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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委托加工合同5篇(委托加工食品协议)

时间:2024-03-06 10:30:55 其他协议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食品委托加工合同5篇(委托加工食品协议),以供参考。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5篇(委托加工食品协议)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1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 地址:____ 邮编: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

  受委托(以下称"乙方"):____ 有限公司 地址:____ 邮编: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内容即取代双方以前所有协商过程中达成的书面或者口头的合同、协议和承诺。 一、委托加工内容及说明

  1.甲方授权乙方根据甲方指令的数量、质量、时间,生产、包装俏嘴巴品牌的" "系列产品。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由甲方全权负责销售,乙方对所生产的合同约定的产品,不具任何处分权,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赠与或抵押给任何第三人。

  2.产品配料表及配料比例

  说明:____除食品添加剂无须标注配料比例外,不属于乙方保密成分的所有主料均需标注配料比例。

  3.产品相关信息

  说明:____产品单价为不含税到岸价

  二、订单及交货期

  1.甲方将持续向乙方提供以箱为单位的月滚动需求计划。将要生产的产品及其包装、数量、交货时间等事项,甲方以代加工订单的形式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订单进行确认并回传。

  2.乙方须确保按生效的订单之约定,在收到订单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产品生产、发货。

  三、仓储、物流及运输

  1.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足额发货。乙方负责将检验合格的代工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运费乙方承担。交货地点为:____ 。

  2.乙方负责联系物流并把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仓库,卸车由甲方承担。

  3.乙方同意无偿为甲方提供适合"该产品"的原辅材料及成品存放的周转仓库。并无偿提供装运场地,且协助甲方在双方协定时间内用叉车装运"产品"。仓储过程中原料、成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仓库应符合食品储存的相关要求。

  四、付款方式及价格调整

  1.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付乙方 元的包材(含内膜及外箱)预付款,包材预付款待乙方发货后由甲方在货款中扣除。乙方接到订单后安排生产,甲方接到货物当日验收合格后15天付清货款或出货金额达到15万元时结算货款,满足其一乙方均可与甲方进行结算。(双方周一对账,乙方周二付款,逢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2.如因客观原因造成乙方生产成本上涨或下降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因食品行业的特殊性,为了确保本协议能有效履行及最大限度的维护食品安全及保护消费者利益,甲方将从乙方加工款项中截留 万元或其他约定 作为质量保证金。

  4.双方合同终止时,最后一批次质量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无质量争议并处理完所有客诉的情况下,由乙方向甲方品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甲方经品管部门核实无误并履行相关流程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甲方品控部提供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请详见本协议附件品质保证及食品安全协议。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处理。

  3.乙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及影响到食品安全的问题,甲方均不接受产品特采。乙方产品因某些问题在符合乙方内部品质要求的前提下需要特采的,乙方应提前书面知会甲方。

  4.乙方固定克重产品实际净克重低于标识克重时,甲方有权将次批次产品认定不合格,或直接拒收此批次产品,或按照甲方抽检之最小克重按差值所占标识克重比例计算加工费用。

  5. 乙方修改和产品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包装、配料表或配料比例、营养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没有征得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的,甲方有权将产品批退或认定为不合格。

  6.甲乙对产品质量或检测结果发生争议时,可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品牌为"俏嘴巴"的包装图案设计资料、品牌使用授权书及委托乙方印制代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授权书,由乙方自行组织原材料、包装物进行加工生产。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种、款式、数量、质量要求、计划通知单、订货确认单等。

  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现场管控、生产用原辅材料、资质文件体系等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____符合甲方品控部关于该产品的验收标准。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6.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产品发生质量事故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并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告知乙方。

  8.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支付乙方加工费。

  七、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正本、副本及法人身份证等资料。

  2.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生产所用材料。

  3.在初次生产产品前,乙方应将样品相关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包装样式、感官指标、口味等)交由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生产。

  4.本协议约定由乙方生产和包装的"产品",分别使用了甲方的商标和甲方的企业名称。任何条件下,乙方不得侵犯也不得协助任何第三方侵犯上述权利人的相关知识产权和商号。

  5. 当乙方应法律法规要求或内部管理需要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内外包装、配料表或配料比例、营养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时,乙方应在修改后征得甲方签字确认。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含甲方商标和标识的"产品", 材料及次品(包括成品及相关的各种材料),对残次品必须按甲方要求销毁以防流入市场。对上述"产品"、材料及次品处理不当致使外流的,将被看作侵犯知识产权,乙方将承担赔偿及侵权等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如果由于次品外流对第三方产生侵权责任或者给甲方的商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无权在对外的宣传中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和甲方的相关名称、商标,也不得宣称正在为甲方提供产品。

  8.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包含甲方企业名称,或者使用与甲方企业名称、公司商标、名称相近似的商标、名称。

  9.乙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制造、瓶装、灌装、出售、经营任何带有模仿或者侵害甲方企业名称、商标的产品或与之发生任何牵连,若甲方无辜不接受有效订单内的成品,乙方有权处理销售。

  10.乙方负责提供生产甲方产品所需的生产厂房(包括仓库)、设备、劳动力、运输工具、检测仪器等必要的加工条件。

  11.乙方负责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并对期间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负责。

  12.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交期内交货。 13.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取代工费。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协议约定的"产品"执行标准、配方将被看作甲方的机密。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列出的产品资料、订单、甲方提供的包含"产品"相关信息的其他照片、文字、传真。

  3.本协议内容本身构成"机密",双方均不得在没有对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透露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

  4.双方均可以向各自的控股公司透露本协议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根据本协议进行的诉讼,以及因为政府部门检查而进行的披露也视为合理,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九、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至 ,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30天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甲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款的2%违约金(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需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需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付款,甲方未按时付款的须承担2%的违约金,乙方有权推迟发货或不发货。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配料、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换货或退货,并承担退换或退货而支付的费用;如需甲方安排返工处理,乙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处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因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违约或赔偿按本协议附件品质保证及食品安全协议执行。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一、协议终止及解除

  1.双方或任何一方因为洪水、火灾、地震、战争或其它在签订协议时无法预见的、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事故而导致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协议义务时,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但是违约方应当尽快书面通知对方。

  2.如果乙方持续一个月以上无法生产"产品"或生产的"产品"数量不能达到甲方生效订单的80%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

  3.如果甲方在协议期内需解除合同,必须乙方包材用完后才能终止合同,否则需承担相关责任。 4.协议解除或提前终止后,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处理该产品、原料及包装材料:____所有带有甲方商标的原辅材料均由甲乙双方点数后退回给甲方。任何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代购并带有甲方商标的原辅材料,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果有第三方有可能获得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控制权导致本合同履行不能的,乙方应于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允许乙方在此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乙方没有提前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品质保证及食品安全协议、质量承诺书等文件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规定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任何关于本协议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同意仲裁结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司法机构上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公司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日 期:____ 日 期:____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冷冻饮品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 冷冻饮品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5、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

  3、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4、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

  7、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销售,乙方不得擅自销售。

  第四条 委托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技术标准后,向乙方发出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接到通知单后即按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入库冷藏,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结算、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未及时冷藏除外),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如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日期:____日期: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3

  甲方(委托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加工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

  1.1 品类: 牌红糖

  1.2 规格:

  第二条 原料与辅料的供应

  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

  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材料供应

  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

  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加工的产品。

  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

  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

  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包装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

  3.6 包装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3.7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8 甲方须在乙方开始生产原辅料后五日内将包装材料运送至乙方生产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9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只能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乙方不得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4.1 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交委托加工产品的订单。

  4.2 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产品的数量、要求及交货的最后期限。

  4.3 甲方要求的交付产品期限应当是合理的且能够满足乙方加工产品的需要。

  4.4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后,应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甲方提交的订单。

  4.5 如乙方对甲方的订单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如乙方对甲方订单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该次订单;甲方收到乙方异议并修改订单后应再次向乙方提交,再次提交的订单为新订单。

  4.6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确认订单,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该次订单,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加工。

  4.7 如乙方在确认订单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订单,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加工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加工费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或在甲方提交的订单中明确约定,但每吨至少应当高于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即甲方支付的加工费≧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

  5.2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订单后二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的所有加工费。

  5.3 甲方支付的加工费包含使用乙方生产的原辅料的费用。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加工费后开始生产原辅料并加工委托的产品。

  第六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6.1 乙方应在委托加工订单中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之前将委托的产品加工并包装完毕。

  6.2 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6.3 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安排的运输车辆即视为乙方交货完毕。

  6.4 产品装车由乙方负责安排,如因装车产生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乙方应保证加工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并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之前、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出具两次国家相关部门机构的检验报告。

  7.2 每批次产品交付之前,乙方应完成对待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制作产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

  7.3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乙方方可安排装车出厂。

  7.4 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产品;未经确认或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的损失;未经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6 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7.7 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储存、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承担责任。

  7.8 如因甲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9 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

  第八条 合同期限

  8.1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8.2 如任何一方欲在本合同到期后继续合作,应合同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另一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8.3 本合同签订后期限届满前,非因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否则解除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加工费,如逾期支付,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9.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供应包装材料,因未按约定供应:

  (1)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包装产品的,乙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交货的责任;

  (2)导致产品因未及时包装而变质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3 如甲方因未按时供应包装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9.4 甲方可对乙方的生产过程提出合理的建议。

  9.5 甲方负责安排产品的物流运输、购买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9.6 乙方将产品装车完毕后,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应在乙方的出库单上签字,产品相应的损毁、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9.7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产品质量检验单及出库单上签字后,产品方可出厂。

  9.7 对于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必须接受,如甲方拒绝接受或在订单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后二日内仍未接收,则:

  (1)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保管未接收产品的保管费;

  (3)超过一个月仍未接收的,乙方可将该批次的产品提存或者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将该批次产品重新包装后出售;

  (4)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将产品重新包装出售的收入归乙方所有。

  9.8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个人、厂家生产、包装或自行生产、包装与本合同约定的相同产品,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仍应予赔偿。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0.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原辅料及产品,委托加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10.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期限交付产品。

  10.3 甲方对生产提出的建议,乙方的应当予以考虑,对于合理的建议乙方应当采纳。

  10.4 乙方应将生产的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交付给甲方,无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形乙方不得擅自销售或出售委托给他人销售,否则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均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

  11.2 前条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扩大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等及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各项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合同的必备内容。

  13.2 甲乙双方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订单、材料均通过以下地址及电子邮件送达:

  (1)甲方地址:

  电子邮件:

  (2)乙方地址:

  电子邮件:

  13.3 如甲乙双方因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前条地址亦是唯一接收所有法律文书的地址,法律文书邮寄至该地址后,不论是否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送达到对方;如送达地址有任何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字号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设计方案。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9000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或减少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经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天应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如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按甲方定金十倍数额赔偿甲方。

  4、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10%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赤峰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日期: ____日期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 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 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