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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买卖协议书(优秀10篇)

时间:2023-10-20 08:36:02 其他协议

  【前言】以下是热心网友“yonganyong”收集的二手车买卖协议书(优秀10篇),欢迎参阅。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一、卖方自愿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买方,该车基本信息如下:车牌号为,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年审有效期至年月,交强险至年月止,商业险至年月止,保险金额:。卖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遗留经济抵押和交通责任,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如有证件资料不齐或遗留交通违章,卖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完毕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

  二、车价款(不含税费)人民币(),买方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当天支付人民币(),余下人民币(),于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当天支付。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含税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车辆及证件给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完整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转移手续。卖方确认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车辆基本信息正确无误,并按约定交付车辆及证件。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卖方应如实向买方告知车辆的实际车况,若有车辆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的,应在本协议第七条其他约定中明确注明,若无明确注明,视为卖方未向买方告知车辆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

  四、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或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车辆基本信息不相符,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卖方未向买方告知车辆有维修及保险出险事故记录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车款20%计算。

  五、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2

  出让人:(简称甲方)

  受让人:(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的全新版出租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作价人民币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年月日付给甲方现金元(人民币元整)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年月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1、行驶证;2、附加费证3、相关所有保险(交通全保),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给乙方,待乙方付清余款()后,由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在甲乙双方及担保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迟天()过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元整)。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该车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六、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两名担保人各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3

  卖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所有权在自已名下的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出卖给乙方;

  车牌号码:;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第二条 车款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车辆买卖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2、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车辆所有权在甲方名下期间,如果有因车辆而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和低押担保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偿还第三人款项,与乙方无关。

  3、甲方保证该车在过户给乙方前车辆没有中断过车辆检验和中断过交付车辆交强险的情况。

  4、车辆过户给乙方前的一切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后的.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与甲方无关。

  5、甲方保证车辆卖给乙方之前所有国家要求必须交付的税费及保险费用要交清楚,保证车辆在卖给乙方后乙方在车辆到期检验时不产生车管所、保险公司等部门要求补交的费用。

  6、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车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车辆过户给乙方后,甲方将所有过户后的相关证件、车辆、随车工具等当面交给乙方,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

  8、甲方收到车款后,立即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签名: 买方签名:

  年月 年月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4

  甲方(卖车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车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车架号:,车牌照:,使用性质:卖给乙方。协定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乙方一次性将全款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该车辆手续齐全,在此之前该车辆是甲方的独有财产,该车没有任何抵押、违章违法记录,享有该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所出示及提供的该车辆的一切证件、证明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所要购买该车辆的全额款数,并负责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乙双方协定在年月日之前该车辆的一切费用、手续和其它的经济纠纷及肇事等相关责任,都由甲方负责,以后车辆的一切费用、手续和其它的经济纠纷及肇事都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提供过户、转籍所需的一切相关证件、凭证、资料的原件交由乙方,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过户手续费用由方单方承担。

  五、以上协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无任何疑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另一方该车辆价格50%的违约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5

  甲方(售车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车方):郑立忠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自有车辆现代牌两厢型号排量瑞纳车(车号:机动机号:车架号:)一辆,卖给乙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购车款:¥元(大写:柒

  万元 ),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交付。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3、本协议签定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养路费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本协议签定并交付车辆之日,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

  4、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并加按手印)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并加按手印)

  签约日期:年月日

  收条

  今收到郑立忠购车款,人民币柒万元整(¥元)。

  收款人:

  年月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车牌号:

  发动机号:

  底盘号:

  登记日期:

  车身颜色: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转让价格为:¥元,大写:XX元整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需在购买前向乙方说明车辆有无使用问题或任何汽车机器问题,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汽车质量: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该车强制保险缴至年月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

  八、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日期:

  乙方(买方):日期: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7

  卖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厂牌型号: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属文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属文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

  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

  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备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8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号牌号码:

  初次登记日期: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年月日。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年月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9

  合同编号( )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 其他 ;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行驶证:□有(证号 ) □无

  年检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 ) □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交强险:□有(至 年 月) □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 ;至 年 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

□无

  3、车辆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径: ;

  缸数: ;发动机功率: ;

  气囊: ;驱动方式: ;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 □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 □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 日内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20%)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篇10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年x月日 至年x月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年x月。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23万元;大写 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

  买方应于年x月x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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