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热心网友“fdbg8”收集的承包鱼塘协议书精品14篇,以供借鉴。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其所有的山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 面积亩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享有承包鱼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鱼塘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转包或调整养殖结构或鱼塘用途。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2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店年度承包协议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店经营,承包期为年上学期开学至年下学期结束,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元。竞标成功后当场交清。
2、乙方经营项目为,不能进行加工和变相加工经营,不能经营其他项目,一经发现上述不能经营的情况,罚款一仟元,并立即取消其经营协议且不予退承包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合同转让,乙方与外界发生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门面一间给乙方作为营业场所(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爱护水电设施,节约水电,水电费按实、按市场价由乙方主动向甲方交纳。
6、工商、税务、卫生等其他费用甲方可帮乙方协调,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护学生,不经营腐烂、变质,遵纪守法,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交费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不享受学校任何福利待遇。
9、乙方竞标时必须交纳一仟元的保证金,承包期满没有违约情况时由甲方退还其保证金。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表决说见附件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就鱼塘承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鱼塘的座落、面积、四至:
乙方承包的鱼塘位于 ,鱼塘总面积亩,(鱼塘的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详见附件二), 附图及鱼塘现状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二、承包期限:
鱼塘承包期为四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和缴费时间:
1、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 元)。
2、 每年的承包费应于当年 1月 1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四、履约保证金缴交: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纳当年承包总款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费用、承包金经及乙方应承担的违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3、因承包人过错造成鱼塘损坏或拖欠承包费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所产生的
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追偿。
五、甲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 不得养猪,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允许随意改变鱼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否则每立方土罚款500元。
2、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5、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人员强制进行拆除,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或者以合作,联营业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丢荒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鱼塘永久性破坏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费(包括部分拖欠)达一个月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合同具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终止:
(1)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3)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终止。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及附着特补偿款归投入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土地安置费按征用时法律法规分配。
(4)如在当年6月30日前征用的可减免一半租金;如在7月1日后征用的不减免租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税费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费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渔塘的,甲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3、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规定,逾期缴交承包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被拖欠承包费总额每日3%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费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4、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1)、(2)、(3)款的,甲方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承包期间,如遇外堤洪水受浸可以减免当年承包租金(如在当年7月份后受浸只减免半年现金,内涝水受浸不减免租金)。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惠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惠城区沥林镇英光村委会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4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
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鱼塘(河道、水库、湖面)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
(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公斤(或元),其中:一九年上交公斤(元),一九年上交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鱼占%,鱼占%,鱼占%……。上交时间均为每年月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县乡村组(公章)
代表人:
乙方:村村民(盖章)
年月日订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表决说见附件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就鱼塘承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鱼塘的座落、面积、四至:
乙方承包的鱼塘位于,鱼塘总面积亩,(鱼塘的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详见附件二),附图及鱼塘现状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二、承包期限:
鱼塘承包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和缴费时间:
1、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元。
2、 每年的承包费应于当年月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四、履约保证金缴交: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纳当年承包总款的%(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费用、承包金经及乙方应承担的违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3、因承包人过错造成鱼塘损坏或拖欠承包费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追偿。
五、甲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得养猪,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允许随意改变鱼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否则每立方土罚款元。
2、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5、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人员强制进行拆除,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或者以合作,联营业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丢荒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鱼塘永久性破坏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费(包括部分拖欠)达个月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合同具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终止:
(1)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3)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终止。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及附着特补偿款归投入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土地安置费按征用时法律法规分配。
(4)如在当年月日前征用的可减免一半租金;如在月日后征用的不减免租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税费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费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渔塘的,甲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3、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规定,逾期缴交承包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日,按被拖欠承包费总额每日%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费达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4、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款的,甲方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承包期间,如遇外堤洪水受浸可以减免当年承包租金(如在当年月份后受浸只减免半年现金,内涝水受浸不减免租金)。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向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吧台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吧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内容: 雅典休闲商务会所吧台业务,月工资总额 元。
二、承包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有权聘用和解聘乙方;
2、有权对乙方依照本合同和本所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和奖惩;
3、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必需和适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4、根据乙方下单及时提供吧台所需的各种原材料;
5、每月日发放上月的月工资总额;
6、负责安排乙方人员的食宿。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核定不得低于4人的人员聘用权,所聘人员尽可能征得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
2、乙方有权对工资总额进行二次分配,并将二次分配后的明细表报甲方备案;
3、月工资总额含通讯费、加班费、交通费及社保,如社保费需要甲方代缴,则甲方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4、乙方有义务对所用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业务技能、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并对其应具备的素质负责;
5、乙方上岗人员如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如须熟知工作场所的安全知识,除甲方原因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考核及奖惩:
1、乙方的考核工作由会所总经理负责;
2、乙方在工作期间表现突出和对会所作出特殊贡献的甲方应给予适当奖励;
3、乙方在工作期间应精神饱满保证良好的工作状态,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一次不整洁扣50元;
4、病事假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准假。未经批准擅自脱岗每次扣500元,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辞退;
5、保证产品质量。因质量被客人投诉一次扣工资总额200元;
6、吧台所出产品要认真按计量要求,对茶叶、水果、咖啡三大类数量月底和出单数盘点,损耗超过20%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双方如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做好工作交接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
甲方:年月日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7
发包方:横泾镇沿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双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家庭住址:横泾镇沿荡村 组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鱼塘承包,经本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讨论同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对到期鱼池进行下一轮承包,经与承包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土地面积及四至
土地面积共计 亩,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承包期限、承包金上缴指标及交款方式:
1、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2、承包金上缴指标:每年每亩万 千百拾元整。¥。
3、交款方式:实行先缴款后承包,20年承包金签约时一次性缴款,承包金以现金方式缴纳,不得以任何实物或条据抵交。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从事非农产业,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发包的鱼池。
2、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因所承包鱼池纠纷时,甲方有义务帮助调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以及改造建设等费用均与甲方无关。
2、合同期满,乙方要维持承包期内资源现状的完整,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终止时间让出土地资源和拆除自行设置的建筑物,由甲方重新发包。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定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共守信用,认真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部门各执一份。
发包方:横泾镇沿荡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 村负责人:
鉴证单位:
承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8
为了搞活经济、增加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上塘鱼塘承包给乙方种养殖,承包时间为伍年(即从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其中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12月31日另付1000元。
2、承包金每年为伍仟元整,及鱼塘押金贰仟元整一次性付给甲方,今后每年承包金伍仟元整,必须在每年的元月一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才能种养殖,不得拖延,如有拖延视为违约,押金不退,合同自行终止。
3、鱼塘规格乙方在承包期内保持鱼塘塘堤完好。
4、乙方承包的鱼塘一般不许转包,如需转包要得到甲方签字同意,以保证此合同的执行。
5、乙方不得中途退塘,如中途退塘押金不退,所有建筑设施及种植的地面附作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
6、在乙方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乙方只有种养殖物的90%赔偿费用,青苗赔偿费10%归甲方所有。承包金按实际使用月份计算,土地鱼塘及其它一切赔偿费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所种养殖物必须实行圈养,不得超出鱼塘范围,以免损坏农作物及河流污染。
8、乙方承包期内的一切投资、税费、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原村庄后道路允许乙方车辆通行。
9、乙方在承包期内如种植竹、木及其它农作物,不得妨碍河流排水及塘堤损坏及道理畅通,如有妨碍便视为违约。
10、乙方承包期满后,乙方所有建的及租借的棚舍及一切建筑物和种植的竹、木及其它农作物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卖、砍毁。承包期满后,在同等价格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11、以上合同条文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支付守约方壹万元违约金。
1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9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租赁标的物: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11间,亭子2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见附件一:标的物清单。
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三年,自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止。
三、合同价款:每年壹万叁仟陆佰元整,需于次年6月30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
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重大违约情形:
甲方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
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
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乙方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
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
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
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50%计算。
十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
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
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时的60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通知对方。
十二、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签约日期: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10
转让方: 身份证号: (下称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甲方 于 年 月 日与 签订的"鱼塘承包合同",期限为20年,因甲方不善经营,愿将其鱼塘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就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转让标的:
1、甲方愿将其于 年 月承包的座落在 的鱼塘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其四至:东至谢家大屋山脚;南至 组,的耕种地边;西至 组荷叶塘下;北至现鱼塘坝;养殖面积约 亩(四至范围有村盖章确认)。
2、养殖场道路、鱼苗等鱼场一切养殖设备、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转让后所有财产产权归乙方所有。
3、本次转让依据甲方于 年 月 日与 村委会签订的"鱼湖承包合同"第六条款之规定(附鱼湖承包合同);甲方转让鱼塘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好有关转让手续。
二、转让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协议有效期;期满,由乙方与村(发包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三、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转让费共计 元整;在本协议签字时,乙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不得拖欠。
2、甲方应上交村的鱼塘租金仍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村,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获得鱼塘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鱼塘的使用、收益、自主经营和产品处置权,甲方须保证乙方不爱任何一方的干涉。
五、乙方获得鱼塘承包经营权后,甲方于 年 月 日与 村委会签订的"鱼湖承包合同"的所约定条款则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守约方的所有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鱼塘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七、生效条件: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发包方代表:(签章)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表决说见附件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就鱼塘承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鱼塘的座落、面积、四至:
乙方承包的鱼塘位于 ,鱼塘总面积亩,(鱼塘的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详见附件二), 附图及鱼塘现状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二、承包期限:
鱼塘承包期为四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和缴费时间:
1、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 元)。
2、每年的承包费应于当年 1月 1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四、履约保证金缴交: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纳当年承包总款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费用、承包金经及乙方应承担的违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3、因承包人过错造成鱼塘损坏或拖欠承包费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所产生的
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追偿。
五、甲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 不得养猪,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允许随意改变鱼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否则每立方土罚款500元。
2、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5、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人员强制进行拆除,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或者以合作,联营业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丢荒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鱼塘永久性破坏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费(包括部分拖欠)达一个月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合同具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终止:
(1)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3)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终止。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及附着特补偿款归投入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土地安置费按征用时法律法规分配。
(4)如在当年6月30日前征用的可减免一半租金;如在7月1日后征用的不减免租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税费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费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渔塘的,甲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3、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规定,逾期缴交承包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被拖欠承包费总额每日3%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费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4、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1)、(2)、(3)款的,甲方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承包期间,如遇外堤洪水受浸可以减免当年承包租金(如在当年7月份后受浸只减免半年现金,内涝水受浸不减免租金)。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惠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惠城区沥林镇英光村委会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12
鱼塘个人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现将鱼塘承包给乙方进行养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鱼塘的地点和面积
鱼塘位于,面积为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每年元,共计元。乙方应在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四、承包内容
1.鱼塘的养殖管理,包括投放饲料、防治病害等;
2.鱼塘的水源管理,保证水质清新、水量充足;
3.鱼塘的收获,按照约定的份额分享。
五、权属及所有权变更
1.乙方在承包期间,鱼塘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甲方应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承包费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承包费用总额的%计算;
2.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用,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承包费用总额的%计算。
3.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有需要,可以向甲方申请在鱼塘周围修建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设施,甲方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乙方在承包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鱼塘的生态环境,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物和进行破坏性养殖;
3.甲方在承包期间应保证鱼塘的水质良好,水量充足,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以上是鱼塘个人承包协议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做出适当的修改。合同中应明确权属、承包内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条款,并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13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南11组赵家圩的鱼塘 16 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5年,自 20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年 5 月 日止。
三、 承包款上交方式
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上交甲方承包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四、如遇农忙,乙方必须让出机耕路。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拆迁征用,应无条件服从相关征用政策。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包鱼塘协议书 篇14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
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鱼塘(河道、水库、湖面)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公斤(或元),其中:一九年上交公斤(元),一九年上交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鱼占%,鱼占%,鱼占%……。上交时间均为每年月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县乡村组(公章)
代表人:
乙方:村村民(盖章)
年月日订
甲方(发包方):
现地址:
乙方(承包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