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技术服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时间:
为了明确双方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技术服务内容:由甲方变电站至吉林鑫达铸造有限公司变电站架设一条10KV高压线路。距离大约5公里。
第二条 技术服务方式:大包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 工程执行标准:《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20)》和《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
第四条 甲方要求:
1)、线路为10KV架空线路,采用水泥杆,杆高12—15M。水泥杆埋设深度按国家标准执行,设计要以现场实际而定,必须保证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
2)、导线采用95mm2聚乙烯绝缘钢芯铝绞线架空电缆,必须为国标线,型号:JKLGY—95/15。
3)、镀锌金具、横担70×8×1400、15KV复合硅胶绝缘子。
4)、从钢厂变电站出口到电杆、从电杆到铸造变电站进入线用10KV/300mm2高压电缆引入(电缆及终端头由甲方提供)。
5)、线路有四处分支,要求各分支安装跌落开关、避雷器及接地极。 (A)、2号井、(B)、钢渣厂、(C)、3号、5号、6号井(D)、搅拌站。
6)、线路安装2—3组避雷器(Y5WS—17/50)。
第五条 委托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委托方负责提供钢厂变电站出口至电杆、从电杆至铸造变电站入口电缆和电缆终端头。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用地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
1、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然解除。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5天。雨天无法施工时,顺延工期。
3、合同履行地点:吉林省东丰县横道河镇。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
1、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完成的技术服务项目成果的权利;
2、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知识或者操作技术的权利;
3、服务方逾期不完成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二)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按合同的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应配合的工作;
2、委托方按期向服务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
3、委托方按合同规定向服务方提供技术资料。
二、服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服务方的权利
1、服务方有权接受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的权利;
2、服务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有收取技术服务报酬的`权利;
3、委托方不提供工作条件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服务方的义务
1、服务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内容,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2、向委托方交付达到质量要求的服务成果;
3、服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有缺陷的应当无偿返工。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服务方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申请验收。
二、执行的标准及验收标准:
1、《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
2、《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20)》
三、主控项目
1、高压绝缘子应按《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20)》的规定试验合格。
2、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装置应按设计规定的低压配电系统进行施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四、一般项目
1、杆坑、拉线坑深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1)10KV电杆坑深允许误差-50--+100mm。
(2)电杆垂直度(即杆稍倾斜位移,D为电杆稍径)。
(3)导线弛度实际与设计值误差±5%,同一档内导线间弛度差为50。
2、横担、绝缘子及金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担与电杆间接触紧密、安装牢固,绝缘子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可靠,金具规格与导线匹配,部件防腐及镀层完好。
(2)高压瓷件表面严禁有裂纹、破损缺陷,耐张悬垂绝缘子串上的弹簧销、螺栓及穿钉安装正确。
(3)横担与中心线的角度正确,导线连接必须紧密牢固,连接处严禁有断股和损伤,导线的连接应在压接或校直后严禁有裂纹。
3、导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和绝缘子固定可靠,导线无断股、扭绞和死弯。
(2)导线间及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按设计规范施工。导线紧线后,电杆稍无明显偏移。
(3)拉线撑杆与电杆的尖角位置正确,金具齐全,连接牢固,同杆的各条拉线均受力均匀。
(4)导线与拉线、电杆与构架之间布置合理整齐,导线间连接走向清楚,安装后的净空间距离不应小于200mm。
4、杆上的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上开关分合闸操动灵活,机械锁定可靠,分合闸三相同期性好,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Ω。
(2)杆上避雷器排列整齐,间距不小于350mm,引线截面选择正确。
(3)避雷器及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规定。
第九条 报酬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万元 大写: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1、承兑结算;
2、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叁拾肆万伍千元)的预付款;
3、施工用料全部进厂开始施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叁拾肆万伍千元);
4、工程施工完毕,送电成功后,乙方开据合同全额%的东丰县地税建筑安装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叁拾肆万伍千元);
5、余下合同总金额10%(壹拾壹万伍仟元)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自线路投运之日算起运行满一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结清余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及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给服务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委托方按损失予以补偿给服务方。
2、委托方不支付报酬或支付报酬不足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限日支付。
二、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服务方不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或延迟交付服务成果并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服务方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给委托方。
2、服务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缺陷,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损失。
3、服务方对委托方交付的技术资料造成损失或损坏的,由服务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执行工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技术服务合同 篇2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内容、交付期限
品牌: 型号: 主机序列号: 附件:
故障现象:
外观情况:
其 他:
维修内容(初断):
维修标准及要求:
维修期限:
第二条、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预计)元,包括,维修费用应以修理项目清单为准。
乙方总维修费用超出 元后,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决定是否继续维修。
第三条、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即时结清维修款:合同执行完毕,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
□分期支付维修款:合同订立时,预付维修款人民币 元,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余款 元,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
第四条、验收
验收标准:对修复电脑进行试机,确认原故障修复或排除。
其它验收约定:
第五条、特别约定
1.乙方维修费标准应予公示。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
3.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零件所有权应归甲方。
4.维修服务前,甲方应对报修电脑内数据进行备份,乙方应将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数据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告知甲方。
5.乙方对修复机器硬件的相同故障保修 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或乙方逾期修复,每日应当按照维修费用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后的电脑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 责任。
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对甲方电脑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擅自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负责人:
姓 名: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简易技术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xxxxxxxxxxxx
受托方(乙方): xxxxxxxxxxxx
签订日期: 2011-6-26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企业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xxxxxxxxxxx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xxxxxxxxxxxx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内容及方式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服务方式 :1、现场技术支持;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3、网络远程技术支持;4、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服务期限: 自 本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
服务地点: 甲方信息中心。
4.资料的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单、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管理文档等。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及相关的产品使用手册。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甲方在 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甲方中心机房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甲方验收后出具 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壹 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6.费用及支付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预付款(合同总款的30%)即万元(大写: 整)。
项目实施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 万元(大写: 整)。验收后满一年质保期软件运行稳定,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余款 万元(大写: 万元整)。
7.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7.1甲方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甲方义务
7.在合同生效后 三 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未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保证软件安装调试有效网络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 甲方 负担;
7.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 三 天内,及时做出答复,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乙方权利
7.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7.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 一 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的义务
7.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8.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十五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 十个工作 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4其他约定:
乙方违约责任
9.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9.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1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 三十 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9.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9.支付逾期违约金。
.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3款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 1 %的违约金;
.5其他约定:无。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 份,甲方执 两 份,乙方执 两 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签章):xxxxxxxxxxxx乙方(签章):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简易技术服务合同 篇4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接甲方技术发包工程:监控系统、防盗系统、广播系统工程及电脑组装。为明确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合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按照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和技术工程情况,商定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技术支持服务概况
1、工程名称:监控、安防及广播 系统工程
2、工程施工地点:深圳市。
3、工程概况:监控、防盗、广播系统安装调试.及电脑组装。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完成(公司名称)监控安装系统调试、防盗系统安装调试、广播系统安装调试、电脑组装(4套);器材以清单为准;施工线路以图纸为准,具体个别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乙方保证在现场施工及项目负责人每天到场。
、甲方必须指定一人或两人接受乙方培训,并且甲方指定一人协助安装。
三、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年月日前全部完工。如果因甲方场地或实验、工作等原因无法展开施工的,应另行商议解决办法,因此施工时间顺延。
2、如果因甲方的原因,要临时更改安装地点的,按每个点200元收取技术施工费,个别距离远、难度大的另行商议,由此产生费用另行计价。
3、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时间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周内不组织验收视为技术支持工程合格。
五、合同总金额 本技术支持合同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六、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 的预付款,主要设备到位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 的设备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 2 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八、毁约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无条件毁约,毁约方将按项目总额的2倍进行赔偿给对方。
九、保修 本工程服务器硬件免费保修期为一年,二个月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在保修期内该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如故障原因为系统质量问题引起的,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如故障原因由甲方造成的,乙方只收取工本费。由人为因素及不可抗拒自然力造成的损坏(如雷击、水灾、战争等)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系统终身保修,只收取工本费。
十、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后应当友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乙方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单位盖章或代表签字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技术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完成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下面的办工区信息点布线工程,并向乙方购买该工程所需的布线产品。
2、乙方同意承接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下面的办工区布线工程,并向甲方提供完成布线工程所需的产品和服务。
3、甲方同意按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交付本工程的产品购置费,工程费及技术服务费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元。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及其它费用在上面《布线设备清单中》确定。
4、甲乙双方同意按验收标准进行工程及产品的验收,同意履行各自的义务及责任,并遵守合同的其它条款。
5、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依据保修和服务条款继续履行其它.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义务
1、按约向乙方支付布线设备及工程费用。
2、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标准的工作场地和必要的工作便利。
3、按设备要求的使用和保管规定,小心使用和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设备。
(二)乙方义务
1、按约向甲方交付有关产品,并按进度进行工程施工。
2、按约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工程服务。
3、承担合同中规定的保修和服务义务。
4、承担合同中布线工程的调试和测试。
(三)维护和服务
1、工程结束后,乙方将派工程师协助用户对全系统的性能进行测试,确定合格后,提供综合布线12个月的免费维护。
2、为了方便用户的管理,乙方将向用户提供整套布线管理方案(包括布线详图、配线管理图表等有关资料)。
3、不按设备规定的使用程序和环境使用设备而造成损坏的设备或人为破坏的设备乙方不负责保修,但仍提供有偿的维修服务。
4、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不负责保修。但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偿服务,帮助甲方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乙方和甲方签定合同3天内交付全部甲方订购的产品。
2、甲方在收到产品即日点收,并签署点收清单给予乙方。
3、甲乙双方约定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在工程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并出具书面工程验收报告,如不符合标准的须翻工。
5、乙方交付的货品必须以合适的材料包装,以保证方便运输及货品不易损。
6、货品交付的地点在广州科学城甲方指定地点,产品包装费、运费由乙承担。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一)产品验收标准
1、本布线系统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组织验收。
2、乙方交付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所述的数量、质量。
3、双绞线的衰减、串扰等测试数据符合国际EIA/TIA568标准要求。
(二)验收方式
1、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对产品及工程质量进行测试,若未能发现功能和技术指标与产品说明或合同中规定的工程指标不符之处则认为通过验收。
2、若对技术标准和验收结果存在争议由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同行专家进评审。
3、超过验收时间后若甲方未能进行验收,又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未能验收的合理原因,可视为已通过验收。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总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陆拾捌元整),在布线工程完毕工验收合格后两个工作内一次支付完毕。
2、工程量如发生增减变化,需预先通知甲方确定后,按成交单价结算调整。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产品的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货人论价,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决定或退或换,乙方保退、保换。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货或工程不能按期通过验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的5%罚金。
3、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日期推后,工程进度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付款时间延迟,若乙方提出要求,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引起的损失。工程终止时,甲方未付款的产品由乙方取回,定金不予退还,双方的工程责任和义务同时解除。
5、由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需向乙方付清已进行的工程费用和交换的货款,没有交付货品的订金不予退回。另向乙支付合同总额5%的罚金。
6、因一方或双方遇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者,在结清已发生费用后,解除合同。
七、争议折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各自一级主管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广东省技术市场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就近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它
1、《布线设备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中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工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