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网友“pc4”整理的房地产委托合同(共14篇),以供借鉴。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xxxxxxxxx
受托方:(乙方)x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xxxxxxxxx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估价内容、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1、估价内容:xxxxxxxxx
2、估价目的:甲方因xxxxxxx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估价时点xxxx年xx月xx日。
二、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房是产的状况。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xxx个工作日内每宗房地产向甲方出具一式xxx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并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产估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评估费用,具体协商确定按(xxx)方式收费。收费方式分别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评估值(万元)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1、100(万元)以下(含1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2、100-500(含5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3、500-xx(含xx):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4、xx-5000(含50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5、5000以上: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2)按物价部门规定,经协商确定:本项业务按xxxx元收取。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万x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予以抵冲)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xxx)种方式处理:
(1)向xx法院起诉。
(2)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xxx)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xxx)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xxxxxxx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xxx乙方:x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代表人:
联系人:xxx联系人:
签订地点:xx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进行房地产估价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公平原则、谨慎原则。各原则的要求如下:
1、合法原则:遵循合法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当估价对象已做了某种使用,估价时应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对估价前提作出下列之一的判断和选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保持现状前提:认为保持现状继续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保持现状继续使用为前提估价;
转换用途前提:认为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转换用途后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
装修改造前提:认为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
重新利用前提:认为拆除现有建筑物再予以利用最为有利时,应以拆除建筑物后再予以利用为前提估价;
3、替代原则:遵循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估价时点原则:遵循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公平原则。
6、谨慎原则(抵押贷款项目)。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2
客户(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简称乙方):
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
2.中介服务的权限和范围:。
3.报酬的金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将获得报酬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报酬的%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所有事宜解决后终止。
6.争议解决: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7.其他协议:。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委托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意取得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和水利设计院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小二楼旧房拆迁改造项目,基于乙方在该项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甲方继续将该项目的部分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小二楼旧房拆迁工作和水利局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住宅用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谈判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保证甲方以不高于本条第2项所列条件取得该项目的开发权。
2、乙方保证该项目新建房屋容积率为及以上,该项目还建安置房总面积以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为准(还建总面积万平米,误差正负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所涉及的32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协助办理该项目开发的相关批准文件。但所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价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委托乙方负责承担该项目报建前的所有工作;委托支付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费用:前期安置费用,该项目所涉及的.旧危房拆除,建渣清运,处理因拆迁安置的问题及纠纷费用)。
二、委托费用:采用委托包干形式,委托费用为人民币5600万元。
1、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由双方设定共管账户,甲方委派人员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于该项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迁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20万元。
3、从甲方入场开工建设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款2600万元。
4、该项目报建且乙方将清理完毕的项目土地交付甲方后,乙方即完成该合同项下所有委托工作。
三、委托工作完成时间:
六个月。从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万元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于约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委托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从收到1000万元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按约定完成委托工作,将干净土地移交给甲方开发的,则构成违约,乙方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2、甲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放弃对项目的开发或未按约支付给乙方费用,则构成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五、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4
卖方名称: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买方名称: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代理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经纪执业人员:
联系电话:
执业备案号码:
经纪资格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代理方提供服务,买方、卖方、代理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的买卖和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地产买卖
第一条【转让标的】卖方拟转让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下称该房地产)座落于:;该房地产产权证号为:,房地产权共有证号为:;该房地产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日至日止。目前该房地产物业服务公司为,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元整,建筑面积平方米,合计人民币:佰拾元整角分(小写:元整)。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房地产交接清单》(附件二)。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占用及其他产权争议,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还清借贷,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或者由买方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担保公司和代理方指定人员出具公证委托书,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完成赎楼后,应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代理方或者买卖双方约定的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担保公司担保或者由买方融资赎楼的协议另行签订。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以下第种: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小写:元整)。
第六条【交易定金】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小写:元整)。买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小写:元整)。如果由代理方代收定金,则买方将定金交给代理方时,视为卖方已收买方定金。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小写:元整)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代理方托管。
2、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
第八条【税费承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买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卖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方缴纳。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九条【交易资金监管】买卖双方同意直接支付房款的,双方约定由买方直接存入卖方的帐号。卖方户名:;开户行:;帐号:。买卖双方约定第三方监管的,监管方式为第种: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进行监管。户名:;开户行:;帐号:。
2、由代理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户名:;开户行:;帐号:。
3、由买卖双方指定的39;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管。户名:;开户行:;帐号:。资金监管协议由买卖双方及监管方另行签订。
第十条【付款方式】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小写:元整):
1、非抵押付款买方须于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地产过户回执的当日支付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小写:元整);买方须于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的当日支付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小写:元整)。
2、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地产过户回执的当日支付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小写:元整)。
(2)买卖双方须于日之前向或者指定借贷服务机构提交抵押借贷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或者指定借贷服务机构办理借贷审批手续,抵押借贷金额以承诺发放借贷金额为准。承诺发放借贷少于申请借贷金额的,买方应在支付首期房款时一并补足其差额。该款项买方应支付至
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一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买方逾期付款超过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房地产交付】卖方应当于日前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煤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三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卖方延迟交房超过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退还买方交付房款并按该房地产总价百分之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附随债务的处理】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车辆保管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不足部分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五条【产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收件回执由方持有。该房地产证由方领取。该房地产证于日前交给买方。
第十六条【其他违约责任】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二部分代理服务
第十七条【代理服务内容】代理方提供如下服务: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促使买卖双方成交,并根据卖方授意代收定金,签订认购等有关协议;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促成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事宜;
6、提供抵押借贷、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7、介绍或者推荐按揭及按揭服务机构;
8、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9、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应缴纳的税收、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代为办理手续的服务;
10、按约定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监管提供服务或者介绍监管机构;1
1、提供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服务。
第十八条【预收费用约定】签订本合同时,代理方预收买方税费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预收卖方税费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此款按国家规定以实际缴纳税费数额结算,凭国家税务、财政出具正式票据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代理佣金收取】代理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当日收取买方代理佣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收取卖方代理佣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角分。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代理佣金无需退还,因代理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含亲属、近亲属、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利用代理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另行通过其他物业代理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买卖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代理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2、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代理方可要求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并可要求卖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卖方并应承担代理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卖方并应承担买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3、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代理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并可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买方并应承担代理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买方并应承担卖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4、因代理方过错或者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代理方应向买卖双方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和佣金,并向买卖双方分别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随属附赠品】甲方除送固定装修外,另赠。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者单方解除。代理方在权益不受损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买卖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合同他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合同他方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送达】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当事人除直接送达外,可以短信、邮件、传真、信函、公告等方式送达。以短信送达时,手机号码为:卖方;买方;代理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六条【合同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三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三)。
第二十七条【合同附件】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如下第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及代理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代理方盖章:
买方:
法定代表人:
经纪执业人员: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备案号码:
委托代理人:
经纪资格证号:
时间: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5
委托估价方(甲方):
受理估价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对 产权名下的坐落于 的房地产于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评估。
二、估价目的:
三、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四、估价报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如有约定,从其约定)。
五、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 ( ) 5、房地产权证 ( )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 6、身份证 ( )
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 7、其它资料 ( )
4、营业执照 ( )
六、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必须陪同并提供方便。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
八、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报告之日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一次性交清评估费。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估价所需的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价报告收取评估费甲方未应用该估价报告,乙方概不退还评估费。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种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理人: 电 话: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注册号码:
电 话:
协理: 注册号码: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7
编号:字第号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估价内容、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1、估价内容:
2、估价目的: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估价时点:年月日。
二、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房是产的状况。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个工作日内每宗房地产向甲方出具一式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并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产估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评估费用,具体协商确定按()方式收费。收费方式分别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评估值(万元)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1、100(万元)以下(含1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2、100—500(含5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3、500—xx(含xx):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4、xx—5000(含50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5、5000以上: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2)按物价部门规定,经协商确定:本项业务按元收取。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予以抵冲)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集锦 篇9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依据和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订立房地产(买卖/租赁)合同及完成其他委托服务达成协议。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房地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1、地点:;
2、建筑面积:平方米;
3、所有权:。
(2)代理事项。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将自动延长个月。合同期满后,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条款办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间,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否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在。
第四条成本负担
本项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广告、印刷宣传资料、销售手册、制作沙盘等。)由甲方支付费用在发生前一次性支付。
乙方负责支付具体销售人员的费用和日常开支。
第五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代理项目每层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取得甲方同意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佣金支付
(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事项的,甲方按下列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向乙方支付该房产的%(总价/月租金),具体金额为;
2、按提供服务的费用向乙方支付元。
(2)如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百分之的佣金,具体金额为。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的处理
乙方(收取/垫付)甲方费用人民币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在授权范围内任意干涉乙方的活动,如有问题,双方可随时研究协商;
(2)乙方有责任认真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第三方恶意合谋欺骗委托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项目违反合同;
2、擅自解除合同;
3、私下与他人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2)双方同意,如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总佣金的%作为违约金。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完成,合法有效。
(3)本合同签订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3)在本合同签订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手续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对方获得的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商业秘密原提供者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克服或避免并对一方产生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和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内提供事故详情和关于未能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书面资料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交换的文件、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报、亲自递送等)传送。)、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端的解决
(1)本合同受法律管辖,并根据法律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解释
对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释应以合同的目的和文本的原始含义为基础。本合同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房地产评估委托合同 篇10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特委托乙方对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评估费人民币万元,乙方将评估报告交付甲方时,甲方将剩余的评估费一次付给乙方。
六、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评估,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的评估费。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于年月日正式签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委托开发合同 篇11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 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 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 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
(2) 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项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起生效。
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委托合同 篇1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清心园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含住宅和非住宅)。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道、屋顶、外墙、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廓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楼内处消防设施设备。
3、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院。
4、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6、公用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份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9、协助社区开展社会文化活动。
10、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
三、委托管理期限及物管收费标准
1、委托管理期限为叁年。自20年9月1日起至20年8月31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5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根据建筑面积大小按5至50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有关物管法规,及业主确认的业主公约和管理办法。
(3)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制度和费用收支情况。
(4)检查、都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陆仟 元,作为开办费。付款方式:20年9月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仟 元;如果小区业主大会正式选聘乙方进行管理,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仟 元。
(7)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和门卫室各一间(产权归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出租费用由乙方收取。
(9)非住宅在末销售之前每月向乙方缴纳200 元管理服务费,销售后,由业主向乙方缴纳正常的物管费(甲方缴纳该项费用最长不超过五个月)。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委托接收管理项目内容。
(2)负责向业主或物业全用人告知并都督其对物业的使用规定,对违反法规和业主公约等行为进行规劝、批评、警告、制止或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大、中型维修计划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报告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5)对所受托管理的物业及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处理、抵押和改变用途。
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维护人员昼夜值班,保证正常、有效使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2、公共环境:做到楼道及场地、通道每日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每日清运。
3、绿化:定期防治病虫害,施肥、除草、修剪、浇水。
4、保安:24小时值班守卫。
5、保证所托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稳定,不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乱停放。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0%。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造成乙方经济亏损的,甲方或当事人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达到管理标准不能正常使用物业的,甲方业主有权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缴管理服务费或要求双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缴物管服务费的,乙方或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纠纷、问题,甲乙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自贡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项目委托开发合同 篇13
委托方(甲方):
地 址:
受委托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意取得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和水利设计院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小二楼旧房拆迁改造项目,基于乙方在该项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甲方继续将该项目的部分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小二楼旧房拆迁工作和水利局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住宅用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谈判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保证甲方以不高于本条第2项所列条件取得该项目的开发权。
2、乙方保证该项目新建房屋容积率为及以上,该项目还建安置房总面积以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为准(还建总面积万平米,误差正负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所涉及的32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协助办理该项目开发的相关批准文件。但所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价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委托乙方负责承担该项目报建前的所有工作;委托支付 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费用:前期安置费用,该项目所涉及的旧危房拆除,建渣清运,处理因拆迁安置的问题及纠纷费用)。
二、委托费用:
采用委托包干形式,委托费用为人民币5600万元。
1、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由双方设定共管账户,甲方委派人员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于该项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迁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20 万元。
3、从甲方入场开工建设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款2600万元。
4、该项目报建且乙方将清理完毕的项目土地交付甲方后,乙方即完成该合同项下所有委托工作。
三、委托工作完成时间:
六个月。从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万元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于约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委托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从收到1000万元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按约定完成委托工作,将干净土地移交给甲方开发的,则构成违约,乙方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2、甲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放弃对项目的开发或未按约支付给乙方费用,则构成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五、其他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 篇14
房 地 产 项 目
营销策划及招商销售代理
合 同 书
甲方:宿迁世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为月亮湾商住项目综合商业地产、住宅项目全权委托乙方:投资顾问、营销策略、广告创意、招商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月亮湾
2、项目位置:新城区
3、项目用途:商业、住宅综合房地产项目开发;
4、全案代理范围:约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该项目总销售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物业销售总面积约 平方米,住宅楼(办公、公寓)总销售面积约平方米,其它可销售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投资顾问
本项目投资顾问工作,主要是从市场研究以及项目开发条件的分析入手,通过对项目竞争力的挖掘,提炼项目的核心卖点体系,形成项目的初步产品竞争策略和产品形象定位,并参与规划、设计讨论和提出产品调整建议,根据相关定位、资料提供项目分析。
2.营销策略
本项目营销策略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等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主题定位、整体市场竞争策略、形象包装策略、销售定价策略及项目整体营销工作计划等与营销相关的策略工作内容并配合开发商实施。
3.广告创意
本项目广告创意工作,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竞争策略,确定广告推行计划并进行相关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相关现场的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等,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4.招商销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团队,由该销售团队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物业的全面招商销售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本合同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第四条:工作内容
1.投资顾问
1)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市场调研及市场分析;
2) 负责本项目的客群分析;
3) 参与产品设计讨论并提供产品建议或产品修改建议;
2. 营销策略
1)根据项目的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以及开发商目标等基本要素,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总纲,包括营销阶段划分、项目主题定位、市场形象定位、客户营销基本策略等;
2) 根据项目的营销阶段划分后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营销工作执行计划;
3)根据确认的营销策略总纲及阶段性的营销策略执行计划,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阶段性的营销组合策略、媒体组合策略、重大SP活动策略、价格策略等;
4)根据确定的营销策略总纲及营销策略执行方案,结合市场和项目进展中的变化因素,制定每个营销阶段的营销策略调整与执行计划,并针对各个营销阶段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如开工、房交会等,制定策略及执行专案;
5) 根据每个营销阶段的销售特点、去化特征以及客户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和媒体策略等;
3.广告创意
1) 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项目整体媒介策略、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2) 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应用、延展等相关应用设计;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在相关SP活动专案(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基础上,进行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
4) 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大型广告牌等);
5) 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
6) 负责电台宣传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网站的创意思路与文案。
4.招商销售代理
1) 制订并提供项目招商销售策略;
2) 制定并执行销售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 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进行销售招商;
4) 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
5) 负责或协助本项目以促销为目的的SP活动;
6) 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执行;
7) 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提供销售报表。
8) 负责派出招商销售团队的工作服、工资、佣金、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情况;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对乙方提交的有关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须在乙方提交每一份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3) 承担本项目现场销售场所及家俬、设施配置费用:即现场销售接待中心装修及销售所需的沙盘模型;
4)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宣传及广告推广费用(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和电视及电台广告及广告片制作、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户外看板、SP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根据推广要求向甲方申报,批复后由甲方在费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5) 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但不仅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房租费用;
6) 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条件、保证本项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预售的法定条件;
7) 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乙方合同签订日3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8) 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9)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合同备案等相关各项购房手续。协助办理客户个人购房贷款、解决因购房办证需提供证件所引发的客户投诉、并处理关于工程的修改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项目的房交会的展场租赁与装修费用、非计划性的甲方指定的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若该类费用甲方需乙方代理开支,应在相关费用项发生前一次性提前预支付乙方,具体使用计划需由乙方提前申报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
11) 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12)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13)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4)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15) 负责销售应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车)的日常维护费用及燃油费及驾驶员薪酬等。
2.乙方责任
1) 认真、准确并按计划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 若甲方对乙方专案组成员的实际工作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更换专案组人员;
3) 本项目专案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双方确定的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4) 依进度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5) 负责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产品建议、营销策略、销售策略、招商策略、广告策略及计划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6)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招商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招商、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展开项目咨询工作前提供盖章确认的项目200问资料);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向甲方如实、及时报告销售状况,督促客户按约支付房款,尽量确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笼;
8) 按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如实地对客户进行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办法、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等;
9) 乙方招商工作必须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综合素质、品牌实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的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10)
11) 本合同中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与资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关工作;
12)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完税票据。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3、 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甲方若需重新确定其他指定负责人或变更负责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4、 乙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 ,该联系人的书面认定代表乙方认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联系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5、 全部销售资料及广告均注明“义乌远大”字样。
6、 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通知:
1) 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 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 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 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服务单位的变更;
5) 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价格、全案策划、招商销售代理费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叁万元,支付期限为6个月,共计人民币18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在支付期每个月的5号,甲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给乙方
2、 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正式销售的约定均价为:公寓人民币 元/平方米,商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其它销售物业以及部分商业租赁费用以附加协议为准
3、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商业物业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3%计算佣金,若存租赁为,收取一季度租金为乙方招商费(两者可同时产生)
商业考核代理费:按照%、%、%、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结算
商业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30%=超价提成。
4、 住宅全案销售代理费
全案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
考核代理费:按照%、%、%、结算
全案代理费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销售额的2%结算,另外按照以下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结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范围的(车库、车位)均按其销售总额3%提取(具体结算方式参照住宅)
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40%=超价提成。
5、 特殊关系客户
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由甲方总经理或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书面批准,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如遇房产直接抵扣支付广告、建材等费用,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6、 退房原则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全案代理费。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费。
7、 双方协定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套数为计量)
正式销售后完成总销售周期进行考核。(销售考核周期,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面临的市场情况、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项目工程进度的综合分析,在正式签定本合同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 有关全案代理费的付款约定:
1) 在合同执行2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乙方销售佣金,事后乙方保留1个月的销售代理佣金作为本合同的保证金。
2)代理费按月结算,每个月代理费的结算日为下个月的5号之前,甲方须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全案代理费中的“代理费”,乙方收到此款项前应给甲方开具正式完税发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两款约定的销售考核周期进行销售目标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若乙方在任何一个销售考核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销售进度的5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当乙方每完成一个销售考核周期的约定考核比例,则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费”结算,同时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6款规定的“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可销售物业面积比例达到75%时,甲方应在10天内结算所有“超价提成”。
第八条:保密与商业道德
1.保密条款: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业道德条款:
1)除非双方均认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职员工或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
2)除非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项目所在县域范围为对其他有竞争关系的项目进行全案代理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已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均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并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署日期:20年 月 日