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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正确(必备5篇) 房子购房合同

时间:2023-09-09 14:12:27 其他协议

  【简介】本文是热心会员“dq91”收集的购房合同正确(必备5篇),供大家参阅。

购房合同正确

购房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xxx市xx号2栋4单元8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53。18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xx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xxxxxx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 《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五条 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 (签名和手印)

  乙方:(签名和手印)

  日期:

购房合同版 篇2

  甲方:张

  乙方:王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背景介绍:甲乙双方共同购买了两套房屋用于投资,其中一套位于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路房屋,属于期房,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尚未取得小产证);另一套位于市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路房屋,属于二手房,甲乙双方已经与出卖方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办理路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产权归属为甲方一个人所有,房产证为甲方一个人的名字;由于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路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已经以甲方的名义申请了按揭贷款,小产证届时办理出来将是甲乙双方共有,房产证上将是甲乙双方两个人的名字。因此,甲方同意:虽然路房屋的产权为甲乙双方共有,但甲方同意明确放弃与路房屋相关的所有权益,该房屋实际上归乙方一人所有,并配合乙方办理路房屋的出售手续(如乙方愿意出售),路房屋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负责按时偿还,甲方应给予配合。

  三、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已经协商解决。

  四、产权比例

  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甲方享有。

  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乙方享有。

  五、甲方授权乙方办理路房屋的出售手续以及还贷手续(如乙方愿意出售),并向乙方出具公证委托书。

  六、房地产权证保管

  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甲方保管;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乙方保管。

  七、路房屋与路房屋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

  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

  八、物权行使

  路房屋物权由甲方行使,路房屋物权由乙方行使。

  九、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路房屋虽然已经以甲方名义贷款,但实际由乙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2、路房屋以甲方名义贷款,并由甲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十、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及收益权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律师事务所保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规的购房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

  1、在委托期限内,尽快认真找到适合甲方的房子。

  2、在委托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不限数量的房屋,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3、协助甲方与卖方签订销售合同。

  二、甲方的责任

  1、乙方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业主进行交易,否则乙方将获得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佣金。

  2、乙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卖方信息转让给他人。

  三、服务报酬

  如果乙方为甲方找到合适的房产,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四、违约责任

  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的卖方进行交易,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佣金。

  五、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房地产经纪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时间:年月日

购房合同 篇4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省市区

  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三)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 交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范本,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

  2.乙方是共人。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万元。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手印)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

  购买方(乙方)(手印)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鉴证日期:年月日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

购房合同 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帐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价款为元,计(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xx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气源种类)。

  5、暖气。

  6、。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20xx年x月x日

  乙方:

  20xx年x月x日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