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以下是热心会员“ihswt6562”整理的场地使用协议书(合集5篇),以供借鉴。
租用场地协议书 篇1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资产名称与地点
1.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的场地(详见双方核对的图纸),含办公室,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年,出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年计人民币万元(¥元),每期支付六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先付六个月的租金,自第七个月开始支付第二期租金,以此类推
2.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保养
1.乙方应合理、妥善使用租赁财产,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财产损坏的(不包括水泥场地),由乙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2.若因租赁物自然原因而损坏的,则由甲方负责维护,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收回租赁物,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场地使用协议书 篇2
承租方:云南xx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发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赁xx生态城18-1君顶华悦美酒荟场地进行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活动时间20xx年4月13日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该场地的所有权,协议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活动场地及服务人员四名进行协助;乙方可使用会馆现有设施设备,如需其他设备,乙方需自行解决。
2、活动前,乙方提前进场布置场地,须提前电话告知甲方,甲方委派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划位置布展,如有改动,须经过甲方许可。
3、甲方人员服从乙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乙方在活动期间对会馆进行必要装饰(如黏贴宣传海报、横幅、气球、鲜花等相关宣传物品),须获得甲方同意。活动中如乙方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劝阻仍不改正,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继续使用该场地。
4、乙方使用场地期间,须爱护会馆设施设备,不得有损坏会馆的事情发生,活动结束后乙方须对活动装饰进行必要的清理。
5、乙方进行活动期间,甲方不得进行其他接待活动以保障乙方活动的顺利进行。
6、甲方免费提供该场地给乙方使用(注:君顶华悦美酒荟场地租赁费用为1500元/时,包场费用另计),保证原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7、活动期间乙方须承担会馆的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己带设备的运行,对于除仅因会馆原有设施设备故障及人员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8、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提及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五、其他约定:
甲方:云南xx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时间:
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场地使用协议书 篇3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区域情况
甲方提供位于:号的场地给乙方使用,具体区域的大小和位置由甲方划分。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该区域仅作为摆放场地使用,可以售卖的物品包括。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可随意改变其用途和售卖内容。
乙方所使用摆放场地仅允许经营便携类商品,摆放区域内禁止搭建任何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或者临时性的、永久性的建筑,禁止在摆放场地范围内或周边私自摆放桌椅或其它休息设施用于食客就餐。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拆除、恢复原状,乙方拒绝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权收回摆放场地使用权,并自行委托第三人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禁止在摆放场地前方、摆放场地附近、商场出入口或其它地方放置各类广告立牌、展架等设施设备。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拆除、恢复原状,乙方拒绝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权收回摆放场地使用权,并自行委托第三人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摆放区域营业时间为每天至。乙方负责摆放区域的安全、卫生、消防责任,遵守商场管理规定。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状况随时宣布摆放区域使用到期,收回摆放区域使用权,甲方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责任。
第三条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满一月为一期。
第四条相关费用
费用收缴:
场地使用费:,乙方使用摆放区域产生的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其他费用:人民币(大写)(¥元)
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按约定交还场地后无息退还。乙方使用租赁场地期间如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第五条物业服务
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租期内,乙方外摆区域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使用区域产生的水电费、卫生或垃圾清运费,乙方应按时按实际发生额向代收代缴单位缴纳。因乙方不按规定缴纳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按照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对摆放区域的使用要求
乙方在摆放区域内不得设置广告牌、广告位或其他设施,不得对摆放区域进行装修、添附。
乙方在使用租赁场地的过程中,应遵守甲方及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物业公司公布的或向乙方不定时发出的管理规则、守则、指引及与管理有关的各项通知等。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做好扰民防范工作,不能影响周边居民及其他租户的正常生活经营,出现投诉应服从甲方及物业公司的协调管理。
乙方应当负责外摆区域卫生、及时清理各类生产垃圾,每日结束营业后须将垃圾集中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处;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消除消防及其它安全隐患,不能占用消防通道,注意保护甲乙方顾客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因乙方原因对上述人员造成的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区域的用途,不得将区域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与他人交换使用、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使用本合同租赁区域或者将租赁区域及基于该租赁区域的经营项目向第三人承包、分包、联营、入股、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与第三人经营等。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商场管理规定:
(1)每周推迟或提前结束营业3次的;当月累计推迟或提前结束营业超过6次的;每周停止营业2次的;当月累计停止营业超过4次的;
(2)违反本协议对摆放区域的使用约定的;
(3)超过允许摆放面积、超用途使用摆放区域的;
(4)乙方将摆放区域全部或部分提供给第三人使用的;
(5)本协议有其他约定的。
乙方出现上述情形时,甲方将向乙方出具《违规经营告知书》,乙方未在《违规经营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者累计出现2次违规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使用的摆放场地使用权。所交费用不予以退还。本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乙方有异议的,异议期为7日。
摆放场地使用权收回后,乙方须在2日内将场地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或按现状返还甲方,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届满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导致甲方收回摆放场地使用权的,乙方拒不返还的,甲方或物业公司可以采取移走乙方物品的方式阻止其继续占用,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逾期返还摆放区域的,应按每天人民币元/m2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占有使用费,并承担此期间物业服务费、商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等。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赔偿甲方产生的损失,甲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行政处罚、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
第八条其他
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一方按照下列通讯地址向对方发出的各类书面文件,以快递形式寄出的,寄出5日后视为收到;以邮件、电话、传真、短信、、形式发出的,发出当天视为收到;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工作人员签收视为收到。当下列联络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协议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一经发出即视为已收到,由此产生的损失变更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如因协议产生争议提起诉讼的,下列通讯地址亦可作为法院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
邮寄地址:。
邮箱:。
/:。
乙方
邮寄地址:。
邮箱:。
/:。
特别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所有条款含义,并按乙方要求对所有条款予以了说明;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前,已经充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晓所有条款的含义并愿意自觉履行。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场地使用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举办活动的安全顺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使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包括进场地布置和撤离场地时间,不包括午休时间)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场地,安排有关人员配合乙方的工作,并给乙方提供场地使用的相关技术要求,乙方要严格按技术指标要求操作;
2、甲方负责活动期间在场地内外提供设置支付宝的消防器材、指示标识、警示标志等,并履行案例监督工作,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直至停止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场地时,应明确指定专人(必须是学校教职工)和甲方协商有关事宜,提前向甲方提供有关活动的与议程和活动要求,爱护场地设施,严禁乱粘乱贴,活动结束恢复场地,遵守场地使用的相关规定;
2、乙方不得在约定时间外的其他时间进入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出场地。
3、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场地使用期间的合法手续(300人以上的活动需提供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具备完善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成立安全小组,活动期间,配合甲方进行会场巡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要临时用电,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制止;
5、场地内严禁烟火,如发现抽烟带明火的,罚款现金500元;
6、乙方承担此次活动期间(从进场到撤场)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因活动期间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场地进行任何一项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供所有安全设施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必须做好场地内设施的防护,如有捐坏归人赔偿。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场地使用协议书 篇5
甲方(许可人): 盘山县高升镇金秋米业
乙方(使用人): 盘锦金秋米业有限公司
现盘山县高升镇张荒村一处企业用地为甲方所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将该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该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使用该地,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二、用途:该地必须用作水稻收购加工、大米销售,乙方不得改为其他用途。
三、该地使用期限:该地的使用期限暂定为6年,期限届满后转为不定期使用,但甲方收回该地时,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
四、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收回该地:
1、乙方以牟利为目的,或其他原因将该地转让他人使用的;2、乙方改变该地停放非机动车用途的;3、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