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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转让合同【合集14篇】

时间:2023-07-19 09:28:27 其他协议

  以下是网友“kouriangweng”整理的经营权转让合同(共14篇),以供参考。

经营权转让合同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1

  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投资建设的项目,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设施,甲乙双方就该项目特定位置商铺经营权出让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地点:。

  2、商铺位置:层号商铺。

  3、商铺面积:该套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经营权的内容

  1、甲方将特定商铺经营权约定期限出让给乙方,乙方在出让期限内对该商铺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让期间产权依然归甲方所有。

  2、经营业态规划:乙方经营范围为产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业态,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让的铺位,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补偿。

  3、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按规定依法纳税和缴纳工商、卫生防疫等管理费用。

  第三条、出让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让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让期限共年。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约定商铺交付给乙方。

  2、出让价款:该商铺年经营权出让单价为人民币元/月/㎡(建筑面积),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3、付款方式: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即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上述约定出让价款。

  第四条、其它费用

  其它费用是指:除去出让金外的,乙方因经营需交纳的经营保证金,物业管理费,铺内装饰照明和用电、自用水以及铺内灭火器购置维修等费用。

  1、经营保证金:元/铺,乙方需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缴付给甲方。

  2、物业管理费:

  (1)第一年物业管理费暂定为元/㎡/月,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商铺交付日一次性交清。以后每年年度的物业费于当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

  (2)因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以上项目的费用标准发生变动时,甲方可根据费用变化情况做相应调整。因项目管理运营需要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时,甲方应对新增的的收费项目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3、乙方商铺内灭水器购置及维修费:按市场维修价格收取。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铺内安装装饰照明、通讯设施时,其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商铺从事商业活动前,应在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办理合法的注册登记手续,所有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并依国家规定按期缴纳。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商场的.管理规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2、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3、乙方不按时缴纳物业及相关费用时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无条件收回另行处置。

  4、甲方依据项目管理制度和规定,对乙方违章经营有处罚的权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时,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无条件收回另行处置。

  5、甲方可根据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业态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接受统一规划,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商铺。

  6、甲方有权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之规定或根据本地区商业经营特点特定和调整市场的营业时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交清合同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所列之相关费用后,即获得合同约定期限的商铺经营权,享有该商铺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经营期间要遵守市场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自己负责本商铺的财产安全。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所组织的统一活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市场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自用水电、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依法积极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动用乙方保证金支付,并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乙方在经营期间对铺内建筑、各种设备设施无权拆除或更改,不得擅自安装水电管线及设备。乙方因经营需要进行二次装修时,必须提前报甲方工程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6、乙方在甲方书面允许情况下可转让商铺经营权,甲方应做变更登记并收取相应的过户手续费用,新的受让人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新的受让人只享有剩余年限的经营权,同时本合同甲方与乙方的一切关系将自动解除。

  7、乙方进场需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活动,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有的民事及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提前解约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转让金,并退还保证金,合同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8)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遵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记录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租赁合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地点:

  2、商铺位置:

  3、商铺面积:

  第二条、商铺经营权的内容

  甲方将本合同标的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条、出让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让期限:原房东与甲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受让后,将继续代替甲方向原房东履行租赁合同。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合同约定商铺交付给乙方。

  2、出让价款:该商铺五年经营权出让价款为(大写),(小写)。

  3、乙方按照分期方式付款,乙方于年月日支付(大写),再于年月日支付(大写)。

  4、现有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乙方同样不向甲方做出其他补偿。

  第四条、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出让金中,包含甲方向房东缴纳的肆万元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房东应将此款退给乙方。

  第五条、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全部经营证照

  甲方需配合乙方于最后一笔转让款支付前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经营项目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2、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让商铺时,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拖延期间的迟延履行金500元/日。超期三十日未交付者,视为根本违约,甲方除应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的义务以外,还应按照出让总价款的30%赔偿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本合同履约期间如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均无权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2、如遇到国家和政府整体性改造和商场重大改扩建须拆除该商铺时,本合同可以随即终止,甲方应将未履约完的剩余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并按照市场折旧酌情补偿乙方的铺位装修成本。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期限的商铺经营权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负责调换和退款。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计四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食堂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

  联系方式:

  住址:

  承接方(乙方):

  联系方式: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的餐饮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年月日接手店面后一切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在年月日预付转让费元(大写:),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元(大写:)交付甲方。

  2、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经济损失。

  八、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定。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5

  出让人(简称甲方):

  受让人(简称乙方):

  根据我县出租汽车转让的有关规定,明确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有偿出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甲方将车牌号为陕ET—的牌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车辆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厂牌型号为:。

  2、双方议定转让价(小写:元)(另有收据为凭),本协议签订,乙方将一次性付款给甲方,该车经营权、车辆及车辆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3、本协议签订之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本协议签订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4、公司

  4、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不得推诿。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包括:

  1、行驶证;

  2、附加费证;

  3、公司管理费;

  4、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费;

  5、车辆相关保险,移交给乙方,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元整)。

  5、自签订合同之后,发放的的燃油补贴归乙方所有。

  6、为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转让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受让人身份再次购买出租汽车,受让人实际经营时间未满三年的,不得转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所属公司一份、出租汽车管理站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其余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负责的态度,另行协商处理。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出让人(甲方签字盖章):

  受让人(乙方签字盖章):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县路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年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月日至月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月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月日预付转让费元(大写: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元(大写: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快递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7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经营权项目:

  第二条、商铺经营权的内容

  1、甲方将特定经营权出让给乙方,乙方享有合同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出让价款以及付款方式

  1、出让价款:

  2、付款方式:

  甲方将所有设备交付给乙方,乙方验收无误后交付出让金元整,剩余出让金元整,到经营权合同过户至乙方名下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期限的经营权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负责调换和退款;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计壹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日期:

物流经营转让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快递业务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快递分部的全部业务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包括全部业务及其相关设备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至年月日前,结清下属两个寄存点的所有费用。其下属两个寄存点的风险抵押金(每个寄存点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快递分部相关手续暂不过户给乙方,乙方将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进行经营,在乙方经营期间,如乙方需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将无条件予以配合。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快递分部全部业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邮政管理局对快递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快递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经营,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尉犁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小区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20x年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 元(大写: )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20x年 月 日至20x年6月9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20x年月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20x年 月 日预付转让费120x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20x00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屋主(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且得到丙方同意,就酒吧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龚家湾的酒吧(原名:星期8酒吧,包括二楼全部面积)以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00)的价格(包含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的房租)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先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酒吧经营权和现有电器、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及库存酒水、食品(详细见明细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和物品。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将相关证照、酒水及食品进货渠道移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酒吧经营权交付乙方以前,必须将所有积欠的一切货款、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宽带费、雇员工资及顾客存酒等一律付清。

  五、甲方完成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后,乙方向甲方再付转让费壹拾肆万元整(),剩余的贰万元整()两个月之后由丙方代收。

  六、甲方承诺对转让前酒吧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

  七、该酒吧房屋所有权为丙方,当乙方向甲方支付天然气记量表押金贰仟元整(.00)后,甲方与丙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改由乙方代替甲方与丙方共同履行。在原合同期满后,丙方承诺续签年,且不提高房租。之后再续签时,丙方可根据当地市场行情酌情提高房租。

  八、甲方应保证丙方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或甲方不按时交付店铺,则除归还乙方已付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外,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九、如乙方违约,则乙方之前交付的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充作违约金。

  十、附件内容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房租合同,酒吧物品清单。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11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年月日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年月日预付转让费12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12

  甲方(出让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让方):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村第 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流转地块:甲方将位于 的承包土地 亩,位于 的柴山地 亩,位于 的绿化林 亩的经营权 流转给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见附图。

  二、流转时限及用途:甲方于 年 月 日起将上述土地和林地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乙方将承包地用于农业生产,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绿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转价格及付费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绿化林地转让费为 元,大写 万 元整;乙方于 月 日现金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甲方另立收据。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转证件: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一本;

  2.《林权证书》(编号: )一本;

  3.《退耕还林合同书》(编号: )一本;

  4.《财政补贴一折通》(编号: )(粮食直补贴金)一本。

  五、其他约定:

  1.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流转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行调整的,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 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组、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

  六、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山场最佳经济效益,甲方在稳定所有权,搞清经营权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该户座落在泾县昌桥元店村谭村组大对门山两块山场约14亩转让给乙方经营。

  一、第一块山场东至谭至勇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王根友交界沟,北至山脚;第二块山场东至王根友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卫家湾交界沟,北至山脚。

  二、转让期五十年,自20xx年9月3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三、转让金:两块共计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转让经营期限内山场一切经营权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挠和干涉,乙方并享有继承权和转让权。

  五、在经营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继承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财物。

  六、乙方经营期满后,如果山场树木没采伐完,按市场价格转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昌桥林业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14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 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 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 年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 月 日至 月 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 月 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 月 日预付转让费12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月 日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