑物的间距等均应与该墙未毁坏之前相同),修复所需之泥沙砖石及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负担;
另外,乙方所建新房的.东侧房檐不得超越甲方的西侧院墙。同样,甲方所建新房的西侧房檐也不得超越甲方的西侧院墙。
三、乙方在将甲方的西侧院墙修复完毕前,不得施工建筑新房的第二层及以上楼层,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施工。乙方将甲方的西侧院墙修复后,甲、乙双方均可依法按照各自的规划要求施工建房,在对方未违反规划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对方施工;
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结束后,均应保证水路和出路维持双方施工前的状态,任何一方不得另行开辟水路和出路。若一方必须另行开辟水路和出路,则应以不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并应征得对方同意;
五、双方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结束后,在对方未违反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因对方新建的房屋影响自己房屋的采光、通风等相邻权利而要求对方赔偿。
六、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违法情形。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县公证处存档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整。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结果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甲乙双方相邻关系平面图(该附图系本协议的正式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协议书2
家庭成员:
母亲:陈秀兰 (父亲:杨振华,已去世)
长子:杨志强
次子:杨志斌
三子:杨志军
协议签订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杨振华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
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杨振华名下。
2、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志斌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2、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归三子杨志军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
助办理。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志军,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志军所有。
3、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拿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给长子杨志强,杨志强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志强的户口现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付20万元给长子杨志强,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 三子:
房屋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设新农村精神,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做到互惠双赢,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一宗,位于,,四至为:东邻 南邻西邻 北邻 ,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计 平方米。自愿与乙方联合建设。
二、联建的方式:即由甲方提供上述土地使用权,乙方出资进行建设。
三、联建的收益:甲方提供的上述土地,由乙方进行建设后,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或者房屋间(套平方米),甲方不再参与乙方开发建设。
四、甲方应当自行拆除地上附属物(包括房屋、树木等),费用自理。做到交给乙方的土地达到乙方必要的施工条件,即做到“三通一平”。
五、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建设的土地归甲方合法使用,四邻无纠纷,产权无任何瑕疵,无抵押,无担保。若因此致使乙方开发建设受阻,甲方应当出面积极协调解决,因此而给乙方造成停工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施工所建房屋,由乙方设计,乙方组织建设,确保房屋质量。
七、在甲乙双方合作建设过程中,乙方有权自主销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涉。
八、在乙方施工建设过程中,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协调周边关系。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条件予以反悔。若甲方反悔,甲方应当双倍返还所收乙方的现金,若甲方反悔,甲方所收现金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