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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必备9篇)

时间:2023-09-22 08:45:11 其他协议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

  设计人: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6.

  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

  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6.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

  设计人按本合同

  第二条和

  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XX编码:         XX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人:

  设计证书等级: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 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元,(大写)元整。

  4、估算设计费:元,(大写)元整。

  第四条 设计内容

  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工程并编制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期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价日期

  备注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价日期

  备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七条 费用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元;

  2、设计人提交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设计人:(签字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地点在。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XX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

  费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设计单位(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返天的成绩离不开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总之,20xx年我会以一颗感恩的心,不断学习,努力工作。我有信心,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我会有更加出色的工作表现。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4

  甲装修合同书方:联系方式:装修合同简单版乙方:联系方式:

  兹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位于实用面积平装修合同范本简单方米的私宅,双方应设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装修合同怎么写

  一、甲方将房屋委托乙方设计,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结合设计原理在甲方提供所有资料装修合同模板日内装修合同电子版绘出平面布置图。

  二、甲方确装修合同怎么写认平面方案,确认后,装修合同怎么写甲、乙双方签订本设计委托书,同时,甲方交付首期设计定金,金额为总设计费的%。(设计费收取标装修合同准详见第六条),乙方下现场实地尽寸复合。

  三、签约后,乙方进入立面设计日内绘出详细立面方案。

  四、设计内容:设计平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面方案图,全部施工图。含配套专业:体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定位图、吊顶图、开关插座图、电装修合同书路布置图、各房间立面图,与业主沟通,审核后,双方签字定装修合同电子版稿。

  五、乙方根据立面方案制作效果图,(效果图制作收取标准装修合同报价清单详见第七条)。

  六、图纸装裱要求: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乙方交付壹套A3设计图纸,超出部分费用甲方自理,甲方结清设计尾款。

  七、设计费收取标准:平面装修合同模板元/平方米,复式元/平方米,别墅元/平方米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本套私宅总设计费大写:(小写元),签定本协议时,甲方需交付装修合同怎么写设计定金大写:(小写元),余款于乙方交付整套A3设计图装修合同电子版纸时结清。

  八、效果图制作收取标准:标准客厅元/张,复式元/张,卧室元/张,本套私宅效果图制作费大写:(小写元)。

  九、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的,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天以上的,设计人有权重新装修合同怎么写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装修合同书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装修合同简单版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装修合同模板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业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装修合同模板交付文件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的时间顺延。

  (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装修合同简单版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装修合同模板知发包人。装修合同怎么写

  (7)甲方要求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2、乙方

  (1)乙方应按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装修合同模板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2、3、5、6、7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装修合同简单版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装修合同模板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程质量事故装修合同模板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总额不得超过总设计费。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装修合同简单版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装修合同怎么写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年月日年装修合同电子版月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5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万元,建设地点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年月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年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6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地点在。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XX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

  设计单位(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万元,建设地点在.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年月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年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8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配合

  甲方: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方案比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夜景亮化设计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方法》。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甲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的资料。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范围及内容: 夜景亮化设计

  第三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工作阶段及成果

  乙方按照本工程的工程进度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阶段

  考察现有道路环境条件,包括地面条件、边界以及道路内外的视觉效果。

收集及整理有关图片及其它相关资料,设计阶段与甲方相互协调及开会讨论目前所有的图纸和资料,使之与设计主旨一致。

  方案设计阶段的工作成果如下:

(1)反映总体设计的效果图;

(2)说明设计构思的有关分析图、设计效果图;

(3)表达主要设计构思及设计特色的方案一份。

  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提供详细的施工设计图纸。

  协助甲方编制工程进度安排。

  制备及编制材料表有关的工程规范。协助甲方审理工程量清单,以便于甲方制订招标及合约文件。

  与甲方一起,为投标单位提供招标答疑。

  出席有关的工程协调会议。

  其他;

  第三阶段:施工阶段的配合

  0乙方在施工图完成后,需与甲方代表、工程承包商一同出席设计交底会议。

  1协助甲方招标、定标,审核厂家提供的照明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在工程定标以后,施工前根据设计要求确认物料品种规格及质量;

  2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应根据现场需要前往工地现场监督,以确保所有工程按图施工,制备初步验收接受建议书,其上注明需待修改更正的项目;

  3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应根据现场需要前往工地现场监督,以确保所有工程按图施工,最后的工程验收;

  4甲方或施工方在工程过程中要改动设计或物料,必须先书面通知乙方;

  5对甲方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乙方必须予以及时的技术支持,在保证工程质量及设计效果的前提下提出解决方案。

  3、设计费用支付安排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确定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如甲方需

  提供设计灯型样品,样品费用另行计算);

  设计费结算与支付方式:

  本合同设计费用按照以下二个阶段支付:

  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设计图纸交付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交付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照明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设计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4.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

  人转让或用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付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乙方责任

  4.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设计图纸的安全性负责。若因为设计缺陷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伤害及损失,乙方有相应的赔偿义务。

  4.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 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政策、法规、技术规程和规范。

  4.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10 年。

  4.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4.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最高额为全额设计费。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六条 其他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9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合同工期总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大写: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

  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维修责任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XX编码:

  年月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XX编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