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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合同(汇总10篇)

时间:2023-09-08 09:23:27 其他协议

  【前言】本文是会员“zhangyingchenyougai”分享的土地出租合同(汇总10篇),供大家参考。

土地出租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模板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师傅搞网站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大河村东侧河滩地亩。每亩元。共计元,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杨树棵,每棵元,共计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鸭棚间,每间多少元共计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

  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

  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

  第三条 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元)的三成计人民币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

  第四条 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

  第五条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

  代表人(签):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丁建华西面沿江公路边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土地,土地面积:田亩册为亩,测量为亩,按测量亩支付租赁费。

  二、租赁期限:除国家特殊征用外,长期归乙方使用。交款方式为:协议签订之日起于每年年底支付一年的租金。

  三、土地租赁费启动价为700元/亩。年,按照村委会租赁费浮动。

  四、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

  五、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保管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租赁标的物: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11间,亭子2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见附件一:标的物清单。

  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合同价款:每年壹万叁仟陆佰元整,需于次年6月30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重大违约情形:

  (一)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

  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

  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二)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

  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

  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

  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50%计算。

  十、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村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

  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

  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村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时的60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通知对方。

  十二、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签约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相关描述:

  1.甲方将承包经营东莞庄村4组西侧的土地,并出租给乙方作为驾校培训场地。乙方硬化路面,建造轻钢房屋,不建造砖混结构,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0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标准:每亩每年1300元(一千三百元),租金合计一年。由于价格上涨等因素,每三年每亩租金涨幅不低于100元或部分租金涨幅根据当年价格涨幅决定。

  4.支付方式:每年一次,乙方每年6月12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监督土地的使用,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按协议收取租金,不干涉乙方驾校运营和学员实习。乙方应按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地面附着物不得损坏。

  三、协议期满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优先租赁;否则,乙方将恢复原地貌,继续使用基本农田。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本协议终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四、如乙方违约或私自转让租赁土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的事宜,协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积和承包金额

  1、出租承包面积约平方米

  2、承包费每亩每年元

  二、承包期限

  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共出租承包期为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现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头、圩尾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种植其它农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在夏秋季种植时,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用水,打水电费、打水人员工资按面积负担(和本组一样)。

  3、乙方在第一年实行先交钱后种田的原则,以后每年则由稻收后支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保证道路畅通,不准随意挖掘,甲方不得以无故理由刁难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黄豆和其它种植物,如损失乙方一律不负责赔偿。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享有承包权。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7

  甲方(出借人): 地址:

  乙方(借款人): 地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为履行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借款借据》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土地抵债协议书,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截止年月日,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合计为:元整(小写:¥元整)人民币。

  第四百六十四条 乙方将同意将目前厂区占地亩,位置 的土地作价元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但目前由于厂址搬迁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但乙方承诺待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后十日内将该土地过户给甲方。

  第八条 如果乙方违约故意不转让以上土地使用权,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不接受以上土地按欠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土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欠款总额20%的违约金;

  (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到损失,则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整理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约 亩的承包农田(现废旧养殖场)出租给乙方作为养殖场使用,为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特订立如下合同内容:

  一、出租期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年租金共计 元(大写: ),租金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

  三、乙方在所租用的土地上(现废旧养殖场)只能建盖简易房等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建筑物,只能在国家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作业,不得占用周边土地和影响环境。

  四、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水通、电通、边界划分和村民干涉等工作,通水通电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甲方在土地出租给乙方后,不得干涉乙方建盖、经营、生活等活动。

  六、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增加乙方的费用,不得违反合同的相关内容,若出现甲方违反合同相关内容,则由甲方双倍偿还乙方所有养殖场建盖费用和经济损失(赔偿物价按违反合同时的市场价格评估),同时返还乙方双倍的租金。

  七、如果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场地闲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剩余年限的租金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期满后,乙方配制的工具、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所建盖养殖场的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养殖场材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搬迁所有不需要的材料和废旧物品。

  九、在合同期限内,若因国家政策需要征用土地或因不可抗拒力造成需要终止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书样本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农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订立。

  鉴于乙方租赁甲方为生产排水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用地点、面积与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租来的水库的亩作到生产排水使用。

  第二条 租用时间与补偿金额

  1.租用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补偿金元(人民币)。

  2.乙方补偿给甲方年月日大塘污染死鱼损失费元。

  第三条 补偿金额与付款方式

  1.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补偿金元。

  2.乙方于年月 日前付给甲方年大塘污染受损的补偿金元和年补偿金元(共元整),余下的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于年月日前支付元;第二期于年月日前将余款元全部付清

  3.年至年的补偿金额每年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月日前支付即元,第二期月日支付元。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给甲方有利补偿后,甲方提供大塘亩面积给乙方作生产排水使用。

  2.甲方可在大塘亩面积范围内进行养殖,但乙方再不负责塘内养殖后果责任。

  3.甲方保证乙方生产处理后的水排入大塘内,但乙方的余泥不得排入大塘内,否则由乙方清理。

  4.甲方在年至年的3年内,每年无偿提供给乙方。

  5.年乙方无偿派出钩机帮助甲方一周的时间挖深鱼塘。

  第五条 协议变更与不可抗拒因素

  1.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任何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如有变更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商定后加补充协议。

  2.如因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天灾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乙方应在下一年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3.乙方若不按期付清补偿金给甲方,尚欠补偿金余额,则按银行同期存款计息补偿给甲方。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养殖场;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业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补偿金额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加工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土地使用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土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和工业生产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土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养殖和与之配套的工业生产加工等。

  2.承租形式:个人或公司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7.负责土地范围内社会治安和经济纠纷处理。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本着“公平、合理、有偿”原则妥善处理。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1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一年以上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两份,鉴证人两份。

  出租方:(签字)

  (含土地到户村民个人签字、按手印)

  承租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鉴证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