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股东协议书范本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时间:
(2)分红数额: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四、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1、公司成立后,协议三方可自由转让股权,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经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需要增资扩股的,各股东可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引入外部投资人。
五、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
六、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两股东协议书范本合同 篇2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股东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 ,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具体经营范围为 。公司住所地拟设在: 。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企业法人股东 公司,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联系电话: 。
社会团体法人股东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团体法人编号为 ,住所地为 ,联系电话: 。
事业单位法人股东 ,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联系电话: 。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 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第 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指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两股东协议书范本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名为准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注册资本和启动资金两部分,其中:
1、注册资本 元
(1)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3)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2、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乙方出资元;
(2)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启动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 该启动资金在公司设立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分三年度无息偿还股东的启动资金。
3、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指派一名人员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共同管理公司财务。
3、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4、甲方按月领取工资,工资金额为 元。
四、资金、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 % ,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1)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3)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增资:
(1)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2)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两股东协议书范本合同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主要经营 技术研发、商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高技术产品生产、销售等。企业管理咨询,新能源、节能减排、环保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贸易、培训。从事企业管理科技、商务科技、技术科技、展览展示,从事经营工艺礼品、电脑产品及配件等产品的销售。 第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新能源领域、节能减排、环保的技术进步,产业的繁荣与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企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共*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 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 母公司持有知识产权,在以后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时,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授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入股。子公司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并可以控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各方认可,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各方股比即各方注册资金的出资比例。 如因股东出资有困难,可向其他股东进行个人借款,应在一年内归还,利息双方约定,在同期国家银行贷款利息2倍计算,并履行借款手续。各股东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积极帮助其他股东筹集资金。公司借个人资金,按国家银行贷款利息的2倍计算,限期归还。 甲方在成立公司的前期运作中,支出资金*万元,计入公司开办费用;待融资成功或公司盈利后,再进行给付。 第六条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商定时间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七条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王旭升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在以后的扩股或引入投资方时,保证原始股东至少一位的控股地位。 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4、如有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出面成立公司,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 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股东讨论决定,成立董事会,选举*任董事长;*为董事,兼任首席技术官;*为监事。*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期任期一年,到期经股东讨论,选举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可连选连任。从第二次选举后的任期为每任*年,如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重大失误等可经董事会讨论随时罢免。 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为了使公司快速增长,*公司将与*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由双方商定股比。 一、公司产生的利润,分配顺序:首先保证补足注册金;二、补足前期各方为公司支付的费用;三、支付高管的工资;四、留足企业发展基金;五、分红。 第十五条 各股东按股比预先交付总计*万元,作为租房、注册公司费用、购置办公用品等的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建立账户。 为加快注册进度,可由股东甲方先垫付部分资金作为成立公司的租房、购置办公用品、注册等费用,在股东协议签字一周内各方交齐开办费用。 第十六条 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八条 公司如有不同意见,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九条 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5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两股东协议书范本合同 篇5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投资入股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的概况: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其中以甲方名义出资元,占目标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乙方。
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甲方名义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其实际出资人为乙方,甲方为该股权的名义出资人(显名出资人),乙方为该股权的实际出资人(隐名出资人)。甲方在公司注册成立时未出任何资金,以其名义持有的股权,全部系乙方实际出资形成。
三、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承担投资风险,享有投资收益;乙方享有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所应享有的所有者资产受益、收取股息和其他股权财产利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全部股东权益,并承担全部股东义务。
四、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不承担投资风险、经营风险等一切股东义务。
五、甲乙双方均知晓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及的目标公司其他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的关系。
六、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公司注册、成立以来,乙方有权且实际均由乙方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权利;甲方无权且甲方未曾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也未曾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时生效。
九、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名义出资人签字):
协议签订地:
年月日
乙方(实际出资人签字):
协议签订地:
年月日
见证方(目标公司盖章):
协议签订地:
年月日
两股东协议书范本合同 篇6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