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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合同【合集12篇】

时间:2023-10-06 10:00:21 其他协议

专利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法人代表:营业地址为: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本合同受托方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营业地址为室,电话邮政编码:。

  甲方拟就“”项目委托乙方代理申请□ 中国发明专利□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 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专利申请至专利局作出对申请最终结果期间内的有关代理事务。

  经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授权乙方办理专利申请程序中(不包括专利复审)的有关事务。

  二、乙方委派作为甲方专利代理人,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

  三、甲方项目的发明人应充分地、完整地、真实地向代理人介绍有关情况及内容,并按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证据、图纸、背景文件等,积极配合代理人开展工作,给予乙方工作便利。在必要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技术资料、证据、图纸等文件。

  甲方发明人应对所提供的证据、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四、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技术资料等文件后应对其中未公开的部分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的一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并向甲方提供所承办的文件副本一套。

  五、甲方专利申请项目的发明人为:

  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勾通代理人与甲方的联系。其联系地址:,电话为:

  六、甲方如发生地址变更或更换联系人,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误或不详或因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处及时送达有关文件,送达可用信函邮寄,送达时间推定为贰周。

  八、甲方应当及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及时按乙方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为发明专利□贰仟元整(¥□ ),实用新型□壹仟贰百元整(¥□ ),外观设计□捌百元整(¥□ )。

  在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一次付清代理费。

  上述的代理费不包括代理案件可能发生的业务费,如旅差费,大宗邮件邮费,附加费用,附图制图费,检索费,复印费等。乙方办理案件中发生业务费时应由甲方全额承担。业务费按《公司收费标准》的规定收费。

  本条所述的旅差费指由于案件办理中需与审查员会晤,或者外出与有关人员洽谈的旅差费用;大宗邮件邮费指在承办案件中一次邮件的邮资大于拾元的邮费;附加费用指超过十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或/和超过十页的说明书;制图费指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绘制的供案件所需的附图的费用;检索费指与案件有关的检索费用;复印费指除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承办的一套文件副本以外的其它文件的`复印费用。

  十、乙方不担保所代理案件的最终结果,所代理事务的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自行更换代理人,并应在代理人更换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著录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同时退赔甲方已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的全部费用。

  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代理费。

  由于乙方的代理人泄露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由于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专利申请权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上述两款中的任一事件发生后,甲方所付的专利代理费等均不再返还。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所订立的补充

  条款视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情况外,自本合同双方签之日生效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终止。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合同终止后,本条即为代理关系终止、解除委托关系的条款。

  十六、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再对甲方所委托的事务承担责任,对中国专利局再寄来的与案件有关的函件及涉及费用变动的通知亦无转递的义务。

  十七、专利代理委托书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以专利代理委托书为工作凭证。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等同效力,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专利代理合同 篇2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E-mail: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E-mail:

  为使甲方的技术成果得到社会和市场的认可,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专利技术进行市场推广,提高该专利技术的无形资产价值和未来产品竞争力,。为了明晰双方合作的工作范畴,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磋商,签定如下合作协议:

  一、专利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挑选代理甲方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的专利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聘用,并竭诚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全部专利技术的推广策划。

  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专利申请协助;专利技术的推广策划;代理甲方草签技术合作协议;为甲方寻找技术产品合作伙伴;指导甲方对专利技术进行有效的经营,为专利合作和发展制定长期发展战略。

  二、双方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情况和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为乙方提供应有的工作便利,根据不同的业务出具代理委托书。乙方为双方合作期间的策划文件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将专利推广策划的全部事务交由乙方处理。

  (3)向乙方支付专利申请费及其他专利策划和推广的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略,欲知详情请联系:)

  三、合作形式

  (1)甲方全权交与乙方对研发技术进行专利保护和市场策划和推广;

  (2)乙方代理甲方的专利推广技术,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专利技术收益的30%;

  四、违约责任

  五、纠纷的处理

  对涉及本协议或具体事务的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无法协商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六、本协议未作规定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甲 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利代理合同 篇3

  乙方(受托人):

  第一条 为了确定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名为 第三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为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应认真

  负责地做好专利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乙方的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中所了解的发明创造内容,除专利申请已 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 求保密的事宜。

  第五条 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及时向代理人 提供办案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六条 甲方委托代理专利申请事务的,应如实提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 和地址,如果在办案过程中要求改变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应 提交原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签署的变更声明,或提交申请人之间有关申 请权事宜的协议书副本。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 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承担影响各种规 定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

  第八条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传达官方的有关文 件,甲方应按乙方传达的文件内容办理有关事务。

  第九条 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在办理委托手续的同时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十条 代理如有各种原因撤消委托,终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费应 按终止时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计算。

  第十一条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专利权终止的,乙方

  应双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同时还应退赔甲方已向专利部门缴纳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的情节, 有权辞去委托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消或辞去委托,应及时 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手续,不通知或延迟通知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 任。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并支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终了 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有限公司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利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第一条 为了确定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申请专利事务。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以甲方所出具的委托书内容为准,如委托书中不明确的,则以本合同第二条内容为准。

  第四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职代理人为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专利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乙方的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中所了解的发明创造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

  第六条 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及时向代理人提供办案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七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专利事务的,应如实提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要求改变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应提交原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签署的变更声明,或提交申请人之间有关申请权事宜的协议书副本。

  第八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发出的信函被退回,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地址发出的信函被退回,甲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第九条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文件,如果乙方未及时发出,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及时按乙方转达的文件内容办理有关事务,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在办理委托手续的同时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20xx元/每件实用新型、3000元/每件发明、4000元/每件实用新型和发明、800元/每件外观设计(不包括国家申请费) ;国家申请费:发明950元(可报销);实用新型和外观都为500元(可报销),若遇费用不足,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二十天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如不及时付费,乙方将中止代理。

  第十一条 甲方如有各种原因要求撤销委托,终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费应按终止时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第十二条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的情节,有权辞去委托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销或辞去委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不通知或延迟通知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并支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终了止(申请专利事务至初审合格止,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程序的事务须另签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3月1日

专利代理合同 篇5

  案卷号:

  甲方:

  乙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

  申请专利类型:□发明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人: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发明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tel:)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代理事务。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 、 “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申请费:实申请求费:其它:

  合计(大写):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授权□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

  代表(签章):

  日期:

  乙方:

  代理人(签章):

  地址:

  邮编:

  咨询电话:

  传真:

  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专利代理合同 篇6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地址:)

  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

  名称为的发明创造

  申请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专利代理合同范本。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合同范本《专利代理合同范本》。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专利代理合同 篇7

  一、委托事项: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专利事务所

  联系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1.申请代理费元,实审代理费元,申请代理加急费:元,其它费用元。

  2.代收款项:

  实用新型申请费□元

  发明申请费□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元

  实质审查费□元

  公布费□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现金元

  支票元

  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专利代理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 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元/件。

  c、其他费用 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以上费用总计: 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第一条为了确定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申请专利事务。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权限以甲方所出具的委托书内容为准,如委托书中不明确的,则以本合同第二条内容为准。

  第四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职代理人为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专利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中所了解的发明创造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

  第六条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及时向代理人提供办案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专利事务的,应如实提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要求改变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应提交原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签署的变更声明,或提交申请人之间有关申请权事宜的协议书副本。

  第八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发出的信函被退回,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地址发出的信函被退回,甲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第九条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文件,如果乙方未及时发出,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及时按乙方转达的文件内容办理有关事务,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在办理委托手续的同时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20x元/每件实用新型、3000元/每件发明、4000元/每件实用新型和发明、800元/每件外观设计(不包括国家申请费);国家申请费:发明950元(可报销);实用新型和外观都为500元(可报销),若遇费用不足,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二十天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如不及时付费,乙方将中止代理。

  第十一条甲方如有各种原因要求撤销委托,终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费应按终止时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第十二条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的情节,有权辞去委托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销或辞去委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不通知或延迟通知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并支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终了止(申请专利事务至初审合格止,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程序的事务须另签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年3月1日

专利代理合同 篇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发 明 人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 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 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 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 号:

专利代理合同 篇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 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 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 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代理合同 篇12

  本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申请人:

  地 址:

  本合同受托(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地址:

  甲方拟就 委托乙方代理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专利申请至专利局作出对申请最终结果期间内的有关代理事务。

  经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授权乙方办理专利申请程序中的有关事务。

  二、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代理人,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

  三、甲方项目的发明人应向代理人介绍有关情况及内容,并按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等,积极配合代理人开展工作,给予乙方工作便利。甲方发明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四、合同生效后,乙方对收到的甲方的技术资料等文件中未公开的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的一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并向甲方提供所承办的文件副本一套。

  五、甲方专利申请项目发明人为:

  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沟通代理人与甲方的联系。

  其联系地址:

  电话:

  六、甲方如发生地址变更或更换联系人,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及有关情况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误或不详,或因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处及时送达有关文件,送达可用信函邮寄,送达时间推定为贰周。

  八、甲方应当及时按国家专利局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专利费用明细表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 元,总计人民币 元整。

  十、乙方不担保所代理案件的最终结果,所代理事务的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自行更换代理人,并应在代理人更换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著录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代理费。由于乙方的.代理人泄露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由于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专利申请权时本合同即告终止。上述两款中的任一事件发生后甲方所付的专利代理费等均不再返还。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所订立的补充条款视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情况外,自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终止。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合同终止后,本条即为代理关系终止、解除委托关系的条款。

  十六、专利代理委托书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以专利代理委托书为工作凭证。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等同效力,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