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61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其他协议

个人借款合同优秀15篇

时间:2023-08-20 09:20:44 其他协议

  【导语】本文是热心会员“weishi”收集的个人借款合同优秀15篇,供大家赏析。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协议 篇1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具体的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由甲方确定。甲方如确定具体借款期限时,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被告知后,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借款期限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自出借之日起计算,按实际借款计算利息。在合

  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乙方应在次月号前依次向甲方结清上月利息。

  乙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

  甲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四、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乙方的请求,同意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

  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担保。

  五、违约责任

  乙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乙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乙方、丙方应

  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甲方的,应赔偿甲方实际遭受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甲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等)由乙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亦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借款收据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免费范本 篇2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为保障各方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本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币种)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具体以借款借据/银行凭据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起算日。

  第四条担保条款

  1、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2、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第五条借款的使用与偿还

  为确保本借款项下的资金安全,借款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可随时检查、监督该借款的使用情况,并按借款人的有关指示和约定,使用和偿还上述借款。

  一、为便于借款人使用资金,借款人指定下列帐户转款为借款人赎取房产:

  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二、借款偿还时,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人的指示将上述借款本金转入下列账户:

  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第六条还款来源

  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第一还款来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还款来源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条权利与义务

  一、借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实的商务合同、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

  二、借款人应当保证有关商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借款人如发现不实或违法情况,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三、借款人有权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借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借款。

  四、借款人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无清偿能力时,担保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借款人有权从担保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本借款。

  五、为保障借款人能如期收回借款,经双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将其名下位于)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如借款到期,借款人无法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双方约定借款人有权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理该房产以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借款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1、借款人有权赎取该房产并按照市场评估净值的

  2、转卖上述房产。赎取并转卖该房产后,借款人收回本合同项下赎楼款、其它相关费用及因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后,余款返还借款人。

  3、其它: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借款人无法履行义务,则借款人有权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合同:

(一)、如借款尚未发放,则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则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借款人达成协议的,违约方应支付借款本金总额5%的违约金。

(二)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借款人达成协议的,借款人有权依法采取一切可实现债权的措施,并由借款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借款人达成协议的,因违约而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立约各方已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附加条款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立约各方各执壹份,担保人份。副本根据需要增订,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入人):

  乙方因之需而向甲方借款,丙方为担保人,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月利率 %,借款期限为 ,即从年月日至200年月日。届期本利一起归还。

  二、该笔款项甲方另有它用,乙方逾期还款将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若干,若乙方不能按期还款,则需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三、若因乙方逾期还款而被甲方诉至法院,则甲方已负担的律师费等为讨回该笔借款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确认其于签字之时已收到该笔款项共 元(大写: ),不再向甲方另出收据。

  五、丙方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及甲方为讨回该笔借款而产生的费用,担保期限为还款期满之日起两年。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

个人借款合同书 篇4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年月日

借款合同 篇5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现居住,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现居住,身份证号码:。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资金使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年利率按计算。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计算。

  第二条乙方还款计划如下:年月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元整,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计算。

  第三条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计算。

  第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 (签字)

  借款方: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篇6

  借款方:

  贷款人:

  第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人:

  日期: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遵循自愿、平等、恪守信用得原则基础上,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主要用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计算。

  第三条:借款利率、计息、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月利率为%,即月息人民币元,本合同项下的结息方式:按月结息,付息日为每月的'日。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为固定利息,合同期内不调整。

  甲方本金及利息的支付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甲方提前还款,应经乙方同意,并按实际使用情况支耕息;

  乙方的权利义务:

  5.依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到期不偿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有权限期清偿,同时对逾期未能支付或清偿的款项按借款总金额%/月按日计收延迟履行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诉讼解决。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8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二、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年收息。

  三、借款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五、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简单版 篇9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

  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计人民币(:),利息按月息℅计算,每月付息。乙方不得逾期还款,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预期部分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即每日元)。

  二、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还款日期和方式:年月日前通过电子转账或现金方式还款。

  四、乙方将借款专属用于。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用途及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五、为使乙方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及其他合同责任,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坐落在(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或提供担保。抵押物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如发生乙方逾期归还借款、利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就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拍卖、折价、变卖,并就实现抵押的费用优先受偿。

  六、如果乙方隐瞒事实以及提供虚假文书、破产(法人)、死亡(自然人)或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等可能导致债权人不能完全实现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实现债权。

  七、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八条所列各项费用和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八、如因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篇10

  出借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下简称乙方)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资金使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至,由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二条乙方还款计划如下: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元整。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三条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

  第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个人向个人借款的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年月日。还款方式:现金/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篇12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使用,需向甲方借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以其车辆(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以此为条件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元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乙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于年月日抵押给甲方。

  2、抵押物价值:乙方车辆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人民币。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债权人:债务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 篇13

  贷款人:

  负责人:联系人:

  住所(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借款人:

  住所(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大写:)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年

  月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还款(在选项内打"√"):

  □按(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月/季)结息,分期还本,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内容不够,可另附页):

  计划还款时间

  计划还款金额(万元)

  第六条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信用/担保)贷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担保人: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定,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委托支付协议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利率和利息

  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月日和月日。

  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如遇中国 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 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首次提款前提条件:

  (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2)按本合同约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请书。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件。

  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2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提款申请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还款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次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担保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五条保险

  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有关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第八条借款人同意

  从贷款申请之日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贷款人可以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

  贷款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借款人发生的银行借贷相关信息。

  第九条贷款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用途将贷款挪作他用;

  (3)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借款人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第(5)、(6)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

  (8)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11)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在本合同中:

  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

  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

  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双方确认: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

  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14

  甲方(借款人)乙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借款还款方式:甲方必须于借款到期当日将借款元整归还。

  二、借款偿还

  1、甲方在借款到期日,应归还全部借款;确实不能如期归还的,必须提前l0个工作同书面通知乙方,并就还款事宜与乙方进行具体协商。

  2、甲方若提前还款,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认可。

  3、甲方还款时须一次性还款。

  三、甲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保证不因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二)甲方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债务;

  (三)甲方保证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

  2、甲方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冻结;

  3、甲方发生对其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4、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而无法与其联系时;

  四、债权债务转让

  乙方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益转让给第3方时,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五、违约和违约责任

  1、借款逾期(借款到期至债权处理完毕)期间,乙方以每天未偿还借款金额的2‰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中债务履行的相关条款,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金额的30%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3、甲方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一)(二)所列情形的,乙方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六、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资产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相关税费等。

  七、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一致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额和比例,均系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ll4条第二款规定的权利,不再提出增加及减少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房屋管理部门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约定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乙方:

  借款人(签名及指印)债权人(签名及指印)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 篇15

  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为保障各方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币种) 整(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具体以借款借据/银行凭据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起算日。

  第四条 担保条款

  1、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

  2、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

  第五条 借款的使用与偿还

  为确保本贷款项下的资金安全,借款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随时检查、监督该借款的使用情况,并按贷款人的有关指示和约定,使用和偿还上述贷款。

  一、为便于借款人使用资金,贷款人指定下列帐户转款为借款人赎取房产: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二、贷款偿还时,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人的指示将上述贷款本金转入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还款来源

  借款人 为本合同项下的第一还款来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还款来源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条 权利与义务

  一、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实的商务合同、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

  二、借款人应当保证有关商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贷款人如发现不实或违法情况,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三、贷款人有权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借款。

  四、贷款人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无清偿能力时,担保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有权从担保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本借款。

  五、为保障贷款人能如期收回贷款,经双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将其名下位于 )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如贷款到期,借款人无法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双方约定贷款人有权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理该房产以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借款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1、贷款人有权赎取该房产并按照市场评估净值的

  2、转卖上述房产。赎取并转卖该房产后,贷款人收回本合同项下赎楼款、其它相关费用及因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后,余款返还借款人。

  3、其它: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贷款人无法履行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合同:

  (一)、如借款尚未发放,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违约方应支付贷款本金总额 5% 的违约金。

  (二)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贷款人有权依法采取一切可实现债权的措施,并由借款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因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立约各方已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 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立约各方各执壹份,担保人 份。副本根据需要增订,具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名盖手印): 借款人(签名盖手印): 签署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深茂商业中心15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担保人已阅读上述合同文本,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