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是热心会员“kuijietengdunfang”收集的合伙协议合同6篇,供大家阅读。
合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协议全都,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名称或工程:工程承包、主要经营地:大连、
二、合伙期限:自20xx年3月4日起至三方散伙时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5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0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万元。甲方与丙方的出资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资总额及各方占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甲方出资占50%,乙方出资占20%,丙方出资占3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届时予以返还。
五、盈亏分担比例:本合伙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按各方出资比例安排及分担。
六、经营治理:合伙事务由乙方负责治理,甲方及丙方不参加日常治理,如遇合伙事务重大事项的打算应经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伙及退伙: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本合伙协议商定权利义务。合伙人恳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
八、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局部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九、财务治理:本合伙每年至少结算一次盈亏,并实际安排,经各方同意,也可不安排。
十、违约责任:各合伙人未经全体同意,不得擅自处理合伙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交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管辖诉讼。
十二、经协商全都,合伙人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相宜进展补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个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合伙经营协议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类牌类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总投资为xxxx,甲方出资xxxx,乙方出资xxxx 。
第一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二条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x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合伙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私下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x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x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一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合伙协议书 篇5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创业人的应该遵循的章程:
(一) 规矩
凡事勤立规矩,不要无章可循。
(二) 负责
对自己负责,对企业及合伙成员负责。
(三) 信任
信任对方,体谅对方;不互相埋怨,不隐瞒。
(四) 诚信
(五) 创新
(六) 服务
(七) 共赢
(八) 共鸣
(九) 合作
(十) 健康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创业、经营“”(详情见附件一),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并兼顾每人的付出与参与时间长短配以股权。所占股份分别是×%、×%、×%。
第三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备注:运营到达一定程度,在合作三方同时认可的前提下,可依法申办公司运作,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二)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合伙人分工与责任
为了保证计划的顺利地进展,对合伙成员进行分工:
(一) WEB设计部分,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二) 数据库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
(三) 信息采集:由信息采集软件初步完成采集,然后人工参与加工、发布,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四) 美工、页面设计、模版设计等:此项落实工作由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五) 组织、外联、运营策划、宣传策划、合作,以及筹资融资等: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六) 运行环境搭建、系统测试等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
第七条 股权与权益分配原则
(一) 此合伙创业的所有成果(文字、代码、数据信息、图像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代码、图像纪录成果)与收益盈余,按全部权重计算;
(二) 可分成果(企业盈余资金等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所有原始参与者都拥有分配一份均等、收益的原始股权权益;
(三) 不可分成果(文字、代码、数据信息、图像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代码、图像纪录成果):所有原始参与者都拥有不可分成果一份同等、同质成果的权益。
第八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合伙合作中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合伙之外的其他人、其他单位或其他组织批漏 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甚至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合伙人协商取消、取 缔其合伙人的资格。
第十条 协议之不可转让性:
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任何人在未获得其他合伙人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协议书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让,否则实施转让方将视为严重违约,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一条 撤出
(一) 合伙创业经营中任何一方单独明确的书面提出撤出时,合伙人须结算企业的营业盈余并清偿所有债务,方可撤出。
(二) 撤出时,同时遵循本协议的“第五条”、“第七条”内容执行。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 合伙期满;
(二) 合伙人协商同意;
(三) 合伙创业、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协议书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附件
附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作为合伙的依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建设可行性分析与创业计划书》
其他附件以及补充规定等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兹为就双方于年月日经订立合伙契约所合伙经营事业,因合伙人意欲他迁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合伙人全体的同意议定退伙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铺号(行)(设处所)(商业登记证字批号营业登记证字第号)兹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年月日甲方为退伙,脱离合伙关系。
第二条自甲方退伙后即自年月日起关于行应归乙方共同所有,继续经营尔后该行所生的债权债务及应课税费,并其经营有关一切事项均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干。
第三条在合伙中对外所有债权与债务,共同清理完毕,甲方分配盈余并负担亏损。
第四条合伙截至年月日为止的收支决算业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而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并无互负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决无异议。
第五条在合伙期间内,应缴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课负担概归甲方负责缴清。
第六条退伙日所有的存库品折价合算现款,有人民币元除扣应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抵付额外,甲方应得额人民币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数收讫,残余部分均属乙方之所有自后双方均不得主张重行分配,或任何请求。
第七条原合伙使用店房(即号)合伙期间,系以甲方名义向房东承租,自本约成立,即日由甲乙双方会同向房东变更承租人名义手续完妥的义务。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