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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代理合同【汇编6篇】

时间:2023-09-01 09:08:50 其他协议

  下面是会员“buhsj294”收集的房地产代理合同【汇编6篇】,以供借鉴。

房地产代理合同

房地产代理合同 篇1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

  2、建筑面积:

  3、权属:

  (一) 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总价款/月租金计)%,具体数额为币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币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具体数额为币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预收/预支)甲方费用币元,用于甲方委托的,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计币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 乙方(名称)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住/地址

  邮编号码 邮编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房地产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及地产品牌服务进行广告传播推广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项目广告服务内容

  1、整体广告策划方案,内容包括:

  A、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与竞争对手优劣势比较、竞争对手近期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及广告推广状况分析)及具体广告执行方案;

  B、项目的VI设计手册;

  C、项目分析:市场背景、消费形态、楼盘特点及自身优劣势、竞争环境等;

  D、广告定位:目标市场定位、项目形象定位、提出品牌的核心价值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E、媒介策略:针对本项目的特定目标市场,提供各阶段(月度、季度、年度)媒体策略和排期、媒介预算建议,并提供相应的媒介投放反馈(包括平面媒体发行量、传阅率、触达率、电波媒体的视听率等)分析。

  F、软性新闻策略:跟踪市场变化和最新动向,结合项目特点和需求,提出有计划、有目的的软性炒作方案;

  G、公关活动建议:结合各阶段销售任务,设计相关公关活动方案,参与公关活动实施过程,监控活动质量;

  H、品牌形象建议: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广告调性、有鲜明个性的统一视觉标准,解决品牌形象积累与销售信息传递的相关关系;

  2、系列广告创意表现,以光盘形式提交,内容包括:

  A、报纸、杂志广告

  B、影视、广播广告

  C、户外广告、现场包装、房展会现场平面、公关活动现场平面

  D、楼书、客户通讯、宣传单页、DM、展板等各类销售道具

  E、公关活动所需各类宣传品

  F、针对本项目的软文撰写

  3、项目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内容包括:

  甲方制作项目网站或改版网站时,乙方参与把控整体风格并进行栏目规划;

  在甲方的指令下发布和更新网站即时信息;

  网站的日常运营维护(比如网页管理、改进等);

  4、公关活动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年度及阶段性公关活动的思路构想;

  公关公司的甄选;

  公关公司运作执行的风险控制(比如活动执行前期的工作推进、工作内容的考核、议价能力的控制等);

  5、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进行与项目相关的其它广告宣传推广工作。

  具体项目见附件一《服务标准及内容》

  (二)品牌广告服务内容

  1、地产VI系统的调整和完善。重点加入与项目VI系统的组合使用规范和办公现场文化包装使用规范;

  2、地产客户通讯杂志(双月刊,不少于36页)的命名、栏目规划及相关设计,参与部分栏目的编辑工作;

  3、公司宣传册设计;

  4、项目宣传册设计;

  5、宣传软文撰写,数量不超过6篇/年;

  6、在的网站中,增加“”栏目,将“客户通讯杂志”实现网上浏览;

  7、规划及实施地产品牌公益活动,数量不超过2次/年;

  8、年月,项目一期落成时,乙方为地产公司提供TVC宣传片创意脚本,在创意脚本通过甲方审核的基础上,如需乙方提供拍摄服务则双方另行签订分项合同。

  第三条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签审→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提供光盘/方案→意见反馈等。

  2、签约后乙方将建立品牌小组,负责与甲方的日常沟通和服务,确保跟进及时和创意质量优异;同时甲方也应明确该项目的负责人及负责部门。

  3、项目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的品牌小组将为甲方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该品牌小组由客户经理、创意指导、美术指导和电脑制作等专业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请见附件二)

  第四条例行会议及书面文件

  1、会议纪录:乙方为甲乙双方的所有会议、决议过程做纪录,并在会后48小时内送达甲方项目主管人员。甲方核实无误后应由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并于48小时内返送达乙方。

  2、定期作业会议:双方原则上每周召开例会,商讨上周工作得失,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

  3、工作进度表:甲方按年度、季度、月度向乙方下发工作进度表,乙方确认后该表作为乙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4、工作任务书:甲方须根据工作进度表向乙方下达具体分项“工作任务书”,“工作任务书”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任务的.具体要求(包括名称、用途、完成时间、数量等指标)。乙方收到“工作任务书”并确认后,将严格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任务书开展工作。如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双方在工作前来不及确认任务书,则应该在事后及时补充并确认任务书。乙方不对无任务书的工作负责。如果乙方未能按“工作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完成工作,须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具体内容见下文“八、违约责任”条款)。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广告总代理费:每月人民币整;

  付款方式: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始,甲方按每月整(¥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须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全月款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2、影视制作费: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制作影视片时,双方需重新签署单项影视制作合同,影视制作费需在新合同中另行明确;

  3、模特肖像权使用费:依据第三方合同,签署单项合同;

  4、租用图片或外请专业摄影师费用:依据第三方合同,签署单项合同;

  5、印刷制作、专业市调、公关活动等第三方费用: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招投标工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将考虑乙方享有中标的优先权。届时双方根据情况另行签署单项合同;

  6、菲林输出费:凡报纸、杂志、画册、CI手册、海报、POP等菲林输出费用,以及图片等扫描、电分费用由甲方直接与指定的输出公司结算;

  7、户型图制作费用:项目所需各类户型图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与指定的公司结算。

  8、其他差旅费用:因甲方要求使乙方发生以外的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必要,乙方会要求甲方提供书面证明,如果甲方无法提供书面证明,乙方有权拒绝使用该资料或图片。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或损失。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实际工作周期。在乙方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交后,甲方应该及时、完整地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稿件修改,至甲方签字后视为定稿。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和审稿、定稿不及时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以书面形式和乙方进行沟通。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定稿进行输出。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定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3、如经甲乙双方确认,因创意需要使用的图片资料需向外租用或购买版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

  第七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3.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4.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后,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可将所设计的作品用于参与各类广告专业竞赛、评比活动及用于乙方自身宣传。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除需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外,还须另外赔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终止合同违约金。该终止合同违约金须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

  2、如果乙方违反双方确认的“工作任务书”的内容工作,并给甲方带来严重损失;或者乙方完成的工作质量低下,无法通过甲方相关部门的审核,则甲方可以向乙方投诉。在甲方向乙方投诉前,双方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应该充分沟通,统一对事件的认识,然后由甲方常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签字下发书面“投诉书”。甲方每下发一张“投诉书”,乙方该月的月费中相应地扣除伍仟元(5000元)。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累计收到五张以上的“投诉书”,则视为双方自动解约,甲方不负任何因解约而产生的经济责任。

  3、若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为准则。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资料:

  附件一:服务标准及内容

  附件二:品牌小组成员名单及协作团队名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服务标准及内容

  一、策划部分

  公关活动:促销活动/客户联谊/巡展/论坛

  展览展示策划:展会协调/商务礼品/形象墙设计/销控表设计/展板设计

  媒介部分:电视宣传片与形象广告策划创意/纸媒部分(报广、DM、杂志)

  户外部分:户外广告/公交/地铁

  网络/电波等媒体的策划创意

  ――以上各项不包括组织、实施及制作费用

  二、售楼处、工地包装、示范区包装、户外宣传导示设计部分

  售楼处内部:售楼处、示范区包装、户外宣传导示包装风格及方案/墙体宣传展板设计/挂旗设计/样板间装饰建议/大厅悬挂饰物设计/楼梯、走道墙壁饰物/其它细节(销售道具摆设、背景音乐设置等)

  售楼处外部:售楼处形象广告牌设计/工地围档设计/封顶楼体悬挂物设计/售楼处形象墙设计/售楼处门前广场设计方案/看房通道设计形象及指示/安全帽设计建议/道路灯箱设计建议/巴士站设计建议/立体导示系统设计

  ――以上各项不包括组织、实施与制作费用

  三、销售资料设计部分

  宣传单页(户型单页、置业计划书)/宣传海报/直投广告/项目网站建设方案建议/项目形象手册/项目楼书/客户通讯的编辑及设计

  ――以上各项提供电子文件,不包括印刷、喷绘等后期制作费用

  四、平面媒体广告设计部分

  按照策略阶段提交

  附件二

  品牌小组成员名单及协作团队成员名单

房地产代理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前期市场调查分析、全程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房地产 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分析、营销策划和代理销售的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签订本合同。

  该项目位于市 。

  经双方协商,就合作形式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合作期限内,乙方按协议达成工作范围为甲方提供深度服务。甲方应遵守双方协议权责,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代理销售。

  2、保证合作的稳定性和服务的高质量,双方采取前期市场调研专项费用 + 销售提成的付费形式。

  3、乙方成立项目专案小组,并指派现场案场经理1名,为甲方提供服务。

  4、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三个报告后,自乙方主要工作人员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日期(双方对该日期的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驻场工作开展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为止,甲方每月预先支付乙方人民币 ,用以保证销售人员及案场经理的基本工资、、服装、交通、住宿、餐饮等基本日常开支,乙方为此开具收据。

  第一次支付款项日期为乙方主要工作人员进驻之日起三日内,之后每月支付的具体日期均以第一个月的`支付日为准。

  此项费用自乙方收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从乙方的首次销售提成中扣除。

  第二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本合同合作时间范围为自合同签订即日起,至销售额达到底价总额的%时,即可视为乙方完成全部销售任务而撤场。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中邮、楼书、单页等宣传资料、促销活动、沙盘制作等费用,但不含公关、售房部房租屋装修、电话费和办公家具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3、乙方所指派的现场销售主管1名及其他销售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服装及日常生活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格由乙方提出建议,最终由甲方认定。

  2、甲方在销售价格确认后,提供并确认项目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并在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销售价格。

  4、其优惠比例确定后,甲方超比例的优惠批复,其超出部分不应扣除乙方的佣金。

  第五条 销售计划

  1、 主体工程揭顶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2、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3、 燃气接通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4、 销售额达到底价总额的%时,即可视为乙方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第六条 佣金及支付

  1、该项目前期市场调研分析专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乙方为甲方共提交市场调研报告、项目策划定位报告、经济分析报告各一份。

  (1)市场调研报告——报告针对项目的市场研究、环境分析,包括对宏观环境的深入研究、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市场整体发展趋势的分析和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调查、市场发展趋势研究、竞争性物业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差异化竞争策略研究、核心竞争力研究,发展商项目运作潜力和自身资源的评估等,最终形成项目的总体定位和发展思路。

  项目策划定位报告——根据市场调研报告的分析进行项目定位,包括项目发展的产品定位、价格定位和客户定位。产品定位分为产品构成、总体建筑风格、建筑特色建议、功能设计及比例建议、装修标准建议、室内室外环境布置建议。并结合项目定位和总体策划方案,对项目整体概念性规划设计提出建议,包括项目规划总平面建议、项目总体商业形态及配套设施组织建议、总体景观建议等。

  综合经济分析报告——主要内容为项目开发成本分析、项目整体经济效益评价、项目风险评估。包括项目成本测算、项目整体开发资金流量分析、项目整体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敏感性和不确定因素分析、项目风险评估。

  (2)费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定后三天内收取40%的首付款(即¥ 元),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 元);提交《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 元);提交《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 元)。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交报告,则甲方有权扣除此报告在该提交期付款的20%(即¥ 元)作为违约金。

  (3)工作时间计划:21日

  第1-12日:市场调研(实地调查及资料收集)、资料分析及研判;

  第13日: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16日:《市场调研报告》定稿;提交《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19日:《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定稿;提交《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21日:《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定稿。

  2、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一次销售价格为底价。底价以内,乙方的佣金即营销策划推广及代理销售佣金为底价的 %。超出底价的部分,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成。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房地产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和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常熟奥特莱斯项目部分房源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非独家销售代表,销售甲方指定常熟奥特莱斯可销房源(附一)。

  销售价格以甲方确认的对外销售价格表为准,乙方不得低于该价格销售,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除外。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签订合同日起后4个月。房地产销售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有意延长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有约定除外。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指定乙方销售本项目的区域为:a3、a12、a13、a15、a10、a11、a7、a8

  共八栋建筑,如甲方另有其他区域推出,则自动作为乙方可销售区域。

  第三条 费用承担

  1、项目广告宣传由乙方按广告计划书提供,甲方审批同意后,由甲方直接付给第三方。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3、案场办公用品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销售佣多及支付方式

  1、销售额满500万,甲方支付乙方的佣金点数为 销售额的5%计算 ;销售额满1000万,佣金点数为 销售额的6%计算

  ;满1000万-1500万,佣金点数为以 销售额的7%计算;满20万,佣金点数为以

  销售额的8%计算;并于次月10号结领全款到帐合同部分佣金的100%。房地产销售委托代理合同。

  2、佣金结算采取月结算方式,全款到账甲方即支付佣金给乙方,即如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佣金即于当月结算;如客户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佣金将于银行放款完毕的当月结算。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代理佣金时,应提供正规发票。

  4、销售合同签订后,凡买受人要求退房退铺的(主观上是客户原因)在退还购房、购铺款的同时,被没收的客户违约金(或定金等)双方五五分成,可以冲抵佣金(以买受人违约金优先冲抵佣金,违约金不足佣金部分的,由乙方从已收佣金中退回甲方)。其他因房屋质量和手续等问题属于甲方责任造成买受人退房退铺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视为乙方销售业绩结算佣金,乙方无需退销售佣金。

  8、乙方不得从商铺销售款中截留任何佣金,任何佣金必须由甲方公司按比例统一结算支付。

  第五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本项目与项目销售有关的真实、合法的证照如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和等以及用于销售所必需的宣传资料、楼书等,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符合实际情况而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资料实事求是地宣传项目情况,如因乙方进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宣传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合同的审核及签订、销售款项的收取和办理银行按揭事宜。

  3、乙方带看房客户前往甲方,甲方应于核查无重复登记情况后在签字盖章,确认为乙方有效客户,该客户如最终购房,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客户如最终无法办理银行按揭导致退房,则为无效客户,不列入佣金结算。

  4、乙方统一组织自主开展销售工作包括各销售点布点、销售计划、人员出差、广告等安排及费用承担。

  5、乙方保证全部销售款项及时全额回笼甲方专项账户,在销售过程中不另设账户,对销售款不坐支、不挪用。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相关部门做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做好客户资料的收集、催交以及剩余房款的催收工作。有义务对价格体系等项目涉及的商业事项对外保守秘密。

  7、对乙方组织异地意向客户到常熟本项目看房的,甲方按需提供中午工作餐;来回路费(须大巴士并满客率50%方有效)由甲方承担,销售合同签订三日内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佣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应支付逾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挪用销售款的,甲方可立即终止乙方销售权,并应赔偿挪用款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虚假销售骗取佣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销售房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并佣金款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协议目标无法实现的,双方互不负赔

  偿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有条款需修改或增加,可签订为

  本协议补充,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4、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贰份,连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1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收取佣金。

  、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二至四层*****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金额=(项目的实际销售金额-按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 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

  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前期市场调查分析、全程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房地产 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分析、营销策划和代理销售的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签订本合同。

  该项目位于市 。

  经双方协商,就合作形式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合作期限内,乙方按协议达成工作范围为甲方提供深度服务。甲方应遵守双方协议权责,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代理销售。

  2、保证合作的稳定性和服务的高质量,双方采取前期市场调研专项费用 + 销售提成的付费形式。

  3、乙方成立项目专案小组,并指派现场案场经理1名,为甲方提供服务。

  4、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三个报告后,自乙方主要工作人员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日期(双方对该日期的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驻场工作开展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为止,甲方每月预先支付乙方人民币 ,用以保证销售人员及案场经理的基本工资、、服装、交通、住宿、餐饮等基本日常开支,乙方为此开具收据。

  第一次支付款项日期为乙方主要工作人员进驻之日起三日内,之后每月支付的具体日期均以第一个月的支付日为准。

  此项费用自乙方收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从乙方的首次销售提成中扣除。

  第二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本合同合作时间范围为自合同签订即日起,至销售额达到底价总额的%时,即可视为乙方完成全部销售任务而撤场。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中邮、楼书、单页等宣传资料、促销活动、沙盘制作等费用,但不含公关、售房部房租屋装修、电话费和办公家具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3、乙方所指派的现场销售主管1名及其他销售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服装及日常生活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格由乙方提出建议,最终由甲方认定。

  2、甲方在销售价格确认后,提供并确认项目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并在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销售价格。

  4、其优惠比例确定后,甲方超比例的优惠批复,其超出部分不应扣除乙方的佣金。

  第五条 销售计划

  1、 主体工程揭顶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2、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3、 燃气接通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4、 销售额达到底价总额的%时,即可视为乙方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第六条 佣金及支付

  1、该项目前期市场调研分析专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乙方为甲方共提交市场调研报告、项目策划定位报告、经济分析报告各一份。

  (1)市场调研报告——报告针对项目的市场研究、环境分析,包括对宏观环境的深入研究、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市场整体发展趋势的分析和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调查、市场发展趋势研究、竞争性物业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差异化竞争策略研究、核心竞争力研究,发展商项目运作潜力和自身资源的评估等,最终形成项目的总体定位和发展思路。

  项目策划定位报告——根据市场调研报告的分析进行项目定位,包括项目发展的产品定位、价格定位和客户定位。产品定位分为产品构成、总体建筑风格、建筑特色建议、功能设计及比例建议、装修标准建议、室内室外环境布置建议。并结合项目定位和总体策划方案,对项目整体概念性规划设计提出建议,包括项目规划总平面建议、项目总体商业形态及配套设施组织建议、总体景观建议等。

  综合经济分析报告——主要内容为项目开发成本分析、项目整体经济效益评价、项目风险评估。包括项目成本测算、项目整体开发资金流量分析、项目整体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敏感性和不确定因素分析、项目风险评估。

  (2)费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定后三天内收取40%的首付款(即¥ 元),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 元);提交《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 元);提交《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 元)。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交报告,则甲方有权扣除此报告在该提交期付款的20%(即¥ 元)作为违约金。

  (3)工作时间计划:21日

  第1-12日:市场调研(实地调查及资料收集)、资料分析及研判;

  第13日: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16日:《市场调研报告》定稿;提交《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19日:《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定稿;提交《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21日:《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定稿。

  2、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一次销售价格为底价。底价以内,乙方的佣金即营销策划推广及代理销售佣金为底价的 %。超出底价的部分,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成。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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