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每当我们需要委托加工合同时,为了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准确明确地书写合同内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那么,委托加工合同应该如何撰写,才能达到规范、合理的效果呢?本文是热心会员“lput2”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共5篇),欢迎参阅。
委托加工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2
甲方:镇江恒顺米业有限公司协议编号:
乙方:沈阳新阳光米业有限公司签订日期:签订地址: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
二、 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 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
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 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 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 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
方委托产品的代加工。
2、 加工费:按每吨米80元来计算。
3、 副产品处理:对于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依据双方约
定价格销售给乙方。(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回给甲方)
四、 成品加工质量要求:
委托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 (以下称“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委托方: (以下称“受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合称为“双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1)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 加工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受委托方发出。
(2)受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 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 “ 传康 ”商标唯一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关于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15天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给受委托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并明确交货时间。
(2)受委托方在收悉订单后,在三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受委托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受委托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受委托方开始加工前五天向受委托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受委托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另: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由受委托方全权负责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需提前拟定协议一份。)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受委托方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与受委托方质量负责人共同监督并确认。
二、关于加工及运输费
(1)由于委托加工产品属于季节性产品,价格波动大,加工费经双方同意,随行就市,根据情况作出调整。不在此合同内做出具体约定。待委托方有需要时,双方以传真件或邮件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准。
(2)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自行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三、关于付款及发票
(1)双方确认订单后,委托方需先行支付受委托方30%加工费,余款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交付10内后全数汇至受委托方的银行账户。
(2)受委托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开具发票。
四、工艺及产品标准
(1)产品的生产工艺由双方共同制定并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认;
(2)成品质量的.判定标准:干海参执行SC/T 3206;
(3)委托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并确保采购自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五、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委托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
六、双方责任
(1)受委托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双方确认的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产品如因监督部门在市场监督或抽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其责任应根据以下情况由双方承担:
2、1产品如因盐分、水分、净含量等生产过程中可控制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受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2产品如因药残、重金属、蛋白质等生产过程中不可控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3对于由原辅料、包材等不合格导致产品不合格的,由原辅料及包材的实际采购方负责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七、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受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八、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各持一份,备案主管单位持有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涵德”岩茶系列产品,相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详细产品见附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QS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许可的`证照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在包装上。
二、订货方式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账款结算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15日。甲方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的形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责任
1、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
2、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
五、协议期限本协议须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增加相应条款。协议期限为20xx年11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福建泉州丰泽区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楚雄市云宇鲜食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栗子园小区71幢一层1-4号
电话:0878-传真: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昆明市官渡区老顺发食品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陈家营村4号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营养餐包 ,该产品单个净含量不得低于克,每件规格为,每件净含量不得低于该产品的生产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面团配方:面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统玛雅琳公斤、鸡蛋25个、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统玛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 鸡蛋10个,奶香粉25克),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年3月5日至20年3月4日止,合同总产量为60吨,合同总产值为75万元;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项,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续签合同。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个
2、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是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产品应按gb/t的标准生产,不得滥用、乱用非食品添加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配方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烘烤过度产品焦糊、烘烤时间不到产品夹生等。
六、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于运输过程或由于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八、由于乙方要生产中秋月饼,所以在中秋前两个月,乙方不供货给甲方。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楚雄市云宇鲜食品有限公司乙方:昆明市官渡区老顺发食品厂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20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